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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24(2013)03—125—130
贫困一直是发展研究的核心问题,更是政府治理工作中的攻坚重点。无论是学术探讨还是工作实践,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对贫困作出界定。究竟什么样的社会现象才能被认定为贫困呢?传统研究往往是以特定的贫困线为基准,利用某个特定时间点或较短时期(一般为一年)的截面数据来确定贫困人口并推导出贫困发生率。这种方式被称为静态研究,其特点在于数据获取相对容易,而简单化的实证结果也便于政府制定具体的扶贫措施,但其缺陷也越来越明显,即它对贫困现象的动态性关注不足。它不仅对贫困人口收入和消费的变化性无从洞察,进而使得政策制定者无法掌握贫困的总体变化趋势,同时也无法解答针对特定的个人或家庭,贫困究竟是长期还是短期的,以及分别存在哪些影响因素。由此,近年来贫困研究出现了动态性转向的趋势。张清霞对贫困动态性(poverty dynamics)的内涵作出概括:“在一段较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社会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引起的贫困标准的变化连同个人或者家庭状况的改变共同引起的个人或者家庭进入或者退出贫困的运动和状态。”[1]根据不同的标准,学界对贫困动态作出各种分类,这也就决定了多种具体研究类别的出现,但其中一个最基本的分类就是将其分为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目前国内外已经出现了很多针对长期性贫困的研究,但暂时性贫困的研究却并不多见,因此,本文拟对目前关于暂时性贫困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以为今后此方面探索和研究提供借鉴和启发。
一、暂时性贫困的概念
暂时性贫困(Transient Poverty)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它产生于对贫困动态的分类,一般与长期性贫困(Chronic Poverty)相对应。①Bane和Ellwood是公认最早对贫困动态作出实证研究的学者,为了更加准确地分析贫困的进入和退出,他们提出了对新晋贫困人口(ever-poverty or newly poor)和特定时段内贫困人口(poor at a particular time)的区分。[2]如果说Bane和Ellwood还只是初步尝试的话,Ravallion则是对贫困动态作出了明确的操作性分类,他们将总体贫困(Aggregate poverty)分解为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一定的时间段内自始至终经历贫困的家庭或个人属于长期性贫困,而一定的时间段内只有部分时间处于贫困的家庭或个人属于暂时性贫困。[3]具体来说,一般将5年的贫困时间作为长期性贫困和短期贫困的分界点,长期性贫困即一个个体经历了5年或5年以上的确切的能力剥夺,[4]少于5年的则为短期贫困。世界银行在《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长期性贫困是指有些人口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至少持续5年以上)、虽经扶助也难以脱贫的状态;暂时性贫困则是指在一定时期(通常是5年)内入贫与脱贫这一现象。”[5]由于实证方法的改变, Jalan和Ravallion在后来的研究中又提出了新的定义:平均消费水平持续低迷的贫困状态是长期性贫困,而消费水平跨期变动的贫困状态是暂时性贫困。[6]
Hulme等人在Jalan和Ravallion二分法的框架内又将动态贫困细化为五大类别:(1)始终性贫困(always poor):收入或消费水平每一阶段都处于贫困线之下;(2)通常性贫困(usually poor):以整体时期计算,总体支出水平低于贫困线标准,但并不是每一时期都处于贫困线之下;(3)漩涡式贫困(churning poor):以整体时期计算,总体支出水平接近贫困线标准,但从各个时期来看则有高有低;(4)偶尔性贫困(occasionally poor):以整体时期计算,总体支出水平高于贫困线标准,但有至少一个时期处于贫困线之下;(5)从不贫困(never poor):任一时期的支出水平都高于贫困线。而这五大类别又可以被概况性地整合进三个范畴:长期性贫困(始终性贫困和通常性贫困),暂时性贫困(旋涡式贫困和偶尔性贫困)和非贫困(从不贫困)。[7]
