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和1957年毛泽东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探讨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1956年和1957年毛泽东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探讨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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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系统地论述了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思想。

毛泽东的这一理论填补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理论的一个空白,它的意义在于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由革命转向建设的关键时刻,作为执政党如何迅速地从旧的习惯、思想、作风上摆脱出来,转变职能适应经济建设的要求。

革命党与执政党在目标、手段上是不同的。进行阶级斗争,夺取政权仅是共产党的初级目标,而它的根本目的还在于改变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被压迫、受剥削的状况,满足他们物质文化上的需要。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便明确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须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毛泽东在1957年之前对这点是有清醒认识的。早在1949年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便提出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入城市经济建设的方针,“在建国初期,随着军事任务的完成,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领域的转移便已开始。”但在1956年之前,“工作重心虽已转入经济,但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造是相并行的。只有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才有可能转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阶段”。

1956年初,三大改造进入高潮,这标志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即将完成,毛泽东在1月25日的讲话中正确地分析了革命后的形势:“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

到1957年2月发表《正处》讲话时,毛泽东的认识显然已经进了一步,在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之后,他把党的任务更精辟地概括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遗憾的是,毛泽东的这种正确思想持续的时间不长,在发动了“反右”斗争之后,到同年10月的八届三中全会上他便抛弃了以前的判断,错误地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从而推翻了八大决议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

毛泽东的这一根本性的思想变化使我们党在1956年从革命转向建设之后不久产生了失误,党的工作重心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越滑越远,造成中国社会20多年的混乱与停滞。

(二)

毛泽东提出正处理论的目的是他从1956年初便一再强调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快社会主义建设。这一点在1957年5月2日《人民日报》社论《为什么要整风》中说得很明白:“所谓团结全体人民,所谓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将消极力量转化为积极力量,无非就是要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

这里实质上是点出了经济发展与政治环境的关系,是针对着苏联模式过分集权的弊端而言的。高度的集权压抑了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毛泽东意图扩大人民民主,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来,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这里面其实包含着这样的思想:就是有限度地扩大民众的参与水平,活跃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民主气氛,动员群众建设国家的积极性,但这种参与是有限度的,不能危害到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毛泽东围绕正处问题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方针都是扩大民众参与的措施。

首先,在总的原则上正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现实,用民主的方法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种民主的方法就是说服教育、讨论、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反对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反对官僚主义的作风。毛泽东一再讲,要让人民讲话,不要害怕人民的批评,要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

其次,在经济上提出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反对小圈子主义,照顾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在这方面的一些具体措施,如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上级地方和下级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照顾工人、农民利益方面的措施已经提到要让群众直接参与管理的必要性。

1957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民主办社几个事项的通知》,指示农业合作社要按时公开财政收支,让群众参与评议,不能由少数干部独揽支配的大权;社和队在决定问题时要和群众商量,既要照顾国家计划和政策,又要因地制宜,照顾到农民的意见和利益。

同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指出了由于人民群众难以直接行使管理权力带来的领导与群众的矛盾和官僚主义现象,认为“为了防止罢工罢课一类事件的发生,根本办法是随时注意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克服官僚主义,扩大民主”。

4月7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研究有关工人阶级的几个重要问题的通知》指出:“必须扩大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民主,扩大职工群众参加企业管理的权利,发挥职工群众对于企业行政的监督作用”。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即“把企业中现行的由工会主持的职工代表会议改为职工代表大会(在较小企业中为全体职工大会),并且适当地扩大它的权力”。

第三,在科学文化上实行“双百”方针。毛泽东说:“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鸣。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提出“双百”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动员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因为转向经济建设的局面更需要大批的知识分子和人才,这在当时经济文化落后的我国,矛盾尤为突出。

第四,在政党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这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三)

毛泽东的确有着广泛动员群众,扩大参与,创造一种良好的政治局面的愿望,但由于具体措施上的失误,长期以来这种局面成了美好的理想并未在现实中实现,原因在于——

首先,在动员民众参与方式上的失误。毛泽东在企图摆脱苏联模式,寻找自己的道路时,在某些方面回到了传统经验上,民主革命胜利的经验使他过分相信政治动员的功能。在《论十大关系》中他表达了这种观点:“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正确的,但却不能机械地把革命时期的动员方式套用到建设时期。

革命时期动员群众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宣传、鼓动、会议、批判等唤起群众的阶级感情和反抗热情,从而达到群众性的直接的集体革命行动。党在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都成功地运用了这种方式。但建设时期和革命时期的特点完全不同,经济建设更为复杂,群众积极性的动员只能通过有秩序的、制度性的途径。我们说毛泽东在巨大的胜利面前不谨慎了、骄傲了,就包括他太乐观太自信了,以为群众运动的方式可以迅速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而看不到在中国的落后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也证明,改革不是“运动”,群众的积极性的动员只能通过制度性的建设来保证。把动员群众变成运动群众的结果必然是导致群众参与热情的挫折、冷漠、反感,不但不能造成活泼的政治局面,相反的会造成政治气氛的沉闷、压抑。

