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低碳型都市”推进机制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启示论文,机制论文,低碳论文,都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京都议定书》生效意味着人类对于过去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2007年年底,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能源技术战略计划——“低碳型都市”。
防止地球变暖的重点是在城市,构筑低碳型都市是防止地球变暖的切入口。然而,与自然共生的都市结构以及社区建构方式的转换,这需要行政的高度干预。
一、构建低碳型都市:日本与欧盟的差距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在联合国生效。作为全球发展模式转型的里程碑,京都议定书对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达成了具体数值目标:第一,2008年以前,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削减3%;第二,从2008年到2012年,日本、美国、欧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分别削减6%、7%、8%。①基于《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2007年年底,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能源技术战略规划——“低碳型都市”。
什么是“低碳型都市”?低碳型都市(LowCarbonCity)是指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社会为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低碳经济”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中,其内涵是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经济。今后,国际间的竞争、城市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如何制定地域与城市的发展战略,低碳型社会是大都市功能转换的首选目标。
低碳型社会的家庭,舒适的居住空间与省能源战略是否能并行不悖?这是问题关键。根据日本都市计划学会调查,日本产业部门二氧化碳排放量呈逐渐下降趋势,而民生家庭、事业部门以及运输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呈二位数增长态势。这些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绝大多数在城市内发生。所以,从都市的市街形态、交通体系、土地利用以及空间结构等方面制定一个低碳素化的中、长期计划尤其显得重要。
构筑低碳型都市,从技术层面来看,日本还是走在世界前列的。例如,日本规划产业协议会(JAPIC)在东京的大手町、有乐町等高层建筑集中的地方实施冷暖气网络化,据初步计算,如果这一计划推进的话,二氧化碳的排放能减少20%。②
然而,从可再生能源的导入目标数值来看,德国、英国、法国的比例都比日本高。以太阳能市场为例。太阳能市场是日本最具优势的领域,可是,2004年的太阳能产量,德国超过了日本。2006年的太阳能市场,德国几乎是日本的1倍。③从国际社会来看,有关实施绿色循环RPS法(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是一个变量。日本RPS法实施率约为1.6%,这一比例在发达国家中是比较低的。欧盟计划到2020年RPS比例要达到20%,而瑞典现在已经达到30%,2020年计划达到49%。④
二、原因探析:来自相关问卷的调查⑤
都市计划局的问卷选项包括:都市行政规划中的地球温暖化对策;都市开发过程中的地球温暖化对策;都市行政规划中的地球温暖化防止对策实施的可能性,等等。环境布局的问卷选项包括:自治体层面有关防止地球变暖的计划制定状况;地球温暖化对策的实施状况;地球温暖化对策实施过程中的部局之间的合作状况,等等。
1.都市计划局对有关地球温暖化防止的政策以及规划的认识
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对《京都议定书》一般都知道,可是,对于“京都议定书目标达成计划”这一项,能够回答的自治体仅占40%左右;人口规模大的自治体,对目标达成的认识度相应较高。
2.有关都市行政规划中,地球温暖化对策的实施状况
对于都市的基本规划来说,以前制定的计划中,地球温暖化对策置于怎样的位置?对这一问题,大部分人的回答都觉得地球温暖化对策并没有写入都市基本规划。可是,人口规模大的自治体,大部分的回答都意识到地球温暖化问题的重要性,并在都市开发计划中都占有一定位置。
3.地球温暖化对策实施状况
