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贸易成本_比较优势论文

论国际贸易成本_比较优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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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1)09-0071-09

国际贸易成本是国际贸易的传统难题,其概念和性质一直众说纷纭。国际贸易成本不包括生产商品耗费的生产成本,它是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之外进出口商品商流、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所发生的交易、管理、纳税、运送、分配等各项费用支出。近来安德森和冯文克普(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4)系统地研究了国际贸易成本,扩展了国际贸易成本概念,他们把国际贸易成本定义为除生产商品的边际成本之外一切将商品送达最终用户发生的成本,包括运费及时间在内的运输成本、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的政策障碍、信息成本、合同实施成本、使用不同货币有关的成本、法律法规成本、分销成本等。他们的国际贸易成本界定的积极意义在于把贸易成本从生产成本中区分出来。

贸易成本概念早已经不是新概念了,虽然当时不叫贸易成本。在马克思《资本论》中贸易成本以流通费用的形式出现。或许在马克思之前就有了流通费用的概念。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商品发生所有权的交换成本仅是贸易成本中纯粹流通费用那部分的开支。每个贸易发生的成本可能所包含的费用成分各不相同,但必定会包含纯粹流通费用。交换概念类似于交易概念。制度经济学中产权交易成本主要指与契约有关的成本、制度成本和信息成本等。国际贸易成本可划分为出口贸易成本与进口贸易成本;宏观贸易成本、中观贸易成本和微观贸易成本;纯粹贸易成本和非纯粹贸易成本;地理因素贸易成本、历史因素贸易成本和制度因素贸易成本。

一、国际贸易成本与国际价值量之间的关系

在自然经济下不存在贸易,也不存在贸易成本。自然经济下的贸易成本近乎为零。在市场经济下国际贸易成本是客观存在的,贸易成本不可能为零。计划经济下取消市场,代之以计划分配,以分配成本代替贸易成本,否定了贸易成本的客观存在性,分配成本比市场经济下大幅度增加。假如计划经济下产业分工充分细化,甚至达到客制化程度,达到产品都是有效的,价值等于价格,那么此时贸易成本为零,生产成本决定各自分工生产商品的价值。

生产成本和贸易成本共同构成商品整体成本,但其中只有生产性成本是决定分工生产商品价值的因素。在传统经典西方经济理论家著作中,尽管有商业成本概念,但生产成本与贸易成本不分,两者常常合在一起称作生产成本。在贸易活动中运输成本是一种生产成本,因为运输虽不改变商品本身却改变商品的空间位置,它创造价值,是生产性的。生产成本和贸易成本中的生产性部分都创造价值。

商品无论经历多少中间交易环节最终会到达客户手里。客户得到商品虽然与刚出厂的产品无实质变化,但他得到一个时间、空间和价值均发生变化了的商品,得到商品的价值包含生产过程中增加价值和流通过程中物流、加工、分装等所增加的价值,是一个完整价值且供客户消费的商品。客户不可能消费或使用刚出厂的产品,它需要一个或多个专业贸易商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才可以把商品转让和配送到客户手中。所以,贸易成本与生产成本构成提供完整商品的总成本。

单位商品进货价格加上若干次转手的贸易成本总和要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否则贸易成本就是无效的。商品最高价格与其必要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决定了生产厂商与贸易商最大的总利润和总贸易成本。当商品最高价格与其必要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一定时,贸易总成本高低直接影响生产厂商与贸易商可分配的总利润。当生产厂商和贸易商的资本要求至少获得大体相当的平均利润时,生产经营商品的资本规模所要求的平均利润水平决定了利润规模,从而决定了耗费在商品流通上的贸易总成本大小,由此也决定了贸易转手的最多次数和每次转手的成本。贸易成本决定商品在市场上可被转手的次数、可承受的税费以及商品离开工厂的时空距离,反之也是如此。在整体商品价值量一定的条件下,如果降低税费和社会融资成本,提高贸易资金周转速度,那么商品就可能被多次转手,被卖到更远的市场上。

