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技发展服务体系与管理机制探讨_科技论文

高校科技发展服务体系与管理机制探讨_科技论文

高校科技开发服务体系及管理运作机制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服务体系论文,科技开发论文,运作机制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学校科技开发服务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高等学校的科技工作作为国家科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为国家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出贡献,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问题”,为此高校应大力开展科技开发服务工作,尽可能发挥高校的知识(技术、成果)、设备、人才的优势,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 高校科技开发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主要阵地,也是发展新知识、孕育新技术的主要源泉,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和源头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加强了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不仅承担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工作,还积极参与国家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将大量的科技成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推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参与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利用高校的技术、人才资源优势,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高校每年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数量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已经成为我们科学技术的辐射源,每年均有大量的、不同学科领域的成果及高新技术产生,同时高校科技服务工作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表现在高校每年在面向社会进行科技服务中所承担的课题数量呈增长趋势,而单项课题的平均经费也呈增长趋势,由94年的4.85万元增长到96年的7.40万元;高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成果或技术通过技术转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单项技术转让的平均转让金额也由94年的8.63万元,增加到96年的13.7万元。另外,高校每年有40%左右的技术或成果直接转让给了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校也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近几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得到了实惠,国有大中型企业支付给高校的单项技术转让金额由94年的11.48万元增加到96年的20.3万元, 如果再加上全民小型企业接受的高校技术转让,高校每年大约有2/3以上的技术或成果转让给了国有企业。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目前,由于我国现有企业的工业基础比较薄弱、技术开发及技术创新能力相对较弱,高校具有成果、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国有企业应是高校科技开发服务的主要对象,这符合党的十五大的精神。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高校将利用自身优势,为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品的升级换代及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虽然高校每年有大量的科技成果产生,储备了大量的人才及技术资源,但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科技、教育和经济相脱节的矛盾,高校在如何利用自身优势,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1)目前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到30 %,大量的成果或技术被搁在实验室里、停留在论文或报告上,应对这些成果或技术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分析,盘活这些宝贵的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2)高校近年来每年获得专利授权的数量呈下降趋势, 专利技术的出售(实施)数量维持在较低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也不利于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3)从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这三大奖的统计:“八五”期间国家三大奖授奖总量为2531项,各大奖的所占比例大致为1∶4∶11,高校在此期间共获1060项,三大奖比例分布为 1∶3∶7,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高校在国家科技进步奖中的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对照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授奖条件(重视转化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高校长期以来对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视程度不够;(4)目前社会上迫切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 同时掌握当今最新科技信息的高级人才,为企业解决企业生产及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而高校却有大量的科技人员堆在实验室中,热衷于出论文,不愿意走出实验室,走出校门,走向生产第一线,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科技与经济的脱节状况,造成人才、技术的浪费。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一些高校在政策导向上存在偏差,一味强调“两个中心”建设,而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高校利用自身科技及人才优势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上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我们认为:在目前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在企业还没有能力成为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的主体的特殊时期,高校理应更好地承担起科技推动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主力军,应利用目前科技体制改革的大好形势,改革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制定相应政策,努力做好高校的科技开发服务工作。

2 目前高校科技开发服务管理及运行体系现状

高校科技开发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利用高校技术、人才、成果、信息等资源优势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以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基本宗旨的技术推广、成果转让、科技咨询、设计与试制、中间试验等科技开发服务工作,是高校研究与发展工作的延伸,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要着力加强的一部分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应由学校科技(研)处统一管理”。高校自开展科技开发服务工作以来,在管理与运行体制上处于变动状态,在1987年以前,高校科技开发服务管理工作一般均由科研处管理,1987年以后,随着《技术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技术市场得到极大发展与繁荣,高校的“四技服务”工作得到大力发展,技术贸易活动也开始走上正规。为适应工作需要,一些高校成立了专门的科技服务管理机构;后来一些高校又成立了科技开发总公司或校产办等,管理学校的校办企业及科技开发工作。1997年我们曾经对科技开发服务管理机构作过调查,大概有几种形式(或名称):科技处(科研处)、科技服务部(中心)、科技咨询服务部、科技开发部(办公室),另外还有科技开发公司等,在管理体制上,以江苏省96年底的统计:科技开发服务管理机构有近一半由科技(科研)处直接管理,即沿用学校的科研管理体制,另有一部分由科技开发公司或产业办管理。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目前高校现行的科技开发服务管理机构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1)一些高校的科技开发服务管理机构,在职能上, 并不具备经营或开发的功能,还是以管理功能为主,而在管理机制上,大部分沿用计划经济制度下的科研管理方式,未能跳出计划管理的模式;而一些则完全以经营为主,跟管理完全分家,致使服务功能被削弱。

