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我会与明末中西交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会论文,明末论文,中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6)10-0137-07
在明清之际入华传教的欧洲天主教修会中,多明我会(Dominicans,又译为道明会)是与耶稣会、方济各会相并列的三大主要修会之一。该会在13世纪初由西班牙人多明我(St.Dominic,?—1221)① 创立后,其成员很快遍及西班牙、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波兰、匈牙利等欧洲各地,成为中世纪以来对欧洲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个主要天主教修会组织。② 明朝末年,以西班牙籍为主的多明我会传教士联袂入华传教,从而改变了此前半个世纪以来耶稣会独自操控中国传教区的局面,对明清之际天主教在华传播以及中西关系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对于这个重要的来华天主教修会,国内学术界迄今为止缺乏基础性的研究③。有鉴于此,本文拟利用近年来所获见的西班牙文多明我会档案史料,④ 对该修会在明末中国的早期活动状况及其在中西关系史上的角色进行初步探讨。
一、早期入华尝试
天主教多明我会进入中国传教,是与16、17世纪欧洲海权扩张运动密切关联的。16世纪以降,随着葡萄牙、西班牙等西欧国家兴起海外殖民热潮,多明我会也随之将其传教活动扩展到了亚洲地区。由于葡萄牙是最早抵达中国沿海活动的西欧殖民势力之一,葡籍多明我会士也就相应地成为多明我会入华的探路先锋。早在1503年,当著名的葡萄牙殖民首领阿尔布克尔克(Alfonso de Alburquerque)率兵进抵印度半岛西南端的科钦(Cochin)时,就有五位葡萄牙多明我会士随军抵达科钦,正式揭开该会在亚洲的传教序幕。⑤ 1510年,葡萄牙人占领了印度果阿(Goa),果阿随之成为葡国在东方扩展的重要基地,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贸易、宗教中心。1548年,在伯穆德斯(Diogo Bermudes)的带领下,一支由十二名多明我会士组成的传教团体乘船抵达果阿。该传教团中的一位葡萄牙籍多明我会士加斯帕·达·克鲁士(Gaspar de la Cruz)成为首位进入中国内地的多明我会传教士。他先在印度传教,后来又转到东南亚马六甲和柬埔寨。1556年,克鲁士从柬埔寨乘船到澳门,并寻机进入广州,在当地短暂停留,并将此段经历撰写入著名的《中国志》一书中。⑥ 克鲁士虽来去匆匆,但他仍被17世纪多明我会士视为“中国宗徒”⑦。
葡萄牙籍多明我会士虽最早入华,但却未能在中国内地久居,真正得以在明末中国内地设立专属传教区并长久传教的是西班牙多明我会士。继葡萄牙人之后,西班牙殖民势力也侵入亚洲。1519—1521年,绕过美洲进入太平洋的麦哲伦航线已成功开通,从而为西班牙人经拉美进入亚洲开辟了另一条海上通道。1565年,西班牙殖民势力侵入东南亚菲律宾群岛。1587年,西班牙多明我会传教士卡斯特罗(Juan de Castro)率领十五位同会会士,循着本国殖民者的脚步从墨西哥阿卡普尔卡(Acapulco)来到菲律宾,成立了圣玫瑰省(La Provincia del Santo Rosario),以马尼拉为中心开展对远东地区的传教事务。⑧
