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鲁迅中学作品的教学_鲁迅论文

论鲁迅中学作品的教学_鲁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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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语文教材中,鲁迅作品一直占着引人注目的重要地位。选作教材的鲁迅作品共18篇。体裁包括小说、杂文、散文。写作时间既有前期,也有后期。这些鲁迅作品不仅篇目多,内容丰富,艺术格式新颖,表现手法独特,而且贯穿于中学阶段每个年级每册教科书中。这18篇鲁迅作品,几乎包括了鲁迅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代表作,它们大体上勾画出鲁迅思想发展的轮廓,反映了鲁迅为了中华民族和劳苦大众的解放而英勇奋战的革命历程。

作为一个启蒙主义思想家,鲁迅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揭露,对旧中国这座“铁屋子”的认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思想深度。他始终以忧国忧民为起点,以救国救民为目的,致力于改造“国民性”的艰巨工程。他时刻关注着思考着国家和民族的存亡问题,关注着思考着劳苦大众和下一代的命运,并竭尽全力从精神革命入手拯球劳苦大众和下一代。今天,鲁迅作品描写的那个“病态社会”已经成为历史,那些“不幸的人们”的后代今天已经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再也不会象闰土“辛苦麻木而生活”了。生活在今天的中学生,离“过去”的距离,越来越远,他们和鲁迅作品中主人公生活的时代相隔最少有80余年了。他们对大半个世纪以前的“吃人”社会的黑暗,前驱者奋战的足迹,不甚了了。他们对华老栓的愚昧,孔乙己的麻木,祥林嫂的悲剧,感到难于理解;对鲁迅作品精妙的构思、新颖的格式、独特的手法、辞曲意深、语谐意庄的笔法,一时还读不懂,把握不住实质。要解决鲁迅作品教学中这个带共性的问题,笔者认为关键在于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材施教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教师要正确理解、讲授鲁迅作品,帮助学生正确掌握鲁迅作品。我们应该通过鲁迅作品教学,帮助学生形象地认识过去,深切地懂得“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的真理。语文教师要通过讲授分析鲁迅作品,不断引导学生发现新问题,思考新问题,获得新认知;在求知的过程中,让学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认识鲁迅作品的思想意义和社会价值,以及鲁迅遣词造句、谋篇布局、表情达意的独特技巧和手法。

从鲁迅思想实际和作品实际出发,悉心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这是教好鲁迅作品的重要前提。

笔者主张备课钻研以自己的体会为主,并且珍视自己的直感,有了心得再去阅读教学参考书和别人的鲁迅研究文章,也许会有“更上一层楼”的启示。教师备课也只有自己钻研有心得,才不会照本宣科,人云亦云;在教学上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创造。众所周知,鲁迅一生可以说都在为争取民族的解放和祖国的富强而探究“国民性”的弱点和病根。这也是鲁迅从事文艺创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他在创作中,侧重于揭出“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的病苦,尤其是精神上的创伤,目的是要使之得到疗救,“改良这人生”。[①]

写于“五四”前夕的短篇小说《药》,可以说是较完整的表现了鲁迅这种创作思想的作品,华老栓则是鲁迅最早刻画成功的一种“愚弱的国民”的艺术形象。可是长期以来,《药》的主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原因就在于:不少鲁迅研究文章,偏离了鲁迅“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②]这一根本创作思想,去考证发微,给鲁迅作品教学带来无所适从之感。如,有人说《药》是歌颂青年革命家夏瑜的;有人说是批判革命者严重脱离群众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迷信落后的。其实,《药》的基本情节是很简单的,写了两件事:一件是华老栓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肺痨病”;一件是青年革命者夏瑜被杀。小说形成两条线索,前者是明线(正面描写),后者是暗线(侧面描写)。小说的深刻性就在于用人血馒头这一明一暗两条线索,以及华老栓的悲剧和厦瑜的悲剧交织在一起,从而开掘出意蕴深厚的主题:群众的愚昧和落后,是封建统治者长期推行愚民政策的结果;不把华老栓这样的群众从愚昧麻木的昏睡状态中唤醒,革命者即使象夏瑜那样抛头颅、洒热血,对旧中国社会的变革也无济于事;而夏瑜们的鲜血只能落个做人血馒头的悲惨结局。鲁迅通过艺术画面昭告人们:救国必先救人,救人必先启蒙。要革命必须开展一个旨在“唤起民众”的思想启蒙运动,一定要用科学、民主的思想,把群众从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长期桎梏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会变成泡影。

从学生文化知识水平实际和认识水平实际出发,根据学生对鲁迅作品的理解程度,有的放矢,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进行教学,以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生学习鲁迅作品的兴趣。

