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1]2002年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及其限度》文中认为文章以马克思的国家观为理论原点,依凭当代西方社会流行的国家与政府理论,以“911”事件为契机,探讨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对国家的新角色做出合理定位。文章力求有利于我国政府职能改革和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 第一部分为引言。该部分说明了在当代国家干预主义和自由主义理论都不敷用的背景下,讨论国家自主权、国家新角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指出了这一讨论过程同时也是验证既批判了国家理想主义又批判了自由主义的马克思国家理论的当代解释力的过程。 第二部分考察战后西方国家以国家中心主义为指导的福利体制的建立和福利主义共识的形成过程、福利体制危机的爆发以及各国挽救危机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措施。该部分认为,福利体制的建立是西方世界平衡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必然选择,战后福利体制几经新自由主义的修正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所变动,但却从未丧失过它的底线。 第叁部分讨论新自由主义理论、左翼批判理论和“第叁条道路”理论对福利国家的批判以及它们所提出的以重构国家与社会关系为核心的新国家理论。 第四部分结合马克思的国家观重新审视当代西方的国家理论,在对‘国家主义”和“经济主义”的批判中寻求一条国家发展的现实道路。该部分得出结论: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目前态势中,自由的市场经济和全面的福利政策将长期共存。西方国家的职能范围将发生改变,但国家主导社会的权力不见减小。
唐宏强[2]2003年在《国家与社会:传统东方法律的运动机理》文中指出国家与社会各自及两者间的互动性状态决定着现实中的法律的境况,国家只有扮演好自身的与社会在内在要求相适应的角色,才能使体现社会内在需求的法律适时而有效地产生、变革与发展;社会只有适度自立,才能使自身内在需求的法律通过国家这一中介而转化为现实中的法律。要揭示传统东方法律的运动机理,就应正视国家和社会各自及两者互动的影响。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传统东方国家与社会各自及两者互动性特质的相关研究成果为主要理论资源,挖掘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中有关传统东方法律的运动机理的国家与社会制约因素的论述精华,立足于关注整个传统东方的社会变迁与国家角色定位及职能发挥的种种变化对法律发展的影响,从概括传统东方国家与社会的结构特征入手,系统阐述传统东方国家与社会各自特征以及两者间的内在关联,然后,研究传统东方国家与社会各自对法律发展的影响,阐述变革时代的东方所呈现的国家、社会与法律发展间的关系特征,并特以具有代表性的中、俄、印叁国为例作个案分析,揭示了传统东方法律发展滞后于西方乃因忽视对社会力量作必要的关注以及相应引发的国家角色扮演的错位所致,勾勒出一幅传统东方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所构成的矛盾体中的运动机理的图景。当然,法律发展又对社会变迁具有反作用,它不仅影响社会现实,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成为左右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决定性力量。所以,要使得法律扮演好自身的角色,必须慎重处理好法律发展同社会变迁、国家角色的转换及两者互为一体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法律的运动脉膊,充分发挥法律的应然功用。 中 文 摘 要 东方社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而就传统东方法律的运动机理的阐述又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方面,认真研究、理性分析和精准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理论精髓,对当下中国在认清传统、直面现实、展望未来的基础上,推进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而目前学界尚较少涉足这一领域。传统蕴含着现代,预示着未来,只有接续传统东方法律文化历史发展的足迹,才能把握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内在逻辑机理,才能使当今和未来中国法制现代化沿着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前行。
方俊[3]2013年在《马克思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的中国化样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立足于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研究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的中国化样态问题,试图回应叁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思想的原初样态是什么?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进行了怎样的卓有成效的理论建树?在新的党情、国情、世情发生剧烈变革的现时代,不管是主动求变求适应也好,还是现实政治生态变迁形成的巨大倒逼机制也罢,作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实样板”,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应进行怎样的样态变革才能顺应时代发展趋势要求,实现协同戮力善治格局?国家与社会,是人类组织构造和秩序生成的两大载体,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关注的重要命题和理论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当代公共治理范式探究的管理哲学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思想谱系中,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有着十分深厚的理论内涵和重要的现实价值。荦荦大者计有“国家源于社会”、“社会决定国家”、“公共管理的社会性”、“国家与社会的分化、对立与统一”、“国家消亡与社会复归”等观点和原理,刻画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轮廓。