在之前的分类方法基础上,陈建生将暂时性贫困的概念工作进一步细化。按照贫困的成因、时间及变化方向,暂时性贫困又可以再细分为三类:(1)致贫型:指观测期内开始属于非贫困,但至少最后1年陷入贫困的类型,包括1年致贫,2年致贫,3年致贫和4年致贫;(2)波动型:指观测期中间时段陷入贫困,而有些年份处于非贫困,总体围绕贫困线呈波动状态的类型;(3)脱贫型:与致贫型恰好相反,指观测期最后一段时期处于非贫困,但开始处于贫困中的类型,包括1年脱贫,2年脱贫,3年脱贫和4年脱贫。[8]但是中国暂时性贫困的主要类型及其治理对策并没有获得研究界的足够重视。
二、国外暂时性贫困研究
鉴于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在贫困动态中非此即彼的关系,国外一般都将两者一并研究,或者说研究结果对两者都有所涉及。目前有两种最基本的定量分析方法,何昌福、吴海涛将之分别称为持续法和组分法。[9]第一种是Bane和Ellwood的持续法,即以收入处于贫困线以下的持续时间作为划分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的标准。他们通过对贫困退出概率的考察来检测贫困持续时间,以此帮助理解贫困进入和退出的原因。研究指出,大多数新晋贫困人口只会在贫困状态短期停留,而大多数在既定时间段内贫困的人口则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Bane和Ellwood的实证结果显示,上年度45%的贫困人口将在下年度延续其贫困状态,而这一比例将会随着考察时间的放长而大幅缩减,贫困人口中仅有12%在10年内持续贫困。[2]第二种是Rodgers和Rodgers的组分法,即将总体收入或消费划分为长期性贫困组分和暂时性贫困组分。Rodgers和Rodgers抛弃了Bane和Ellwood的贫困持续时间方法,利用了收入平滑和永久性收入假说来测量长期性贫困。他们在研究中指出,从政策视角来看,由于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拥有不同的导因,也要求不同的政策措施,因此在有限资源的社会里,对它们的测量非常重要。其研究结果显示1987年美国人口中36%的测定贫困都属于长期性贫困,更具体地说,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中期这段时间内,美国的贫困不仅仅是增加了,而且变得更加长期性。该研究所得的贫困密度比以往建立在截面数据基础上的相关静态研究所测定的更大,因此美国此段时间内的贫困状况实际上比人们所知道的更严重。[10]
基于以上两种重要研究方法,国外学者们利用本国或他国的经验数据开展了一些相关研究,其中涉及暂时性贫困的概述如下。
1.理论方法的评议。Kurosaki对暂时性贫困测量的理论方法进行了评定,他认为在确保暂时性贫困的价值伴随着长期性贫困深度同步增加以及两元分解不受贫困线设定标准干扰的方面,有关谨慎风险偏好的贫困测定方法要比其他方法更有效。而这一理论结果也得到了巴基斯坦案例经验检验的支持。[11]
2.贫困类型的判定。Stampini和Davis的研究着眼于1998年到2001年间尼加拉瓜略有改善的贫困状况背后隐藏的重大动态趋势。分析结果显示四分之三的农村贫困(也是该国的主要贫困问题)属于长期性贫困,而城市的暂时性贫困也呈现出负面性特点,即虽然贫困严重性有所下降,但脱贫人口却又出现返贫的趋势。因此综合来看,相比于暂时性贫困,尼加拉瓜的长期性贫困问题更加严重。[12]
Reyes等基于菲律宾2006年开始的贫困恶化趋势,利用家庭收入支出(FIES)和年度贫困指标调查(APIS)的三组面板数据进行了贫困动态分析。FIES的2003年至2006年的数据分析显示,有三分之一属于暂时性贫困,而其中被测定为食品性贫困的人口有一半曾被归类入非贫困;使用2004年、2007年和2008年的APIS面板数据发现,50%的收入性贫困和63.3%的食品性贫困都属于暂时性贫困;而FIES和APIS组合而成的2003至2008年面板数据的实证结果是,63.2%的收入性贫困和79.5%的食品性贫困属于暂时性贫困。[13]
3.暂时性贫困的决定因素。利用1995—1996和2003—2004尼泊尔生活水平调查中的962个家庭面板数据,Bhatta和Sharma对尼泊尔的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该研究重点考察了种族、人力资本和财富这三个要素。结果显示,人力资本和财富同两种贫困类型都密切相关,尤其是长期性贫困,与之相反,种族则与两种贫困类型都没有明显相关。由此他们指出,政府通过增加人力资源和农村资产的政策手段可以有效地缓解长期性和暂时性贫困现象。[14]
