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口养老意愿的社会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意愿论文,老年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34(2006)04-0090-08
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10%),中国早在20世纪末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并具有老化速度快、老龄人口规模大、未富先老等与发达国家完全不同的特点。在中国社会结构特别是人口结构发生急剧变迁、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萎缩之势不可逆转的情况下,人口的大规模快速老龄化,必将给社会养老制度设计带来极大困难。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社会养老资源供给人口的持续减少,如何赡养老年人已成为极具挑战性的现实问题。以往的研究,往往从“社会能够给予老年人什么”的角度,而不是从“老年人需要什么”的角度探讨问题,很难避免制度提供和实际需要的矛盾,不但老年人的需要没有满足,还造成了养老资源的极大浪费。老年人口是社会养老政策成效信息的直接感受者,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应该成为选择和确定社会养老制度的重要依据。调查和研究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的养老意愿,对于科学制定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探讨既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能满足老年人口个性需要的社会养老理想模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水平,为社会养老问题的深入研究提供理论支持,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养老模式:家庭与社会之间
养老模式的选择受制于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不同的社会和同一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养老模式会有很大不同。农业社会主要由具有血缘和亲缘关系的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赡养,即家庭养老。工业社会以来,家庭养老功能萎缩,大多数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很多老年人依靠退休金生活,即社会养老。社会养老的出现并不排斥家庭养老,不管是西方还是华人社会,家庭中的成年子女是年老体弱父母日常生活的主要照顾者。这是中外研究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学者们的共识。[1] 老年人的需求是全方位的,既需要经济上的支持,也需要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家庭在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老年人所接受的照顾,通常首先来自他们最亲近的人。这与家庭这一人类社会基本制度的特征与功能密不可分。
家庭是人类历史上最悠久的制度。家庭可以被看作一个“自给自足的单位”,它通过互惠关系,在家庭成员间重新分配资源而紧密团结在一起。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赡养就是这种互惠关系的体现,通过为年长的父母提供照顾,为自己将来获得子女的照顾提供了道德基础,这种供养与反哺的方式使家庭养老模式得以延续。[2] 同时向老年人提供援助也是一种互惠行为,许多老年人仍然继续工作并在家庭经济中担任重要角色,代际互惠和交换是这一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然而工业社会发展带来的社会变迁和社会流动动摇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基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主要是出于下述因素的影响:一是家庭规模即子女数的减少;二是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即从过去的共同居住转向分居;三是劳动力社会参与率的提高尤其是妇女就业的普遍性。这些变化影响到家庭的养老功能,特别是精神慰藉功能和日常照料功能的弱化在许多家庭出现。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经济活动本身带来的风险增多,使家庭保障力不从心。生产和生活的日益社会化,使家庭及其成员在承担养老功能时需要社会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是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及其保障功能所不可能遇到的新问题。
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迁,养老模式趋向多样化。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以及自我养老。机构养老是指只要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的养老模式。它能减轻年轻人照顾老人的压力,缓解家务劳动所带来的各种矛盾,使老人得到较为集中的照顾和有秩序的生活,而且老人在院舍中有同辈群体的交流,从心理上来说建立了另一种社会支持网络,对老人的身体状况等方面极有帮助。居家社区养老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自我养老指既不靠子女和亲属(或无从依靠),又没有离退休金的社会保障,主要靠储蓄或劳动收入或其他收入(如租金、股金)来维持生计的养老模式。[3]