于喷沫鸣溅中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洗礼的中国共产党人也一直在探寻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真谛。卓越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袖们在理论道路上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在集体智慧的基础上承续并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形成了厚重的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的中国化样态图谱。这一样态图谱包括理论样态和实践样态两种样态呈现。理论样态就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所阐释的丰富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文章对上述思想的核心内容、基本框架和理论流变着力进行爬梳。实践样态就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亟待厘清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形而上”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演化为“形而下”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理论源于实践并高于实践,实践是理论的材料“原产地”。国家的治理以政府为载体,社会的发展以社会组织为依托。现实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成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实样板”。论文有六章构成。第一章,绪论本章主要阐明了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主旨、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说明本文的研究方法、逻辑框架结构,并进行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综合述评和概念的界定和厘清,为本体研究开启序幕。第二章,经典创建: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缔造本章从历史的、理论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学说进行梳理与解读。认为,以批判黑格尔对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关系的曲解作为逻辑起点,马克思恩格斯形成了自己的科学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包括市民社会理论、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思想和国家源于社会并复归社会的思想。之后,列宁全力捍卫并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思想,包括“国家消亡”的学说、劳动者享有管理社会的最高权力和最大限度地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状况等一系列新的理论主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给我们的启示。第叁章,理论承续: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接力探索本章从历史的、文献揽读的角度研究了几代卓越的中国共产党政治领袖们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系列真知灼见,包括毛泽东的民本民权观、邓小平的民主公权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党、国家、社会理论以及十六大以来科学发展观对社会管理问题一系列新的思考和探索。毛泽东的民本民权观主要体现在叁个方面:权力属于、源于并造福于人民的思想、和人民打成一片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关心群众疾苦攸关政权之存亡的观点。邓小平的民主公权理论主要见之于叁个方面:对于群众团体正确引导而不包办的思想;权力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服务的思想;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思想。“叁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党、国家、社会理论具体体现为:紧跟时代潮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思想;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思想;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的思想。科学发展观对社会管理问题的新探索体现为: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上务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协同参与共治的社会管理格局。第四章,样态呈现:马克思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中国化显示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学说的理论样态梳理与解读后,逻辑上本章进而转向研究马克思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的中国化现实样态。较之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的理论务虚性,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具有明显的实践务实性。为此,本章立足广东,实证性研究了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发展概况。继而,通过回归分析方法研究得出现实语境下的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尚未建立起破除心理隔阂的互信关系和良好互动关系的结论。第五章,样态检视: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的力场博弈与传统的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并由此造成国家相对于社会的单线性发展的观点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博弈是围绕公共权力而展开的,公共权力的所有者循着一条从社会—国家—复归社会的路径演进,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博弈观为分析根基,本章主要回应这么一个问题: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的构建面临哪些动力的支持和阻力的牵制?