有关地球温暖化对策实施状况,几乎所有的自治体回答说“没有实施,或者说还没有进行研究”;在行政政令指定的都市实验区,有将近一半的自治体回答说,“对冷暖设备进行过改造”,当问及对土地规划以及市街开发项目中是否考虑地球温暖化对策这一问题时,80%的自治体回答说并没有特别的考虑。另外,对环境部局的提问,当问及地域如何推进防止地球变暖的计划时,约20%的自治体回答说,“形式上的条文是有的”,但有关具体的实施,能够作出回答的自治体却很少。然而,对形式上有地球温暖化防止条例的自治体来说,如果进一步追问是否与都市计划局协作时,大约一半的自治体回答说“只与环境部局合作”。当问及为什么没有把地球温暖化对策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上时,约半数的自治体回答说,“对于地球温暖化对策的具体形态不清楚”。
4.有关都市行政规划中地球温暖化对策的可能性
在都市行政规划方面,与能源关联的地球温暖化对策是如何实施的,有关这一问题的回答,约60%的自治体认为,现在尽管还没有展开,但是在期待今后对策的落实。对都市计划局来说,作为今后都市计划行政的地球温暖化对策,城市绿化运动与绿色公共交通以及与能源有关的对策等等,并没有太强的意识。然而,作为问卷的提问,对于与能源关联的地球温暖化对策,作为都市计划行政,为何实施不到位?对于这一问题,约40%的自治体回答说,“作为都市行政规划,应该怎样去做,并不清楚”。因为城市交通与绿色运动,以前的都市行政规划都包括这些内容,现在应该怎样去展开?与能源关联的对策怎样去推进?缺乏具体的政策形象。
5.有关地球温暖化对策,部局之间如何合作
对环境局来说,地球温暖化对策的实施,部局之间如何合作?超过半数的自治体认为必须构筑合作体制来进行调整。其中1/4的自治体有长期的研究体制。还有,有关部局之间的协作,也有半数的自治体回答说:协作意识是不足的。
综上所述,有关地球温暖化对策的问卷调查,都市计划局对于地球温暖化的认识虽然达到了一定程度,自治体内对于地球温暖化对策的制定也能达到一定程度的合作。可是,在都市开发的行政层面,作为基本方针的地球温暖化对策应该置于怎样的位置?从全体来看,还是不充分的。所以,对于自治体的都市计划局来说,有关地球变暖的信息充实与低碳型都市构建,如何加强行政功能的导向是一个重大课题。
三、对策:以社区为中心的协同推进
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一般都伴随着都市活动而产生,而它的产生又与都市结构以及社区建构方式有很大关系,所以,抑制温室气体排放,必须从上述因素来考虑。政府如何支持低碳型社区开发?政府如何建构低碳型社区的协同开发体制?这是日本建构低碳型都市必须要考虑的两个问题。
1.低碳型都市的开发,关键在于低碳型社区的开发
预测将来的社会状态,然后从今天开始采取对策。以1990年为基准,2050年温室气体排出量削减70%,如果实现这一目标,那么,从今天开始,构筑低碳型社会是实现2050年目标的路径。在发达国家,这一研究被称作“脱温暖化2050年计划”。研究计划指出了2050年建设低碳型社会的二大方向。其一,平均GDP在2%左右的增长社会;其二,年增长率1%的社会。
如果是第一种社会形态的话,人口与资本向城市中心集中的速度加快、郊区人口减少。于是,来自民生方面的温室气体,如家庭、事业部门以及运输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大部分在城市内生成。日本原综合资源能源调查会会长茅阳一曾经对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削减70%进行过试算。试算表明,要达到上述目标,每年必须要实施2~3%的减排。可是,今天能源的需求比例,石油40%、城市煤气20%、电力40%,太阳能仅仅是1%。如果这一状况不改变,削减70%的温室气体是很难达到的。所以,低碳型都市的构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一种住宅结构的变革。每年2~3%的减排,主要依赖于都市的市街地形、交通体系、以及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低碳素型开发,尤其是中长期计划内低碳素化指标的达成度是一个重要变量。
如果是第二种社会形态,人们更加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人口从城市中心向郊区、农村扩散,人口与资本呈分散化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来自民生方面的温室气体排放将从城市向郊区流动。城市中心来自行政层面的社会性投资会减少,政府投资都指向郊区,中心社区逐渐出现空洞化。
由此可见,低碳型社会的二大方向,归结为一点,是低碳型社区的开发,具体来说,是以住宅为中心的开发。不管是都市社区还是郊区社区,在今后的10年~30年,建筑物设施的重新构建、太阳能的利用、木质生物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等等,都需要政府投资。
欧盟“低碳型都市”的社区推进战略与可再生能源战略同时并举。在1997年的一份环境白皮书中,欧盟提出“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Source of Energy)实施方略,即“社区战略”(Community Strategy)。其一,可再生能源的社区启动计划。为了引入可再生能源,社区兴起了“100个社区100%可再生能源”,即构筑100个“零碳素排放地区”的运动。其二,社区资源的循环使用。除了风力发电以外,住宅区产生的垃圾可作为可再生生物资源再次使用;季节性储热功能,夏天的热量储藏在大地中,到冬天再取出使用。可以说,基本达到碳素的零排放。