养老模式的多元化既是社会结构变迁的必然结果,也是老年人需求多元化的外在表现。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是老年人的基本需求,然而城市化已冲击了传统的家庭支持系统,导致家庭支持网弱化。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未富先老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对老年事业的资源投入,应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照料为辅的养老制度,努力实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4] 对于老年人而言,养老意愿与社会提供的可选择的养老方式之间还存在矛盾。本文试图分析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与影响养老意愿的相关因素,为构建老年多元社会支持体系提供理论和现实的依据。
二、养老意愿的实证分析
影响老年人口养老意愿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老年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家庭关系和谐度、身体状况、居住地域、职业类型等。为了全面把握和解释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向,提高此项研究的科学性,为社会养老制度设计提供科学依据,课题组从2003年3月开始,历时两年零六个月,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河南、江苏、上海、广东、福建、云南、四川、湖南、陕西、西藏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随机抽样调查,选取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5000位作为调查对象,回收有效问卷4127份,回收率为83%。
考虑到本项研究关注的重点是影响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因素,本文设计了家庭关系、家庭地位和养老模式三个分析模型进行多因素相关分析。首先,以家庭关系为因变量,考察人口特征和社会地位对家庭关系的影响;其次,以家庭地位为因变量,考察人口特征、社会地位对家庭地位的影响;最后,以养老模式为因变量,考察人口特征、社会地位、家庭地位和家庭关系对养老模式的影响。家庭关系分为和睦、不和睦,家庭地位指受尊敬和不受尊敬;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机构养老。
(一)家庭关系差别的因素分析
表1 老年人口家庭和睦状况的Logistic模型①
模 型回归系数 显著度
Exp(B)
性 别 .032 .7231.032
60-64岁-.069 .678 .933
模型1:65-69岁-.291 .073 .747
70-74岁 .072 .660 .075
75-79岁-.030 .864 .971
人初、高中.264 .0071.302
口大专以上
1.425 .0004.157
特配 偶 .109 .2671.115
征居住地 .500 .0001.649
身体健康
1.236 .0003.442
身体一般.164 .1331.178
Constant.371 .0341.450
模型2:家庭收入.000 .5211.000
公务员 1.028 .0002.796
职企业管理.949 .0002.583
业科教文体.742 .0002.099
收一般工人.545 .0001.725
入个体户 .693 .0302.000
Constant
1.072 .0002.920
从人口特征和社会地位两个角度考察老年人口的家庭关系,Logistic模型分析结果显示,老年人的性别、年龄、有无配偶和家庭收入对家庭关系没有影响,而受教育程度、居住地和身体状况以及职业类型对家庭关系有影响。从受教育程度看,相对于小学及以下学历的人而言,初高中毕业的人家庭关系和睦的可能性增加了30.2%,大专以上学历者的家庭关系和睦的可能性提高了3.157倍,这说明学历越高,家庭关系越和睦。从居住地看,居住在城市的老人比居住在农村的老人家庭关系和睦的可能性增加64.9%。从身体状况看,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比健康状况一般的老人家庭关系和睦程度提高了2.442倍。
职业类型对家庭关系的影响很突出,不同职业群体家庭关系的和睦程度表现出很大差别,按和睦程度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公务员、企业管理、科教文体、个体户、一般工人和农民。其中,公务员家庭关系的和睦程度是农民家庭的2.796倍,企业管理人员家庭关系的和睦程度是农民家庭的2.583倍,科教文体人员家庭关系的和睦程度是农民的2.099倍,个体户家庭关系的和睦程度是农民的2倍,一般工人的家庭关系比农民家庭关系和睦的可能性高72.5%。统计结果显示,问卷中调查的各职业群体的家庭关系和睦程度均较农民高。
从统计角度来看,收入对家庭关系的好坏不存在显著影响,而职业、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和居住地对家庭关系有影响。农民这一群体普遍教育水平较低,家庭关系不如城市老年人家庭关系和睦。对于农民而言,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仍然是主要的养老模式,在现阶段还不具备建立城乡统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只是在少数农村的老年人可以获得养老保障,大多数老年农民是通过将土地交给儿女耕种而获得经济收入的,从而与赡养家庭组成经济生活共同体,传统的乡土生活的矛盾主要来自各种家庭社会关系的处理上,这构成了农民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从普遍意义上讲,农民的家庭关系不如城市老年人家庭关系和睦。
(二)家庭地位差别的因素分析
表2 老年人口家庭内受尊敬情况的Logistic模型
模 型
回归系数 显著度 Exp(B)
性 别 .331.004.718
60-64岁-.152.482
1.164
模型1:65-69岁-.495.015.609
70-74岁 .198.335.820
75-79岁-.183.405.833
人初、高中.524.000
1.689
口大专以上
1.993.000
7.340
特配 偶 .246.054.782
征居住地 .477.000
