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小欢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广东佛山
【摘 要】传统的医院岗前培训以加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为主,忽略了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培训,如果医务人员懂医不懂法,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法律意识淡薄,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很容易造成医疗纠纷。通过在岗前培训中加强普法教育,促使医务人员从法律的视角去认识医疗实践的本质与伦理要求,依法行医、依法防治、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等,提高新进医务人员法律和安全意识,促进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推动医患关系和医院建设和谐发展。
【关键词】普法教育;医务人员;岗前培训
【中图分类号】R8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276-7808(2015)-06-399-01
引言: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卫生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医务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新的标准。为了更好地避免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因此,在医院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摆在医院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医院岗前培训增加普法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工作是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立医院是一个为人民群众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维护公民及社会健康的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所从事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道德规范。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业务的核心,是医院发展的生命线。狠抓医院普法教育工作,确保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提高及医疗质量安全的改进,对党和人民的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以及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具有深远而现实的意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道德。”这说明医疗行为不仅是一个业务行为,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医护人员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并依法行医,克服工作中漫不经心和随意行为,有效地预防、减少医疗事故发生,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平时工作中肯定要以自己的临床治疗、本专业科研工作为主,本职工作非常繁忙,他们能抽出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因此,医院在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岗前培训中进行普法教育是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
二、岗前普法教育培训的主要做法
1.普法教育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在岗前培训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医务人员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医务人员的主动参与,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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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法教育必须要在思路上有创新
2.1 在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内容,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国家“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通过扎实地开展岗前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必须着眼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从与时俱进中创新工作方式,在思想解放中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2.2 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经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必须认清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坚持传统方式与创新方式相结合,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推动工作创新。
3.普法教育必须要拓展法制宣传形式
3.1 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越来越突显出其优势和作用。在充分利用传统教育手段的同时,重视现代传媒在法制宣传中的先导作用。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把医务人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等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3.2 普法教育与医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营造良好法制氛围。岗前培训宣传医院文化建设的同时,可开展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主题的知识问答、辩论、讨论等活动,使医务人员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4.普法教育必须要注重效果
针对新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要紧紧抓住新进医务人员的思想脉搏,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加强他们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他们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使普法成为医务人员的内在需求,让新进医务人员更好地适应自己的职业要求。
4.1 强化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实践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岗前法制教育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医务人员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其效果远远胜于数次空洞的说教。
4.2 强化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医院要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院内教育与院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把与岗位实际结合尤为紧密的法律法规学习作为重点,梳理医疗工作中的正反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蓝本,引导医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
三、结语
在医院的岗前培训中增加普法教育培训内容,促使医护人员站在普法角度上增强他们的医疗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建设良好的医疗就医环境,促医院更好地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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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海雄.医患关系的法律学思考[J].现代医院.2008,8(12):1-3
[3]薛育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再思考[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3(3):12
作者简介:
黎小欢,女,汉族,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助理政工师。
论文作者:黎小欢
论文发表刊物:《世界复合医学》2015年第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7/23
标签:医务人员论文; 岗前论文; 医院论文; 普法教育论文; 法制教育论文; 医疗论文; 法律论文; 《世界复合医学》2015年第6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