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核禁试谈判过程中的“中国因素”--历史的回顾与反思_核试验论文

部分核禁试谈判过程中的“中国因素”--历史的回顾与反思_核试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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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7月25日和8月5日,美国、 英国和苏联政府的代表在莫斯科分别草签和正式签署了《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它通常被简称为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或部分核禁试条约。据此缔约各国保证不在大气层、大气层以外(包括外层空间)、水下(包括领海或公海)进行“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注:《国际条约集(一九六三——一九六五)》,商务印书馆,1976,第207页。)

当时正在开发“两弹”(核弹与导弹)道路上艰难进行的中国,对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采取了十分警惕和尖锐批判的态度。7月31日, 即该条约草签后的第六天,中国政府发表了一项声明,对其性质和内容进行了全面批判:“全世界人民要求普遍裁军,要求全面禁止核武器,这个条约却把停止核试验与全面禁止核武器完全分开,并且使三个核大国继续制造、贮藏和使用核武器合法化,与裁军背道而弛”;“全世界人民要求全面停止核试验,这个条约却把禁止地下核试验排除在外,这就特别有利于美国进一步发展核武器”;“全世界人民要求保卫世界和平,消除战争威胁,这个条约却在实际上加强了核大国进行核讹诈的地位,增加了帝国主义发动核战争的危险”。

在同一声明中,中国还特别揭露了部分核禁试条约的反华意图:“这个条约的中心目的,就是要通过部分禁止核试验,使全世界一切受威胁的爱好和平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不能增加自己的防御力量,以使美国更加肆无忌惮地对这些国家进行威胁和讹诈”。(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63》,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1965年,第285—287页。)

两个星期后,8月15日, 中国政府发言人在反驳苏联政府对上述声明的攻击时说,美国热心于部分禁止核试验,其真实意图是“为了束缚苏联以外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领导人通过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完全支持并且积极参与了这个阴谋”;“苏联领导人在自己掌握了核武器以后,竟然附和美帝国主义的论调,要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间垄断核武器,这是完全背弃了莫斯科声明,完全背弃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63》,第306—307页。)当时中国进行这种指责主要是基于对美苏动机的推测和分析,不可能掌握它们通过部分核禁试条约以束缚中国、阻止中国发展核武器的真凭实据。颇有意味的是,90年代以来美国公布的有关对外关系的档案表明,在发起和推进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谈判的整个过程中,“中国因素”——利用该条约限制和压迫中国的愿望——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尽管当时美苏的具体考虑和想法并不完全相同。

核禁试谈判的开始和“第四个核国家”问题

从1946年美国提出巴鲁克计划起的十年中,苏联和美国就裁军问题(更准确地说,是军备控制问题)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谈判,双方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建议、反建议,并采用了“一揽子”谈判方式,即不仅针对美国和苏联,还波及英国、法国、联邦德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不仅要求限制核武器,还牵涉到常规军事力量和相互信任措施;不仅关系到核武器的禁止和销毁,还涉及武器级可裂变材料生产的停止、核试验的禁止。因此谈判变得非常复杂和艰巨。当某些国家觉得某项建议可以被接受时,其他国家(它们甚至可能没有直接参加谈判)却可能采取坚决的反对态度;当在某些问题上有关国家的立场比较接近时,在其他问题上又可能尖锐对立。在东西方冷战的政治气候下,很难设想有可能达成这样一项庞大的军控协议。事实上,直到冷战已经结束将近十年的今天,国际社会也还没有达成如此一个一揽子式的军控协议。

1957年苏联成功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以后,美苏在军备控制问题上逐步采取了一种更加现实的态度,即以一种就某个问题进行单独谈判的“专项”方法取代过去的“一揽子”方法。