1.612
身体健康
1.054.000
2.869
身体一般.230.085
1.258
Constant
1.520.000
4.574
模型2:家庭收入.000.454
1.000
公务员 1.075.000
2.929
职企业管理
1.056.000
2.874
业科教文体
1.242.000
3.463
收一般工人
1.019.000
2.769
入个体户 .571.133
1.770
Constant
1.678.000
5.353
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地、健康状况和职业对老年人口的家庭地位有影响,而婚姻和收入情况对老年人的家庭地位不存在影响。从性别角度看,男性在家庭中受到尊敬的可能性要比女性获得尊敬的可能性低38.2%,即女性的家庭地位要普遍高于男性。从年龄上看,在各个年龄组中,只有65—69岁的老年人在家庭中受到尊敬的可能性要比80岁以上的老年人低39.1%,其余各年龄组没有显示出不同。从受教育程度看,受教育越多,家庭地位就越高,其中,受初高中教育程度的老年人比受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在家庭地位中受到尊敬的可能性高68.9%,受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人比受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者在家庭中受到尊敬的可能性高6.34倍。从居住地看,城乡老年人的家庭地位存在差别,城市老年人比农村老年人在家庭中受到尊敬的可能性高61.2%。身体健康状况也显示出对老年人家庭地位的影响,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比身体一般的老年人在家庭中受到尊敬的可能性高1.869倍。
在老年人的家庭地位方面,职业类别同样显示了显著差别。与农民相比,家庭地位按职业类别排序为科教文体、公务员、企业管理和一般工人,个体户没有表现出与农民的差别。其中,科教文体人员比农民在家庭中受到尊敬的可能性要高2.463倍,公务员比农民高1.929倍,企业管理人员比农民高1.874倍,一般工人比农民高1.769倍。
模型的结果体现出一个比较有趣的问题,个体户的家庭关系虽然较农民的家庭关系和睦的可能性高,但个体户和农民在家庭地位方面却并没有显现出差别。如果仅从资源占有角度考察家庭地位的差别,可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家庭关系和家庭地位的相关分析结果看,显著性水平为0.00,相关系数为0.472,二者之间的关系还是很密切的。
(三)养老意愿差别的因素分析
表3 老年人口养老意愿的Logistic模型
模 型“共同生活”模式
“独自生活”模式“福利院”模式
系数
Sig.ExpB
系数 Sig.ExpB
系数 Sig.ExpB
性 别 .281 .000 1.324 -.023 .767 .977 -.721 .000 .486
60-64岁.683 .000 1.979 -.277 .086 .758
.291 .339 1.338
模型1:65-69岁.066 .633 1.068
.409 .011 1.505
.065 .833 1.068
70-74岁
-.011 .937 .989
.452 .005 1.572 -.003 .992 .997
75-79岁.398 .007 1.489
.070 .689 1.072
.452 .150 1.571
人
初、高中 -.345 .000 .708
.143 .088 1.154
.713 .000 2.041
口
大专以上 -.445 .000 .641
.432 .000 1.541 -.552 .139 .576
特
配 偶
-1.105 .000 .331 2.174 .000 8.790 -1.020 .000 .361
征
居住地-.315 .000 .729
.379 .000 1.460 -.438 .018 .646
身体健康
.406 .000 1.501 -.215 .056 .806
.447 .081 1.564
身体一般
.152 .129 1.164
.101 .349 1.106
.421 .080 1.523
Constant
.400 .010 1.492 -2.581 .000 .076 -2.480 .000 .084
模型2:家庭收入
.000 .011 1.000
.000 .219 1.000
.000 .885 1.000
公务员-.393 .001 .675
.616 .000 1.851 -.542 .049 .582
职
企业管理 -.423 .001 .655
.529 .000 1.697 -.051 .834 .950
业
科教文体 -.940 .000 .391 1.091 .000 2.977 -1.425 .000 .241
收
一般工人 -.330 .000 .719
.538 .000 1.712 -1.043 .000 .352
入
个体户-.052 .819 .949 -.266 .293 .767 -.712 .234 .490
Constant
.039 .510 1.039 -.680 .000 .507 -2.575 .000 .076
模型3:家庭地位
.371 .001 1.449 -.454 .000 .635 -.430 .039 .650
家庭 家庭关系
.164 .003 1.178
.338 .000 1.403 -.807 .000 .446
状况 Constant -.638 .000 .528 -.218 .026 .804 -2.027 .000 .132
养老模式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包括三个模型:人口特征对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社会地位对养老意愿的影响以及家庭情况(家庭关系和家庭地位)对养老意愿的影响。问卷中主要考察了老年人对三种养老模式的需求意愿,即共同生活模式、独自生活模式和福利院模式。共同生活模式就是与已婚子女及孙子女一起生活,也就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独自生活模式就是老年夫妇或单个老年人不跟已婚子女共同生活,有独立的寓所生活;福利院模式就是所谓的机构养老,只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享受专业的老年护理和照料。