马尼拉所处的菲律宾岛屿,是中国古籍中所称“吕宋”之地,很早就与东南中国有来往。特别是明代以来,擅长驾舟的闽南漳、泉居民,前往吕宋贸易谋生者,屡见不鲜。⑨ 到了明中后期,居留在马尼拉湾一带的闽南人日渐增多:“是时漳泉民贩吕宋者,或折阅破产及犯压冬禁不得归,流寓夷土,筑庐舍,操佣贾杂作为生活。或娶妇长子孙者有之。人口以数万计。”⑩ 由于西班牙多明我会建立圣玫瑰省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想从菲岛进入中国传教,因此该会传教士进入马尼拉后,就在华人聚居区巴利安(Parian)设立教堂,派驻教士,进行传教,同时他们也从当地的闽南人那里学会了闽南方言及汉字,以为入华传教做准备。(11) 从1587年到1626年西班牙人侵入我国台湾岛前,西班牙多明我会士进入中国内地传教比较重要的尝试有七次,如下表所示:(12)
时间 人 员 抵达地点
Antonio de Arcediano、Alonso Del-
1587澳门
gado、Bartolomé López,
1590Juan de Castro、Miguel de Benavides 福建海澄
1593Luis Gandullo、Juan de Castro
福建泉州
1604Luis Gandullo
福建福州
1612Tomás Mayor、Bartolomé Martínez 澳门
Juan de Santo Domingo、Juan Bau-
1618日本长崎(13)
tista Cano、Diego de Rivabellosa
1619Bartolomé Martínez 澳门
然而,上述入华传教尝试最终都没有成功。造成数度失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明朝廷此时奉行闭关政策,严格控制外国人入华。东南沿海地区因为频年遭受海寇袭扰,当地官员对西人更是警惕,不会随便允许外人居留传教。而多明我会士又常充当菲律宾西班牙殖民当局的使节来华,其身份自然容易引起明朝官员的怀疑。如1590年、1593年、1604年多明我会士曾经三次以西班牙使节身份抵达福建地区,但都被遣回。其次,葡萄牙人的阻挠也是一个关键因素。15世纪末以后,葡萄牙享有在远东地区的保教权。凡是前往东方传教的欧洲传教士,都必须从里斯本出发,搭乘葡萄牙的海船,经印度果阿、澳门等葡萄牙人掌控的地方进入中国内陆。西班牙多明我会士欲从菲律宾群岛直接进入中国传教,在葡人看来显然破坏了保教权规定,自然引起葡萄牙人的不满,千方百计从中作梗。因此,当1587年、1612年、1619年多明我会士三次欲从澳门入华都遭到葡人的阻挠。最后,由于当时菲律宾马尼拉华人多来自福建地方,两地商贸往来频繁,因此,西班牙多明我会选择福建省作为该会拓展在华传教事业的重点。但是,福建是明末天主教开教较晚的省份,在1626年意大利籍耶稣会士艾儒略(Giulio Aleni)入闽传教前,天主教活动非常薄弱。多明我会此时要想在当地立足,显然缺乏必要的传教基础。
尽管经历多次入华传教失利,西班牙多明我会士却并未气馁。他们积极谋求开辟一条从中国台湾岛直接进入华南大陆的新传教路线,以避开澳门葡萄牙人的阻扰。1619年,多明我会士马地涅(Bartolomé Martínez)在往返澳门和马尼拉途中所乘船只曾经两度飘抵台湾岛,期间他对台湾岛地形进行了初步勘测,绘制了沿岸地图。返回马尼拉后,马地涅即向西属菲律宾总督报告台湾岛情形,并劝说本国殖民者侵据台湾岛。(14) 西班牙殖民势力与天主教多明我会在侵占台湾岛问题上可说是一拍即合,因为该岛既有利于西属菲律宾群岛与中国内地、日本等地开展商贸活动,而且也可以成为多明我会士向中国内地、日本等东亚国家传教的一个绝佳中转站。鉴于马地涅上述测绘活动已经为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台湾作了很好的前提准备,1626年2月,菲律宾西班牙总督席尔瓦(Don Fernando de Silva)派遣威德士(Don Antonio Carreno Verdes)率领一支由十二艘舢板船、两艘大划船组成的舰队离开马尼拉前往台湾,马地涅也率领五位多明我会士随同前来,开始多明我会在台湾的传教活动。(15) 此后,多明我会在台湾建立了鸡笼和淡水两个主要传教区,传教事业颇有进展,(16) 并最终以台湾岛为中转,建立起了一条马尼拉——台湾——福建海上传教通道,为该会会士顺利进入华南大陆传教奠定了基础。
