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渔民组织的推广意义及其认知程度的探讨论文_李佳顺

关于渔民组织的推广意义及其认知程度的探讨论文_李佳顺

摘 要:近年来我国海洋渔业资源逐渐衰竭,现有的管理方式也存在不少漏洞,于是政府开始鼓励进行渔业资源养护并组建渔业非正式组织。本文通过介绍渔民非正式组织的兴起和渔民对其的认知程度,并结合“政府—渔民组织—渔民”模型,探讨大力推广建立渔民非正式组织的必要性,同时也认识到渔业非正式组织也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限制。

关 键 词:渔民组织 合作管理 资源养护 非正式组织

众所周知,我国海洋渔获捕捞产量一直处于世界较高的水平,纵观我国的渔业捕捞历史,捕捞产量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趋势,我国拥有 287 万海洋渔业劳动力,其中从事海洋捕捞的有 115 万人,巨大的捕捞负荷已经榨干了海洋中很多渔业种群(特别是高价值的种群),所以人们的“养护”意识越来越强,但是奈何竞争仍然占据首要位置,并且政府的管理方式上也并非十分适应于当前渔业资源匮乏的形势,这时便需要一种推动力鼓励渔民提高养护意识,笔者认为渔民非正式组织正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一、渔民非正式组织的兴起

通过了解,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的渔业管理办法主要分为三种:生物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中举出的社区共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便是建立渔民非正式组织或渔民协会,其沟通、协商、规范等功能的发挥,加快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了管理层次和宏观调控能力,一个健康发展的渔业行业协会有利于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经济的整体效益,极大推动了市场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发展。笔者认为这种方式更适应我国当前的渔业管理形势。

非正式组织讲究民主、独立、自由等原则,对于生产劳动者来说算是一种大胆尝试,其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已经很成熟。将非正式组织运用到渔业中,便是渔业非正式组织,其实渔业非正式组织并不是一个全新的词,先暂且不说在渔业管理方面影响力最大的中国渔业协会这类较为庞大的组织,小范围内各渔村、地区之间结成的组织也表明了渔民的明智选择,这不仅是政府对渔业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渔民维护自身权益、精神寄托的需要[1],我国沿海在历史上曾出现过较为原始的渔业共同管理形式,1988 年日本就实施“资源培养管理对策推进事业”,1996 年日本全国有协同组合 1933 个,平均每个组合有成员 258 人,从人数上看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另外,也有渔业协会拯救了没落渔村的例子,如海安老坝港镇捕捞协会[2],所以渔业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并不陌生,但是在我国,它的普及程度远不及其本应达到的水平。

二、渔民参加非正式组织的意愿及认知程度

2.1“领袖”意识指引下的组织构建

渔民是一个风险很高的职业,其社会机会成本基本为0,而且社会地位较低,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与外界交流的机会也很少,所以利益很容易会收到损害,但是当渔民个体权益受损,而在体制内不能找到一个维权组织,那么他们很可能就会在体制之外试图解决问题,这样一来, “领袖”意识是十分常见的,所以贴合到渔民群体中也很易于理解,渔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能会遇到一些需要与政府相交涉的问题,比如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制度的不健全,当渔民间产生“领袖”并带领集体共同发展时,集体经济就对渔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所以这样的组织发展更好更快。

2.2渔民非正式组织的亚文化特征

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由于个人在爱好、经历、价值观、社会背景等方面的一致性而自发形成非正式组织,成员间的相似性使得非正式组织具有亚文化特征。渔民作为一种社会群体,在各个方面有很强的一致性,所以个体之间建立起非正式组织并不困难,渔民组织中彼此互相信任、互相鼓励监督,并且可以通过加入渔民组织增加他们所能接受到的人文关怀。

2.3渔民非正式组织的认可群体

理论上来说,渔民非正式组织建立的益处有很多,但是基于渔民对它的认知程度尚未有很全面的统计。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有资料显示以上海市崇明县渔业为例,发现渔民中学历较高、倾向于大额高端销售渠道、机械化作业程度较高的更愿意参加非正式组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受教育程度的确可以影响人们对于前景和利益关系的认识,同时,入口投资较多的渔民也对加入非正式组织有较高的意向。

三、组建渔民组织的积极意义

3.1渔民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可降低政府执法难度

实现渔业资源有效监管的前提条件是降低监管成本,进而达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开展。由调查统计可知,渔民违法的概率与渔民组织的严格监管概率成反比。渔民们加入渔民组织后,要有维持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意识,明确组织的自身利益大于个体的利益,相较于政府部门直接监管,渔民组织的监管力度更有效果,而且更易被渔民所接受。

3.2达到从根本出发保障渔民利益的目的

首先,构成渔民非正式组织的单位是渔民群体,所以相较于政府监管部门游离于真正渔业捕捞之外,渔民本身更加了解水域中的渔业资源情况及作为渔民所承担的风险。渔业资源是典型的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资源的流动性和边界模糊性等特点,渔民利益很容易遭到破坏,这样也就使他们对渔民切身利益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渔民组织就能够时刻从渔民的切身利益出发,维护大家的利益,并有动力为了组织争取更多的生存利润空间[3],渔民合作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就可以得到充分发挥,使其成为我国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实现了渔民短期目标和政府的长期目标。

3.3促进渔村社会资本形成

当渔民由个体加入到一个组织中去后,交流对象迅速增加,由单个渔民走向联合,增进渔民间的沟通交流,由以往局限于家庭、家族内的交流扩展到地区、渔民圈之间的交流,开阔渔民眼界,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非常利于渔业管理的开展。

四、结论及建议

4.1进一步确立渔业组织的法律地位

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渔民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并不新奇,但是它之所以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得到推广,笔者认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长久以来渔民组织缺少有力的合法地位,所以可能会导致部分渔民抱有不安全、不放心的忧虑,继续以个人形式进行捕捞,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加大立法,赋予渔业组织合法的法律地位,为其正常运转和今后活动的开展提供方便。

4.2加强改善渔民后代受教育程度

从文中笔者前面提到的可以看出,教育带给人的影响是深重的,学历高的人普遍会具有远见,有养护意识,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加大投入改善渔民后代的教育水平,鼓励渔民给自己的子女更多受教育的机会,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发放适当补贴鼓励接受大学教育,开阔自己的眼界,这样也有利于提高渔民整体的养护意识和可持续意识,从现在做起一代一代的流传下去,必然能够为渔业资源养护起到积极作用。

4.3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管理和对外局限性

通常来说,非正式组织是通过心理契约形成的,所以同级成员之间协定的规章制度很可能会被认为没有约束力,较为松散,这会使组织内部管理出现漏洞,因此,非正式组织内部应该用正式的规定、规范约束成员的行为。文中提到的渔业非正式组织有很多优点,但相对的也一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在渔业资源利用方面,很多问题是涉及到地区与地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这并不是渔业组织能够独立解决的,还是得通过政府部门来解决。

参考文献:

[1]周刚,陈冲.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生存逻辑及其规范发展探析[N].中国农学通报,2007.6,23(6):683-686.

[2]徐碧琳等.非正式组织识别实证研究—基于中国文化背景的探索性分析[J].财经研究,2004.11,30(11).

[3]庞成芳等.渔业行业协会—重构我国渔村社会资本的理想选择路径[J].中国渔业经济,2009,27(1).

论文作者:李佳顺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7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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