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分化:微观机理与实证分析——基于苏中三个样本村705个农户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苏中论文,实证论文,机理论文,微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在经济发展水平低下、非农就业机会很少、农业生产领域计划色彩很强的背景下,特定地区内农户之间经济行为的趋同性非常明显,不同农户家庭的农业生产结构也会比较一致。在国家对农业生产干预很强和城乡劳动力难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不同农户劳动力机会成本的差异很小或者被政策所掩盖,国家可以直接通过各种管制措施有效影响农户的农业生产行为,从而确保国家层面的粮食安全或者其他农业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资源由于自身原因和城乡二元结构等政策原因难以自由流动到农业领域外获得就业机会,劳动力资源配置主要局限在农业生产领域。
2000年春天,经国务院批准,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省份,2005年全国范围内开始全面推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指令性种植计划和粮食定购任务全部取消,农户可以放手按照市场导向从事各种农业生产。与此同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松动,农户劳动力的流动性增强,劳动力资源有机会流入到非农领域,其参与社会化生产的能力不断增强。然而,尽管整体上农户群体非农就业机会不断增加,但不同农户获得的非农就业机会并不均等,从而导致不同农户在农业领域的经济行为出现分化。随着不同农户之间劳动力资源配置差异性增加,传统意义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群体正在不断发生分化,这一分化趋势将可能对中国的农业生产微观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于分化中的农户群体,不同的学者根据研究的环境和具体目的的不同,对分化后的不同农户类型有过不同的划分:(1)按照地区划分。孔祥智曾经主要按照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把农户分为三种不同类型。①然而,时至今日,同一地区的农户群体也正在发生分化,有的依旧是种地的纯农户,有的则已经成为兼业农户,有的甚至是完全在非农领域就业的农户,显然以地区差异为主要标志来进行农户类型的划分已经难以全面描述农户的微观特征。(2)按照规模划分。钱贵霞等的研究基于规模的差异把农户区分成小规模、中规模和大规模农户。②不同地区的农户按照规模进行分类具有一定的统计意义,但作为公共政策分析,不足之处非常明显。因为农户的生产规模往往内生于特定地区的若干个性特征和诸多历史的、政策的因素,同样的公共政策作用于不同地区同样规模的农户所产生的作用强度可能呈现明显差异,从而影响公共政策的效率。(3)按照就业领域划分。王振把农户区分成纯农户、兼业农户等。③事实上,简单地划分纯农户和兼业农户也难以廓清农户就业的本质。例如,两个兼业农户,其中一个的兼业时间和农业从业时间不冲突,而另外一个农户兼业时间则和部分农业从业时间冲突,显然从劳动力利用的角度看,这是两类不同的兼业,前者的兼业更多的是农业外的“副业”,而后者则是非农就业替代了农业就业。因此,对于分化中农户类型划分的研究尚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对于分化中的农户群体的类型划分必须从源头上寻找其深层次的原因。
农户分化的微观机理
微观农户层面劳动力机会成本差异是本文探讨分化中农户类型划分的理论契入点,基于这一视角,对农户类型划分的研究可以从分子层面向原子层面转变。
经济学理论表明:资源的流动性增强,资源的用途会增加,资源使用的机会成本衡量范围会不断扩大,资源配置效率会因此相应提高。在二元刚性结构下,农户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受到限制而难以充分反映不同个体间的差异。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松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流动性会逐步增强,个体间差异将会逐步显示出来进而影响农户的资源配置,并且最终必然在农业资源配置过程中反映出来。不同农户间劳动力使用的机会成本差异,必然会导致特定农户家庭内劳动力与农地组合形式的差异,并导致传统意义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群体不断分化。