二、开教闽东
台湾传教区的开辟,不仅极大地拉近了西属菲律宾群岛多明我会与华南大陆的距离,而且也为多明我会提供了一个绕过由葡萄牙人把持的澳门的入华传教中转站。不久,多明我会士即开始从台湾进入闽东,揭开其传教中国东南大陆的序幕。
1630年左右,西属菲律宾总督达瓦拉(Don Juan Nio de Tavora)派人送给西班牙在台湾的殖民首领阿卡拉寇(Don Juan de Alcaraco)一套精美的银质餐具,命令后者在适当的时机派遣使节,携带此套餐具作为礼物,前往福建面见该省督抚,协商两地通商事宜。(17) 鉴于多明我会士此前已经承担过多次此类出使任务,且在菲律宾和台湾岛中国人中传教日久,不少会士均知晓闽南语及中文,因此阿卡拉寇仍将此次出使使命交给在台湾的多明我会士。而多明我会士也正想利用此次出使时机进入中国内地传教。在此背景下,时任台湾岛多明我会负责人高琦(Angel Cocchi)受命率团出使。1631年12月30日,高琦与另一位多明我会士谢多默(Tomás de Sierra)在其余十一位使团成员的陪同下,分乘两艘中国舢板船离开鸡笼港前往福建。(18) 途中他们遭到船上水手的袭击,同行的谢多默等五人被杀,高琦等人则在1632年1月1日漂抵福建沿岸一个荒凉的小岛,被一些在当地打鱼的渔民救起送至福宁州(州治在今霞浦)(19),最后被护送前往福州面见福建巡抚熊文灿(20)。鉴于高琦等人在海难中丢失了所有的公文及礼物,同伴谢多默及一些随从也被杀死,看上去颇为潦倒不堪,因此,当熊文灿从高琦那里得知其来意及路途遭遇后,颇为疑虑。此时正值闽海多事之际,特别是荷兰等西欧殖民势力常常袭扰福建沿海,千里海疆,时闻寇警。就在崇祯三年(1630年),荷兰人犹进犯厦门,为郑芝龙所败。(21) 而前此西班牙人在马尼拉又曾大肆屠杀闽南华人。在这样复杂的中西关系背景下,熊文灿不可能不对高琦此时来使深抱戒心。尽管其后熊文灿根据高琦提供的线索,捕获了抢夺高氏的那些水手,并且缴获了那套银质餐具,由此证明高琦所言不虚,但熊文灿还是决定将高琦等人逐回。(22)
然而,已经在福州等候了四个月之久的高琦却不打算放弃这个开拓教会的大好时机,他决定潜留福建,寻找地方拓展传教事业。在高琦抵闽前,天主教耶稣会已经在明末福建扎稳了脚跟。1626年,有“西来孔子”之称的意大利籍耶稣会士艾儒略在辞官归里的三朝元老叶向高的陪同下进入福建传教,建立了以福州为中心的耶稣会福建传教区,皈依了大批教徒。由于担心遭到耶稣会的排斥,高琦并未将自己准备潜留传教的想法告诉艾儒略,而是私下与一位来自闽东福安县的医生教徒刘路加(Lucas Lao)商量。恰好其时由艾儒略皈依的缪士珦、郭邦雍等五六位福安文人教徒正在福州参加科考,鉴于福安县长久以来一直没有天主教神父前往传教,当他们从刘路加那里知道高琦欲留下传教的想法后,立刻决定邀请高琦到闽东传教。于是,在上述福安文人教徒的精心安排下,一位正要从福州去马尼拉的日本天主教徒穿上高琦的黑色会衣,用布帕蒙着头,装扮成患病的高琦的样子,在高琦其他随从的陪伴下,登上了福州南台港一艘准备开往台湾的船,由此骗过了前来监视的熊文灿下属,使其相信高琦已经被遣送回去。而高琦本人则在刘路加、缪士珦等人的掩护下,悄悄地潜居在福州城内刘路加寓所数月,期间他开始学习官话及闽东方言。(23) 1632年7月初,在缪士珦等人的陪伴下,高琦乘上一顶四周用布帘遮得严严实实的竹轿,离开福州,经过五六天的路程后抵达福安县城,受到郭邦雍等人的欢迎。(24) 他成为第一个进入闽东传教的多明我会士。
在郭邦雍、缪士珦等人的帮助下,高琦的传教活动很快取得了初步成效,他不仅皈依了不少教徒,而且在福安城中建起了多明我会在中国内地的第一座天主教堂。(25) 此后,为支援高琦,马尼拉多明我会决定派遣黎玉范(Juan Bautista de Morales)前往福安,协助高琦拓展教务。由于方济各会也想借此时机进入中国内地传教,因此派遣了该会会士利安当(Antonio Caballero de Santa María)、玛方济(Francisco de