文章认为,社会组织对治理政府失灵的矫正力、源于体制改革的合作关系的催生力、基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合作关系的回应力、面向公共利益这一共同目标的合作关系的契合力是支持和促进合作关系构建的强大驱动力;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二者互信关系远未建立起来、“总体性社会”格局难以冰释、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危机重重、制度、利益与激励难题亟待破解等问题是支离和牵制合作关系构建的巨大阻滞力。第六章,样态趋势: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实现的路径勘察从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中有关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思想以及关于未来社会形态的构想两个方面反映出马克思的社会制约公权观。以马克思的社会制约公权观审视和指导构建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在现实层面就是要构建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这一合作关系的构建亟需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作为地方政府,要为合作关系的实现做出积极而审慎的行为选择,包括:转变政府管理思路,变“防范”为“规范”;扬弃双重管理体制,创设备案登记制度;破解社会组织困局,政府亟需管理智慧;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构筑五道防线体系。作为社会组织,要为合作关系的实现做出诚挚而高效的自身努力,体现为:夯实根基,加强公信力建设;筑实架构,健全自组织体系;充实内涵,保持自身独立性;丰实关系,拓展国际化交往。
刘先江[4]2006年在《“国家与社会”视野中的政府管理社会化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的政府管理进入了一个大变革时代。 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运行,形成了无所不包、高度集权的政府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因效率低下而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直接导致十一届叁中全会以来持续不断的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的社会化改革。 不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却不象经济体制改革那样有明确而坚定的方向,其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等改革措施应急性的成份较多,并没有把社会化当成政府管理变革的方向或价值目标。这种经验型的政府管理改革在外部状况稍有好转就会停止甚至倒退,使改革陷入“精减——膨胀”的困境和“放权——收权”的旧路循环。 因此,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迫切需要一种全新的更宽阔的视野去寻找和解释政府管理改革中存在的真正问题及其原因,特别需要我们从更宏大、更长远的历史背景中去把握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的方向。本文就是以国家与社会关系为研究视角,把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置于马克思所描绘的“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的理想前景中进行分析所作的一种理论尝试,认为政府管理社会化是我国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应该始终坚持的基本方向,并对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原则、途径作了初步的探讨: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一视角看来,我国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端在于政府管理体制的过度国家化,从而导致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严重扭曲,导致了政府权力的过度膨胀与社会的极度萎缩,导致了政府管理能力与社会自主管理能力的双重失落,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社会化改革。 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既起因于实践的需要,是对这种“政府失灵”的防范、纠正和弥补,同时在理论上政府管理社会化也符合马克思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思想,是与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的基本历史趋势相一致的。马克思认为,社会是第一位的,国家是第二位的,社会是目的,国家只是为社会服务的手段,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不断完善,国家应该从凌驾于社会之上逐步地回归于社会,直到最终消亡。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应该具有高度的历史自觉性、主动地实行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逐步地把政府权力交还给社会,交还给人民。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首先,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政府除了整个社会的利益以外,没有其他的特殊利益,因而能够彻底废除封建特权思想,这就为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扫除了政治上和利益上的障碍;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在经济上获得了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社会组织有了较大发展,这种日益成熟的社会可以承担起越来越多的以前由政府承担的管理职能;再次,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也为政府管理社会化改革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手段。 政府管理的社会化改革,意味着社会将逐步地从国家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形成一个相对独