流通过程的必要非纯粹流通费用可以由价值补偿,必要纯粹流通费用由剩余价值或利润补偿;非必要的费用得不到补偿,成为损失。马克思指出:“一切只是由商品的形式转化而产生的流通费用,都不会把价值追加到商品上。……这种费用必须从剩余产品中得到补偿,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来说,是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一种扣除,……”①因此,不是任意增加的贸易成本都可以从剩余产品中得到补偿的。商业竞争决定只有那些必要的贸易成本才可以得到补偿。价值不是自然而然实现的,是要在市场中展开竞争的。凡是未实现价值的流通费用就是不必要的,实现价值的费用就是必要流通费用,不可或缺。社会应把纯粹贸易成本限制在必要的限度内,非必要的就得不到补偿。

不仅纯粹流通费用是对剩余产品的扣除,而且商业资本的利润也是产业资本所创造总利润的分割部分。刘向东(2004)认为流通过程的社会必要劳动也加入商品价值的决定,商业利润不是来源于商业资本对剩余价值的瓜分,而是来源于商业因分工而实现的流通费用的节约。这个认识可能有失偏颇。如果纯粹贸易过程创造价值的话,似乎靠贸易倒手就可以创造价值,不必要靠生产创造价值,那么商品贸易过程可能被无限拉长,结果商品转手次数无限而到不了客户手里。这种假设不能成立。正是商品价值由生产性劳动创造出来之后是一定的、不变的,才决定了贸易成本不能超出一定的限度,转手次数是必要的、有限的。所以,社会必要的纯粹贸易成本虽可由剩余价值补偿,但它不可能创造价值,不加入商品价值决定。商业利润不可能无中生有,也不可能来自资本家节约的费用,而是他们对生产劳动所创造剩余的分割。商业发挥节约流通费用功能并不是商业利润的价值最终来源。

笔者认为,国际价值是客观的,国际贸易只能实现生产出来的价值。价值是由生产创造出来的、客观的、一定的,不能随意更改的,不是主观可以任意产生的。只能在生产中创造出来的价值必须在流通中得到实现,流通不创造价值。因此,制度经济学和交易费用理论中契约、制度所引起的交易费用不创造价值,只会在社会生产的总价值的剩余中得到补偿,这些纯粹贸易成本必须由剩余劳动或利润的一部分来补偿。制度创新改进对解放生产力和促进经济关系改善起到作用,但它不直接创造价值。世上没有一个国家依靠改改制度发财致富,而要靠劳动人民用汗水创造。

但在国际间价值量会由于市场大小而使实现的规模发生变化,也可能在一国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另一国实现较大价值量。但是并非国际贸易创造了价值,而是国际贸易把一国已经生产出来的没有市场实现价值空间的潜在价值得到有价值的利用。

不同的贸易成本成分发生和出现还有一定的社会环境因素。比如进出口许可证获得的成本、贪污贿赂与走社会关系费用都会构成贸易成本的一部分,它们会对市场竞争力和生产分工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许可证管理成本对一个国家宏观管理是必要的开支,对商品价值没有增益,此开支是对国家总剩余成果的扣除。

二、国际贸易成本在国际比较优势规律与国际价值规律中的基础差异

1.国际比较优势规律与国际价值规律同时并存

任何时候国际比较优势规律和国际价值规律都不同程度地同时作用于国际贸易。沿着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国际价值规律与沿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国际比较优势规律并行不悖。

国际比较优势规律一直沿着生产力发展方向展开,其假设前提是相对国际劳动生产率差异。按照比较优势规律的交换是财富交换,是关于商品数量、质量和结构的交换,而非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价值交换。因此,生产成本作为价值概念不应是国际比较优势规律的基础。

在各自国内来看各国生产某种商品上的成本存在国际差别,都是国别成本,而非形成国际价值的国际成本。因为没有形成国际可比较的标准——国际价值,实际上这种国别成本是不可比较的。即使包括金银在内的世界货币作为国际贸易的计价工具,世界货币与各国货币不可比较,参与国际贸易的两国商品国别成本只能用本国货币衡量,也不可比较。在没有实现完全国际价值规律之前,国际贸易在比较优势规律推动下开展不完全等价交换,按照各自国别成本衡量贸易利得。

2.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国际比较优势规律与国际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程度各有差别