la Madre de Dios)与黎玉范同行。1633年4月,黎玉范与方济各会士利安当、玛方济由马尼拉抵达台湾淡水港。同年7月,高琦派遣福安教徒郭邦雍驾船前往台湾将黎玉范与利安当接到福安。(26) 黎玉范与利安当到来后,高琦有了更多的传教帮手。但四个月后即1633年11月18日,高琦自己却因劳累过度而染病去世。黎玉范与福安当地教徒为高琦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将他的遗体埋葬在福安城外的一座小山上。(27) 高琦死后,黎玉范承担起了多明我会在闽东地方的传教任务。他利用高琦所创造的条件,在当地教徒的帮助下,逐步扩大了传教范围,建立起了福安城、顶头、穆洋等一系列传教中心。1635年11月,在黎玉范的请求下,此前一年抵达台湾岛的多明我会士苏芳积(Francisco Díez)受圣玫瑰省省会长的派遣也从台湾到达福安,协助黎玉范传教。(28) 经过一番苦心经营,到1637—1638年福建地方第一次较大规模反教事件爆发前,多明我会在闽东传教事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皈依天主教的人数逐年增多。据教会文献记载,此期间多明我会每年“为八九百的外教人施洗,到1638年,他们的新教堂因为基督徒的增长已经不敷使用”(29)。这也意味着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尝试后,多明我会终于得以在中国内地立足,并初步奠定了其后该会在华长达三个多世纪的传教基业。
高琦、黎玉范等多明我会士进入闽东地区传教,在明清天主教传华史上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众所周知,在多明我会士入华之前,明末中国传教区完全由耶稣会独占。在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传教区内部长期只有耶稣会一种声音。然而,当多明我会绕开葡萄牙控制的里斯本—澳门航线,转而依附西班牙殖民势力,开辟墨西哥—马尼拉—台湾—福建航线时,耶稣会独占中国传教区的局面随之被打破。多明我会在为自己开辟了入华路线的同时,也为方济各会提供了一个依傍该会入华传教的机会。而随着这两个欧洲传统托钵修会组织来华,中国传教会的形势开始呈现出一种复杂情状。由于双方在神学立场及传教策略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很快就与先期入华的耶稣会之间产生了一系列冲突,中国礼仪问题就是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
三、引发礼仪之争
中国礼仪之争是17世纪以来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大事件(30),而这场牵动中西方几个世纪的文化论争,实与多明我会的入华息息相关。正是因为多明我会进入闽东传教,不仅改变了明末中国天主教会的传教格局,而且还直接促发了中国礼仪之争事件的大爆发。
礼仪之争的核心问题是祭祖祭孔等中国礼仪习俗是否具有宗教性,是否可以允许教徒遵行这些礼仪。在多明我会入华之前,耶稣会内部在此问题上已有分歧,一部分耶稣会士持反对态度,而以利玛窦为代表的大多数入华耶稣会士则认为要使天主教能够被中国社会所普遍接受,就必须灵活对待中国人沿袭已久的一些传统礼仪习俗,允许教徒进行祭祖祭孔等活动。尽管存在上述区别,但却是耶稣会内部的争执。然而,随着多明我会进入闽东福安传教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作为欧洲较早成立的老修会,多明我会及随之而来的方济各会一直把维护天主教义与教规的纯洁视为根本,当他们认识到祭祖祭孔等礼仪有涉偶像崇拜之异教行为时,就与耶稣会之间展开了争论。多明我会与耶稣会在礼仪问题上的早期争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高琦阶段和黎玉范阶段。