连朝毅[5]2016年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当代调适及其发展辩证法——基于马克思政治哲学范式的“治理”研究》文中提出马克思政治哲学对国家与社会关系基本发展趋向的分析,是治理理论应予倚重的思想资源。马克思的学说科学揭示了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国家权能的重要作用,也提出通过建立一种超越"政治解放"的新型民主制来实现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双重扬弃。这就启示人们:一方面,当代治理理论要走出以市民社会为根本取向的研究路径;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共治并不意味着国家权能式微。另一方面,要认清西方治理话语因受制于资本主义结构而存在的阐释局限;事实上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克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内在矛盾,发展出一种国家与社会呈现良性互动状态的新型治理模式。
徐卫华[6]2009年在《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分析框架,运用政治学及公共管理学等理论,将中国广告管理体制放置在转型期的复杂社会背景下,并在政府与广告行业两大主体形成的系统结构中,梳理了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的历史成因,概括了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的结构特点,解释了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探讨了中国广告管理体制遭遇的现实挑战与潜在威胁,提出了既符合历史趋势亦符合中国国情的重建之道。本文认为,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管理体制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其突出特点在于政府权力一元化格局,即一方面以政府权力为中心,排斥广告行业权力,单向性地建立并维持广告行业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政府权力过大而缺乏相应约束与规范,广告行业权利则被压缩而事实性缺失,使我国广告管理体制呈现出“大国家-小社会”模式特征。在国家高度统合社会的背景下,公有制长期主导我国广告行业,“单位制”成为了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管理体制的运行支点,广告经营者不再作为广告市场主体而存在,而是被转化为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延伸,以其私的广告(经营)管理完成公的广告管理功能,使我国广告管理体制呈现出“全民动员”的特征,成功地实现了国家对广告行业的直接控制与管理。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启动与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裂解成为中国社会最为显着的变化。源于“体制外”自由流动的资源与空问的出现,非公有制广告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打破了公有制主导广告业的格局,消蚀了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管理体制的运行支点,使我国广告管理体制裂解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两极格局,政府担当起我国广告管理的全部职责,陷入了纷繁复杂而琐碎的事务之中,并不断遭遇现实挑战与潜在危机:一方面,广告行业高度市场化和高度创新性,而政府的广告管理则不仅存有歧视与偏见,而且相对僵硬,暴露出政府能力的相对不足;另一方面,广告行业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觉醒,而政府广告管理不仅强制有余认同不足,而且受到其自利性扩张的负面影响,导致了政府权威的严重流失。挑战与危机的重迭使我国广告管理体制陷入“弱国家-弱社会”模式的边缘。而要打破我国广告管理体制的“制度闭锁”,就必须在国家与社会合作与互动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转型与广告行业自治,双向重建“强国家-强社会”的广告管理体制模式,即政府必须进行渐进式分权,收缩政府职能,提升政府能力,重塑政府权威,以型构“强国家”;广告行业组织则必须赋予并履行权力,对内约束并规范成员的从业行为,对外防止并抵御政府的非法干预,以构建“强社会”。总之,“广告管理”必将让位于“广告治理”,即广告行业组织将成为广告管理的重要主体,积极参与广告管理体制,并与政府合作与互动,形成广告行业的多元复合治理,从而有效地建构广告行业的良好秩序,促进广告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张丽娜[7]2017年在《从对立到互动:西方自由主义语境中的“国家—社会”关系研究》文中认为自由民之所向,尤其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期和发展的深水区,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社会正在经历巨大变革,新的社会秩序应然而生,国家的地位是否会被改写?社会的和谐发展取决于国家与社会两个维度,取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存在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取决于国家与社会各自的效能。自由主义见证着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历史变化,因此以自由主义为视角反观国家与社会关系可以为现代化互动式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基本历史论证以及理论支撑。本文对在自由主义理论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进行逻辑梳理。从古罗马的私法对私人财产的承认与保护,泛希腊化时期伊壁鸠鲁等学派对个人心灵的关怀,到中世纪“两把剑”理论和政教二元格局顺延出古典自由主义时期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离,并通过人性论、自然法、社会契约论等逻辑前提分析古典自由主义时期二分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及其发展趋势以及政治实践;资本主义席卷全球市场经济飞速扩张,古典自由主义走向落寞,新自由主义取得接力棒。