鲁迅是很喜欢用第一人称进行小说创作的。《呐喊》、《彷徨》共收小说25篇,其中用第一人称写的就有12篇。选作教材的7篇小说,有5篇用第一人称。中学生由于缺乏文艺理论知识,对小说中“我”的概念模糊,对鲁迅为什么喜欢用第一人称写法,鲁迅小说中的“我”究竟是不是鲁迅认识不清。在语文教学公开课上,有些学生就当众提出这个问题向教师质疑。有的语文教师却沿用《鲁迅小说赏析》之类教学参考书的说法,将鲁迅小说中的“我”简单、机械地分析为:“我”就是鲁迅;“我”很象鲁迅。这种将作家与作品中“我”对号入座的分析方法,表面看似乎简单省事,有时仿佛还能联系上作家思想变化、发展的某些特征。其实,这种主观臆断的诠释,一则既不能自圆其说,会把学生引入知识的误区,二则还可能导致对鲁迅思想的曲解和贬低。

我们首先要弄清楚鲁迅为什么喜欢用第一人称写法。这与鲁迅的创作思想“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是密切相关的。其一,鲁迅采用第一人称写法,便于发表主观感受,直接评述事物。如《故乡》中,“我”直接揭示了造成闰土悲剧命运的社会根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象一个木偶人了”。猛烈抨击了旧中国黑暗社会。其二,鲁迅采用第一人称写法,便于直接抒发深蕴心底的革命激情。如,《一件小事》中“我”赤诚心灵的剖露,深刻的自我反省:“我”感到眼前的车夫“刹时高大了”,而“我”越来越渺小,几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由衷地抒发了作家对劳动人民的崇敬之意,钦佩之情。其三,鲁迅采用第一人称写法,是为了充分发挥小说的艺术功能,服务于“改良这人生”的创作需要。在中国小说结构艺术上是一种开创性的突破。中国旧小说千篇一律的章回体格式,用说书人客观地讲述故事的手法。鲁迅一反中国旧小说这种写法,在小说中巧妙设置线索人物“我”,“我”是故事的叙述者,也是故事的直接参与者、见证者。如,《孔乙己》中,鲁迅匠心独运地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所感,将精心提炼的有关孔乙己的生活片断,连缀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小说艺术结构,形象深刻地揭露了“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③]

至于鲁迅小说中的“我”究竟是不是鲁迅,笔者认为鲁迅小说中的“我”是一个经过作家艺术加工而典型化了的小说人物,“我”并非鲁迅自己。因为,以塑造典型人物形象为中心,具体地、形象地、多层次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是小说的主要特征之一。小说中的“我”不象散文那样,通常是作家自己。这正如鲁迅在1936年2月21日《致徐懋庸》信中所说:“小说也如绘画一样,有模特儿,我从来不用某一整个,但一肢一节,总不免和某一个相似,倘使无一和活人相似处,即非具象化了的作品。”[④]这段话和盘托出鲁迅小说典型化的奥秘:第一,小说创作不是简单、机械地摹写生活中实有的人和事。鲁迅小说中的“我”是作家用“杂取种种,合成一个”[⑤]的典型化的手法,塑造出的生活在典型环境中的艺术形象。鲁迅说过,他小说中人物的模特儿“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⑥]鲁迅小说中的“我”,就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第二,“我”作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具有自己的性格内涵和思想特征。“我”这个人物形象具有广泛的概括意义。决非是生活中实有的某个人的写真,更不能同作家本人划等号。第三,小说里所描述的事是经过作家世界观孕育的,并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叙述出来的,所以“我”身上,多少贯注有作家的感情,反映了作家某一特定时期的生活和思想的感受。小说中的“我”可能在某“一肢一节”上有作家的影子。但从总体上看,“我”确实是作家运用想象和虚构的手法,经过艺术加工,塑造成的“这一个”艺术形象。就举《祝福》中的“我”为例,“我”是一个具有鲜明的反封建思想的富有正义感的进步知识分子。“我”是小说中公开表示与封建遗老鲁四老爷格格不入,分道扬镳的人物;“我”是小说中唯一对祥林嫂表示真切同情的人物,是唯一看出了祥林嫂是被封建势力吞吃掉的人物。但决不能因此就把“我”与鲁迅划等号。“我”与祥林嫂谈话时,“吞吞吐吐”,“说不清”,并且事后还以这个“说不清”自我欣赏。这绝不是鲁迅思想。鲁迅是最反对圆滑诡诈的“瞒和骗”的伎俩的,最反对封建迷信邪说的。至于“我”后来为了逃避现实,只顾自己享受,置穷苦人的痛苦于脑后,一心想进城吃“一元一大盘”的“清炖鱼翅”,这更不是鲁迅的思想。