在这一转变中,禁止核武器试验(核禁试)首先成了美苏军备控制谈判的专门议题。这决不是偶然的,而有其深刻的原因。它首先是与世界舞台上日益增强的反核(武器)运动和反核情绪联系在一起。核(爆炸)试验是开发核武器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步骤。现有资料表明,所有核武器国家的早期核爆炸试验基本上都是在大气层中进行的。尽管这些试验往往发生在人烟稀少的沙漠或荒岛,有关当局也会程度不同地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但因为气象原因,包含了锶-90、铯-137、碘-131等放射性物质的尘埃还是会被带到附近地区,使得那里的居民直接“接触”到放射物质,迅速产生各种受害症状。核试验产生的放射性物质还可能通过食物链等渠道间接进入人体,使人的健康遭到不良影响。因此,到了50年代中期,停止核试验便成了反核运动与和平运动的重要呼声之一,不少国家的领导人也建议或者就核禁试达成一项单独协议,或者将它作为一个内容更加广泛的军控协议的一部分。1955年4 月的亚非万隆会议在其最后公报中提出:“在完全禁止制造核子和热核子武器之前,本会议呼吁所有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停止试验这种武器。”(注:《非亚会议文件选辑》,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1955年,第55页。)同年7月,英国哲学家罗素和美国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一起发表声明,号召不同政治信仰的科学家携起手来,防止热核武器给人类造成的灾难。1957年11月,来自东、西方的一批著名科学家在加拿大新科斯舍省的普格瓦什村召开会议,研究防止核战争和实现核裁军的问题。

但是,对美苏领导人转而进行的禁止核试验谈判来说,这种反对核武器、反对核试验的广泛运动及强烈情绪仅是一种外因,对所谓“第四个核国家”问题的担忧才是真正的内因。

自1952年10月3日英国在蒙特贝洛群岛爆炸了它的第一枚原子弹, 从而如人们戏称的“进入了核(武器)俱乐部”以后,美苏在防止“第四个核国家”出现的问题上(或者说在维持少数国家对核武器的垄断的问题上)显示了一种天然的默契。由于核试验是开发核武器过程中的一个必经台阶,它们在考虑核禁试时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想到了防止核扩散的问题。到了50年代后半期,这一点变得更加突出了。

从美国解密的外交文件看,还在1957年4月16日, 参加联合国裁军委员会所属伦敦小组委员会的苏联代表团团长佐林就向他的美国同行提及了这一问题,反复表示了对核武器可能落入“苏联周围的其他国家之手”、“不负责任”的“第四国”之手的担忧。(注: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以下简约FRUS),1955—1957,v.20,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90,P.471,P.481.)尽管佐林所说的其他国家主要是指美国在中欧的主要盟国——德国,但是他所表述的担忧却得到了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的迅速响应。4月20日,杜勒斯在会见总统特别助理史塔生等人时强调,解决“第四个核国家”问题是“美苏之间的一个主要的共同基础”,是“当务之急”。他甚至说,即使美苏之间不能在其他方面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在解决“第四个核国家”的问题上取得的任何进展就可以证明美国此时为同苏联达成一项裁军协议所作努力的价值。(注:FRUS,1955—1957,v.20,PP.481-482.)6月18日,杜勒斯又在致总统的一份备忘录中说,“同意不试验核武器和不将可裂变材料用于制造核武器的共同努力”“事实上将足以解决‘第四个核国家’问题”。史塔生在同年5月18日给国防部长威尔逊的一封信中说,杜勒斯强调美国应当通过军备控制谈判加以推进的首要目标就是“防止核武器扩散到三个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手中”。信中还详细地叙述了杜勒斯如何看待“第四个核国家”问题的严重性:

要是不能达成协议,法国会准备在两个月中决定今后十八个月中开始制造和试验核武器问题。如果法国作出了这一决定,联邦德国便会决定效尤。以后其他许多国家也会采取同样方法。于是,苏联就会感到自己被迫要向其余国家提供这些武器,特别是中国、捷克斯洛伐克和东德。接着,就会出现这样一种高度的可能性:以色列或者通过自己的生产或者通过法国获得核武器,作为一种反措施埃及也从苏联获得核武器。这种核武器向多个国家的扩散会急剧增加战争爆发的危险,即使美国和苏联两国都想避免一场现代化战争。包括了核武器使用的一场战争的爆发,非常有可能会将美国和苏联卷入,对世界东、西两个半球都造成巨大蹂蹒。(注:FRUS,1955-1957,v.20,P.527.)