资本主义市场代表私域与国家对立,为消极国家转向积极国家奠定了社会基础;经济危机胁迫新自由主义返璞归宗,理论回归古典自由主义并超越了古典自由主义,市场存在不容置疑,但其被划出社会领域,国家——市场——社会的叁分格局逐步清晰。无论是二元分离还是叁分格局自由主义始终是维护资本主义的利益的基础上面对现实对自我的调适。本文通过对自由主义的语境下国家与社会所呈现出的关系分析其国家与社会关系从对立到互动的演化轨迹和从“二分”到“叁分”的历史演进和逻辑推论,试图以自由主义为理论视角梳理国家与社会关系变化的发展脉络及其发展逻辑,并最终面对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探寻理性的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考量传统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现代转型,探寻符合社会现代化要求的新型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结构。
郑志平[8]2016年在《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中国虚拟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技术发明之一,互联网正渗透并深刻影响着现实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和每一个角落,将人类带入一个生存和发展的崭新时代。互联网拓展了民意表达的空间,促进了思想文化的多元,改善了政民之间的沟通,也使社会问题及时暴露,信息传播更难掌控,集体行动更易组织;它既建构又解构了社会秩序与话语权力,既改善又挑战着公共治理。以互联网为依托的虚拟社会之善治关乎公共治理变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以治理方式创新促进虚拟社会治理,实现善治是题中应有之义。虚拟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前提是存在并认可在网络空间中形成了一个自主自洽的虚拟社会。沿着“治理什么”—“由谁治理”—“怎样治理”的逻辑演进,首先必须回答我们要治理的是一个怎样的中国虚拟社会这一问题。面对网民构成从精英到平民、网络结构从圈层到网格、网络应用从外接到融合、网络舆情由线上向线下漫延的中国虚拟社会,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互联网服务商和行业组织、网民等各方出于不同逻辑和动力,在不同方面、或深或浅、形式各异地参与虚拟社会治理之中,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级-多偏好准多元共治图景。欲达致理想的多元共治,需保持纵向控制机制和横向协调机制的有效对接和平衡。虚拟社会治理需要以法治兜底,其要义是从科学立法、依法执法、公正司法、官民守法等四个方面调节、规范、引导虚拟社会治理主体间关系、治理政策与治理行为,实现虚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塑虚拟社会治理,必须消除“法律工具主义”,树立“法律本位主义”理念,将程序正义置于更加优先的位置。国家与社会在结构和功能上的分野,要求我们应从政府社会治理和社会自我治理两个方向探寻适合中国政治和文化的虚拟社会治理方式。行政管治是虚拟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中国虚拟社会治理的主要形式。加强政府对虚拟社会的治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层面已形成共识,既体现为对虚拟社会治理的具体推动上,还体现在对虚拟社会治理体系的研究和顶层设计方面,从政府管治意识、管治机构变迁、管治平台构成、管治手段集成等方面得以更具体的展现。外包式监管、技术性过滤、专项式整治和应急性处置等是政府管治虚拟社会的惯常手段。这些手段的灵活搭配与娴熟运行,舒缓了虚拟社会各种问题和矛盾的严重程度,收获了显明的短期绩效,但既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虚拟社会存在的问题,也未能缓解管治过程中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原因主要在于行政管治内在的缺陷与不足。概而言之,行政管治不当导致社会权利难以保障,普遍的预先审查导致民意表达受限,常规化的专项式整治弱化了制度化治理,同时更直观地表现在政府的网络舆情危机处置能力不足。社会自治能力和水平是虚拟社会善治的关键。自治既可以分担政府责任、节约行政资源,又可以舒缓政府与互联网服务商和网民之间的紧张关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虚拟社会自治主要存在四大不足:国家对社会的长期“吞噬”与挤占使得社会自治自律意识先天不足和网络行业组织发育的后天不良,互联网服务自律内在动力不足,行政管治不当挤占虚拟社会自治空间。自治观念和能力的习得是一个长期培育和实践的过程。国家与社会分立并保持适当的距离,才能为虚拟社会自治拓展足够的空间,而这需要国家权力的自觉约束与收缩,更需法治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对社会自治权利的保障。当务之急,一方面需国家以法律力量约束行政权力对网络结社的管治,另一方面需克制专项式整治的惯性,缩小其范围,降低其频度,逐步转向常态化自治。
杨少星[9]2010年在《中国转型时期的利益集团及其治理》文中指出在中国转型时期的政治过程中,利益集团已经成为影响政策制定与执行、制度走向的重要力量。利益集团的生存与发展,也已经在多元利益主体的复杂互动中涉及到了社会的公平与发展问题。研究中国利益集团的权利、地位、政治参与状况并提出相应的规范和发展措施,无疑是转型时期无法回避的治理新课题。利益需求的多元化和利益关系紧张是利益集团产生的内因,但利益集团的生存和发展方式、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的发挥则与外部环境有着密切关系。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为分析框架,有益于揭示利益集团在中国环境中的权利、地位、特征及生存方式,为政府治理利益集团问题提供若干可行建议。中国利益集团的生存与发展,具有与西方利益集团不同的中国特色,同时也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困境。治理中国转型时期的利益集团问题,需要在提高政府公共性的基础上转变治理理念,从制度安排上理顺利益集团与政府的关系,疏通并建构国家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的制度化通道。