在货币出现之前的物物交换时期,交换完全建立在比较优势规律基础上,以财富数量、质量为基准进行交换。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银货币出现不仅大大促进商品流通,而且创造了商品依价值交换的物质条件。随着交换从物与物的形式到以金银为主的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发展,价值规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与交换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凡有雇佣劳动就有资本剥削,资本积累和发展到一定高度才出现初期资本主义社会,但只是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价值规律才在一国内充分展开,形成生产价格规律;而到了垄断和垄断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帝国主义时期价值规律作用发生改变,受到一定限制而进一步变形。

即使到经济全球化发展如此迅猛的当今时代,国际贸易仍受到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民族文化习性等多种因素的障碍。尽管在一些国家外资受到优待和鼓励,但资本、劳动力流动的自由流动远没有实现,价值规律在国际贸易中受到限制而不能贯彻。虽然国际贸易是以世界基础货币为基础来衡量和计价的,但仍没有完全以国际价值为准绳。以相对国际生产率差别为基础的比较优势规律在国际贸易中仍发挥重要作用,进行以财富(使用价值)的数量、质量为基准的交易;国际价值规律被限制,最多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国际贸易中不等价交换是客观存在的。不仅两国商品价值不同而不可比,而且两国货币价值也不会相同。大卫·李嘉图写道:“实际上,货币价值既然要取决于相对赋税量、工业制造技术、气候的优劣、自然产品以及许多其他原因,所以在任何两国中从来是不会相同的”②。在各国金银资源差异、开采技术差别以及现有各国拥有的金银数量不同,都使得国际贸易即使用金银作为世界货币进行计价交换也未必就能真正贯彻价值规律。只有当金银货币完全自由流动时才能使贸易自由,才能形成国际价值基础。在金银不能自由流动下,金银货币在各国间不能发挥价值衡量作用,美元作为世界货币与各国货币之间价值也不可比,各国国别生产成本不可比,在国际比较优势规律作用下国际贸易仅以财富数量、质量和品种结构等使用价值衡量,而非等价交换。

商品和生产要素(资本、劳动)的国际自由流动是形成国际价值的前提,特别是资本要素的自由流动成为国际价值规律的先决条件。正是由于国际资本移动的困难,大卫·李嘉图才否认价值规律贯彻于国际贸易,提出以比较优势规律开展国际贸易。他指出:“支配一个国家中商品相对价值的法则不能支配两个或更多国家间互相交换的商品的相对价值”③。他从生产力布局和发展角度进一步阐述比较优势原理:“在商业完全自由的制度下,各国都必然把它的资本和劳动用在最有利于本国的用途上”④。他看到当时资本要素不能跨国自由流动的形势,指出适用于一国内的价值规律不适用于国际贸易,只要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就可以形成国际价值,他写道:“我们只要想到资本由一国转移到另一国以寻找更为有利的用途是怎样困难,而在同一国家中资本必然会十分容易地从一省转移到另一省,情形就很清楚了。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葡萄酒和毛呢都在葡萄牙制造,并把英国用来制造毛呢的资本和劳动都转移到葡萄牙去,毫无疑问不仅有利于英国的资本家,而且也有利于两国的消费者。在这种情形下这些商品的相对价值就会受同一原则的规定,……并且,在一切其他情形下,只要资本能自由流向运用最为有利的国家,利润率就不会有任何差别,商品的实际价格或劳动价格,除去把它运往各个销售市场所需要的追加劳动量外,也不会再有其他的差别。”⑤在马克思所处的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相当成熟的时期,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大有世界化趋势,所以,在他看来国际价值规律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贯彻实现。

在没有资本、劳动力要素的国际自由流动下,国际商品相对劳动生产率存在差别,国际资本利润率水平也有差别。虽然有金银等世界货币作交换手段,两国间贸易是在各自国内价值基础上的没有同一国际价值衡量标准的类似物物交换。但只要各国存在贸易投资障碍,贸易投资就没有如同在一国内那样的完全自由化,各国内就各自有不同的利润率水平,国际价值就没有形成,那么,价值规律在国际间就没有完全展开。异质性国家和企业使各国及其企业参与贸易投资的地位、价值分配能力不同。由于没有形成国际价值,国际贸易就主要在比较优势规律发挥作用下进行基于商品数量、质量的交换,这种国际贸易注定是不等价交换。国际不等价交换中价值受损一方参与分工和贸易是为了获得另一方所生产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自己本身不会生产或生产不经济,不如另一方生产效率高、能力强而进口来得更节省,节约国内生产力以创造比自己生产这种商品更多的价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增加国内价值。