如前所述,多明我会在华南大陆首个传教区闽东福安的第一批教徒是耶稣会士艾儒略的门徒。由于艾儒略是利玛窦适应策略的忠实追随者,他对当地教徒原有的祭祖祭孔拜城隍等一系列传统习俗并未加以干涉,因此,当多明我会士高琦抵达福安传教时,很快发现由艾儒略施洗的福安文人教徒具有“如此根深蒂固的向他们的先师孔子、灵牌及死者礼敬的礼仪”(31)。与此同时,这些福安的耶稣会文人教徒也意识到新来的高琦、黎玉范与他们的老师艾儒略之间存在着差别。有一次,当他们前往省城福州参加每年的考试时,艾儒略问起在福安的传教士的情况,
早期的文人教徒告诉他新来的多明我会传教士对中国人的风俗礼仪了解甚少。艾儒略认为在中国这个如此循规蹈矩、重视礼仪的国度,如果不懂得入乡随俗是令人吃惊的,因此就让这些教徒回去劝说高琦等人先“退居到一个僻静之地,学习中国的语言、文字及礼节,然后才能非常自由地出来宣讲、传播天主教义”(32)。当这些文士教徒把艾儒略的上述言辞转达给高琦等人后,显然刺伤了这些刚到闽东不久的多明我会传教士的心,同时也几乎在当地教会中造成一次分裂。(33) 高琦认识到与耶稣会之间存在的这些分歧将对传教会带来潜在危害,因此希望能够协调与福建耶稣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双方之间在上述传教问题上的不同意见。1633年夏天,他在郭邦雍的陪同下步行前往福州,目的之一是与耶稣会协商双方之间的传教分歧,但却在福州遭到了葡籍耶稣会士林本笃(Benoit de Mattos)的冷遇,后者甚至拒绝在福州耶稣会的教堂中留宿历经长途跋涉、已经疲惫不堪的多明我会士高琦,迫使他不得不连夜寻找旅店歇脚。(34) 高琦返回福安后,于当年九月派人给林本笃带去了一封由福安三位托钵修会成员(两位多明我会士高琦和黎玉范,一位方济各会士利安当)联合签署的信函,表示希望能与耶稣会传教士在传教问题上达成一致。(35) 与此同时,他还随信赠送了一瓶弥撒用的葡萄酒给林本笃。然而,不久他就收到了林本笃一封充满挑衅性的答复信,并不屑一顾地退回了葡萄酒。在回信中,林本笃指出,任何其他修会的会士要在中国实行圣事,宣道传教,必须首先获得耶稣会副省会长的准许。他还强调,根据以往的协议,除了取道葡萄牙里斯本—澳门路线外,所有修会的传教士都不能从其他地方进入中国,否则就与那些不从正门进入的小偷与强盗没什么两样,以此暗讥多明我会从台湾渡海入闽违反了协定。最后,林本笃还警告说,当高琦来福州的时候,福州的耶稣会教徒曾经计划去求见福州官府,将高琦等人驱逐出福建省,只是因为他插手干预,才没有发生此事。(36) 林本笃的态度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16、17世纪,葡萄牙享有在远东地区的保教权,当时来华的耶稣会士都是从葡萄牙里斯本出发,搭乘葡萄牙的海船,经印度果阿、澳门等葡萄牙人掌控的地方进入中国内陆。而中国传教权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为保教权体系下的耶稣会所独享。为了打破葡萄牙的保教权及耶稣会对中国教会的垄断,教皇克莱蒙八世(1600年)、保禄五世(1608年)、乌尔班八世(1633年)分别发布了相关的一系列通谕,宣布允许其他修会派遣传教士从葡萄牙及其殖民地以外的地方进入远东传教。林本笃不可能不知道上述通谕,他之所以仍然坚持这种态度,与他维护本国、本会利益的民族主义及修会至上情绪不无关系。(37) 多明我会与耶稣会之间在对待中国礼仪问题上的不和谐对高琦来说是一种沉重的打击,这也成为加速他辞世的一个原因。但应当指出的是,由于高琦本人的性格比较温和,善于自制(38),因此,在他担任多明我会在华传教区的首任负责人时,尽管他反对教徒祭祖祭孔等行为,但他采取了比较温和的做法,并没有给予过多的干涉,在处理与耶稣会之间的争端上也比较理性。可以推知,假如高琦不是在抵达福安不足两年时间里即遽然辞世,而是能够继续在当地传教更长时间,在他的主持下,多明我会在解决中国礼仪问题上可能会采取比较温和的策略,而影响中西关系几个世纪的中国礼仪之争也许会是另外一番情景。