唐兴军[10]2016年在《嵌入性治理: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下的行业协会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嵌入性治理是强调国家、行业协会与企业(市场)在坚守固有边界的同时又相互嵌入,这种嵌入既有源自国家的自主嵌入,也有因行业协会要求与依赖下的被动嵌入,二者在形式上相对分立,职能上交互嵌入的行业治理新模式。论文认为,嵌入性治理较之于传统管理模式,具有诸多优势,解决了以下几个现实问题:首先,通过政治嵌入行业协会之中,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发展与转型、市场自律与调控中的积极作用,避免了国家直接干预行业企业的弊病,消除了国家“越俎代庖”的职能越位与错位等不和谐的市场治理方式,构建起现代柔性的市场调控手段;其次,国家通过组织、制度与利益嵌入,与行业协会建立起共生关系,消除了社会经济精英主动挑战执政党与国家权威的动力;再次,由于国家嵌入行业协会,并逐步内化到行业协会的组织肌体之中,增强了其汲取市场社会资源的能力,增加了国家社会互动的机会,夯实了执政党与政府的社会基础;最后,嵌入性治理能够更好的整合行业信息,减少信息在权力系统中传递的时间与失误,降低行政成本,有效缓冲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摩擦。国家主要通过叁种路径嵌入行业协会之中:一是制度嵌入,即国家依靠公共权力的强制手段与法律制度规训,实现对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引导规制的目标,制度嵌入的最优状态是行业协会治理的法治化;二是组织嵌入,即执政党和政府将组织植入并内化到行业协会之中,通过人员安排,组织架构、价值引领来实现对行业协会的引导与控制;叁是利益嵌入,国家通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经济利益诱导,促使行业协会朝着有利于国家政策的方向发展。叁种嵌入机制之间互相联结,相互增进,继而为嵌入性治理提供了坚实基础。其中,制度嵌入一方面为行业协会的存续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增进了行业协会内部的规范化治理,促使行业协会积极有序地参与行业发展规制与自律;组织嵌入有利于行业协会的组织架构与国家—市场体系有机衔接,通过执政党与政府的组织植入,确保行业协会行动方向与国家治理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增强行业协会的利益聚合与表达功能。更为重要的是,组织嵌入有利于夯实执政党与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增强执政党的社会利益整合功能;利益嵌入则是行业协会拓展公共空间,获取自身发展的经济资源的重要渠道。对执政党和政府而言,利益嵌入行业协会之中,有助于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政策的实施与贯彻。从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的个案研究发现,国家嵌入对行业协会的合法性地位、组织结构、社会资源的汲取产生了积极的形塑作用,国家通过制度、组织与利益等路径嵌入行业协会之中,行业协会依据自身及行业企业的利益诉求进行策略性行动。通过互动交汇,行业协会原有的自主性逻辑以反嵌入和妥协的形式纳入到国家治理中。基于资源依赖与合法性追求的动机,行业协会对行业企业和国家产生双向依赖的形态,嵌入性治理体现了权力行使过程的一种转化,即国家在社会之上行使权力转化为通过社会行使权力。但是,国家作为嵌入主体,行业协会作为嵌入客体,双方在深入和持久的互动博弈过程中,国家往往通过调适嵌入方式以试图加深对行业协会的嵌入层次和程度;而行业协会为获得合法性地位和行政性资源,不但乐于接受国家的嵌入,而且借助政府等公共权力资源对政府职能进行反嵌入,进而形成一种相互型塑、联动嵌入、协同治理的网络格局,但是双方没有边界的互嵌将导致嵌入过度,最终导致行业协会的组织趋同僵化、治理绩效低下,因此适度嵌入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而国家适度嵌入行业协会的实现有赖于嵌入机制的优化与改善:在制度嵌入方面,建立适度的规制与宽松的制度环境,减少对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微观干预,为行业协会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制度供给要以制度需求为基础,防止制度供给过剩和制度网络过密。在组织嵌入方面,规范执政党与政府等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厘清国家与社会的边界。行业协会的组织结构与部门设置要以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为导向,而不是以政府的指令或政府职能的转移为中心,避免行业协会内化为“二政府”;淡化行业协会党组织的政治职能,强化其利益整合与服务职能。在利益嵌入方面,以项目制推进行业协会治理,构建开放的利益吸纳与整合机制,同时注重提升行业协会的自主治理与行业服务能力,行业协会在参与行业治理与公共服务提供中应以服务会员企业和整个行业为中心,而不是以契合政府利益,取悦于权力部门为目标。研究还表明:嵌入性治理绩效取决于国家嵌入程度,适度的政治嵌入有助于构建良性互动的合作治理体系,过度嵌入则导致行业协会的内卷化与自主性缺失。从本原来讲,行业协会应从属于市场和社会,而不是从属于国家(或政府)。要防止国家过度的自主性扩展,需要国家行为制度化和国家权力制约化,前者依托于法治建设,后者依托于民主建设。国家的组织嵌入、利益嵌入都需要以制度嵌入为基础,改变国家以自身需求为中心吸纳整合行业利益的单向度传统管理体制,不断拓展国家与社会间的“第叁领域”,构建制度化、法治化的参与机制,将组织嵌入、观念利益嵌入逐步转向制度嵌入。这就要求国家在嵌入行业协会的过程中,坚持适度原则,通过调适制度嵌入、组织嵌入和利益嵌入的方式与程度,增进治理绩效,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及其限度[D]. 周俊. 浙江大学. 2002
[2]. 国家与社会:传统东方法律的运动机理[D]. 唐宏强. 南京师范大学. 2003
[3]. 马克思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的中国化样态研究[D]. 方俊. 华南理工大学. 2013
[4]. “国家与社会”视野中的政府管理社会化研究[D]. 刘先江. 华中师范大学. 2006
[5].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当代调适及其发展辩证法——基于马克思政治哲学范式的“治理”研究[J]. 连朝毅. 政治学研究. 2016
[6]. 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研究[D]. 徐卫华. 武汉大学. 2009
[7]. 从对立到互动:西方自由主义语境中的“国家—社会”关系研究[D]. 张丽娜. 华侨大学. 2017
[8]. 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中国虚拟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研究[D]. 郑志平. 湘潭大学. 2016
[9]. 中国转型时期的利益集团及其治理[D]. 杨少星. 吉林大学. 2010
[10]. 嵌入性治理: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下的行业协会研究[D]. 唐兴军. 华东师范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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