发达工业国家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生产出的商品规模大,质量高,当落后国家被舰炮打开之后土著工商业被无情摧毁,比较优势规律在国际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落后国家会拿出所产最好的农产品、矿产品等换回工业消费品。在落后国家资本剥削率很高,当其敞开国门让外国资本进入之后,先进工业国家的资本竞相涌入落后国家,占领所有工业部门,打垮所有竞争对手,殖民经济繁荣起来,也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兴起和大发展。这种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国际价值的形成,增强了国际价值规律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但它仍然是不完全国际价值规律。在当今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商品、资本要素跨国移动正在逐步自由化,国际人员流动也有一定程度的进展,尽管仍有严格的签证和国籍限制,价值规律已经明显地作用于国际贸易活动,但是完全实现国际价值规律的全球完全自由贸易与投资前提迄今也没有出现。

假定具备了完全贯彻国际价值规律的前提条件,贸易投资在全球范围内完全自由流动和自由竞争,全球就能够形成一个各国都一样的国际平均利润率和国际生产价格,各国出口生产成本低于国际平均生产成本的产品,而进口国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平均生产成本的产品。在全球实现完全国际价值规律情形下,国际贸易和投资就如同在一个国家内一样没有障碍和歧视,真正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国际价值规律完全支配国际贸易,实行等价交换。

3.国际比较优势规律与国际价值规律具有完全不同的基础

国际比较优势规律的基础是相对国际劳动生产率差异、相对国际要素禀赋差异、相对国际技术和人力资源配置的差异,体现为相对国别机会成本差异。劳动生产率、资源要素、技术等是生产力范畴,也常表现为财富的使用价值和效用。自从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规律以来,经过赫克歇尔—俄林延伸到要素差异,在里昂惕夫对传统比较优势理论在美国实践检验中产生怀疑之后,弗农、克鲁格曼等进一步加入技术创新、产品差异化以及规模经济进行扩展和泛化。但无论如何,比较优势规律在一次次扩展和泛化中都是沿着生产商品数量、质量、结构等使用价值或效用的生产力发展路线展开。因此,以国际比较优势规律为基础的国际交换都不是等价交换。

国际贸易中难以把使用价值、效用价值作为标准衡量交换是否等价,特别是在不同种类商品之间的交换。因此,国际贸易必须要由价值作为标准衡量等价关系。各国以价值作为财富资产的计量工具,通常用金银货币或其他货币。成本是一个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范畴,也是价值范畴,以价值来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成本是价值形成的基础,也是价值规律的基础。国际价值规律是价值规律从一国内发展到国际之间,并对国际交换起支配作用的规律,其形成基础是生产商品的国际必要成本,简称国际成本。国际成本是某种商品包含全球必要生产成本和必要具有生产性活动支出的非纯粹贸易成本两部分的“全成本”。它是国际价值形成的基础。而在西方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中,主要来自契约、制度等为实现交易而发生的纯粹费用开支,不能够作为价值形成的基础。

杨青龙(2010)把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等“全成本”共同作为形成比较优势的基础,并把国际贸易中包含的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的“全成本”看成是一种机会成本。笔者认为,这是对国际比较优势规律的误解。比较优势的真正基础是相对国际劳动生产率差异,或者相对国际要素资源禀赋差异等,其含义是生产和出口一种商品比另外一种商品更加有效率,或者说集中资本、劳动要素专业化生产和出口某种商品而放弃生产和进口另外一种商品更加有利。这是两种生产率不同(或要素禀赋不同)的商品替代的机会成本,而不是包含社会经济关系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等“全成本”不是机会成本,而是国别成本,因此不是形成比较优势的基础。国际比较优势形成的基础是国别机会成本,而国际价值形成的基础是国际成本,两者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三、国际贸易成本对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影响

随着世界各国贸易政策、贸易地位的改变,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交通运输与通讯条件的改善,各国国际贸易成本在结构上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将对各国国际贸易规模、贸易流向、贸易结构、贸易空间范围、贸易方式或模式以及内外贸易比例等产生深刻的影响,从而也对各国的国际分工与专业化产生深刻的影响。

