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媒介特性与内容产品设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媒介论文,产品设计论文,特性论文,内容论文,电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2005年3月上海文广新闻集团获得国内第一张手机电视运营牌照,手机电视作为一种新型视听媒介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截至2006年1月,国内手机用户已达3.8亿,可以预期,在手机完成由2.5G向3G的转换、带宽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以后,手机电视必将会有一个“迸发式”的高速增长。
目前,业界和理论界对手机电视的关注多集中于商业运营模式方面,毫无疑问,这一问题是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手机电视今后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但是,手机电视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内容产品——似乎还少有人系统地研究。作为大众传播媒介,不论采用何种运营模式,最终还是要回到内容产品上来,特别是新崛起的媒体,更需要在内容产品上胜人一筹,否则无法将“眼球”从别的媒体上吸引过来。而就目前状况而言,为手机电视量身定做、适合其播出的内容产品并不多。一种观点认为,传统电视可以为手机电视提供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内容源。这既是众多传统电视经营者跃跃欲试地准备进军手机电视的一个基本理由,也可以说是目前手机电视内容产品研究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的确,手机电视与传统电视都是视听媒介,有着很强的相似性和共通性,一部分节目也确实可以通用,但这绝不意味着后者的节目内容就可以完全适用于前者。
“媒体的形式规定着媒体的内容”(麦克卢汉语)。不同媒体由于信息符码、传送技术、接收工具等媒介特性上的差异而会直接影响到内容的形态乃至内容本身。可以肯定的是,手机电视与传统电视虽然“貌合”实则“神离”,它们在媒介特性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手机电视必须量身定做,开发出适合自身媒介特性的内容产品。
那么,与传统电视相比,手机电视的媒介特性又有何独特之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私用性
私用性是与公众性、家用性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三者之间的区分可以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媒体的使用人员构成;二是媒体使用者对该媒体的使用是否拥有主导权或控制权。
电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公众性”媒体:一次放映观众人数众多,彼此之间也互不相识。更为重要的是,观众对电影的使用基本没有主导权——影院放什么,什么时候放,观众都无权决定,甚至在行动上也要受到院方的种种限定,如放映期间不能随意进出,必须保持安静等。因此有人将看电影视为“集体的宗教仪式”——在寻求精神慰藉的同时也暂时“牺牲”掉自己。传统电视是典型的“家用媒体”。它的收视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电视机大多被放置在客厅这一“家庭的公众场所”,一家人没事的时候围着电视看倒也其乐融融。至于谁掌握遥控器、看什么节目,则是家庭成员之间“博弈”和妥协的结果。相对于电影,电视观众主导权要大许多,但比之于手机电视,又要退而居其次了。手机属于纯粹的个人私用物品,机主对手机电视的使用拥有绝对主导权。看与不看、看什么、什么时候看全凭机主的个人意愿与爱好。从这个意义上说,手机电视是一种极端个人化的媒体或者说私用媒体。
2.便携性和移动性
作为一种无线通讯工具,手机的根本优势在于它的便携性和移动性。当手机变成手机电视后,这一不可替代的优势继续存在。也就是说,与传统电视的固定地点收看相比,手机电视是一种“放在口袋里的电视机”,它可以被随时随地拿出来看。这一点使其特别适合于现代都市人生活的需要。现代人生活节奏快、流动性大,对时间的占有往往是“支离破碎”的,紧张工作之余还有大量的“时间边角废料”,如候车、乘车、约会等人等等,这些时间花费既是必不可少的,可又是空虚无聊的。如何打发这些无聊的时间,使无聊变得“有趣”?手机电视刚好可以派上用场。不过,相对于电影和电视稳定的室内收视环境,手机电视的户外移动式收视注定了这是一种不稳定的收视:一是受外界干扰非常大,人们不可能长时间地专注于节目之中;二是收视时间不会持续太长,车来了、目的地到了、工作时间到了,收视也就随之结束。
3.互动性
有学者认为,最好的传媒应该是能够调动受众参与、与受众互动的传媒。2005年“超级女声”的成功即是一个明显例证。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手机短信可谓居功至伟,它方便地让观众由一名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是互动性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如果没有手机短信,很难想象观众能如此积极地参与到活动当中。现在打开电视机,手机短信参与的节目已经是无处不在。而手机电视与手机短信本身就是一家,边用手机看电视边发短信比谁都来得方便。可以说,手机电视天然地具备了互动性的技术条件。
4.屏幕制约性
手机电视的移动性和便携性决定了它的屏幕不可能很大。尽管现在屏显技术日新月异,像素在不断提高,但在清晰度上它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传统电视,更不用说电影了。麦克卢汉将电影定义为“热媒介”而将电视定义为“冷媒介”,他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媒介清晰度的高低。从这个意义上说,手机电视应该是比传统电视更“冷”的“冷媒介”。
结合上述媒介特性,我们可以对手机电视内容产品作一个大致勾勒:
1.时尚、娱乐,适合年轻人的口味
年轻人总是新潮流的引领者,率先用手机看电视的往往是年轻人,他们时尚、娱乐、有好奇心,满足他们的需求可以说是手机电视迈向成功的第一步。因此,即时新闻资讯、最新流行音乐、情景喜剧、动漫、重大赛事、事件的直播等应该成为手机电视的主要内容。
2.短小精悍
如前所述,手机电视的移动性决定了它的收视是一种不稳定的收视——干扰因素多、收视时间支离破碎。因此,手机电视单个节目内容不宜过长。通常,一部电影的时间单元是90分钟,一集电视剧是45分钟,那么,手机电视维持在20分钟甚至10分钟以下或许是适宜的。而在默多克的新闻集团为手机电视专门生产的一部肥皂剧中,每集长度仅为1分钟,可谓短小精悍至极。在新闻资讯内容方面同样应该如此。手机电视的新闻报道应该是短讯式的,一句话或几个画面把事情交代清楚就行,目的是让人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获取最新信息。
3.互动,适合受众参与
2005年上海电视节上传来一则消息,国内第一部为手机电视量身定做的情景喜剧《白骨精外传》开始投拍。据投资者介绍,其制作过程完全是互动式的。手机电视用户可以通过网站和短信方式直接参与剧情的进展,跟踪剧本策划、编写、拍摄全过程,并可以发表实时评论。制作方将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剧情做出适当调整。显然,这样的内容制作和收看方式,已经与传统电视有了相当的区别,它对今后手机电视的内容制作不无参考意义。此外,手机电视还可以与网络之间实现跨媒体互动。这种互动基于两点:一是两者内容都是以数字化存在,可以相互“拿来”;二是网络本身也是一个开放性、互动性的系统。比如,像《老鼠爱大米》、《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春运帝国》等网民制作的内容可以直接被下载到手机电视上观看。
4.小景别拍摄
作为比电视更“冷”的“冷媒介”,手机电视必须努力解决清晰度问题。在现有技术无法有质的突破下,从景别运用上着手改进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手机的显示屏很小,远景、全景等大景别恐怕不行,应尽量少用。中景、近景、特写等应该是手机电视常用的景别。同样道理,传统电视中的一个重要信息通道——字幕,恐怕在手机电视中也要面临被淘汰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