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上市公司操纵企业利润问题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市公司论文,利润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结果的综合反映,利润指标是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表明企业在一个经营期间的最终经营成果和考核企业经济发展状况的核心指标之一。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为了获取配股资金、保持配股资格、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偷逃税或出于政治目的,人为操纵调节利润,粉饰会计报表。尤其对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通常根据公司财务报表所提供的利润对所投资的股票定价,根据其盈余水平和未来变动趋势来判断目前及未来企业经济价值并据以作出投资判断;债权人根据企业的获利能力和资产规模确定对企业的信用规模,判断信贷资金的风险程度;政府部门则根据企业的利润产生情况制定不同的财税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扶植企业发展。但是出于不同的目的,很多企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利润操纵问题,引起财务数据不真实,给通过财务报表获取会计信息的各方造成损失,使这些主体控制失灵、决策失误。
既然利润操纵会带来很多不利后果,为什么企业还这样做呢?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新股发行,为提高发行价格人为拔高利润。由于国家对公司新股上市管理得十分严格,对发行股票采取额度控制,每年按条块、隶属关系分配到各省、部委。上市公司在相对固定的流通股额度下,只有提高新股发行价才能在资本市场上筹得更多的资金,而股价的高低又取决于企业每股平均税后净利润和同行业平均市盈率,因此上市公司在准备上市时,都会尽可能地提高企业利润,通过利润指标抬高发行价。
2.上市后,为获得配股资格操纵利润。企业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主要方法就是配发股票。而国家对配股的控制也很严格,证券法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向股东配股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就是“公司在最近三年内净资产税后利润率每年都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能达到上述要求,制约着企业是否可以通过配股来筹集资金,我们可以看到在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一个奇怪的现象,即每一年的财务报告中净资产收益率在10~11%之间的企业特别多,而净资产收益率在9~10%(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除外)的却几乎没有。
3.股东的压力和利益驱动,违规操作。
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也有上升的趋势,许多上市公司特别是早期上市的传统企业的盈利能力越来越低,股价长期低迷。同时,企业来自股东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给股东好交代,让股民有“回报”,只能在企业利润上做文章。加之目前的管理体制采用总经理负责制,企业领导者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拉高经营利润,短期行为容易促使企业只看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要任职期间完成利润指标即可,企业以后的发展则与己无关。另外,股市又是上市公司展现企业形象的一个重要舞台,如企业盈利将能更好吸引投资者,债权人也有信心,使企业处于有利的竞争中。这样,操纵利润者常常借助企业会计上的“技术处理”达到自己的目的。
目前,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关联企业的交易。我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也是十分严格的,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就会被摘牌,失去在证券市场上筹资的权利,同时规定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下的企业不能获得配股资格。当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难如人愿时,上市公司为了维持或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就会采取从其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办法,使上市公司利润虚增,人为提高该企业的获利水平和信用等级。使投资人高估其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增加了金融市场风险。对债权人来说,虚增了利润提高了信用度,同样加大了债权人的风险。深圳一上市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为使第三年“扭亏为盈”,通过与母公司某大型国有企业的交易,将一块350万元土地转手给关联企业,以1500多万元的价格获得1000多万元的利润,而款项挂账一分未收。该关联企业买该幅地并无能力开发也没有明确用途,只不过为帮助该上市公司不连续亏损,逃避被摘牌的命运。
2.利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做文章。有些亏损企业,常常利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大做文章。最近一份调查资料报道,有一上市公司,拥有某大厦的部分产权,该部分产权的账面价值为3061万元。该公司欠建设银行债务为16658万元。公司以账面价值仅3061万元的资产抵偿16658万元的债务,并将差额13597万元作为当年利润入账。该公司后来16658万元的现金向建设银行购回上述产权,并将上述产权列作该公司固定资产。该公司的会计师制造了两笔交易:首先以一项资产抵偿5倍于该项资产账面价值的债务,交易的结果使公司获得了1.35亿元的利润;然后又以相当于原来所欠债务的金额向债权人买回抵偿债务的那项资产,交易的结果是债权人全部收回了借款。最后他又以1.66亿元的价值将原来只值3000万元的在建楼宇的产权作为该公司的固定资产入账。上述交易的结果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皆大欢喜:债权人如数收回全部借款,而债务人则获得了1.35亿元的账面“利润”。本来很简单一项偿还欠款的交易,经过“精心包装”后竟然会产生巨额“利润”!然而此“利润”的虚假性却一目了然。