国内批发商业和零售的分销成本与国际贸易成本之间既有类似成分,也有明显差异。两者都有运输成本、资金成本、人工成本、通讯信息成本、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等;但国际贸易成本中还有关税、获得配额或许可证费用、货币兑换成本等。国际贸易成本一般需要考虑一部分国内流通成本,这取决于出口商如何采购出口商品和参与进口国国内市场的程度。国际贸易企业参与进出口国内的商业渠道状况不同,其成本差别很大。相对生产成本来说,国际贸易成本在商品整个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贸易成本两部分)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贸易成本的成分也非常复杂,对贸易影响也相应复杂许多。比如改善交通通讯条件,降低了贸易成本,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发展;降低关税、提高出口退税、增加出口补贴等可以扩大出口,增加进口;增设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贸易成本,可能限制贸易增长。

根据商品价值与价格理论,可以给出下式:单位商品贸易成本=单位商品价格—单位商品生产成本—单位商品利润。—定贸易规模的贸易成本可以写成:贸易成本=贸易量—进货成本—贸易利润。

贸易成本是贸易量的加减项,而不是正反比例项。增加贸易成本,即在进货成本一定下,(贸易量—贸易利润)要增加;贸易额与贸易利润之间有多种组合结果可使贸易成本增加。减少贸易成本,在进货成本一定的条件下,贸易额与贸易利润之间有多种组合也可使(贸易量—贸易利润)减少。

影响贸易量、贸易成本的因素很多,两者不同组合是处于生产环节与贸易环节之间的不同企业在定价、利润分配、成本负担、产销整合或一体化等方面的不断博弈、调整和演化的结果。生产环节的外包、商业代理、企业内贸易、生产企业自营贸易等方式都会影响各自负担的成本。其中税费、财政资助、政府贸易管理开支、政府公关开支、信贷利息支出等都是构成贸易成本的主要宏观因素,当然各国情况不同。

虽然国际分工决定国际贸易,但是各国调整和改变国际贸易成本又会影响双边贸易流动,从而影响各自的国际分工结构。特别当生产成本日益变小,贸易成本在商品价值构成中占较高比重时,贸易成本高低的改变对产业在各国的分工结构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进出口贸易成本与国内贸易成本之间的差别大小对贸易流向、内外贸易比例会有密切关系。当进出口贸易成本很高,贸易障碍较大,国内贸易成本较低,而贸易比较自由时,国内贸易比例较高,国际贸易比例较低,国际边境效应明显。在1870-1913年之间贸易成本平均下降10%~15%,其间全球贸易增长大约44%由贸易成本下降带来,其余56%是经济扩大贡献的结果(Jacks等,2006)。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贸易成本更加显著地下降。迈克兰姆(McCallum,1995)发现加拿大省间贸易额比各自与美国各州之间贸易额超过22倍。这一发现被称为国际边境效应,立即引起国际贸易学界关注,已经有大量文献研究国际边境的贸易障碍。尼什(Nitsch,2000)发现平均每个欧盟国家内部贸易大约是与其他欧盟国家间贸易的10倍。安德森和冯文克普(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3)重新研究美国与加拿大的边境效果,发现美加边境效应变小,然而,国际边境仍有大的贸易障碍。在1970-2000年间美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成本平均下降40%,与加拿大、墨西哥的贸易成本削减最大(Novy,2009)。

国内行政边界也存在贸易障碍,即使没有过境税或收费关卡等行政障碍,但是一定行政范围内商业资源更加紧密联系等因素也会增加区域内贸易。沃夫(Wolf,2000)在控制经济规模、距离和一系列其他决定因素之后发现美国各州内部贸易显著地大于美国各州之间贸易。科林和络菲(Coughlin和Novy,2009)控制距离和国家或州大小的变量后,发现相对于州对州贸易,跨美国单个州界贸易障碍比跨美国国境的贸易障碍更大,国内边界效应比国际边境效应更大。也就是说,最初几里的装运成本对贸易影响最重,一旦贸易目的地超出某个州,虽然贸易成本仍会随距离增加而上升,但即使最终目的地是外国,贸易成本不是如初那样快速上升。

国际市场竞争决定要节约贸易成本,提高竞争力。商品在国际市场上能够实现的价格与贸易成本之间要达到最优均衡,在贸易成本一定下谋求最高价格,或者在价格一定下寻求最大限度地降低贸易成本。贸易转手次数、贸易时间等影响贸易成本因素需要根据不同贸易情形决定,不能绝对追求转手次数少,贸易时间短,否则就可能影响收益水平。并非贸易成本越低越好,必要的贸易成本不可能趋于零,贸易成本的补偿和回收由商品实现的价值决定。