然而,高琦死后,在神学立场上秉持极端严格态度的多明我会士黎玉范采取了激进的做法,开始严厉禁止当地教徒遵行在其看来有涉迷信的各种礼仪。祭祖是多明我会首先要从当地教徒中清除出去的一个“迷信”礼仪。当黎玉范从利安当那里得知福安地方的天主教徒仍然参与祭祖及其所具有的异端性后(39),决定在当地教徒中做一番调查,结果发现无论是教徒还是非教徒都有进行祭拜祖先牌位、孔子以及城隍神等此类祭祀活动。黎玉范认为这些行为都是迷信的,因此开始劝止教徒们从事这类祭祀活动,命令他们毁掉那些供奉在家庭及祠堂中的祖先灵牌。尽管相当多的福安教徒接受了黎玉范的劝告,撤去了那些祖先牌位,但他也遇到了不少阻力。例如,他在与福安顶头村的教徒进行了多次争论后,向他们摆出下列抉择:要么放弃做天主教徒,要么摒弃所有的祭拜迷信活动。在此情况下,顶头地方的教会发生了分裂:大部分人遵守黎玉范的规定,放弃了祭祖习俗,但仍有一部分教徒拒绝背弃传统而退出了教会。1635年中秋节,黎玉范还与利安当亲自前往穆洋缪氏宗祠实地观察祭祖场面,确证祭祖的宗教“异端”性质,进一步坚定其反对中国礼仪的决心。(40)
除祭祖外,在黎玉范看来,闽东教徒中还存在其他不少有涉迷信及不符合纯正教义的行为。如前往孔庙祭祀孔子,拜城隍神等。黎玉范把这些问题归结为耶稣会士的过度宽容,认为耶稣会士为了避免与教外人产生冲突,迁就中国人的许多风俗习惯,对教徒的迷信活动不加阻止。不约束他们进行忏悔,领圣体,望弥撒,守斋戒。甚至不给他们行涂油礼,为妇女施洗时也不敷圣油。尽管一些人对教义知之甚少,亦为之施洗。此外还允许教徒仍然在家中保留那些偶像,等等。(41) 耶稣会士采取此类宽容做法,无疑是为了更有利于吸收教徒。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有其合理性,但在黎玉范及稍后到来的苏芳积眼中,却是对天主教义的严重损害,应当加以制止。
黎玉范等人一方面在闽东传教区内严厉制止教徒继续遵行上述祭祖拜孔等习俗,另一方面也多次写信给福州的耶稣会士,继续寻求消除双方分歧的机会。为了慎重起见,1635年11月22日,黎玉范与玛方济这两位多明我会与方济各会在中国传教区的负责人从福安顶头村步行前往福州,希望能与福州耶稣会士就双方在礼仪问题上的分歧达成协议。当他们到达福州时,恰遇抵此不久的中国耶稣会副省会长傅泛济(Francisco Hurtado)。黎玉范等向傅泛济、林本笃提出十三点有关中国礼仪的意见,如必须让教徒守主日、禁止祭祖、敬孔、拜城隍等。但是,傅泛济与林本笃都表示尊祖敬孔在中国仅是一种表达对祖先与孔子的礼敬的行动,从策略上应当允许。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黎玉范等人只得返回顶头村,并于1635年12月22日写成了一份关于此次与耶稣会负责人讨论上述十三点问题的文件,决定将分歧提交罗马教廷裁决。鉴于问题的重要性,为了准备充分的证据,多明我会联合方济各会先后在顶头村召开了两次法庭调查。第一次是从1635年12月22日开始,到1636年1月19日结束。黎玉范充当法官,苏方积充当书记员,利安当负责将那些中国教徒的陈述翻译成西班牙文,玛方济则充当原告。共有11位福安当地最富学识的文人信徒参与调查。(42)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询问有关祭祖敬孔及拜城隍的真实意图(43)。这次调查结束后,在黎玉范的要求下,从1636年1月21日到2月10日之间又进行了第二次调查。玛方济担任法官,利安当担任公证人,黎玉范与苏芳积负责陈述提问。询问的主题涉及如何评价中国人的本性,应当采取何种具体的传教方式以及是否应当向教徒公开展示耶稣受难像,怎么看待中国人祭祖敬孔拜城隍的目的等。(44) 这两次调查结果最后汇总成了一份长达数百页的调查报告。经过商议后,多明我会与方济各会决定各自派遣一位本会成员即多明我会士苏芳积与方济各会士利安当携带这两次调查结果前往马尼拉,将其交给在那里的两个修会的负责人,以作裁定。