在日本,如果社区在热水、暖气等方面使用太阳热和木质生物可再生资源的话,不同的年龄层次一般都可以减少40~50%的碳排放,每年减少约1.5吨,如果全国有300万户实施可再生能源的话,每年可削减450万吨⑥。可是,现在的都市规划所记载的地区设施,主要是道路、广场、或者公共空地等,而社区的能源设备基本没有纳入规划。也就是说,低碳素都市开发的诱导性计划尚未成形。所以,从都市开发的早期阶段,行政机关并没有设置低碳型都市的开发主体以及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协商的运行机制。
2.在公共行政的指导下,在各团体协同联合的框架内实施低碳型都市计划
日本曾经在2007年5月24日提出“Cool Earth 50”的政策构想,问题是,上述行动基本以政府为主体,而低碳型都市旨在构筑一个不同的治理结构——一个系统之间的各部分协同过程,这被称之为“协同性”,这一“协同性”可以使国家、企业、社区之间在构筑低碳素都市方面达成一种新的均衡。
从伦敦的低碳型都市合作体制来看,(1)伦敦开发厅(LDA);(2)民间与公共领域连接的主体——伦敦能源合作体制(LEP);(3)对能源有效利用进行研究的非营利组织,以及与开发相关的住宅协会等非营利组织;(4)开发地区的市民。上述计划的推进机制是伦敦开发厅(LDA)对政府补助金发放作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导向,在此基础上,实现与能源团体、民间企业等团体的合作。也就是说,低碳型都市是在公共行政的指导下、在各团体协同体制的框架内制定、实施的新型都市发展模式。
日本的低碳型社会与欧盟、伦敦、荷兰海牙相比,在都市开发方面,行政层面的运行机制基本上是缺位的。首先,协同行动的结构框架尚未健全;其次,各团体的联合参与机制尚未完善。在日本,低碳型社会的实验场所是有的,如东京京滨临海区域的低碳计划、TX沿线3000公顷的区域性改造计划等等。可是,在基本政策层面,虽然都制定了低碳素化计划,但在行动层面却相对滞后,尤其在地球温暖化防止对策方面,缺乏能源相关团体,民间企业以及公民组织的合作。所以,如何在一个协同联合的框架内来进行地方都市中心街道的低碳化改造,这是一个问题。
四、“低碳型都市”对中国的启示
地球变暖的灾难不一定在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国家出现,社会基础设施较差的国家也许会首先遭难,孟加拉国等一些国家的特大洪灾就是一例。而更严重的是,地球变暖的后果全面影响地球,一般在30年、50年后。也就是说,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受其影响的不是我们这一代,而是将来的一代。我们将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
最近,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撰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9年城市发展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2》在北京发布,蓝皮书从四个方面推进城市发展转型,第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竞争力;第二,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区域产业转移;第三,改革户籍制度,革新建设用地政策;第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加大社保力度。问题是,有关低碳素化城市目标却没有提及。蓝皮书在“中国城市转型十年”这部分虽然提到了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59%;COD与二氧化硫排放与2007年相比,分别下降4.42%和5.95%,⑦可是,这一数值目标与欧盟国家比较,差距很大,而且,报告也没有提及以哪一年为基准,具体抑制二氧化硫排放的目标值是多少?等等。
中国经济增长主要靠房地产拉动,然而,我们讲低碳型都市,因为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一般都伴随着都市活动而产生,而它的产生又与都市结构以及社区建构方式有很大关系,那么,通过日本与欧盟在建构低碳型都市的政府功能比较,中国的绿色经济是否应该在如火如荼的房地产开发中寻求切入呢?
注释:
①三桥规宏:《东京无废弃物实践》,[日]《中央公论》,1998年4月号,第74页。
②④⑥小泽一郎:《地域建构:面向实践的展望》,[日]《地域开发》,2008年6月号,第6页、第7页、第22页。
③饭田哲也:《自然能源的可能性》,[日]《世界》,2007年9月号,第161页。
⑤所有问卷调查数据均来自日本都市计划学会、低碳素都市开发研究会发表的《都市计划行政中的温暖化对策》,[日]《地域开发》,2008年6月号,第60~63页。
⑦中国城市发展形势分析课题组:《压力倍增下的中国城市发展转型》,《社会科学报》,2009年7月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