Mills和Mykerezi通过对俄罗斯自1994年开始历经20世纪90年代末金融危机直至最近经济复兴这段时期的贫困动态的分析,驳斥了俄罗斯国内有关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危机联手缔造了一个新的长期性底层贫困阶级的论调。他们指出,该时段内俄罗斯贫困的严重性主要源自暂时性贫困,而不是长期性贫困。而暂时性贫困主要受到家庭规模、劳动力参与水平、教育资产、实物资产及当地经济状况这些因素影响。[15]
三、中国暂时性贫困研究
国内外对中国的贫困动态研究刚刚起步,目前几乎所有关于中国暂时性贫困的研究都可溯源至Jalan和Ravallion的工作,它不仅是国际上较早的动态贫困的实证研究,同时也是动态贫困方法分析中国贫困问题的首创。Jalan和Ravallion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农村住户预算调查(RHS),由1985—1990年的西南四省的5854个样本组成。他们将消费而非收入作为测量贫困的财富指标,并以目标群体在贫困线下的持续时间来划分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他们的分析指出,暂时性贫困现象在经济转型和农村地区比较严重,中国的贫困现象恰好符合这两个条件。研究结果显示,在1985年到1990年间,中国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暂时性贫困,占总体贫困的49.39%。由于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所需求的政策措施有所区别,因此对政府而言,必须对不同的贫困类型做出清晰的区分后才能施以正确有效的干预。[6]之后Jalan和Ravallion还进一步对暂时性变化的决定因素进行了细致检验,结果显示,已有文献对中国农村贫困决定因素的测定依然适用于长期性贫困,但在暂时性贫困方面则出现一些偏差,即虽然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共享了一些决定因素,但有些影响暂时性贫困的因素并不会对长期性贫困有所作用。这意味着中国政府需要对农村这两种相异的贫困类型做出不同的政策安排。保险、信贷及临时性公共产品等消费平滑措施可以对暂时性贫困状态有所改善,而长期性贫困则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结构性政策。[16]以Jalan和Ravallion的开创性工作为基准,中国暂时性贫困的研究主要围绕中国农村贫困的主要类型的争论而展开:
1.中国农村贫困问题主要是暂时性贫困。Ximing Yue等对中国农村的贫困动态作出了进一步探索。基于对中国政府减贫工程的实际效应的质疑,Ximing Yue等指出,对贫困的研究必须将扶贫工作直接关联到具体的贫困测定,否则仅仅凭借总体的人均消费和收入水平的增长是无法对扶贫工作的效果作出评定的,因为这种总体性的改善可能只集中在富裕人群之上,真正的贫困人口并没有从政策中得到实惠。该研究最终巩固了Jalan J和Ravallion M的结论:暂时性贫困在中国农村总体贫困中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另外,中国政府的减贫措施大多都是针对长期性贫困的,而暂时性贫困问题却并不能得到解决。[17]
汪三贵和李文通过对1997—2000年中国贫困县的农户收入变化的分析发现,短期贫困是这些贫困地区更棘手的问题。研究发现,该地区在38%的贫困人口脱贫的同时,有25%的非贫困人口落入贫困,这一抵消作用就使得总体贫困发生率下降不明显,远远低于全国的贫困发生率下降幅度。当然,他们也指出这一结果可能与样本选择有关,他们的样本点集中在西部地区,而该时段西部地区的减贫率本来就远低于中东部地区。[18]
岳希明、李实等采用Rodgers.J.R和Rodgers.J.L的方法,同样把总体贫困分成暂时贫困和慢性贫困,并对两类贫困的收入和消费方面做出非常详细的对比分析。他们发现在国家贫困县中农村贫困群体大部分为暂时性贫困,若以2000年人均收入625元为贫困线标准的话,暂时性收入贫困占总体贫困的比重达91.34%,若以2000年人均年收入874元为贫困线标准的话,暂时性贫困比例则是76.86%。他们还进一步考查了贫困家庭户主年龄、教育程度及家庭规模等因素对暂时贫困和慢性贫困的影响程度,结果发现,暂时性贫困主要产生于一些随机性因素,而长期性贫困则主要归因于一些短期很难克服的因素。[19]
