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观教育的若干理论思考_人生观论文

关于价值观教育的若干理论思考_人生观论文

关于价值观与价值观教育问题的若干理论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观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09)03-0011-06

价值观和价值观教育问题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难点、热点问题。本文拟对价值观和价值观教育的若干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以便为价值观教育工作提供一个必要的理论基础,从而达到提高价值观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科学性的目的。

一、以辩证唯物主义价值学说为哲学基础正确认识价值观的性质和特点

当代中国的价值学说,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人们关于文化大革命所进行的理论反思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价值学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渐形成了内容充实、表述严谨、形态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价值学说体系。这就为价值观和价值观教育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从辩证唯物主义的价值学说出发,我们可以形成关于价值观和价值观教育问题的如下观点:

1.价值观是实践的价值尺度的重要表现形式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存在方式是实践,然而要保证实践活动的成功,就必须严格遵循实践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真理尺度是指实践的对象即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对实践活动的制约。价值尺度则是指实践的主体即人的本质和规律对实践活动的制约,这一点具体表现在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要求和需要对实践活动的制约。以房屋建设为例,一栋楼房被建设起来时,除了必须遵循材料制造、力学结构等建筑学的客观规律之外,还必须符合使用者的各种特殊要求,如,或适合居住,或适合办工,或适合商业经营等要求。所以,只有既遵循了建筑学的客观规律即真理尺度,又满足了使用者的各种特殊要求即价值尺度的规定的建设实践,才能是成功的实践。在这里,体现了使用者各种要求的主体尺度在成功的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

那么,在实践中主体的价值尺度又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实际上,人们在实践中关于客观事物与主体关系的价值认识,就是制约着实践活动的价值尺度的具体表现形式。而所谓价值观就是这些价值认识形式中的一种,它是价值认识中的重要内容。

2.作为一种价值认识形式,价值观是对价值现象的主观反映,是一种评价性的认识

价值是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一般认为,价值的特点是客观性、具体的主体性、社会历史性和多维性等四个方面。价值性的认识,也可以称之为评价,是对价值现象的主观反映。价值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有一定区别,这种区别主要在于:知识性的认识是认识主体对客体本身的性质、状况、结构、规律等的反映,是回答关于客体“是什么”、“怎么样”等问题的认识;价值性的认识,则是认识主体关于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关系的反映,是回答关于客体“好不好”、“要不要”、“该不该”、“有没有用”等问题的认识。

价值性的认识也可以叫做评价,评价的特点在于:第一,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而不是单纯的客体为认识对象的。第二,评价结果与评价的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而转移的,因而评价是一种主体性的认识。第三,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对相关的知识性认识的把握状况。然而,评价的主体性特点并不意味着评价没有正确与错误的区别,评价作为一种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是有正确与错误之分的。一般说来,判断评价正确与否的根据在于:首先,只有当一个人或社会集团作为价值主体的同时又是相关真理的主体,这时他的价值评价才可能是真实的。其次,社会集团或个人的价值认识如果与人民、人类的价值要求相一致,那么这种价值认识必然是真实的,反之,则不是完全真实的。最后,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成功的实践一方面证明了其所依据的真理是正确的,另一方面,同时也证明了其所依据的价值尺度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这时反映了价值尺度内容的价值认识即评价也是正确的。因而,作为价值认识的一种形式的价值观,完全具有上述特点。

3.价值观的主要特点

价值观是价值意识(指包括理性和非理性的全部价值性的认识在内的精神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价值意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它主要表现为人的印象、情感、欲望、意志等。这些意识形式以第一印象的形式所表达的是主体对于客体的一种最初始的态度:是接近、亲和、倾向于客体,还是疏离、排斥、背向于客体。这种价值意识的特点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模糊含混、不可操控、难以把握、变动不居、个性特征鲜明等。