3.提前确认销售收入。销售收人的确认是企业获得经营成果的前提。《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规定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方可给予确认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效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企业为了扩大利润,经常采取提前确定收入的办法,不按《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的规定来确定销售收入,只要产品销售有合同或已发货就确认销售收人。深圳一公司1999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有1563万元(其相应的主营利润为185万元)是在1999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销售发票,而产品出库手续于2000年1月10日办理的,产品销售实现在1999年,产品实际出库却在2000年,时间差虽然只有10天,却跨越两个会计年度,无须解释就能知道其中奥秘。还有一家以销定产企业,为提高500多万元的账面利润以达到超过10%的净资产利润率,利用刚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做文章,产品尚未生产,更谈不上销售,但却提早向用户开出销售发票,并以此作为确定收入的依据入账,虚增利润500多万元。
4.推迟确认本期费用,例如,将发生在当期的销售费用有意挪到今后反映,不列入当期;广告费支出人为增大摊销期限,减少当期支出;已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本应该记入固定资产,却仍挂为在建工程以减少折旧费用;设备维修或装修费用挂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待以后年度摊销等。比如有一家公司年末待摊费用高达2500万元,递延资产5200万元,两项共占全部流动资产的22%,如按规定列入费用,该公司应减少利润1520万元。
5.四项准备金计提不到位,根据利润需求确定应计费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补充规定》规定企业要计提四项准备金,并赋予企业较多职业判断权利,目的在于使企业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要求提取的损失准备,只要按照公司管理权限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即可。这一政策本身又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为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企业往往根据实际需要来确认损失准备;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有了调整利润的新工具。一方面,准备的计提比例由公司自己决定,存在较大的弹性。不少上市公司出于种种原因,有调整利润的动机。因此,运用政策所赋予的职业判断权,就可能随意确定准备的计提比例,而社会监督、审计或证管部门却很难找到有说服力的理由进行干涉。另一方面,公司可以通过追溯调整来做文章。例如,某企业199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很大,1999年余额却显著减少,通过提高坏账的计提比例,就可以追溯调减1998年度的收益,从而达到提高1999年净利润的目的。使两个年度的利润都发生了变化,即通过大量计提1998年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存货的账面成本,在1999年将这些存货销售出去时,就可以得到较低的销售成本,从而增加1999年的账面净利润。另外,坏账准备的计提尚不彻底,计提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必要,例如,应包括预付账款。从公布的资料来看,预付账款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也不低,而且不乏有账龄在1年以上的。只要是债权,就有发生坏账的可能,从稳健原则的角度出发,就应该照样计提坏账准备。而且,如果预付账款不计提准备,上市公司就可以将一些本来属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项目,采用各种方法,在形式上转成预付账款,从而不计提准备,导致利润虚增。虽然有规定不允许为逃避计提准备把应收账款转为预付账款,但是就企业内部经济业务的复杂性来看,要混淆如此一个问题还是不难的。有人戏称,四项计提会计政策就像一块橡皮泥,可以由上市公司根据需要拉长捏短,搓圆搓扁。根据四项计提的有关规定,存货跌价准备是按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但是,存货和投资的可变现值,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都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是基于某种可能性而作出的估计,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能不提的损失尽量不提,能由以后年度负担的费用尽量挪到以后年度,以达到操纵当期利润率的目的。靠政策的规定无法完全排除人为控制的因素,于是,对某些公司而言,四项准备金计提成了它们新的“利润增加点”。
6.潜亏挂账。潜亏挂账多见于濒临亏损的公司。某公司与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房地产纠纷,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败诉并需向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共赔偿2786万元。公司未将上述终审判决赔偿计入当期损益,虚增当年利润2786万元。法院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纵然表示不服,也不能因此而拒不执行终审判决,即使是出于谨慎考虑,亦应将损失计入当年利润表。另有一家刚上市的高科技企业,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布不久,上市募集资金刚完成,内部审计结果却是存货跌价损失和多年形成的应收账款呆烂账潜亏1836万元。这也是为争取上市、多筹资金惯用的一个手法。
