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是发展农村教育的治本之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教育论文,管理体制论文,之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我国农村教育面临战略转型和多样化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必须在创新中破解农村教育难题,把完善农村教育管理新体制作为治本之策,才能真正落实农村教育在整个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
一、发展农村教育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
根据我国农村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逐步推进的新情况,借鉴国外发展农村教育的经验,中央于2001年、2002年相继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电视电话会议,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基础教育实行新的管理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由“农民为主”转为“政府为主”,由“以乡镇政府为主”向“以县政府为主”转变,实行“一保二控三监管”机制,方向正确,其效果和影响非常明显,尤其是解决了拖欠教师工资的顽症。
新体制明确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各级分担的方针,从而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村经济,也更加符合国际发展义务教育的主流,体现执政为民思想和公共政府形象。
新体制明确了中央、省、地(市)、县(区)、乡(镇)五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为县(区)、省、中央、地(市)、乡(镇)政府的职责,从而使政府负责能够落在实处,责任明晰,各级政府在这种体制设计中对农村教育不再是力所能及地尽义务,而必须全力以赴地履行法律责任。
新体制使“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有了新的内涵。这种新体制的变化,将带来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促使教育资源在较大范围内实现比较合理的分布,带来教育管理体制中权利和义务的变化。随着这种转变,县域教育的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县级政府在发展农村教育的过程中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承担更大的责任,使县级政府与义务教育的发展有了更直接的关系,农村教育发展成为县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农村教育的发展经费成为县域规划建设和财政预算中的重要部分和内容,县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教育管理部门的体制和机构也将相应地发生变化,逐步从经济政府转变为公共政府,促使县级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农村教育新管理体制推进顺利,截止到2003年4月底,全国已有98%的县将教师工资管理,94%的县将教师人事管理上收到县,为推动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和促进农村教育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这个单方面的管理体制改革依然难解义务教育投入总量不足和结构失衡之结,“小马拉大车”局面没有根本性变化,县级财政难当重任。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县级财政赤字面一度高达40%以上,县级统筹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县内的贫富差别得以平衡,但仍无补于一个县财政的绝对匮乏,许多县级政府已经成为教育政府,教育投入占县财政的40%以上,负担围着教育转,早已不堪重负,因此,以县为主只能是管理体制的要求,投入体制还必须是政府为主各级分担。近两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2002年达到359.12亿元,占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28.37%,加上地方政府投入达到989.78亿元,占总投入的78.18%。但其中90%以上被用作发放教师工资。另外,还有难以估算的陈欠教师工资,提高学校公用经费,进行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以及新增改造农村初中学校最基本的食宿设施,推进新课程改革,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等经费,还不可能完全由国家财政统包,只能依靠政府而不是依赖政府办学,还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如何在实践中做好农村教育的大文章,不仅是全国2869个县级单位的职责,也是各级政府的共同任务。
二、坚持不懈地完善农村教育管理新体制
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应当从教育内外两个方面,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危改”进而“促发展”的目标,坚持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地区、分类别、按比例合理负担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方针,构建“以地方政府负责为主,以中央和省级扶持为辅,实施分级管理、重点保障”的新体制。政府和社会,各级政府之间,需要合理分担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优化环境,理顺关系,规范制度,提高效益。
1.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关键在县乡机构改革。政府和社会及学生家长负担的合理结构是:政府负担教师的全部工资、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经费以及义务教育的历史欠账,村民自治组织和社会继续支持办学,学生家长负担公用经费和书本费。
2.改革财政体制,建立现代税制,明确公共财政为民服务的职能。根据大多数国家的平均水平,政府投入的比例占全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85%以上,在税费改革中,既要明确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逐步有所增长,还要明确税收中用于教育的比例,有的省规定在60%以上。
3.明确各级政府投入比例和职责,原则上,以县政府为主,强化省级和中央政府职责。调整现有的财政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直接拨到县级支出,取消其他对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实行分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即由中央财政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国家规定的工资,目前已负担70%左右,省级财政承担省出台的津补贴工资;省、市、县、乡四级共同承担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经费。其中省市和县乡各承担50%或按其他合理比例分担。按照国际经验,农村义务教育各级政府合理负担比例大体是县级政府占50%左右,中央和省各占一半。还要考虑地区差别,实行分类负担,区别对待,对现有的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应由中央政府主要承担;对欠发达的地区(包括省级贫困县)则主要由省级政府承担(中央适当予以补助);一般地区实行以县级政府为主管理体制,由县域统筹;对发达的农村地区,管理权限也可下放到乡镇。
4.转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一是要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充实县级财力,实现人权、财权和事权的统一;二是明确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定贫困县“普九”攻坚的时限和标准,奖勤罚懒,增强激励机制;三是改革义务教育经费拨款方式,实行义务教育助学金制度,政府变义务教育经费暗拨为明补;四是改革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在县或乡镇财政设立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学校实行报账制;五是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筹资方式,改变政府向农民伸手、学校向家长伸手的筹资方式;六是深化农村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按国家规定编制标准优化教师队伍,推行校务公开“阳光工程”;七是实行激励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支持农村教育,发展民办教育。
5.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发展县域大教育。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必须坚持乡村大教育理念,以县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优化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注重提高使用效益。农村各级各类学校要拓宽教育培训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实行一校多用,一师多能,成为农村社区的科技—文化—教育中心,提高为农服务和为民服务能力,形成“以教治愚、以科致富、以富兴教”的发展新机制。
农村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义务教育是农村教育的主体工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主要由政府承担的投入体制建立之后,需要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明确固定下来。同时,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发展成人教育,以促进农村学习型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