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对外开放与发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山东省论文,对外开放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金融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外资金融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青岛作为山东对外开放的龙头,为加快山东金融与国际金融的接轨,近年来采取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投资环境等措施,积极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使外资金融机构成为山东金融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山东金融对外开放、参与国际金融竞争提供了机遇。
一、山东金融对外开放的现状
从山东的金融环境看,金融对外开放的格局与沿海发达省市和全国水平相比,与山东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对金融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1.金融组织体系尚需完善,辐射能力需要增强。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山东金融组织体系逐步趋于完善,但离金融对外开放的要求还相差较大。一是外资金融机构引进数量相对较少,业务发展较慢。到1995年底,全国共批准开设137家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外资保险4家)及519家代表处,山东省只有青岛设立了9家,不足全国的1.5%。二是区域性金融机构设置不多。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的发展,我国陆续批准建立了一些区域性金融机构,特别是一些区域性商业银行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创新的金融业务、快捷的金融服务而得到了迅速发展。而我省却因种种原因,近几年除过去已经有的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外,又设立了几家带有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和区域性保险公司,其他诸如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区域性商业银行在我省均无分支机构。而在我省已建立的带有管辖职能的几家商业银行,由于各种原因,其辐射功能也未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信托、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较少。为了加强金融监管,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金融业开始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本来这是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但在整顿的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省的信托投资公司由过去的29家变为现在的不足20家。我省的证券公司本来就少,只有4家。而财务公司只有1家。四是金融中介机构尚未成立。现代金融的发展,中间业务成为金融机构利润收入的重要来源,为社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不断成立和发展。但我省为社会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如金融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咨询机构等等,均无成立。
2.金融业务创新能力需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从整个业务发展来看,仍是传统的存、放、汇占了绝大比重。各金融机构的经营思想、经营意识仍是如何拉存款、如何通过发放贷款取得利润,而如何开发新的金融业务,特别是金融中间业务研究的太少,实际进行操作的就更少。金融业务创新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一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金融部门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对金融的要求,金融业务的创新一直没有摆上议程;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金融体制尚未建立,各金融机构仍习惯于传统作法;三是中央银行对如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新的金融业务缺少规划;四是由于对新的金融业务研究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办法,某些新的金融业务在运行中一旦出现不符合现行规定,不是想办法使其完善,而是立即停止或取消,结果是新的金融业务无法开展和实践。
3.金融业自身效益不高,发展有一定难度。一是金融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目前金融秩序混乱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治,在某些方面还比较突出,如社会办金融出现的“三乱”,金融机构变相抬高利率,违规搞帐外经营等,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竞争环境,而且增加了金融风险。二是金融管理仍然处在粗放式经营阶段,金融机构规模小、人员多、效率低。三是金融资产质量低,经营效益差。主要表现在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呆滞呆帐严重,大大抵消了贷款注入的效应。
4.与国际金融接轨的监管机制仍在探索中。金融的对外开放,离不开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纵观各国金融监管的内容与手段虽不相同,但也相似。即把金融的授信与受信这一行为的发生、变更、消失纳入法律、法规、契约和公约的轨道,通过这些形式来约束所有的金融行为。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金融立法也取得了一定成绩,颁布和实施了《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几部金融法律。但由于我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仍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因而对金融机构准入市场、在市场内进行交易、相互之间的业务冲突、市场退出等等,还难以一下子以法律、契约等形式明确规定各项权力、义务、标准、程序和处罚,金融市场运行的有序性、公正性和安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银行资本与资产的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中,与《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督,由于监管立法不健全而出现了重引进、轻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安全性监管的倾向。由于监管落后于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出现了许多非正常现象和违规行为。如财务报表弄虚作假、多存少贷、将国内外汇资金大量调往国外;利用各种手段转移利润,逃避税收;调整服务费率,争拉国际结算业务;利用利率低的优势,与国内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竞争。