张立冬、李岳云和潘辉利用覆盖9个省份的1988—2003年的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的5轮农村家庭收入调查数据对中国农村贫困动态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暂时性贫困是中国农村主要的贫困状态,平均约20%的贫困家庭会在下年度继续贫困。另外,中国农村贫困呈现出进入和退出高度并存的现象,但这种概率在不同收入阶层的贫困(或非贫困)家庭中差别明显。脱离贫困后大多数家庭都进入较高收入阶层,而落入贫困后大多数家庭的收入都分布在贫困线附近。脱贫家庭的非贫状态维持能力并不突出,而刚进入贫困家庭的脱贫机会与长期性贫困家庭相比,差异也不明显。[20]
罗楚亮的研究利用了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的中国城乡劳动力流动调查数据,该数据对9个省市住户的贫困状况和动态进行了描述。研究指出,将两个年份对比来看,2008年的贫困发生率比2007年有所下降,但不少贫困深度指标有所上升,将两个年份合并起来看,一直处于贫困状态的家庭比例较低,但这一比例是随着标准的变化而变化的,标准调高则比例上升。[21]
罗曼、李兴绪、程虎以2006—2009年调查的农户家计面板数据为样本,从市场参与的视角,运用转移矩阵以及多层Logistic发展模型来分析我国贫困家庭动态转化以及脱离贫困的影响因素。从动态描述中发现,在发生贫困的家庭中,60%以上都属于暂时性贫困,只有不超过40%的人属于持久性贫困;多层Logistic回归结果给予的政策启示是:首先,政府应当加强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仅靠农户的田间劳动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且非常脆弱,必须让农户积极参与市场;其次,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资以提高人力资本,模型计算分析发现,平均受教育年龄是贫困的第二大显著影响因素。[22]
2.中国农村贫困的关键并非暂时性贫困。章元,万广华,史清华修正了J.Rodgers的纵向加总贫困方法,提出了一个改善的分解方法,并将其应用于中国5个省份的农民面板数据,结果得出了一些全新的认识。他们最终否定了Jalan J和 Ravallion M对中国贫困动态的判断,认为前者的方法在衡量贫困程度上存在失准。他们用其修正后的方法得出结论:相比于暂时性贫困,长期性贫困问题更应该得到政府的重视,今后很长时期内,扶贫工作应该集中在抗击长期性贫困之上。长远来看,政府应该更加关注贫困人口的教育、健康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改善。[23]针对将总体贫困分解为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Duclos等在详细分析 JR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一种货币度量(money—metric)方法。他们将该新方法应用到了中国实例之中,利用北京的农村经济研究中心(RCRE)在中国9个省市收集的82个村庄调查数据(该数据具有1986年至2002年的较长时间序列)进行实证计算,研究得出一个迥异于JR的结论:中国农村的暂时性贫困仅占总体贫困的23%,远远低于JR所得的73%。[24]
3.中国农村贫困问题是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二元并重。郭劲光通过对辽宁省重点贫困县的贫困脆弱性及动态进行考察后发现:一方面我们贫困状态不是普遍性的,其中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也并无主次之分,长期性贫困为44.5%,暂时性贫困为41%,这一非常接近的比例证明了该贫困县并非呈现单一偏态,而是兼具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的特性。因此,政府的扶贫救济制度应该建立在全面评估这两种情形的存在性上。[25]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减贫事业上成就斐然。贫困人口的巨幅下降和贫困线的逐步上升,都已经从数字上对此给出了有力的证明。时至今日,为了国家减贫事业的进一步有效开展,应该对贫困研究的基本单位——贫困人口,进行细化处理,这不仅能帮助我们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再行突破,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的扶贫工作更具针对性和预测性。具言之,暂时性贫困和长期性贫困的划分有利于我们关注贫困动态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在现实中必然存在,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