鲁迅作品的开头和结尾含蕴深厚,新颖独到,别具一格。中学生在阅读鲁迅作品时,却感到鲁迅作品的开头和结尾文字艰深难懂,诵读多遍,仍不解其意。教师应该从学生实际知识水平和认识水平出发,做到心中有数,因材施教。作品的开头和结尾,一般说来不是作品的重心所在,但它在作品中仍具有重要作用。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说:“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意思是说作品开头起定调作用,而作品结尾起深化主题思想作用。鲁迅作品的开头和结尾锤炼极精,蕴藉极深。他总是竭力选择提炼一些最精炼、最确切的词语来定准作品的基调,或有力地收结全文,给读者留下余味无穷的思考空间,给读者以极大的启迪。如《祝福》开头第一句:“旧历的年底毕竟最象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这句乍看,似难理解“年底象年底”什么意思?“旧历”和谁比较?“新年”又指什么?细加品味不难看出,“最象”是比较而言的,“旧历”(即阴历)是和“阳历(即公历)相比较的。我国辛亥革命以前是使用阴历(亦称农历)记时。说旧历的年底比阳历的年底更象年底,是因为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成立的中华民国政府规定民众应庆贺阳历新年。鲁迅在开头第一句中,拿这二者相比较,不仅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辛亥革命以后),而且还巧妙点明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在“最象”前面,加个副词“毕竟”,更值得咀嚼玩味,这可谓“点睛”之笔,使整个句子极富深意。表明时代虽然已经进入“民国”了,但人们的习俗依旧——“旧历的年底毕竟最象年底”。“祝福”,这“鲁镇年终的大典”,仍然“年年如此,家家如此”。而且封建遗老鲁四老爷“他比先前并没有什么大改变”。这一切都深刻揭示了辛亥革命虽然在表面上取得“共和”的招牌,然而“内骨子是依旧的”。[⑦]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祥林嫂悲剧的产生,就绝不是偶然的了。

又如《孔乙己》中最后一句:“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是一个给人以无限遐想,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结句。它有力地深化了小说的主题。作者先用“终于”强调从那年“年关”以来,长时间一直“没有见”孔乙己了,然后用诠释性破折号承接,表示“我”对孔乙己结局的揣测、判断。“大约”是表示推测之词,“的确”是表示肯定之词,表面看似乎前后矛盾。其实,这两个词是“点睛”之笔,深刻地揭露了旧中国社会的凉薄和苦人的悲惨遭遇。小伙计“我”没有亲眼看见孔乙己之死,只能用“大约”来推测;但联系孔乙己腿未打断以前生活已十分艰难的苦境,特别是小伙计最后一次看见被丁举人打断腿的孔乙己用手走路来喝酒的凄苦情景,判断孔乙己断腿以后,除了病死穷死别无生路。所以,长时间没有看到孔乙己了,可见孔乙己已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的确”死了,这是无疑的。

鲁迅十分注重标点符号的锤炼和正确运用。要帮助中学生读懂和理解鲁迅作品,还不能忽略鲁迅作品中标点符号的教学。鲁迅作品的语言所以生动传神,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精当地使用标点符号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故乡》中写杨二嫂出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短短11个字,连用3个感叹号。有本语法参考书用这作例证,说明“!”是表示惊讶的。其实,这3个感叹号并不是表示杨二嫂真的“惊讶”,而是表示她的大声尖叫。鲁迅妙用3个感叹号,就把杨二嫂那种装腔作势、阴阳怪气、怪声尖叫的神态,刻划得入木三分。又如《药》中的刽子手康大叔在茶馆里一共说过8个“包好”,来为他的人血馒头买卖作宣传。鲁迅巧妙地在6个“包好”后面,都用了“!”。鲁迅用6个“!”的意思并不是说明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还有什么“感叹”和“惊讶”,而是突显出这个凶残贪婪的刽子手大喊大叫,盛气凌人的丑恶嘴脸。

《长明灯》结尾的省略号运用更是精彩,别具一格:

白蓬船,对岸歇一歇。

此刻熄,自己熄。

戏文唱一出。

我放火!哈哈哈!

火火火,点心吃一些。

戏文唱一出。

…………

鲁迅描写“疯子”“我放火”的呐喊,已经震动了那死气沉沉、保守凝滞的社会,连天真活泼的孩子们的歌谣里都融进“我放火”的词句。鲁迅以此表示用“火与剑”改造旧中国社会的坚定信念。这3个长短不齐的省略号,不仅使读者获得了省略号先长后短的视觉形象,而且使读者从省略号由长到短的视觉形象中产生随着孩子们的越走越远,歌声也越来越轻、越来越小、越飘越远的听觉通感。从而对小说的意境理解得更加深切:“疯子”的战斗呼喊——一“我放火!”将不会灭绝,象“疯子”一样的革命战士,将一天天增多起来,他们一定能攻破旧中国这座“铁屋子”。

“愿乞画家新意匠,只研朱墨作春山。”这是鲁迅1933年1月26日书赠日本画家望月玉成的《赠画师》中两句诗。原意是希望画家在艺术创作上另出新意,另辟新境,匠心独运。笔者想借用这两句诗与语文界同行共勉:恳切希望语文教师坚持实事求是、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专业修养,深入钻研教材,把握重点、难点,精心设计教案,正确理解和讲授鲁迅作品,将中学教材中的鲁迅作品教出新意,教出新水平。

注释:

① ② ⑥《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③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孔乙己〉》。

④《鲁迅书信集》第953页。

⑤《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

⑦《朝花夕拾·范爱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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