对于某一农户,为理论分析简便起见,假设其只有一个单位地块,根据地块和劳动力的不同组合方式,本文首先定义三种不同情形:第一,自耕,农户在地块上从事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完全来自农户自身;第二,弃耕,农户地块要么处于撂荒状态,要么如果进行农业生产,则所需劳动力完全不来自农户自身,并且该农户不是土地生产活动直接的剩余索取者;第三,代耕,农户在地块上从事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不同程度上来自他人,但农户仍旧是土地生产活动直接的剩余索取者。对于三种不同的情形,从微观经济学的理论角度,可以做一个理论梳理。在微观经济学生产者行为理论框架内,假设农户种植的是某农业品种,投入主要包括劳动力、土地和生产资料(农药、化肥、种子等),如果农户的那一地块上资源配置达到平衡状态,那么必须满足条件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也即:
=X+Y+Z(1-1)
其中,是农产品价格,也是农户的边际收益;、、分别是劳动力价格、土地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X、Y、Z分别是单位农业产出的劳动力投入、土地投入和生产资料投入。把(1-1)式做一简单移项可得:
-]Z=X+Y(1-2)
从长期趋势看,由于恩格尔定律的作用,农产品价格有下降的趋势,而在中国几乎年年攀升,因此(1-2)式的左边随着时间推移,有下降的趋势。(1-2)式的右边,一方面,由于制度等原因,农户的小规模地块难以形成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和价格信号,同时土地的农业用途比较固定,土地投入是相对固定的投入,农产品价格的变化并不能导致土地投入的显著变化,从而导致Y变化并不显著;另一方面,随着劳动力流动制度性障碍的逐步消除,变化的条件逐步成熟。因此,尽管Y变化不显著,但当资源配置达到均衡状态的时候,等式左边的下降,必然导致X的下降,而随着劳动力就业范围的扩大,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会不断增加,的增加趋势比较明显,结果必然导致X的下降。
对于特定农户而言,、是外生变量,如果不考虑外生变量的影响,影响X的主要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就业机会和能力差异增强,农户间的差异逐步凸现出来,从(1-2)式中可以发现:如果农户地块上劳动力全部来自本身,与其他变量相比较,如果增加幅度很大的话,那么要想达到均衡,必然是X减少。X减少的经济学含义是:单位农产品产出的劳动力投入减少,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增加。不同的农户由于劳动力机会成本的差异,从而在其地块上会出现上述三种现象,当很大的时候,会导致农户自身的劳动力逐步甚至完全退出自身土地的生产过程,逐步增加的过程,也即是从自耕向代耕乃至弃耕变化的过程。
从自耕变成代耕,一方面说明自身劳动力在不断退出自身的土地生产过程;另一方面也说明在自身劳动力退出的同时,有价格较低的劳动力可以补充进来。而从代耕变成弃耕则表明在自身劳动力退出后,农户雇佣劳动力补充进来在经济上无利可图,土地使用权因此而转让出去或者自己不想种也转让不出去而撂荒。不难发现,对特定农户而言,从自耕向代耕乃至弃耕转变是农户的劳动力逐步退出自家土地的进程,不同农户家庭处于这一进程中的不同阶段,并表现为原来均是自耕情形的农户群体的分化。考虑到现实生活中农户的实际情况,即不同的农业生产往往在分散的不同地块上进行,根据上述对不同情形的定义和不同情形之间的可能组合方式,可以将分化后的农户分为如下不同类型:
(1)第一类型自耕农:在所有的承包地块上,全表现为自耕现象,所有的劳动力均来自家庭内部,即使在特定生产环节需要外来劳动力,但外来劳动力的劳动和自家劳动力的劳动处于同一时空环境下,农业经济活动的剩余索取权直接归农户自己;
(2)第二类型自耕农:在所有的承包地块上,并不完全表现为自耕现象,但至少有一地块上表现为自耕现象,还有些地块上存在代耕或弃耕现象。
(3)代耕农:在所有的承包地块上,没有自耕现象,但至少有一地块上表现为代耕现象,可能存在弃耕现象;
(4)弃耕农:在所有的承包地块上,均表现为弃耕现象。
农户分化的实证分析
(一)实证样本说明
本文拟基于江苏姜堰三个样本村705户农户的全面调查进行实证分析。选择江苏作为数据调查的样本省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江苏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高;另一方面江苏是农业大省,是中国的水稻主产省份之一。选择江苏的苏中作为实证数据来源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同一地区农产品种植制度相对一致,农户种植习惯也相对一致,因此实证过程中不同农户经济行为特征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江苏是水稻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省份,而苏中地区更是江苏主要的水稻产区。选择姜堰作为调查对象的理由是该地区地处江苏苏中水稻优势区。从2006年的统计数据看,三个样本村户均耕地分别为5.2、5.7、6.4亩,高于该市平均水平(4.3亩)。选择三个村同时进行对比分析,可以防止单一村分析的结论偏差;全面调查是为了加强不同农户之间的可对比性。