表3中的模型一显示了人口特征对养老意愿的影响。第一,从性别角度看,男性与女性对待共同生活模式和福利院模式的态度有差别,而对独自生活模式的态度没有差别。其中,男性老年人倾向于共同生活模式的可能性要比女性高32.4%,而在对待福利院模式方面,男性倾向于该模式的可能性要比老年女性低51.4%。可见,在对待不同养老方式的态度上,男性比女性更为传统,更为认同家庭养老模式。第二,从不同年龄组对待养老模式的态度方面,60—64岁比80岁以上的老年人认同共同生活模式的可能性要高97.9%,这一年龄组的老年人在对待另外两种养老模式方面与80岁以上年龄组没有差别。而65—69和70—74年龄组的老年人在对待独自生活模式时与80岁以上年龄组有差别,对另外两种养老模式与参照群体态度差别不显著。其中,65—69岁的老年人比80岁以上年龄组认同独自生活模式的可能性高50.5%,而70—74年龄组的老年人比80岁以上年龄组认同独自生活模式的可能性高57.2%。最后,75—79年龄组的老年人在对待共同生活模式的态度方面与参照群体有差别,而对另外两种养老方式的态度与参照群体没显著差别,与80岁以上老年人相比,该年龄组的老年人认同共同生活模式的可能性要高出48.9%。不同年龄组的老年人在对待不同的养老方式方面存在明显的态度差别,总体而言,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共同生活模式和独自生活模式上,在对待福利院模式方面,各年龄组没有体现出差别。不同年龄组在对待共同生活模式和独自生活模式态度差别的原因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三,从受教育程度看,初高中教育程度的老年人在对待共同生活模式和福利院模式方面与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的老年人有态度差别,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老年人在对待共同生活和独自生活模式的态度上与小学以下教育程度者有差别。与小学文化程度的老年人相比,初高中毕业的老年人对共同生活模式认同的可能性要低29.2%,而对福利院模式认可的可能性要高104%。大专以上学历的老年人对共同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要比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低25.9%,而对独自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是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的1.541倍。可见,文化程度越高,对共同生活模式的认同度越低,大专以上学历者倾向于独自生活模式,而初高中毕业者更倾向于福利院模式。第四,从婚姻状况看,有配偶的老年人对共同生活模式认同的可能性要比没配偶的老年人低66.9%,有配偶的老年人对福利院模式认同的可能性要比没配偶的低63.9%,而有配偶的老年人对独自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要比无配偶者高77.9%,总之,有配偶的老年人更倾向于独自生活。第五,从居住地看,城镇老年人认可共同生活模式的可能性比农村老年人低27.1%,对福利院模式认可的可能性比农村老年人低35.4%,而对独自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是农村老年人的1.46倍,农村老年人更认可共同居住模式,而城市老年人更能接受独自生活模式。第六,从身体状况看,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比身体一般的老年人对共同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高50.1%,身体健康者更认同共同生活模式。
模型二从社会地位角度考察老年人的养老态度差异,从模型结果来看,家庭收入对老年人对待不同的养老模式的态度没有显著影响。除了个体户外,问卷中提及的其他职业类别对老年人的养老态度表现出明显的影响。其中公务员群体对独自生活模式的认同度是农民群体的1.851倍,而对共同生活模式认同的可能性要比农民低32.5%,对福利院模式认同的可能性要比农民低41.8%,公务员群体更倾向于独自生活模式。企业管理人员在对待机构养老的态度上与农民没有显著差别,其独自生活的愿望是农民群体的1.697倍,对共同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比农民低34.5%。从事科教文体类职业的老年人对共同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仅为农民的39.1%,对福利院模式认可的可能性为农民群体的24.1%,而对独立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是农民的2.977倍。一般老年退休工人对共同生活模式接受的可能性要比农民低28.1%,对独自生活模式认可的可能性比农民高71.2%,对福利院模式接受的可能性比农民低64.8%。从模型结果看,个体户在对待不同养老模式的态度方面与老年农民没有显著差别,从生活情景、职业类别及文化角度看,两个群体的生活经历的差别很大,是什么原因使得两个群体的养老态度趋同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总体而言,与农民相比,各职业群体对共同生活模式接受的可能性按照从高到低排列分别为一般工人、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科教文体类从业人员;对独自生活模式接受的可能性按照从高到低排序为科教文体人员、公务员、一般工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对福利院模式接受的可能性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公务员、一般工人和科教文体人员,其中企业管理人员对该模式的态度与农民的态度差别不显著。
模型三考察了家庭地位和家庭关系对不同养老模式态度的影响。家庭地位的高低用老年人口在家庭中受不受尊敬衡量,模型结果显示家庭地位高的老年人比家庭地位低的老年人更认同共同生活模式,而家庭地位低的老年人则更倾向于独自生活模式和福利院模式。家庭关系用和睦与不和睦衡量,家庭关系和睦的老年人更认同共同生活模式和独自生活模式,但家庭关系不和睦的老年人则更认同福利院模式,家庭关系和家庭地位情况在老年人对不同养老方式的态度方面影响还是非常大的。
三、养老意愿变迁与制度选择
