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中的成本价在任何施工项目中都至关重要,会影响今后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竣工决算,起到了决定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是市场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尚未发展成熟,在应用中还存很多问题,因此必须要保证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管理的成本管理优化,从而才能进一步促进建筑行业未来良好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成本价问题。
关键词: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管理;成本价;问题
1、成本价及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工程成本的产生是多渠道,多种类的。通常一个工程的成本主要是指该工程所需要消耗的所有人工费,工程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费,工程施工时所使用的各种机械产生的费用,工程施工和人员所消耗的水电费,各种设备设施机械和仪器的维修费,以及管理费等费用。应该说,成本价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工程是否盈利,或是盈利多少。众所周知,在其他条件基本一致,没有太大变动的情况下,成本价如果越低,那么不仅可以为企业盈得更大的利润空间,而且还能明显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反之,成本价如果越高,那么不仅企业盈利空间小,而且还企业的竞争力也会随之减弱。因此,招标投标中成本价便成了一个关键性的点。
目前,我国工程行业内,比较通用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是采取直接费、间接费、现场所需要的经费和税金等。直接费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就是定额基价(全省统一)与工程量(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乘积。而工程造价的计算稍微复杂一些,用直接费乘以费用定额的综合费率再加上材料价差等,然后才能根据计算结果来确定出具体的工程造价是多少。但是,这个计算结果不是工程结算的价,工程结算还要计算出实际的工程造价才行。实际的工程造价就是在工程结算时,按相关规定要求,确定材料价差后,再计算出结果,然后再与其他的有关费用一起进行调整,最后确定出该工程的实际造价。
2、工程造价与招投标中的成本价问题
2.1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不准确
工程造价信息通常是由当地的造价站发布,当地的造价站会平均每两个月发布一次造价信息,通常价格信息涉及建筑、安装、市政、苗木等领域,但是造价站提供的造价信息会出现3种问题。①造价信息不完善。造价信息只涉及基本的建筑材料信息,经常出现甲乙双方造价信息不完善、各执一词的情况,造成造价站无法给出合理的建议。②造价信息出现明显错误,但是造价站没有提供相关的修改通知,通常会导致在统计过程中出现错误引导。发布不准确的造价信息还会造成公司报价出现偏差。③部分造价信息不符合市场实际。其中,最为明显的是苗木造价信息、造价站的信息与实际不相符,导致报价只能按照市场调研进行,报价各有差异。
2.2招投标的评标方式不合理
招投标的评标方式,通常会采取综合评标法或者低价中标法。目前,政府项目一般采用的都是综合评标法,而企业通常会采取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虽然有利于甲方企业保证成本,但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经常会出现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政府采用综合评标法,虽然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但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仍然为报价,并且多数采用最低价为最高分,在很大程度上政府还是选择价格最低,并不是施工质量最符合要求的。由于不合理的评标方式,参与竞标企业经常会出现不合理的报价,并且中标的情况会给今后的施工质量埋下隐患。
2.3取费的标准与实际不符合
各个地方计算综合单价时包含完成项目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税金等。根据相关的招投标要求,制定了上限费率,最后结算只能将上限费率作为最高结算依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各种不可控因素,比如由于雾霾环境治理导致工厂停工,工程必须使用的材料出现供不应求时,会导致价格飞速上涨,结算超过约定的取费标准,甲方也会由于想要节约资金不考虑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造成各种后期问题。
3、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成本价问题优化
3.1统一工程量计算标准
自从我国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后,全国范围内的投标企业或者单位,虽然都能够进行相应的招标活动,但是由于各区域内对工程量计算标准的不同,给招投标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为了保证工程招投标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就要对工程量计算标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进而为跨省市、跨区域的招投标的工作提供支撑。
3.2制定同一地区成本消耗定额
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大,省市较多,并且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性,直接导致了各施工企业之间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等方面存在不容的地方,使得同一工程施工效率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此外,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实力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所以就要在同一区域内制定相同的消耗定额,进而保证该区域内的建筑企业能够和谐良好的发展。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推动企业提升自身管理和建设水平的提升,还能促进企业整体综合实力的提升。
3.3成本价的取费费率需重新修编
一些地市的改革经验告诉我们,综合单价应该包括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所消耗的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以及风险金等内容。由此,我认为,在确定了成本价的基础上,应该重新修编一下成本价的取费费率,把传统的上限费率变成下限成本价费率,同时还要把综合费率分摊到各个子目中。
3.4编制行业成本标底,控制成本报价
如果能够实行由企业自主报价,那么随之而来的便有可能出现个别企业为了中标,不惜恶意将报价压低,甚至会以低于成本价很多的报价来争取中标,此后再通过工程结算的方式,找回差价。这类的问题如何避免,如何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行为。界定成本价以及避免恶意低于成本价投标问题的方法也不是没有,可以通过编制行业成本标底的方法来有效控制低于成本报价现象的发生。方法就是招投标前,编制一个行业成本标底,这个标底可以作为低于成本的界定,以此标底来参考界定是有效标还是废标。当然,这个标底只能在开标时对评标委员会公开,且为其提供一个参考材料,对投标单位不公开。
3.5改进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方法
当前由市造价中心发布安装、市政等专用材料价格信息和由各地发布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方式,随着招标投标方法的改进,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材料价格地域性很强,发布一个全市统一的价格供各地参考,欠合理;各工种的人工单价信息、机械租赁价格信息等,也应由市地负责管理;一旦市场发育完善后,造价咨询机构也可发布如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造价指数,投标价格指数等供各投标企业参考;同时发布的信息价要尽可能与实际成交价相接近,而不是当前以发布的信息价打一个折扣作为成交价的做法。此外,应测算各种结构类型的参考工程成本价,以指导招标投标工作。
总之,成本价也是企业生产建筑产品产生利润或亏损的临界点;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成本价愈低,企业的竞争能力就愈强。因此,用成本价来确定投标报价的有效性和施工企业的赢利与否,使招标投标的操作更具科学性,需要重点加强研究。
参考文献
[1]李志刚.关于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成本价问题的思考[J].门窗,2012(08):384+389.
[2]叶菱.谈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的成本价问题[J].山西建筑,2012,38(35):254-255.
[3]王宏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评标体系研究[D].兰州交通大学,2016.
论文作者:徐康顺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7
标签:成本价论文; 造价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工程论文; 信息论文; 招标投标论文; 企业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