就内涵而言,农业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业包括了农、林、牧、副、渔等,狭义的农业主要指种植业。本研究中农业主要指狭义的农业,主要选择了样本范围内的种植业中秋熟大田作物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涉及水稻、棉花和大豆三个品种。本研究中之所以只选择秋熟大田农作物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第一,水稻是秋熟作物,与夏熟作物之间并没有农业生产的土地替代关系,考虑到本研究的重点之一是水稻的相关情况,故主要关注农户秋熟作物结构;第二,样本范围内夏熟大田作物结构相对单一,主要是小麦和油菜,即使不考虑夏熟作物也不会显著影响到本研究的过程和相关结论。
(二)农户分化进程描述
在三个样本村内,根据前文对农户分化后不同类型农户的理论界定,对2002-2007年不同类型农户数量动态变化的统计如表1。
统计数据显示:三个样本村范围内,农户类型虽然以第一类型自耕农和第二类型自耕农为主,但2002-2007年间,三个村第一类型自耕农数量均呈现直线下降的趋势,而代耕农和弃耕农数量则整体上呈现增加的趋势。传统意义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群体正在不断发生分化,分化的方向是从第一类型自耕农逐步变为第二类型自耕农或者代耕农甚至弃耕农。第一类型自耕农数量直线下降,而代耕农和弃耕农的数量直线上升,说明农户分化的方向体现了较强的不可逆性。
农户分化成因
如前所述,农户群体分化的直接原因是不同类型农户家庭劳动力机会成本差异的不断凸现,从而导致农户家庭土地和劳动力的组合方式发生变化。而劳动力机会成本差异产生的原因则在于不同家庭劳动力非农领域就业数量和质量差异,大体上可以从不同家庭劳动力非农就业数量和劳动收入等方面加以考察;而非农就业数量和质量差异则主要源于不同家庭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年龄等差异所衍生的劳动力人力资本水平的差异。
以2006年的调查数据为统计分析对象,对三个样本村范围内不同类型农户家庭劳动力的就业领域分布、收入以及受教育程度与年龄的统计分析结果分别如表2和表3。
表2、表3的统计数据显示:(1)不同类型的农户家庭其劳动力的就业领域差异非常明显。对于第一类型自耕农家庭而言,有近一半劳动力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第二类型自耕农家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有所减少,代耕农家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进一步减少,而弃耕农家庭已经几乎没有劳动力在从事农业生产。(2)不同类型农户家庭劳动力人均年收入差异也非常明显。第一类型自耕农家庭劳动力人均年收入5422元,第二类型自耕农家庭劳动力人均年收入6144元,代耕农家庭劳动力人均年收入15428元,弃耕农家庭劳动力人均年收入最高,达40368元。(3)从劳动力的个体特征看,不同领域劳动力的年龄、文化程度差异较大。纯农业领域劳动力的高龄化、低教育水平特征十分明显,而非农领域劳动力则呈现中、低龄化和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特点。
透过实证统计数据,不难发现: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农户之间的差异性越来越体现为人力资本质量的差异,人力资本质量的差异通过劳动力就业领域和报酬水平差异不断释放出来。对于农户而言,这种变化客观体现了农民在市场经济下的理性选择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但农户微观层面的变化可能导致微观个体目标和国家宏观粮食安全目标之间出现越来越显著的偏差。因为从样本范围看,在农户分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生产规模化程度的显著提高和优势农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见表4、表5),农户自发分化过程难以分化出优势农产品的种田能手和大户。
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农户可以朝着两种不同的方向分化:一方面,农户可以不再以简单的自给自足为主要目标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以社会化商品生产为目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入,演化成具有企业家行为特征的农业生产大户;另一方面,农户也可以走出农业,转让甚至出售耕地使用权等,这是农户在资源流动性障碍减少的情况下,增加自身福利、提高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选择之一,是不同农户根据其家庭资源禀赋特征调整资源配置的客观要求。但是从实证过程看,在农户分化过程中,传统的农户群体中并没有出现大量的农业生产大户,传统的农户群体中的种田能手多数从事非农产业活动。由于地块集中进程缓慢,土地细碎化、规模小导致传统的种粮能手缺乏意愿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转而从事非农生产。而一旦种粮能手大规模退出农业生产领域,又会延缓地块集中化进程。农业生产领域的人才流失和小规模分散生产结构刚化之间形成恶性循环,接受过相对高年限教育的年轻人退出农业领域的趋势更加明显。高素质劳动力退出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地块的细碎化和优势农产品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是中国粮食安全的微观隐患。