二
利润操纵的方法各种各样,如何识别企业是否施行了利润操纵?如何从披露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中看出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利润来源的分析。企业利润由几方面构成:(1)主营业务利润;(2)其它业务利润;(3)投资收益;(4)补贴收入;(5)营业外净收入。投资者一般可以从企业利润的构成来分析。一般来说,主营业务利润占主要地位,可以说明该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市场较好,盈利空间较大,公司的稳定性和后续发展也较好。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较小,非主营业务利润比例过大或成为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时,这就要考虑企业是否在利用资产重组或股权投资等方法去调节利润的可能。资产重组往往使上市公司具有一夜之间扭亏为盈的特效功能,所产生的利润在投资收益中反映出来。某股份公司,将拥有账面价值465万元的某公司股权作价4000万元,与其关联企业进行股权置换获得3500万元的投资收益,该行为不仅使公司当年不亏损,还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从投资收益中可以看出,本年度利润的来源是不正常的,它不能代表本年度的盈利能力。因此要充分关注企业利润结构、利润来源的变化。
2.现金流量的分析。现金流量与利润同等重要。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循环中,公司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买固定资产、购买存货、偿还债务、偿付利息、支付股利、交纳税金及日常费用等,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销售直接收回现金和应收账款回收而收入的现金。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之差就是现金流量。实际上现金流量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计算出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差额,与利润以权责发生制为财务处理基础计算出的会计盈利是不同的。利润的大小会受到各种会计方法的影响,如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费用摊销时间等的选择都使操纵会计利润成为可能。而现金流量基本上是无法操纵的。因此可以说现金流量指标比利润指标更为客观和真实。事实上,公司处于盈利状态时也有可能不保证其有足够的现金来偿付本身的债务本息。有的企业为扩大市场,降低对用户的信用标准或延长客户的付款期限,如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不太重视的话,市场占有率可能提高了,则坏账损失也可能大大增加。公司的会计利润可能会很大,而现金却严重不足,将不足以抵补生产和偿还债务所需的现金流出,以致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或发生债务危机。一旦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不能维持正常的支出,就会陷入财务危机。“爱多”集团就因为没有注意控制现金流量,加上增长速度过快,导致现金短缺,长期无法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失去信用;深圳松立公司,曾因当年投资当年见效而显赫一时,却因扩张过快,应收款过大,资金状况恶化,最后步入破产清算阶段,结束了短短三、四年的寿命。
由于现金流量的现实性和客观性,它已逐渐成为企业理财的核心,成为评价公司综合财务素质的重要指标,在财务分析当中,我们要将利润与现金流量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在判断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方面以及综合的财务状况时,现金流量的作用更加显著。
3.不良资产分析。利用虚拟资产作为“蓄水池”,来调节利润是某些公司惯用的手法。这种情况往往通过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递延资产等科目虚拟资产进行。通过多年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存货积压以及长期投资等产生虚拟资产、不良资产的可能性也较大。某股份公司账面净资产达到5500多万元,实际上,败诉损失1600万元未处理暂挂其它应收款;应收账款超过一半账龄在3年以上;存货账面数820万元,实际上该存货只剩下一堆破烂和一些破桌椅;投资一公司380万美元,被投资公司已破产,但投资企业账上仍有该笔长期投资;递延资产560万元为以前年度没有摊销的装修费。企业在此类科目中常常做文章,细心分析,可以发现一些问题。
4.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分析。将关联方的交易所得到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减去后才可以看出企业的盈利能力。因为该盈利并不是企业本身的能力,而是借助于关联方的“支持”引起的。分析时可以从金额和数量大小、种类的变化和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大小中看出问题,从而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决定是否值得投资,以减少投资风险。
三
企业利润操纵存在愈演愈烈的趋势,已严重地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大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风险,其负面影响十分严重。把利润管理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限制其负面影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应采取以下措施对利润操纵行为进行约束:
1.完善法律法规,缩小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空间。由于利润的高低决定上市公司能否发行新股或配股,决定股票的发行价格,致使上市公司多报利润愿望强烈;由于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摘牌,致使上市公司普遍喜欢推迟确认损失或将损失集中于某一会计年度确认现象严重。
(1)不把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唯一盈利指标。净资产和净利润的计量是建立在一系列会计假定和会计原则的基础上,有相当大的主观判断成分,也就存在相当大的操纵空间,仅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10%以上的规定不足以决定是否配股,如对上市公司配股进行多种财务指标控制,包括盈利指标、发展指标等反映企业综合经营财务状况的指标体系,并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按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净资产收益率确定最低标准。则利润操纵会有所削弱。完善上市公司考核与考评体系,借鉴会计重要性原则,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考核与考评体系,并具有可操作性,克服原有单一指标体系的不足,以便对上市公司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审查和评估。
(2)改变连续三年亏损作为终止上市公司挂牌交易的条件。因为上市公司只要集中在一年处理损失,恐怕永远不会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摘牌的公司,这一限制措施也将成为虚设。如以上市公司是否资不抵债或连续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或有严重违法行为包括粉饰业绩,制造虚假信息等作为是否继续在交易所挂牌的资格条件。
2.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管。
(1)不断完善法规体系。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应在保证准则适用性的前提下降低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权,如规定较少的可供选用方法和程序,或者严格规定某些会计政策的适用条件。通过严格准则和制度,使企业的利润管理空间缩小,把利润管理行为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不给利润操纵者以可乘之机。
由于没有明确关于如何处理被出具保留意见或说明段的上市公司的措施,有的上市公司连续两年,甚至三年就被出具保留意见,就同一问题被多次出具保留意见的也有,也未见受到处罚,而出具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却常被更换。被出具保留意见或说明意见的上市公司,要详细公告披露与注册会计师有争议的问题,并按注册会计师意见调整财务报告内容,以便投资者作出合理的判断。必须出台此类法规,若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应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罚,以减少违规行为。
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还不能满足规范上市公司财务行为的要求,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人为差异。财政部先后制订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八个具体会计准则;并陆续开始实施,与国际会计准则和惯例进一步接轨,但是没有发行B股、H股的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计提短期投资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这三者是境内境外审计报告差异的主要原因)。
审计制度作为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中必不可少的监督机制,应有具体会计信息披露准则,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注册会计师法实施细则也应尽早制订,完善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有关现行法规制度中仍有漏洞和不足,如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中对重大事件的披露规定显得不够明确和完整,商业秘密和必须披露的会计信息间的界限不够明朗等进行修改和补充。
(2)充分发挥审计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鉴证作用。财务信息是否合规、合法,质量如何,最终都要由注册会计师审计核实,就好像工厂里的产品,制订了质量标准后,还要经由检验员检验证实合格后才能出厂。有必要加强有上市审计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壮大这一队伍。对于已获得该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也不能放低要求。以上“方法六潜亏挂账”一节中的例子潜亏挂账1836万元的公司,正是经审计上市后内审查出来的,不知是注册会计师的水平有限,还是风险意识不强或是其它的什么原因,没把如此巨大的潜亏披露。因此,一定要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对出具违法、违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的要严肃处理。要完善《注册会计师守则》中有关职业道德规范的条款,加强违规的查处力度,以便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作用。
(3)加强执法力度,保证法规贯彻执行,做到执法必严。严格执法,首先要求我国的监管机制应能随时洞察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做出反应。要学习国际先进的证券市场管理经验,逐步与国际接轨。其次,严格执法还要求在认定违规行为后,按照法规严格惩处,绝不手软。遵照《证券法》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给违规者以沉重的打击,树立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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