虽然近年来贫困区域有集中化的特点,但分散度依然很高,而各地自然条件、历史背景及公共政策等各方面的差异也必然使贫困动态呈现不同性质和趋势。之前静态性的研究对此是解释无力的,政府部门也没有过多关注。我们的扶贫仅以每年贫困人口的统计数量为工作基础,而对于一段时间内贫困人口内部的变化无从监控。这样不仅会误导我们对扶贫绩效的评价,也不能促使扶贫政策发挥预测效用。比如说,某地区连续三年的贫困发生率都相同,这样的统计结果在以往的思路下说明了政府的扶贫工作在当地没有任何效果,但在动态研究的视角下,贫困人口的进入和退出可能已经改变了整体的人员结构,如果暂时性贫困人口比例上升的话,那说明当地的贫困状况正在改善,至少说,从长期来看,贫困的顽固性正在减小,而贫困人口缩小的可能性正在增大。下一步的工作规划也就可以围绕现有贫困人口的生计特征来开展。由此可见,划分暂时性贫困和长期性贫困对中国而言是具有极大的政策指导意义的。其中暂时性贫困更值得政府部门予以重视,因为相对而言,它比长期性贫困更容易克服。这种类型的贫困往往是由某些情况的突然性发生或某些条件的暂时性缺失而造成的,也就是说,只要扭转这些不利因素,该部分人口就有很大可能脱贫。而此类人口的减少不仅能及时性拉低贫困的总体比例,他们脱贫致富后还可能变成资金借贷或创造就业的重要力量,这就进一步缓解了政府的压力。因此,我们的扶贫工作可以先从暂时性贫困人口入手,或者说把重点放在此上,采用这种由易入难的步骤来落实扶贫工作,将会促使我国减贫事业更有层次、更有效率。
上述一切都充分证明了我国的暂时性贫困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虽然上面对国内外已有研究的梳理能够为我们提供很大的借鉴,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都存在着共同的短板。首先是缺乏专门的暂时性贫困研究。由于动态贫困研究还处于初生阶段,目前大多数工作的焦点都在于判断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人口的具体类型,即区分其贫困特性究竟属于长期性还是暂时性。研究中也有一些分析是针对两种贫困类型的影响因素的,但总体看来并不算深入。这就决定了暂时性贫困在现有的研究领域中并没有获得独立的地位,它往往是同长期性贫困研究一起开展,或者顺带开展的。该现状不利于暂时性贫困研究的进一步拓展,包括它的多元类型、呈现特征、形成机制及应对策略等等。其次是暂时性贫困的实证方法问题。时间持续法对暂时性贫困的界定往往是以某个时间长度为基准的,但这个时间长度一般是取决于各研究者自己的意愿,这就出现了标准的混乱,对暂时性贫困的认定无法统一。而组分法则存在关于非贫困时间内的消费水平的前后矛盾问题,即家庭或个人在非贫困时间内的消费水平不影响总体贫困的度量,但却影响长期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在总体贫困中的构成。[23]最后是需要增加暂时性贫困的定性分析。现有的研究工作都是采用定量的方法,我们还需要在人文主义方法论范畴寻求突破,运用定性的方法深入贫困人口的每日生活,对暂时性贫困这一社会现实的结构关系和文化基础进行质化分析,这样就能帮助我们立体化地理解暂时性贫困,并开发更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具体化到中国的暂时性贫困研究方面,也有两方面需要加强改善。首先是数据资源不健全。暂时性研究的实证分析,尤其是Jalan和Ravallion为我们提供的基础性方法,其信度和效度是以高质量的面板数据为保障的,而中国长期以来的静态研究传统并没有创造此方面的需求,所以一直都缺乏这样的数据资源,这极大地限制了我们的研究的数量和质量。其次是研究的广度不足。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人口大国,这反映在贫困问题上就是不同区域内的贫困群体具有各不相同的性质和特征,上面介绍的一些研究往往仅利用某个或某几个地区的经验分析就直接得出类似“中国的贫困是暂时性贫困或长期性贫困”这样的结论,这无疑是以偏概全,以简驭繁。我们所需要的是更多针对不同地区贫困问题的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这才能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中国的多元贫困状况,为政府的减贫工程提供良策。
注释:
①Chronic poverty有时也译作慢性贫困,而transient poverty有时也译作短期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