1636年初,苏芳积和利安当离开福安前往台湾。鉴于文件十分重要,该岛的多明我会与方济各会负责人决定二人分开前往马尼拉,以便能够在一方遭遇不测后,另一方也能将文件带到马尼拉。这样,利安当先离开台湾前往马尼拉,但他在途中为风暴所阻,落到了台南的荷兰人手中,被带往巴达维亚,经过一番周折后才获释,于1637年6月到达马尼拉。马尼拉的多明我会省会长与方济各会省会长在接到利安当带来的报告后,于是年7月24日呈请马尼拉大主教召集一次由各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以解决在中国的传教士之间所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他们令人将黎玉范等人提交的冗长文件缩写成一份含有十五个问题的摘要,分别交给天主教各修会在马尼拉的负责人及大主教本人。然而,由于菲律宾耶稣会负责人坚持辩称这类问题应归在华的同会会士来解决,马尼拉大主教最后决定将问题上交给罗马教廷裁定。(45) 最终,这场由多明我会士在闽东引发的神学冲突逐渐演变成了一场牵涉中西、旷日持久的文化大论争。
四、结语
在明末中西交往史上,欧洲天主教各修会入华是值得“大笔特书”(46) 的大事件,而多明我会又是其中为人所忽略但却相当值得我们重视的一个入华修会。该修会的早期入华历程,不仅与16世纪以降西班牙、葡萄牙等西欧殖民势力在亚洲的扩张活动纠葛一处,难分难解,而且直接影响到明末天主教在华格局的演变。当1632年西班牙多明我会传教士从台湾渡海进入中国东南大陆传教时,明末耶稣会独享中国传教区的局面随之改变。此后,随着不同背景的欧洲天主教修会相继入华,宗教信仰层面的教派纷争与西欧各国正在上扬的民族主义情感夹杂在一起,使明末天主教在华活动呈现出日益复杂的态势。明末多明我会入华,直接引发了中西关系史上著名的中国礼仪之争事件的发展。由于多明我会的加入,原本存在于在华耶稣会内部之间的神学分歧,逐渐演变成为一场牵涉多方、经年持久的礼仪大争论。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多明我会并非如以往学术界所普遍认同的一意孤行欲将礼仪之争扩大化,实际上,无论高琦还是黎玉范,这两个多明我会在华传教区的早期负责人都曾积极谋求在中国教会内部或者亚洲场域解决双方之间的不同看法,这从教会史料所记高琦、黎玉范等人多次试图与在华耶稣会协商的一系列史实不难看出。恰恰是在华耶稣会,屡屡以中国传教问题的前辈、权威者自居,未能以一种平等、谦和的姿态与多明我会协调彼此之间的神学冲突,最终导致本来有机会在东方解决的宗教分歧,不得不扩散到欧洲。但是,这一点却常常被人忽略。实际上,由于长期以来中外学术界往往局限于从耶稣会角度来研究明清天主教史,导致多明我会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中的角色不仅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还出现颇多为人误解之处。(47) 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能够尝试不加偏颇地审视同是重要当事人的多明我会的史料史实,对于今日史家来说,或不失为探究几个世纪前中西交往历史真相应当秉持的一种客观心境,这也是研究多明我会在华传教活动所具有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文化史意义。
注释:
①M.H.Vicaire," St.Dominic" ,in New Catholic Encyclopedia,Vol.4,pp.964—965,Washington D.C.1967.
②W.A.Hinnebuschl," Dominicans" ,in New Catholic Encyclopedia,Vol.4,pp.974—982,Washington D.C.1967; Benedict M.Ashley,The Dominicans,Collegeville,Minnesota,The Liturgical Press,1990.