单位同种商品卖到越远的市场,贸易成本越高,要求卖价越高。在市场价格由完全竞争形成下,同种同质商品一般要求卖到最近的市场上。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差异化商品可以制定一个高价格,能够承受较高的贸易成本,这种差异化产品可以卖到较远的市场上。贸易规模对摊销贸易成本发挥重要作用,规模越大,单位商品摊销的贸易成本越小,产品在市场上越有竞争力,产品越可以销售到远方市场;贸易规模越小,单位商品摊销的贸易成本越高,在市场价格由完全竞争的价值决定情形下产品可销售的范围有限。

四、中国国际贸易成本与贸易量之间关系

方虹等(2010)在西方有关国际贸易成本研究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利用络菲(Novy,2006)文中所提出的模型测度1992-2007年间中国与28国的双边贸易成本⑥变化,得出中国贸易成本呈现下降趋势的结论。

方虹等(2010)借用了络菲(Novy,2006)文中3个重要的公式。其(1)式即络菲(Novy,2006)文中的(19)式;其(2)式即络菲(Novy,2006)文中的(20)式;其(3)式类似于络菲(Novy,2006)文中的(24)式。不过,方虹文中字母做了点改动。

方虹等(2010)由(2)式和络菲(Novy,2006)由(20)式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形下,如果双边贸易增加,那意味着双方开展贸易相对较容易,贸易成本下降;而如果产出增加并没有带来双边贸易的增加,那实际上意味着双边贸易成本上升了。这是他们整个模型的核心结论,其他计量结论都由此而来。实际上他们研究的就是一个国际贸易成本与贸易量之间关系的问题。

这里笔者也使用与方虹等文中相同的贸易成本概念,包含生产成本在内。笔者认为,他们的结论颠倒了国际贸易成本与贸易量之间的逻辑关系,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他们模型的逻辑关系是贸易成本由贸易量决定。笔者认为,国际贸易成本与贸易量之间的逻辑关系绝不是贸易量决定贸易成本,但贸易量会影响单位贸易成本水平。正确的逻辑应当是,生产决定贸易,国际贸易成本决定贸易量,贸易量反过来会影响贸易成本。贸易成本是既定的,贸易量是丛生的。

影响两国贸易量增加的因素很多,绝不可以由此推出都是贸易成本下降的结果。贸易量增加或减少,未必就是贸易成本下降或上升所致。比如当地供应商转移产业到贸易伙伴国,减少当地供应,增加了国际贸易需求和贸易量,但贸易成本可能上升,或者依然没有变化;如果贸易成本上涨速度不及贸易量增长速度,那么单位贸易成本就表现为下降;如果贸易成本上涨速度超过贸易量增长速度,那么单位贸易成本反而表现为上升。在经济危机时期,两国需求减少,贸易量下降,而贸易成本可能没有任何增加,甚至减少。如果两国产出增加,但两国增加国内消费,双边贸易量可能没有增加,并非就出现贸易困难,贸易成本可能依然如故,贸易成本未必就上升。

方虹等(2010)计量显示出中国贸易成本呈下降趋势的结果可能并不可靠。其实,他们所得出的应该是中国单位出口贸易成本下降的结论。导致这种单位出口贸易成本下降趋势是由于其间中国出口贸易量迅速增长的结果,并非贸易成本本身真实下降。由于规模经济效果,贸易成本中可变成本部分随贸易量增减而变化,但不可变成本(固定成本)不随贸易量增减而增减变化。随着中国出口贸易规模迅速增长,出口单位平均的贸易成本就可能下降了,特别是当中国出口贸易成本上升速度不及出口贸易量增长速度时,就表现为单位贸易成本下降。而实际上,中国出口贸易成本是缓慢上升的。实际各行业、各企业出口贸易活动综合在一起的情况很复杂。而且,各年份中国与不同国别的贸易成本有的增加,有的可能减少,并非与任何国家年年都一样是下降的。以模型计算所得出的单位出口贸易成本下降结论可能会误导人们以为中国实际贸易成本也是下降的。