结论与政策涵义
中国科学院李振声院士认为:1998年以来,粮食单产表现出下降的趋势,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种粮的农民减少了。④这一观点可以从本文的研究结论中进一步得到验证。对于农户的小规模粮食生产而言,劳动力是主要的可变投入,其他生产要素投入和劳动力投入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相反,其他要素的效率发挥很大程度上需要劳动力的有效参与。在粮食生产实行比较严格的政策管制的情况下,特定的城乡二元的制度安排制约了农户劳动力异质性的表现,取而代之的是表面的同质性,表现为不同农户的农业生产均倾向于精耕细作。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阻碍了劳动力资源效率的充分释放,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限制客观上保证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投入的数量。然而随着劳动力资源流动性的增强,在农村内部,农户分化的结果将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下降,如果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随着农户分化进程的继续,一方面,第一类型自耕农长期精耕细作,难以进一步追加劳动力投入,而第二类型自耕农和代耕农虽然通过请人代耕,可以不同程度弥补自身劳动力退出,但农业生产劳动力投入的下降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第一类型自耕农劳动力的高龄化、低教育水平等特点,也将影响农业生产的投入水平。这一状况由于其不可逆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会持续进行并导致传统农业生产领域的劳动力逐步流出,同时却没有新的劳动力来源补充进来,结果会导致农业生产领域劳动力投入数量和质量的趋势性下降,对宏观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将产生累积性的负面影响。
在农户分化背景下,当前直接补贴政策的设计,应着眼于培养种田能手和大户。考虑到中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对耕地的需求呈不断扩大趋势,中国的农业生产继续维持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生产现状而缺乏直接以商品化生产为目标导向的大规模农户群体,中国未来的粮食安全隐患重重。农户群体在分化的过程中难以分化出以粮食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家性质的粮食生产者群体,如果任其自发分化,那么农户分化的结果将会越来越偏离国家的宏观粮食安全目标对粮食总产量的要求。因此,从长期看,国家的政策导向必须在培养种田大户、种田能手上有所突破,政策抓手则是必须把国家的直接补贴资金花在刀刃上,应该重点用于扶持种粮大户,把有限的补贴资金发到有潜力、有条件成为种田能手和大户的农户手里。有理由相信,如果国家能够培养出若干种田能手和大户,他们也会走上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的轨道,而这才是中国长期粮食安全问题的微观基础保障之所在。
注释:
①孔祥智:《中国农家经济审视》,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第57~59页。
②钱贵霞等:《粮食生产经营规模与粮农收入的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6年第6期。
③王振:《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农家变迁:上海与安徽的实证比较》,《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④李振声:《我国粮食生产的问题、原因与对策》,《科技时报》200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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