③与汗牛充栋的耶稣会研究相比,西方学术界关于多明我会在华传教历史的研究仍然十分薄弱,相关研究概况介绍可参见Nicolas Standaert(钟鸣旦),ed.,Handbook of Christianity in China,Volume one:635—1800,Leiden; Boston; koln:Brill,2001,pp.322—327。中国学术界方面则尚未见有专论。现有概括性介绍文字主要有罗光主编:《天主教在华传教史集》,第47—53页,台北,光启出版社,1967;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历史、文献和意义》,第34—3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张铠:《中国与西班牙关系史》,第232—241页,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张国刚:《从中西初识到礼仪之争》,第239—2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此外,在国内有关中国礼仪之争的一些论著中也曾简略提及多明我会,此不具引。
④本文所引用的基本史料来自Victorio Riccio,Hechoes de la Orden de predicatores en el Imperio de China(《多明我会在中华帝国之业绩》),1667。按,Victorio Riccio(1621—1685),汉名利胜,先前学者多译为利畸、李科罗,多明我会士,他曾于1655—1666年间在闽台传教,与郑成功家族渊源颇深。1666年返回马尼拉后,他受圣玫瑰省之命,开始整理、编辑本会在华的早期传教历史,在1667年撰成一部手稿:Hechoes de la Orden de predicatores en el Imperio de China,这是目前遗留的反映17世纪多明我会在华历史最原始的史料之一。菲律宾马尼拉及西班牙阿维拉多明我会圣玫瑰省档案机构现存该书三种抄稿。笔者此处所引用的是19世纪抄稿。全稿近400页,即将由笔者与山乐曼博士(Fr.Miguel Angel San Roman,OP〉)合作译出。
⑤José María González,Historia de Las Misiones Dominicanas de China,Madrid,1962,Tomo Ⅰ,p.13.
⑥见博克舍编:《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32—170页,北京,中华书局,2002。
⑦Victorio Riccio,Hechoes de la Orden de predicatores en el Imperio de China,Libro Primero,Capítulo Ⅳ,4.1667.
⑧Diego de Aduarte,Historia de la provincia del Santo Rosario de la Orden de Predicadores en Filipinas,Japon y China,Tomo Ⅰ,Madrid,1962,pp.47—50.
⑨《明史·吕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
⑩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漳州府志·洋税考》。
(11)Diego de Aduarte前引书,第2卷,第111—118页。
(12)表格资料引自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4章,第11段,第15段,第16段,第17段。Diego de Aduarte前引书,第1卷,第48页,第188—194页,第312—313页。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33—36页,第40—44页。
(13)在经历从澳门或直接进入福建传教的多次挫折后,西班牙多明我会士曾经尝试从朝鲜半岛进入中国传教,他们希望借陪伴一位丰臣秀吉侵朝时被俘的朝鲜贵族教徒返回朝鲜的机会经朝鲜半岛到中国,但却在日本长崎被阻。见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43页。
(14)José María Alvarez,O.P.,Formosa,Geográfica e Históricamente Considerada,Barcelona,1930,Tomo Ⅱ,pp.35—36.
(15)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47页。
(16)有关多明我会在台湾的早期传教活动,见José María Alvarez前引书,第2卷,第52—78页。赖永祥:《十七世纪西班牙教士在台传教史略》,见《中国和西班牙文化论集》,第63—83页,台北,中国文化学院西班牙研究所,1965。
(17)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5章,第2段。
(18)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5章,第3段。
(19)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51页。Victorio Riccio,第一册,第六章,第2段。
(20)吴廷燮:《明督抚年表》,第5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
(21)周凯:《厦门志·旧事志》,第529页,厦门,鹭江出版社,1996年点校本。
(22)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6章,第5—8段。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52—53页。
(23)根据多明我会的史料,高氏潜留福州一事其后还是为熊文灿等福州官员所察觉,但颇为奇怪的是,福州官府并没有加以干涉。见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6章,第14段。
(24)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55页。
(25)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61页。
(26)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8章,第7段。
(27)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8章,第10段。
(28)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13章,第1段。
(29)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82页。注释(1)。
(30)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历史、文献和意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顾卫民:《中国与罗马教廷关系史略》,第52—84页,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
(31)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59页。
(32)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8章,第8段。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66—67页。
(33)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67页。
(34)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8章,第10,11段。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67页。
(35)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8章,第12段。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69页。
(36)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9章,第3段,第6段。
(37)关于保教权及西葡两国之间的争端,见张铠:《庞迪我与中国》,第22—36页,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
(38)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8章,第12段。
(39)Juan Bautista Morales:Historia evangelica de China,引自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115页。
(40)Victorio Riccio前引书,第1册,第11章,第8段。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118—119页。
(41)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119—120页。
(42)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121页,注释(33);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历史·文献和意义》,第39—4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43)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121页,注释(33)。
(44)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121页,注释(34)。
(45)José María González前引书,第1卷,第122—124页。
(46)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8页,北京,中国书店,1985。
(47)例如多明我会入华传教士的汉学成就一直未得到应有的承认。实际上,明清来华多明我会士中也有许多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及典籍,在近代欧洲汉学的发展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