二是理性的价值意识。也称为价值观念(注意:并不是价值观)或价值思想。它是在非理性价值意识基础上形成的,是价值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结果。这是一种主体关于客体的可以言表、清晰明确、可以操控、有逻辑性、相对稳定的价值意识。它反映的是主体关于客体对于主体意义的相对确定、比较自觉的态度。这种价值意识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根据实践的经验而形成的,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以指导日常生活和工作实践的价值意识。它们的特点通常是“一事一议”,即通常是关于某个方面的、某个具体的社会生活行为或事物的、内容是有特定针对性的价值意识、价值思想。

三是作为价值观的价值意识。价值观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社会生活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根本性问题的,具有高度普遍性、概括性和广泛社会性的价值观念或价值观念体系。

具体地说,价值观的主要特点有:

第一,价值观是关于人们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根本性问题的价值意识。比如,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面对生活实践会形成关于职业选择、择偶标准、个性发展要求、休闲娱乐方式、人生意义和目的、对人的价值的理解等等价值认识或价值追求,但是所有这些价值认识、价值追求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其中有些内容十分重要,是关系到、甚至决定着一个人其他方方面面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关键环节。这种关于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根本性问题的价值意识就属于人生方面的价值观的内容。

第二,价值观是价值意识中抽象层次最高、最具普遍性和概括性、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从深层本质和深层规律层面来反映人们对社会生活实践的意义问题的价值意识。如果说,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只是从现象的、表面的、初始的层面上反映了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需要、要求和态度;而理性的价值意识是从经验的、常识的、初步涉及浅层本质和规律层面来反映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好恶爱憎与追求、愿望;那么价值观则是人们对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重大的、带有普遍性的根本问题的深层本质的、深层规律性的态度的反映。例如,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对人的道德生活中的深层本质和规律层面的行为处世态度的反映,因为它回答了人们道德行为所必须解决的个人和集体、社会的利益关系问题。它已经脱离了对具体的事例的“一事一议”的评判和态度,从而具有了处理所有道德实践问题的基本原则的意义,因而表现出了高度的概括性、普遍性,并且具有了广泛的社会性的形式,因而这种价值意识就属于价值观的范畴了。

第三,价值观通常是经过理论家的理论推导、论证,因而具有系统化、理论化特点的价值观念体系。如果说非理性价值意识的形成有自发的、本能的、偶然的、直觉的等特点;理性的价值意识或价值观念则渗透了思维的提炼、概括的作用,而表现出了一定的理性的、自觉的、必然的特点;那么,价值观的形成则只能以人们长期的实践体验为基础,由理论家经过加工整理和理论论证才能完成。因此,它通常的表现是系统化、理论化、成体系,并且是深刻而凝练的。如,在我国被称为社会主义主旋律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就是典型的这样的社会价值观体系。如:关于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八荣八耻”、“军人核心价值观”等价值观及其理论,都是我国理论家提出的,并且通过国家意识形态部门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宣传、倡导的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观。

第四,价值观具有普遍的原则性和方法论性质,是处于统摄、制约其他一切价值意识的至上性地位的价值意识。比如,一个人一旦形成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就会不仅对他的职业选择、善恶评价、幸福标准、择偶要求、自我实现目标等起着深刻的规定、制约和影响作用,而且还会深刻地改变他对相关事物的情感、意志、欲望等非理性价值意识。我们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价值观说成是人们全部价值意识的核心和精髓。

第五,价值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时代性的特点。由于价值观的形成是在非理性的价值意识的基础上和通过对理性层面的价值观念或价值思想的抽象、概括、提炼和升华作用形成的,因而某种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当客观现实、社会生活实践发生变化时,与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和一般的价值观念或价值思想相比,价值观的变化、更新要缓慢得多,总会表现出发展、更新滞后,内容、形态保守,运动、变化缓慢的特点。比如,社会上至今还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甚至是封建主义的价值观,它们不仅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也就是说,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各种特点在价值观方面的表现是最具典型性的。正因为如此,价值观在其自身的运动、发展中会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或称之为时代性。