二、山东省金融对外开放发展初探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规划》,提出“九五”期间要形成整个经济与国际经济高度融合的对外开放格局,力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素质跃居全国先进水平。对外开放,其实质是在更大的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配置经济资源,重组生产要素,全面参与社会合作与市场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源、市场发展经济,发挥经济的比较优势,提高经济竞争能力。金融对外开放既是支持实施“九五”计划的需要,也是金融自身发展的要求,其核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大力筹集和融通资金,扩大资金总量,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充分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提高资金配置的质量与效益,推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经济决定金融。经济格局的全面创新,为金融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据山东省经济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山东省金融对外开放应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推进山东经济与国际经济高度融合;坚持产业延伸与金融辐射紧密结合,增强金融聚集资金的能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坚持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通过金融的对外开放推进和促进经济的对外开放;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实现与国际金融的接轨。金融对外开放的目标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以青岛为“头”,以济南、烟台、威海等经济中心城市为依托,辐射省内其它城市和山东省周边地区,力争到2000年末使山东金融成为辐射能力较强,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到2000年,山东省金融业的增加值要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30%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总额达到12700亿元,人民币贷款总额达到8500亿元;外汇存款50亿美元,外汇贷款60亿美元;各项保费收入100亿元;综合性金融机构5000家以上,营业网点1万个以上;金融从业人员23万人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山东省金融对外开放的战略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构建开放型的金融组织体系。总的思路是:本着“经济发展的需要”的原则,在科学分析省内金融服务的市场供给因素和金融业内部竞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必要与可能,构建开放型金融组织体系,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从我国金融改革既得经验来看,哪一个地区金融体系健全,哪一个地区的金融就有活力,其经济发展就越快。因此,根据我省目前的情况,山东省地方党政等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在省内多设立一些区域性商业银行、外资、合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的局面。金融机构的引进要因地制宜。青岛作为山东对外开放的龙头,应充分利用国家允许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优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过程中,要注意结构调整,即要多引进一些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大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增强山东省对外开放声誉。济南、烟台、威海等地市以吸引国内区域性商业银行为主。完成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现政策性金融与经营性金融的分离。积极探索发展新的金融业务,加快金融作业自动化的程度。着力发展区域性证券中心、融资中心、外汇交易中心和票据交换中心,增强山东金融在全国的影响力。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组建山东地方性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山东省组建海外金融机构的可行性。
2.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实现金融业的两个转变。根据山东目前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其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金融业应进行以下改革:一是加快对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造,把专业银行改造成以盈利为目的、以经营金融资产、负债为内容的多功能融资企业,具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及多种功能,从而使省内大量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加速经济发展。二是健全货币金融体系的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作用,形成强有力的调控机制,指导协调好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形成区域金融有序的运营。要明确政府对金融运行的合理干预范围,包括对中央银行、地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以保持宏观调控和微观运行的正常操作。三是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在发展和完善传统的存、放、汇业务的基础上,着力开办国际上通用的金融业务,并加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沟通与连接,实现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使山东省成为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同时,允许外资金融机构有条件的开办人民币业务,适当加大外资银行对经济发展支持的力度。
3.建立适合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目前山东省金融市场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今后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现有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逐步办成开放型的金融市场体系。一是健全和完善资金拆借中心。重点发展日拆性融资,这既有利于将资金引向市场,又可满足金融机构临时性资金需求,打破目前的条块封锁,建立省内金融大市场、货币大流通、金融大协作的市场体系。二是组建票据清算中心。将异地结算变为同城结算,缩短票据清算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成立票据承兑贴现中心。完善短期资金和票据贴现市场。四是积极开发保险市场。逐步引入国际性保险公司,形成竞争局面,并建立公估行、中介公司等公正超脱的投保理赔机构。同时积极参加国际性保险组织,同国际性保险集团建立分保关系。五是建立离岸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是一种新型的国际金融中心。近三十年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提供了补充资金,缓和了国际收支的矛盾,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目前我国上海、深圳已建立了国际性的离岸金融市场。建议山东省在青岛保税区联合组建国际离岸金融中心,使该中心金融机构享受放宽外汇管制、自由利率以及免缴存款准备金等优惠政策,从而起到促进国际贸易,引进外资,增加金融服务收入,加快山东筹资步伐的目的。