根据人口特征、社会地位和家庭情况对养老模式态度的模型分析结果来看,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居住地、健康状况、职业类别、家庭关系和家庭地位,都对老年人养老模式的态度对待有影响,只有家庭收入情况与养老态度无关。
城乡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打破了占统治地位的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当社会变迁打破传统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时,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都会发生新的变化。从模型分析的结果看,各职业群体的老年人对独自生活的认同度都非常高,“养儿防老”这样的传统观念发生了变化,老年人更希望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和独立的生活。福利院模式也得到了更多老年群体的认同,在服务的提供和精神安慰的取得方面,该模式具有更多的优势。养老意愿虽然出现了分化,但家庭养老和独自生活是主要的养老模式,大多数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对机构养老的认同度还是较低的。在本次问卷调查中,老年人独自居住的愿望仅比共同居住低4%,独自居住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持个人选择的独立性,是老年人自我意识增强的一个表现。在传统的观念中,老年生活能够得到子女的良好照顾是生活幸福的一个重要原因,共同生活模式虽然在照顾老人方面有很大优势,但社会的变迁使得代际冲突和矛盾进一步深化,再加上很多退休老年人在经济上取得了一定的独立性,子女和亲属对老年人的照顾主要体现在精神慰藉和服务的提供上,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很多服务都可以由相关的机构提供,这些都为老年人选择独自生活模式创造了条件。
总体而言,在我国现行的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制度体系中,居家养老占据主导地位。问卷调查中95%的老年人都选择了共同居住和独自居住居家养老模式,选择福利院模式即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仅占被调查对象的5%。因此,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看,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推广福利院模式,在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负担的同时并不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福利院模式对有子女照顾并有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并无必要。而对那些没有经济来源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来讲则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但是也必须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经济支持和相关的服务,以加强并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居家养老和独自生活作为两种主要的养老方式,在相关的资源提供和制度供给方面还有诸多问题,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单独居住模式中的养老服务问题和共同居住模式中的家庭成员敬老爱老意识问题。老年人不与子女住在一起而单独居住,是经济条件好、身体状况较佳的老年人的选择,他们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缺乏。政府和社会应该尽早制定规范的社区服务条例,明确规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方式,打击服务欺骗行为,创造条件解决服务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发挥政府在社区为老年人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使社区服务制度化。选择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人是因为与子女关系融洽,不愿单独居住;有些人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好无法单独居住;也有些人是因为担心单独居住会被人耻笑而不得不共同生活。这些人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养老的经济资源不足。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敬老爱老教育,协调有老家庭关系,从家庭内部解决问题,强化家庭养老功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切实保障居家养老的质量。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模式的选择和建设过程中,既要发挥政府政策制定的宏观导向功能,又要顾及社会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应该从目标群体的实际需要出发,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满足不同阶层、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需求水平老年人的现实需要,提高我国社会养老的政策回应度。
注释:
①研究模型中,年龄以8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为参照群体;教育程度以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者为参照群体;工作类型以农民为参照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