第六,价值观还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的特点。在不同的民族那里,由于民族的地域、文化、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有差异,价值观会显示出一定的民族性。如中华民族的价值观中其人生观都有以为社会、家庭作贡献和承担社会责任为人生要义的思想观念,这与西方民族的价值观中把个人自由和个性解放始终放在中心地位的人生价值观念有明显的区别。价值观由于反映的是人对社会生活实践的根本问题的态度,由于人是社会的、实践的人,而且在阶级社会条件下人还是划分为阶级具有阶级性的人,因此,价值观总是打有鲜明的社会性、实践特征和阶级性的痕迹。迄今为止,自有阶级出现以来,社会总是以国家的组织形式存在的,国家必然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压迫的社会政治形式,因此社会的统治阶级必然要利用手中掌握的社会强制力量和宣传机器,大力倡导、宣传自己的价值观来影响民众的价值观,以实现其巩固统治地位、凝聚民众的作用。所以,在任何社会条件下,人们所持有的主导价值观必然是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因而就必然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领域。

第七,价值观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价值观是以科学世界观和相关真理为基础和理论前提的,是以一个民族的相对较长历史时期的社会实践为检验标准的。

4.价值观的主要社会功能

价值观的社会功能十分重要,它除了与一般价值意识一样对人们的实践活动起着驱动、制约和导向的作用之外,还具有其他价值意识形式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

第一,它作为人们总体实践的总目标、总方向,规定着具体实践活动的目标和方向。例如,中华民族在形成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而奋斗的价值观之后,就规定、影响着中华民族方方面面的工作目标,无论经济、政治、文化或其他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而奋斗的价值目标。

第二,价值观能够在一个相当长的社会历史时期内引导人们前赴后继、持续不断地为解决某个社会生活实践所提出的根本问题而进行不懈的努力。如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宗旨即“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的个性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已被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和共产党人作为最终的奋斗目标,从而激励着世世代代先进的人们前赴后继、继往开来地为之献身。

第三,价值观通常渗透在民族文化中,对以民众为主体的实践活动起着凝聚人们完成共同的重大实践任务的作用。例如,我国1998年抗洪救灾、2003年抗击非典、2008年抗震救灾之所以能渡过难关,就是靠的我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奉献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的价值观作为精神力量的。

总之,由于价值观在社会生活和实践中的上述重要作用,因此价值观建设历来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并把它看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

二、关于提炼和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论问题

任何时代都有自己的社会主导价值观体系,由于它能够深刻地影响、制约着全社会的价值观,乃至人们全部价值评价、判断、选择活动的发展和变化趋势,因此准确地提炼和概括社会主导价值观体系对与引领全社会价值观的发展,乃至影响人们全部价值评价、判断、选择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从人们整体实践活动的基本领域入手提炼和概括价值观体系

具体地说,概括应该从当代中国各族人民实践活动的以下几个主要领域入手来提炼相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为基础的,作为社会政治理想的价值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理想和信念。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这人们为实现其社会政治理想而进行的实践活动。其目的是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政治开明、平等公正、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小康、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并且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而努力奋斗。因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理想与信念,是人们在这一实践领域中所遵循和坚持的基本价值尺度。

第二,以人们创造人生价值的实践为基础的,作为人生实践指南的价值观——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任何人都实际上进行着特定的创造人生价值的实践活动。在这一实践领域中起支配作用的价值尺度就是作为人生观的价值观,其目的是引导人们创造一个有价值的人生。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际关系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应该树立一种以对人的价值正确理解为基础的人生观,即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这种价值观认为,人的价值在于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但是从根本上说,人的价值在于社会价值,在于为人民服务,在于人对社会的贡献。

第三,以人们普遍从事着的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为基础的,作为人们获得成功的实践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必然要求的价值观——坚持真理、崇尚科学的科学观。任何实践活动要获得成功,就必须严格遵循真理尺度,这一实践的客观要求促使人们在实践中必须树立起坚持真理、崇尚科学的科学观。科学观要求人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必须树立起自觉的实事求是、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坚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质去认识事物,遵循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从而才能保证实践获得成功。