4.加快金融国际化的步伐,形成区域性金融中心。金融对外开放实际就是金融的国际化。它具体包括金融机构国际化、金融市场国际化及金融资产、收益国际化。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是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这也是世界上经济发展较快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山东金融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步伐应是实现金融对外开放的最终目标。金融中心是资金流动的枢纽,山东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对山东乃至沿黄流域区域经济的发展与调整以及资金的流动有很重要的意义。金融中心虽然不会把所有的资金都吸引过来,但它可以引导资金的流动,并形成相当资金力量的资金流。山东在对外开放发展过程中,资金短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立,不但可以缓解资金短缺的矛盾,而且可以实现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金融影响面大等金融对外开放所具备的条件,才能将国外金融机构引进来,国内金融机构派出去,实现国际国内金融市场一体化,最终实现山东金融的对外开放。
三、山东省实施金融对外开放措施
1.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强金融辐射能力。通过调整和充实金融机构,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它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共同发展,适应经济对外开放的金融组织体系。(1)积极稳妥地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实践证明,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不仅能够有效地引进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投资项目,而且其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也对国内商业银行产生了良好的竞争和示范效应,有利于促进整体金融环境的改善。随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实施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服务业将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外资银行在透明和自由化的条件下,业务发展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广泛。因此,针对目前我省外资金融机构偏少,结构不尽合理,尚不能适应多元化、开放型的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状,一是要加大金融对外开放宣传的力度,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交往与合作,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来我省的青岛、济南、烟台等开放城市设立分支机构。二是结合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国别结构的实际,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与之相适应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来山东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优化我省外资银行机构。三是积极主动地向央行总行汇报山东省外经、外贸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外资银行业务发展等情况,在增设外资金融机构方面争取上级行的理解和支持。四是积极支持外资银行拓展业务,加快发展步伐。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外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倾斜,帮助外资金融机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外资银行开展业务提供信息,牵线搭桥。(2)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建立有利于经济对外开放的金融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一是加快国有商业银行转轨步伐,按照集约化经营的要求,逐步实现按经济区域设置机构。对业务量少、规模效益差的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进行撤开调整,改变目前机构重迭、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的状况。二是积极引进国内一些具有一定活力和发展潜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区域性金融机构,如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争取它们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三是加快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解决目前城乡信用社存在的规模小、管理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四是完善政策性银行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尽早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尽早完成农发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机制,争取政策性银行对我省更多地支持。此外,应鼓励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组建和办好企业财务公司;鼓励规范发展信托、投资机构;规范发展各类社会保险机构。