(2)大部分科技开发服务部门的法人概念模糊, 调查中发现有一些部门的法人是科技处处长,还有甚至是学校的主管校长,这使得科技开发服务部门的责、权、利不明确。

(3)一些高校的内部职能过于分散, 校内同时存在功能和职能类似或交叉的部门,如专利事务所、科技开发部、科研处成果科、开发总公司等,这些职能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协调,势必影响各项职能的正常发挥。

(4)校内政策不配套。 有些学校对从事技术开发及管理的人员,没有一套合适的评估方法,在职称评定、提职等问题上,视同于一般的科研人员或科研管理人员,而不与社会经济效益相挂钩;不太重视对管理和经营人员的培训,在人员配备上,缺乏一批具有市场经济头脑、懂管理、懂经营的人才,已不能满足目前管理和经营的需要。

从以上可以看出,一些高校目前现有的科技开发服务体系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利用科学技术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功能。

3 体会与对策

目前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高校的科学研究及科技开发工作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李岚清同志曾经指出:“科研成果要从得奖和论文为主转变为实现现实生产力为主,要更关注科研成果在我们实际应用中解决了多少现实问题”。在目前全国的“四技服务”合同中,技术转让合同大概占20%左右,大量的技术合同是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合同。本人认为如果我们一味地强调高校科研成果的推广或转让,有可能会走入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老路,即计划—成果—推广,如果高校科研工作特别是应用技术的研究工作不考虑市场需求,选题不能很好地和实际相结合,那么成果的推广与转化工作将非常困难。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应当分析高校所具有的科技成果的基本情况,如成熟程度、市场前景、可转化程度等,正确估计高校科技成果及技术、人才等优势,坚持两条腿走路,即推广转化与技术开发及服务相结合,坚持科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重视技术开发及服务。

前面我们已经讲到目前我国企业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影响了产品的开发及升级换代,高校具有技术优势及技术开发能力,更重要的是高校有一大批不同层次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人才,而企业具有市场信息、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有利条件,但这两者必须相互结合,才能发挥相互的优势,因此高校应真正为企业的技术开发及产品开发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提高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这将是高校今后一段时间利用自身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方面。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研究目前高校科技开发服务部门的职责,理顺关系,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经营水平。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目前高校的科技开发服务体系也应作一些相应的调整或改革,应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近年来一些高校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尝试,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如中南工业大学比较早的成立了中南工业大学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我们注意到该中心的一些特点:对内是学校对外开展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对外是技贸机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该中心具有以下功能:(1)管理执行功能, 如受学校委托对全校技术合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等,(2 )技术服务功能:为全校科技人员对外开展科技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论证服务等,(3)其他功能:如财务服务、融资与发展产业、建立发展基金等。 该中心的运行机制为:业务、编制、行政归口科技处,管理、经营、服务一体化,编制组成多元化,业务运行市场化。该中心还制定了相应的科技服务条例如技术贸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近年来科技服务中心运行良好,在学校科技人员及本行业部门具有很高的声誉,促进了本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学合作的发展。还有清华大学对校内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校企合作委员会和科技开发部合并,将科技处分为纵向、国际合作、科技开发三部分,理顺了关系;北京师范大学最近也专门成立了科技开发部,挂靠科研处。不少高校都调整了科技开发服务部门的工作及职能,旨在加强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工作力度。

根据高校科技开发服务工作的特点及有关高校的经验,我们认为一些有条件的高校有必要成立全校统一的科技开发服务部门,其管理运行机制,要和目前高校的科技管理体制相协调,同时又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为此高校科技开发服务部应具有以下功能:归口管理或协同管理功能、经营功能及服务功能,这三者为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管理功能主要指代表学校或受学校委托实行归口或协同管理,如科技成果登记、国家及地方科技推广项目的管理、专利技术管理、知识产权评估与管理、技术合同、科技成果推广与转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特别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评估及登记制度,保证学校的经济利益和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经营功能主要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受学校委托,对外是经营实体,代表学校实行一定限度的有偿服务,如对外统一签定合同、中介等,保护学校利益;同时要转变观念,强化科技成果的商品经营意识。服务功能是指双向服务功能,对内服务是为学校科技人员服务,如:(1 )制定相应政策,尤其在职称评定、利益分配等方面,建立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评估体系及管理办法,鼓励教师从事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等,(2 )建立市场需求意向信息系统,为科技人员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同时为教师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及保证,(3 )有条件的高校应建立科技开发基金或风险基金,对一些科技成果进行一定程度的技术包装及评估,为教师进行科技合作提供一定的资金或风险担保等;对外服务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为国民经济服务,应建立一些相应的信息系统,如本校科技成果、技术储备、专利资源系统,本校人才资源系统等,向社会各界全面介绍本校的优势,提供全方面的服务。

总之,加强高校科技开发服务工作是目前摆在高校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将直接关系到高校今后的发展,我们应改变观念,切实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强对科技开发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高校科技成果、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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