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强化政府财政职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府采购论文,职能论文,财政论文,制度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函及作用
政府采购也称政府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或为公共提供公共服务,以公共招标为主要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财政开支单位统一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其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争。
(一)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公共支出管理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
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15%,欧盟各国政府采购额约占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5%;美国政府每年的采购规模为2000亿美元,占其GDP的3%。
(二)政府采购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供给制”和“控购制”的本质区别
政府采购制度虽然在国际上普遍实行,在国内也有一些省、市正在试行,但对于国内多数地方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人们很容易将其与我国以前的供给制和控购制相混淆,认为有相似之处,其实它们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1.政府采购不是供给制。在供给制条件下,财政是选购商品的主体,使用单位只能被动地接受商品。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只是监督商品的采购过程,使用单位不仅要参加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商品的主体,它是所购商品合同签署的甲方单位。
2.政府采购同样不是控购。从目的上看,最初实行控购的主要目的,是在短缺经济条件下,控制社会集团需要,平衡供求矛盾,防止与民争购。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是细化预算、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从管理的手段看,控购管理主要是通过直接的行政手段实现的,即分配指标和审批;政府采购的管理主要是通过间接的规范采购方式和财政监督来实现。从管理范围看,控购针对的是某些具体的商品;政府采购针对的是政府对所有的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购买,没有具体品目的限制。从管理的单位看,控购是管理所有社会集团单位,而政府采购主要针对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
3.政府采购制度不是财政垄断采购事务、改变支出单位的既得利益。各单位仍是采购主体,财政部门只是制定统一的规则和标准的程序加强对财政资金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转变过程的影响、监督和管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消费行为存在的问题
(一)不能发挥规模购买优势
在市场经济下,各供货商为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份额,竞争十分激烈。政府采购可以充分利用这种竞争条件,降低购买成本,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目前的分散采购,由于购买批量小,不仅无法利用这个竞争好处,而且由于难以从厂家直接进货、享受不到节省批、零两道环节成本负担的好处,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成本。
(二)给以公谋私者提供可乘之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厂商为了销售,常常采取各种利诱手段,诸如给回扣、送礼品等等,诱使采购者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因此在分散采购的情况下,一些素质差的采购人员就有可能在“糖弹”面前落马,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损失,腐蚀了干部,毒化了社会。
(三)财政拨款后由各单位自行分散采购,增加了支出控制的难度
财政在钱分出去后,常常是购买什么,购买多少,去哪里购买都无法控制,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并且导致财政部门仅仅是一个“出纳”机构,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因此削弱了财政的职能。事实证明,忽视监督是造成财政支出管理长期不力的关键原因之一。政府财政支出浪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腐败行为的产生都直接反映了监督环节的薄弱。
三、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内容
凡是政府出资的支出行为,均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如: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建设;办公设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以及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房产以及使用较多、规格一致的低值易耗品等;在支出范围内为开展公务而发生的大额大宗批量性消费行为,主要是机动车燃油、维修、保险、外事接待各类会议以及部分可以利用市场竞争开展的劳务。
(一)会议费管理方面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些接待条件好、价格合理、服务良好的宾馆,作为会议、接待的定点单位,使举办会议单位获得服务周到、价格低廉的劳务,从而达到大幅度节减会议费、接待费支出的目的。
(二)车辆管理方面
1.购车方面。具体操作办法为:根据各单位申请,结合政府财力情况,报领导审批后,集中购置,招标竞价,择优成交。
2.定点购油。面向汽油销售单位,招标选择一批服务好、价格低的供油单位,作为单位车辆定点加油站。
3.汽车修理流动定点。选择一批技术过硬、价格优惠的汽车修理厂家,作为单位车辆定点修理厂,每年进行考核,流动定点,一般可节约15%的费用。
(三)设备购置方面
各单位新增微机、复印机、打印设备;各医疗单位新增大型医疗器械,公检法司系统新增化验鉴定设备等设备购置,如果统一采购、招标购买,可节约支出20%以上。
(四)房屋修缮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的修缮支出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一个难点,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方面的一个难点。对这些项目实施招标办法,既可增加工程的透明度,便于各方共同监督管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又可节约大量资金,据安徽等地的经验,综合节约率可达30%以上。
(五)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建设方面
建立竞争性的建设市场。所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来选择设计单位和施工队伍,实行工程造价和工程设计费用包干办法,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按规范标准要求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按国际规范标准和惯例进行工程监理。同时,建立专门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站、预算定额站、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监理公司。此外,标的编制过程应有市财政参与,中标项目金额应一次包死,不能留下硬缺口,造成追加预算的“习惯”,使财政资源无限制地流失。
四、政府采购的法定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提出专项申请
凡申请更新、报废汽车,以及申请购买专项设备,必须分别提供能基本保证工作所需的详细的规格性能要求,以便进行招标(其中对汽车要写明座位数、颜色、燃油、金额等),可以注明品牌、型号、产地作政府采购时参考,但不准申请购买超标车及豪华汽车;专用的设备要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配置要求、参考产地及金额等。专项设备以经济、实用为主。以上申请项目,经财政部门核准后,通知购货单位,由财政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
(二)成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由财政部门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供应。招标会上购货单位必须到场,参与招标的全过程,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三)签订合同
招标会结束后,购货单位随即与中标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由财政部门进行监督。合同签订后,财政部门即将所需款项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拨给申请购货单位。中标供货单位必须保证质量,按合同规定供货。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将款付给供货单位。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财政部门除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外,还要邀请人大、纪检、工商、法院等单位组成招标委员会,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并请公证部门公证,同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政府采购制度的优越性
(一)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了预算约束
过去财政支出管理部门,对如何利用和调控市场重视不够,特别是对通过调控市场,节减财政支出,从而强化预算约束重视不够。通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介入了市场竞争,并且通过自己所掌握的消费份额,可以对部分消费市场进行间接或直接调控,借助价值规律,节减财政支出,从而强化了预算约束。
(二)实现了货币价值的最大化,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公开竞争,“货比三家”,好中选优,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可以购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或高效、优质的服务。据已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省、市介绍,目前已推出的几项改革,将价格压低了5%~40%,实现了货币价值的最大化,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消除了分散采购中的腐败现象,促进了廉政建设
在当前法制尚不健全,贯彻执行也不够有力的情况下,一些商家采用小到请客送礼,大到各种名目的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公肥私,扰乱了市场秩序。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但各种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大大提高,而且直接置于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一切按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不但节约了资金,而且消除了分散采购环节的腐败现象,保护了干部,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廉政建设。
(四)能够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推行起来阻力较小,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兼顾了各方面利益
从买方讲,省却了许多麻烦,例如到何处买,差旅费问题,讨价还价问题,质量问题,维修问题等等。定点单位的服务态度和质量都是比较好的,能使买方放心。万一发生了什么纠纷,财政部门还可以出面干预,对于买方来说是实惠方便。从卖方来讲,一是通过薄利多销,大大提高其营业额,综合经济效益只会提高,不会降低。二是由于是党政机关的定点单位,也提高了其自身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影响。三是从财政部门来讲,不仅节约了资金,细化了管理,而且健全了职能,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四是从纪检、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来讲,通过定点加强了各自的管理,对分管的工作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帮助作用。五是政府采购制度与现行的各种包干办法并不矛盾,可以同时运用,效果肯定会比单纯使用一种办法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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