2.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为了适应金融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快山东金融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推动金融业商业化改革的步伐,山东省金融业要在巩固前段金融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金融市场金融创新的成功经验,不断创造新的金融品种和金融业务。纵观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情况,金融创新的主要特点是:证券融资与银行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转移风险相结合;贷款的可选择性扩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全球化。金融创新的方式、方法主要有:(1)金融产品创新。主要包括商业票据、可变利率的可转让定期存单、货币市场的互助基金、金融期货、期权交易、利率调换交易、信用卡、超级可转让存单以及应收贷款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产品的创新一方面提高了整个国际金融市场上资金的流动性,方便了客户,为筹资者提供了多种选择;另一方面降低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利率风险,提高了银行的竞争实力。(2)组织形式的创新。近一个时期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一些商业银行为了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及更强的竞争优势,打破了传统的地理和产品限制,通过组建多银行的持股公司、在其它国家组建贷款服务部、收购和兼并它国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公司组建金融集团等来扩大服务范围,改变经营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的风险,增强对金融资源的竞争能力。(3)支付系统的创新。用高科技使金融手段现代化,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4)金融资源创新。金融资源是指人才、资金、财务和信息等。金融资源创新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金融资源的结构创新、金融资源的来源创新和金融资源聚集方式的创新三个方面。借鉴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创新的经验,结合山东省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山东省金融创新应抓好如下几个方面:(1)加强负债品种的创新。首先,要开发新的储种,使储蓄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更具有灵活性。其次,要提高负债业务中支付系统的效率,使电子出纳、信用卡、提款卡、多用途电子卡得到普及和推广。(2)加强资产业务的创新。针对我省金融业经营资产质量低下的状况,各商业银行要在优化资产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加强资产多元化、贷款证券化等资产业务品种的创新。(3)加强中间业务的创新。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很有发展潜力的一项边沿性金融业务,它对增强商业化银行的服务功能,提高竞争能力,更广阔地占领资金市场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可供我省发展和创新的中间业务有租赁业务、担保业务、代理业务、金融咨询等一些品种。(4)加强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高新技术逐步实现金融手段现代化。
3.积极开拓金融市场,加大市场融资力度,把山东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金融对外开放,其实质是扩大资金(资本)输入和输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经济竞争能力。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等资融资的重要窗口,因此,针对山东省金融市场发育相对不快,融资、筹资功能不齐全的状况,近期内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一是适当开放直接融资渠道,通过发展企业直接融资来调整企业债务结构,减轻银行负担,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同时,要加强债券结构的创新,不断推出品种多样、功能齐全、利率灵活的融资债券,如“浮动利率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增强债券的吸引力。二是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步伐,增加股票上市公司,并在省内选择一些效益好、信誉高、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到海外发行股票,以加快我省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步伐。三是规范发展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对现有证券机构要进行清理、整顿和重组,强化监管。(2)积极开拓货币市场。首先,要办好以省融资中心、青岛融资中心为龙头的同业拆借市场,各国有商业银行要争取其总行授权参与同业市场网络,要逐步将城乡合作银行纳入二级市场,鼓励各金融机构通过这两个融资中心参与全国同业拆借系统。其次,要积极推行商业票据结算,扩大银行商业票据承兑和贴现、转贴现业务,逐步形成规范的商业票据市场。(3)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吸收省市外汇指定银行成为市场主体,丰富交易品种,规范发展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创造条件开办外汇期货和期权业务,规避外汇风险;逐步扩大外汇指定银行范围,增加外汇指定银行自营外汇买卖的比重,试办银行同业外汇拆借市场;完善银行结售汇体制,保持汇率的基本稳定。(4)拓宽引资渠道,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外筹资窗口的桥梁作用,积极开拓国际租赁、补偿贸易、对外担保等多种利用外资渠道,积极尝试利用国际金融中心广泛使用的出口卖方信贷、出口融资保险等出口长期信贷方式。同时,要注意帮助企业防范和回避外债风险。金融部门应对企业借债的期限、比重、利率等积极提供咨询服务,外汇指定银行应主动协助借债企业选择适宜的国际金融保值工具,灵活调整债务的币种、结构。(5)在上述市场发展过程中,把握住机遇,顺应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的潮流,朝着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方向发展,使山东成为在国内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4.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高级金融人才。目前山东省金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离金融对外开放要求相差很远。特别是金融监管人员中,高级、复合型人才较少,受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外语水平等诸多因素影响,对外资银行的现场监管难度较大,监管人员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影响了监管的效果和监管水平的提高。金融对外开放要求金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全面的业务技能,既要掌握国家的金融外汇政策法规,又要熟悉国际法规和国际惯例;既要懂得银行外汇业务,又要具备较好的外语功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因此,山东省在培养金融人才方面要有紧迫感,人民银行作为一方金融的主管,要根据金融对外开放对人才数量、层次、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对目前山东金融教育人才培养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山东省金融人才培养战略规划。一是要把山东各类学校金融专业组织起来,根据各自特色进行分工,扩大在职职工的招生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形成高质高效的办学体系。这是培养山东金融人才的主要基地。二是要与全国各有关院校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制定引进外地金融人才的条件和办法,吸收全国各地的专业人才进入山东金融界。三是有选择地引进外国金融专家,提高山东金融教育、金融业务的水平,以适应金融对外开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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