其次,参与的范围和方式主要集中于政治方面。毛泽东在《正处》中提出的“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一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敌我矛盾”而言的。但事实上,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阶段开始后,人民内部矛盾是大量地表现在经济问题上,1956年夏秋以来的一些骚动也主要是由于社会主义改造过急过快在经济体制上出现的矛盾。但在分析矛盾问题的时候,毛泽东更关注的是知识分子和其它各阶层面对社会变革和国际局势表现出来的思想状况,更多的从宏观上、大局上、政治上看问题。

正由于毛泽东眼中的人民内部矛盾主要集中于思想、政治方面,便自然地把解决的方法归结为“分清是非”,而具体办法则是来自延安整风时的成功经验——批评与自我批评。毛泽东自信地说:“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在整个人民内部继续推广和更好地运用这个方法,要求所有的工厂、合作社、商店、学校、机关、团体、总之六亿人口,都采用这个方法去解决他们内部的矛盾。”

这种方法在整风及反右派斗争中进一步发展为群众运动式的“四大”(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毛泽东更乐观地认为这种方式“适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抓住了这个形式,今后的问题好办多了。大是大非也好,小是小非也好,革命的问题也好,建设的问题也好,都可以用这个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会解决得比较快”。

毛泽东这种认识和方法上的偏颇,使党的注意力也主要转向政治思想方面,模糊了工作重心,使大量表现在经济及其它领域的矛盾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同时,群众运动式的思想大批判也被历史证明根本不可能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正如党的《历史决议》中指出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外,还需要从利益的调整、体制的改革、民主的发扬、法制的完备等几方面做出努力”。但是,对于这些问题,毛泽东在著作中虽有涉及,但未加以发挥。

第三,参与缺乏制度、法律的保障。尽管毛泽东一再强调扩大民主、群众路线,但由于流于运动的形式,而没有能够制度化和法律化。

群众运动在某种程度上是破坏性的,应用于打击旧制度有效,但与建设时期需要的稳定、秩序、制度、法律是相抵触的。邓小平在1980年就这一问题作了深刻的分析:“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具体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问题,同革命时期对反革命分子的打击和反动制度的破坏,本来是原则上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这与我们国家历史上缺乏民主传统、法治传统及我们党历史上的群众运动经验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群众运动中形成的那种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与民主、法制是相对立的,在我们的干部和群众中长期以来造成极深的影响。在1956-1957年间,董必武对这个严重的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1956年9月20日他在中共八大上精辟地分析了当时不重视,不遵守国家法制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而他关于历史根源的剖析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极其深刻的。他说:“在我们党没有领导人民夺得全国的政权以前,在被压迫得不能进行合法斗争的时候,一切革命工作都是在突破旧统治的法制中进行的。夺得全国政权以后,我们又彻底摧毁了旧的政权机关和旧的传统。所以,仇视旧法制的心理在我们党内和革命群众中有极深厚的革命基础。这种仇视旧法制的心理可能引起对一切法制的轻视心理……全国解放初期,我们接连发动了几次全国范围的群众运动,都获了超过预期的成绩。革命的群众运动是完全不依靠法律的,这可以带来一种副产物,助长人们轻视一切法制的心理”。他对社会根源的分析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他认为我们党的成员大部分出身于小资产阶级,而小资产阶级常常表现极端的革命狂热,但缺乏坚忍性及有组织、有纪律和坚定精神,有一定的无政府主义,而容易轻视法制、制度的约束。

但毛泽东没有意识到制度、法制这个重要的问题。所以,尽管他一再讲要密切联系群众,扩大民主,讲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归根到底就是群众路线四个字”,但事实上他是在一定程度上以运动式的参与掩盖了制度式的参与,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实际,脱离了群众,使正处和群众路线这一本来包含着扩大民主,扩大民众参与的正确思想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完全的实行,没有形成制度上的保障。

西方许多政治学家都注意到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与现代化过程中扩大民众参与的关系,并给予了肯定的评价。但也尖锐地指出了这一思想实际运行的运动方式与现代化所要求的制度化方向相背离。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拉尔夫·密利本德在评论毛泽东的这一思想时认为:“人民大众的卷入同民主的参与和民主的管理不是一码事,完全有可能在一个方面达到很高的程度而在另一个方面却成就不多。”

以上的论述表明,我们国家有长期的群众运动的历史,在干部和群众中有深厚的土壤,在动员民众的参与热情时不能再使用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法,无论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建设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都如此,都只能通过制度的方式渐进地推行,企图用运动的方式一蹴而就是幼稚的。我们说1957年反击右派是必要的,错误在于扩大化,就是说不能搞成那种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性质的运动。