当前,在我国沿海一带从事出口贸易的企业面临微观贸易成本高涨的压力,一些民营企业出口成本过高而失去国际竞争力,出现出口困难,现金回流紧张,甚至经营亏损而停产或倒闭;一些国有大企业成本压力稍小,但在国际资源价格高涨、通货膨胀、融资成本和环境成本增加以及工资福利开支增大情况下单位出口成本大幅度上升,竞争力受到削弱,盈利空间缩小,个别企业也开始压缩产能。就全国来讲,由于中国贸易规模相当大,全国道路、码头、海关报关、航运、商检等综合宏观费用因巨大的贸易规模效应而拉低单位出口成本。总体来讲,目前中国外贸成本呈下降趋势。当然这是从全体企业进出口贸易统计得出的结果,没有考虑国家财政为鼓励和便利贸易所垫付的开支和投资的折旧成本,如果加入这块成本,结果会是不同的。如果当前企业的微观出口成本得不到控制,上涨过快,超过宏观成本的拉低效果,结果也可能会出现总体外贸成本上涨的势头。

自乌拉圭回合谈判完成之后,多边贸易谈判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各国关税降低步伐几乎止步不前,减让很有限;各国非关税壁垒日益增多。只有那些与中国有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才对我国商品降低关税。近年来,中国除金融危机期间增加出口退税外,降低出口退税水平是一个趋势。中国除交通改善有助于降低贸易成本外,其他的外国非关税壁垒增加、贸易摩擦增多、人民币升值、海运费增长、签证费增加、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工资及社会福利增加等因素都不利于降低贸易成本,却有推动其上涨的趋势。

目前,西方学界对贸易成本的研究主要采用重力模型方法,把空间距离作为影响贸易成本的重要参数。可是,贸易成本的距离弹性估计很难。实际上,运输成本仅仅是贸易成本的一部分。经济规模大小与国际贸易流量、贸易成本之间没有密切关系。重力模型没有考虑到国际贸易流动对国内市场的商业供应影响,因而需要研究国内产品与进出口产品之间的替代关系。在重力模型中,贸易量与贸易成本成反比。这是不能成立的。

用贸易量、产出量为变量测度的贸易成本一定是包含生产成本在内的“全成本”。西方经济学试图以贸易量、产出量用重力方程来测度贸易成本,使得国际贸易成本研究走上了不归路。贸易量本身是受贸易成本影响和制约的变量,产出量与贸易成本也有复杂关系,以贸易量、产出量为变量测度贸易成本就更加扑朔迷离。由此可见,由国际贸易流量推断国际贸易成本是本末倒置。用重力模型方法充其量只是定量研究贸易成本的手段之一。

贸易成本应在定性、定向基础上做定量描述,而且只能由贸易成本决定和分析贸易量,而不能由贸易量反过来推测贸易成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贸易成本是可以根据实际费用开支计算出来的,无需测度。

五、结论

国际贸易成本是国际贸易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尽管它已不是一个新概念,但近年来国际贸易学界开始重新关注国际贸易成本问题。不同学者对国际贸易成本概念界定、性质、补偿方式、影响、测度方法等的认识差别和分歧较大。本文在对国际贸易成本概念界定和分类基础上,将马克思价值理论和流通费用理论扩展到国际贸易成本理论研究上来,分析了制约国际贸易的规律与形成基础、国际贸易成本对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影响、国际贸易成本与价值量及贸易量的关系等。

笔者认为,国际比较优势规律和国际价值规律分别沿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条既关联又区别的路径并行制约国际贸易,分别具有不同的形成基础。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生产创造出来的价值是一定的、客观的,不由贸易任意增减,但可由贸易发展状况影响对外实现的价值量。国际贸易成本的构成复杂,在价值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补偿方式也不同。社会对贸易成本的开支并不是都能得到补偿,补偿只限定在必要的开支范围内。国际贸易成本不仅对国际贸易规模、贸易流向、贸易结构、贸易空间范围、贸易模式、国际竞争力具有复杂的影响,而且对国际分工产生一定的反作用。

注释:

①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7页。

②[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年),彼罗·斯拉法主编《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一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20页。

③同上,第112页。

④同上,第113页。

⑤同上,第114~115页。

⑥这里的贸易成本概念是与生产成本合二为一的全部出口商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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