第四,以人们与生俱来并贯穿一生的道德实践为基础的,作为人们道德实践的普遍价值尺度的道德方面的根本价值观——集体主义的道德观。道德实践是人们与生俱来所必须从事的实践活动,它会伴随人们的一生,直到生命的终结。一个人具备什么样的道德观,就会有什么性质的道德行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人际关系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必须树立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的道德观,才能保证道德实践不致发生偏差,从而成为一个受社会认可、有道德的人。

第五,以人们追求崇高精神境界,创造具有审美性质的人生实践为基础的,作为人们这一实践的根本价值尺度的价值观——真善美相统一的健康、高尚的审美观。追求崇高精神境界,创造具有审美性质的人生的实践,是人们在基本生存要求得以保证的条件下所必然出现的实践活动。审美观就是指导人们体验人生、品味人生、通过艺术创作感悟人生,一句话,创造具有审美性质的人生实践的基本价值尺度。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审美观就会有什么样的精神境界和有什么样的对审美人生的追求。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认为,真正的美,只能产生于在以真和善为前提的实践状态下。美只能是人们在实践中达到了真,实现了善,因而获得了一定自由的条件下,反过来对自身智慧、力量的自我欣赏、自我赞美的愉悦感受。因此,树立起正确的审美观,意味着人们会在自觉地对真和善的追求的实践中去创造具有审美意义的人生。

由于人们的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实践领域就是由上述几方面构成的,因此,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和概括,就必须从这几方面出发。

2.对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观或核心价值观进行提炼和概括的基本要求

关于如何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方法论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坚持这样几个原则: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应该在内容上具有较高的包容性,能够涵盖人们主要实践领域的各种主要价值现象和价值观念。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作为社会政治实践领域的价值观,对社会政治领域内的价值现象和价值观念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如上所述,当我们把关于社会政治领域的价值观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时,有人可能会提出,在社会政治价值现象和相关的价值观念中,难道民主、平等、自由、正义、人权等等不应该成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吗?人们会据此提出,仅仅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概括为社会政治实践方面的核心价值观,而不提上述种种重要的社会政治价值现象或相关的价值观念是否会有失全面、准确?其实,我们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概括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内在地包括上述种种重要的社会政治价值现象和相关价值观。相反,如果,我们把上述种种政治价值和相关价值观念一一列举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不仅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和概括失去了意义,也会使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不再具有简洁、凝练,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易于理解把握的性质。同样道理,还有一些同样的问题也可以用上述理念来解释。比如,爱国主义的价值观念同样应该包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的价值观中;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的价值观念则应该包含在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这一价值观里面;可持续发展要求、科学发展观、环境保护等价值观念也可以包括在坚持真理、崇尚科学的科学观这一价值观中,等等。

第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还应该具有更深刻、更高的抽象层次。比如,我们在概括道德实践领域的价值观时,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显然应该包括在内涵更加丰富、深刻,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道德基本原则的把握体现在更加本质的集体主义道德观的表述之中。

第三,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概括还应该体现社会整体价值观的普遍性和具体职业或特定人群的价值观的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关系。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军人核心价值观在内容上就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关于军人核心价值观的这些内容——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祖国、献身使命、崇尚荣誉,我们完全可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几方面内容中找到相互对应的关系,因而二者在内涵上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个社会的所有人们的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而军人核心价值观则在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同时,特别强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军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军人职业要求的特殊性而已。

三、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若干难点问题的理论思考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中,存在若干难点问题,我们试提出解决的基本思路如下:

1.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或信念的理论依据问题

在理想、信念的教育中,人们会遇到一个十分普遍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根据是什么?凭什么说这是正确的理想?回答这个问题,除了以往常常强调的“两个必然”以外,还可以从哲学角度做以下说明:

第一,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活动,本质上是批判性的,因而人们永远会提出超越不令人满意的现实的新的要求,通过实践改造去追求心目中完美的、没有弊端的社会理想。虽然人们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变化、发展、完善的,但是,其根本内容却是一以贯之的,就是对完美的、毫无弊端的理想社会的永恒追求和向往。因此,可以说,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是人的存在方式——批判性的实践的一种本质要求。

第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古往今来先进思想家和人民群众世世代代不懈追求的理想的社会状态,是扎根于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中,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本质要求之中的,是人类发展必然的、不可改变的基本要求。

简单考察一下人类的文明史,就可以发现,类似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社会政治理想始终是人类先进思想家的不懈追求。两千五、六百年前的孔子关于“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人人安居乐业;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各得其所。16-17世纪欧洲的乌托邦思潮提出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是:没有剥削、压迫,人人劳动,生活富足,人人友好相处。18-19世纪欧洲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是: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压迫,人人劳动,社会和谐美好,妇女彻底解放等。19世纪末中国的康有为提出了“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内容是当时的中国特色的空想社会主义理想,其主要内容也是对和谐、平等、公正的理想社会的追求。19世纪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出发,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论,从而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他们把追求“人类解放和人的个性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基本追求。这说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是世世代代先进思想家和进步人类的一脉相承、世代相袭、始终如一的社会政治追求。这表明,这种追求是扎根于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中,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本质要求之中的,是人类发展必然的、不可改变的基本要求。当然,最终实现这一理想,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史过程。

第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在社会实践中经过检验,并且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认同、接受和实践。如,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管理,男女平等,群众通过妇联、工会组织自己管理自己,消除贫富差距,建立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主张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互利互惠,等等。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家们提出的社会政治主张。显然,这些主张在世界范围内被各国人们所采纳和实践着。这说明,这些政治主张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现实性。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世界上只要还有一天还存在着剥削和压迫,还有贫困和落后,还有社会不公和恃强凌弱,还有黑社会犯罪和战争,人们就会不断关注和思考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问题,人们就会不懈地为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而努力奋斗。

2.关于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教育的理论问题

有人主张在全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已经过时。这种观点是毫无根据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这个问题。

第一,人生观是人们关于人生意义、人的价值、人的幸福和自由的根本看法。人们之所以会形成人生观,是因为短暂的人生必然要面对漫漫的人类历史长河,人们在短短的一生中总会留下遗憾、失落、伤感、悲哀,人们必须找到短暂人生值得活一回的永恒意义,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消除这种种的精神失落,从而获得面对现实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因此,人生观必然会成为人们永恒探索的主题。于是人们就在个人与他人、社会和历史的关系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和思考人生观问题。

第二,人们关于人生观的思考,其实答案本质上只有两个:个人主义人生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虽然不同社会、不同阶级对人生观的看法会有不同的观点,但是我们却会发现,一般说来,无论任何时代,人们总是会以各种方式去赞美为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做出贡献的人,而不会去赞美对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起阻碍作用的人。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人们只有赞美对社会的贡献大于索取的人,才能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幸福,反之,则不然。因此,倡导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乃是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的必然要求。最后,树立正确人生观的意义非常重要,它是使不完美的,甚至是残缺的生命发挥出完美的,甚至是辉煌光彩的根本条件。相反,错误的人生观则会断送一个人的前途,会使人失去真正的人生的价值。

3.关于坚持真理、崇尚科学的科学观教育问题

真理和科学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什么位置,是一个国家、一个人在实践中能否得到持续不断的发展和成功的关键所在。坚持真理、崇尚科学,高度重视科学事业的发展,自觉按照真理的要求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也是一个人事业能够不断发展的关键。中国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就是人民群众满意普遍形成正确的科学观这种价值观,再加上我国的科学技术落后;西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障碍也是缺乏人才,尤其是科技人才;不少人在生活中遭受挫折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不相信科学,不坚持真理。比如,法轮功练习者失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科学观这种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在全体人民群众中进行科学观教育,使坚持真理、崇尚科学的科学观深入人心。