第四,扩大民众参与和当时我国高度集权化的管理体制存在矛盾。应该说,毛泽东在1956年是意识到这一点的,所以,他才提出放权给下级、地方的主张,认为必须保证人民真正行使管理国家和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最大、最根本的权利。但是,一方面,如上所述,人民参加管理缺乏制度上的保证,另方面,毛泽东提出的分权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苏联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上集中管理的制度,而仅仅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利划分,并没有涉及到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等之间如何划分职权范围的问题。后者涉及的党政、政企之间的职权利分权是真正的分权,才能保证让群众发挥积极性,参加各个领域的管理工作。就是说,只有充分实行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高度民主化,才能保证群众真正行使权利,使群众路线落到实处,也才能达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目的。

(四)

毛泽东在整风中提出的一些主张和作法在今天看来仍有借鉴的意义。

a、党外监督、多党合作。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便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在《正处》讲话中,毛泽东又说:“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这可以认为是毛泽东请民主党派帮助整风的思想基础。

b、扩大民主,扩大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让群众批评党和政府的错误,形成社会风气和社会舆论,造成压力。在“双百”方针的推动下,当时的报刊确实敢于发表一些尖锐抨击官僚主义的文章,暴露一些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阴暗面。比如《中国青年报》披露的“白司长风波”,《人民日报》等各大报都有报道并作严厉指责的“左叶事件”等等,“鸣”“放”中对“三大主义”“四大偏差”的分析,对党政不分,法制不完备,有法不依,党与非党有沟有墙,党员干部的特权腐化,重大决策缺乏民主化,基层干部作风恶劣等等现象的揭露、分析、建议等都有利于党的领导工作的改进,某些意见在今天看来也是尖锐而客观的。

c、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期性制度。4月27日整风指示的第四部分提出要使领导干部参加劳动的办法逐步形成为一种永久的制度,并准备建立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人员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根本制度。使领导者同群众打成一片。这一制度有利于克服党员干部脱离生产、鄙视体力劳动、滋长贪图名位、剥削思想的危险。

上述几个方面对于执政党的建设都有积极的意义。薄一波在回忆中认为,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的消极影响,整风的积极一面被忽略了,它主要是“比较有效地反了一下当时已经出现的那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和做官当老爷的态度,那种官、暮、骄、娇之气。在整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制度;种试验田的制度;将军当兵的制度……”,他下面的评论也很有见地:“这些制度虽然并不都适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执行中也发生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确实密切了党群关系,密切了干部和群众的联系。”

这场整风运动也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最主要的是只有切实从制度上实行党内和国家生活各方面的民主化,才能保证党不变质,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正确方向和顺利进行。胡乔木1989年在分析毛泽东1957年之后个人的错误终于演变成民族悲剧的原因时,深刻地指出:“很明显,这是由于制度的缺陷,是由于缺乏国家民主和党内民主的强有力制度,而建立这种制度却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这种制度一旦建立,个人专断和其它明显的严重的错误就不会发生。”

我认为,这种“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个人专断与扩大党内民主相矛盾,这是整风不易收效的重要原因。中共八大鉴于斯大林的教训也提到反对个人崇拜,但也片面地强调了领袖个人的重要作用,并认为在中共党内不存在个人崇拜的现象,这一问题早就解决了。这使八大没有作出从制度上限制个人专断,保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规定,这不能不认为是八大的一个严重缺陷。领袖和党的这种不正常现象存在的前提下,扩大民主便不可能有实际效果。

官僚主义的根本病根在于制度,而绝不仅仅是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问题。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认为,我国的官僚主义有自己的特殊性,既不同于旧中国,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它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这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历史的经验使他认识到“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制度。当然,官僚主义还有思想作风问题的一面,但是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过去我们虽也多次反对官僚主义,但是收效甚微。”

在1956-1957年,社会主义的一套制度刚刚确立起来,人们还不可能有如此深刻的认识,一方面有理论上的准备不足认识不充分的原因,也由于诸多的弊端还未完全在实践中暴露出来,当时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认为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思想方法上,制度方面只是“某些环节”上有缺陷,尚不完善,人们还不适应。南斯拉夫领袖铁托在普拉演说中提出的“个人崇拜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的产物”的观点应该说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当时过分地批驳了这种观点。在评论斯大林后期的错误时,也没有重视制度上的影响,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思想上违背辩证唯物主义,陷入主观主义,认为“决定的因素是人们的思想状况”。这种认识在今天看是肤浅的片面的,没有切中要害。

在这种认识水平上开展的整风运动便主要是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是“思想教育运动”、“批评和自我批评运动”,它只能收到表面上的暂时的效果,并未触到病根,运动一过,隐藏起来的东西又会卷土重来。

回顾历史的经验教训,有两段话对于今天的党的建设仍有重要意义。

一是1956年9月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说的:“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

二是毛泽东在《1957年夏秋的形势》中说的:“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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