4.关于集体主义道德观教育的理论问题

人们常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是价值规律起作用,因而集体主义、雷锋精神是否已经过时了?我们可以这样认识这个问题:

第一,伦理和道德的实质是以约束个人利益来维护社会的和谐和有序。伦理和道德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伦理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形成的制约人们行为的理论规范。道德则是人们关于行为规范的自觉意识。我们通常所说的某人有没有道德,是指这个人是否有关于遵守社会伦理、社会公德的自觉意识。一个能够自觉按照社会伦理原则要求做的人,是有道德的人;不自觉的,甚至故意违反的人就是没有道德的人。

第二,在任何社会条件下,一个社会所公开倡导的社会主导伦理原则都是以要求个人服从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否则社会的正常秩序是不可能得到维持的。比如,美国理论界在伦理理论上主导的思想是主张个人主义,他们把个人主义作为伦理思想体系的理论前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美国却在公众场合大力推崇某些与集体主义原则很接近的行为准则。“9·11”事件后,美国高度评价在事件中牺牲的警察和消防队员的献身精神;美国有被称之为“朝鲜墙”、“越南墙”、“珍珠港墙”公众纪念碑,上面镌刻着为国家利益而献身的牺牲者的名字,以示纪念和推崇之意。显然如果不这样做,美国就无法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那么,我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究竟应该坚持什么样的伦理原则,也就是说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本质上人们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因此社会或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总的说来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国家的主导伦理原则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在我国,自觉地坚持集体主义道德,是一个人拥有良好人际关系、获得良好社会声誉和群众威信、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的重要道德保证。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仅仅在经济领域中发挥作用,而在其他如亲情、友情和一般社会生活领域中,则是集体主义道德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保证着社会的和谐与秩序。我们在2008年的抗击冻雨灾害、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成功举办奥运等等社会活动中,可以深刻体会到广大人民群众表现出来的伟大的无私奉献、忘我牺牲、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在这些社会重大事件中,广大人民群众遵循的不是什么价值规律,而是集体主义、雷锋精神。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在强烈地呼唤着集体主义和雷锋精神。比如,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之所以使群众深受感动,是因为电影中所承载的价值观、道德观与群众对当前社会应该坚持怎样的伦理、道德的认识之间发生了强烈的共鸣。

5.关于真善美相统一的健康、高尚的审美观教育问题

人生本质上是具有审美性质的实践过程。审美观是人们在追求人的精神境界、创造具有审美性质的人生的实践中所遵循的价值尺度。正确的审美观主张坚持以真和善为基础的健康、高尚的审美观。真,是在认识和实践中主体与客体在本质和规律上达到相一致的状态。善,是在认识和实践中客体与主体的需要相一致的状态。美,是当主体在实践中获得成功,主体与客体达到了真和善相统一状态,人获得一定自由时,主体所产生的自我欣赏、自我赞美的愉悦、欣喜、满足的美好的感受。例如,人们面对三峡大坝而产生的壮美感受,就是来自实践由于遵循了真,从而成功地创造了善,达到了真和善相统一的自由状态时的自我欣赏、自我赞美的愉悦、美好的精神感受。所以,只有把实践建立在真和善基础上的人,才会具有美好的审美人生。而行为举止能够给人以美感的人,必然是真的、善的、心理健康、人格高尚、审美情趣高雅的人。美有重要的思想情操教化功能,因为任何美好的事物总是与真和善联系在一起,以真和善为前提的。此外,由于艺术的本质是通过创造美来教化民众,因而,树立为人民大众服务的艺术观,这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该建立在对这些价值观赖以确立的真理前提进行科学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同时也要建立在对现实问题本质的深刻揭示的工作之上,这样才会使价值观教育工作具有说服力、吸引力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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