从这段话可以得出以下一些结论:首先,四十多年前的杜勒斯对核武器扩散的前景的预测非常严重,或者说非常悲观。在进行这一预测时,他又一次运用了“多米诺骨牌”理论及“连锁反应”的解释。其次,当时他认为最有可能为“核俱乐部”新的成员的是法国和联邦德国。确实,不久以后,1958年4月, 即在戴高乐将军重返法国政坛前的两个月,法国便作出了1960年进行核试验的决定。至于联邦德国,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苏联也相信它会很快成为核国家,但是后来的事实未能够证明这种担忧。再次,杜勒斯相信中国以后也会在苏联的帮助下获得核武器。鉴于他对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对新中国怀有的根深蒂固的敌视,一个用核武器武装起来的中国显然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至少对美国来说,“中国因素”一开始便是“第四个核国家”问题的核心。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对出现更多的核国家的前景的忧虑以及解决这个问题的愿望,为美苏禁止核试验谈判提供了重要的动力。

正是在此情况下,1958年10月31日,美苏英三国间的“停止核武器试验会议”在日内瓦正式拉开了帷幕,其任务是为全面核禁试(同时禁止在大气层、地下、外层空间和水下等各种环境中进行的核武器试验)拟定一项国际性协议。

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的达成和中国因素

但是,这一谈判远不如人们所预料的那么顺利。在以后的几年中,美苏仍无法就一项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达成协议。表面上的症结在于它们无法就检查、核实地下核试验问题取得一致;真正的障碍是:在当时的冷战气氛下,为了维持(就美国而言)或取得(就苏联而言)在核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它们都无意于真正停止核试验;或者说,它们都指望能在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下停止核试验。

到了1962年年中,美国政府决心改变方向,准备满足于同苏联签署一个仅仅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等三种环境中进行核武器试验的条约, 也即满足于签署一个不禁止地下核试验的部分核禁试条约。1963年7月,深得苏联人信任的美国资深外交官、时任副国务卿的W·艾夫里尔·哈里曼赴莫斯科参加美苏英三国核禁试谈判时,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向他发出的一份得到肯尼迪总统认可的指示是:“达成一个宣布在所有环境中的试验均为非法的全面禁试条约依然是我们的目标。但是,[……]我们不大可能在这个时候与苏联人达成一个全面禁试条约。因此,我们应当根据在1962年8月27 日提交给日内瓦十八国裁军委员会的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的条约草案所拟定的原则,努力达成一个禁止在这三种环境中的试验的协议。您被授权尽您所能地为此进行谈判。”(注:FRUS,1961-1963,v.7.US GovernmentPrinting Office,1995,P.786.)这一部分核禁试的方法也得到了苏联的肯定。这样,经过短短的十天,它们便与英国一起达成了协议。

部分核禁试谈判进展如此顺利,自然与美苏核试验的状况有关。当时,美苏都已具有了进行地下核试验的能力,美国尤其如此;并且,从1962年以来,它们已经“加班加点”完成了一系列的大气层核试验,取得了重要的数据和资料。至于外层空间和水下核试验的方法,它们本来就无意加以发展和采用。

与此同时,“中国因素”则成了推动美苏迅速就部分核禁试达成协议的直接动力。美国的外交文件证明,其领导人与有关部门相信,如果在政治上或法律上不受到限制,中国在短时期内就可获得原始的核武器能力并最终形成对美国的核威慑。为此,它竭力向苏联渲染中国的核力量将对美苏造成的共同威协,以及通过禁止大气层核试验阻止中国发展核力量的必要性,劝说苏联接受一个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

1963年6月20日, 美国军备控制和裁军署副主任艾德里安·费希尔在为哈里曼的莫斯科之行准备的一份文件中说,“我们肯定不能指望中国人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签署任何不扩散宣言”;“我们可能也不应当指望中国正式参加全面核禁试协议或者有限禁试协议,但是我们应当指望中国将不会进行试验。我们应当向苏联人表明,我们不指望公开宣布美苏发起了一个阻止共产党中国获得核能力的联合运动,但是将把这视作一种默契,它构成了我们相互理解的一部分。”(注:FRUS,1961—1963,v.7,P.732.)

6月21日,在白宫的一个讨论核禁试问题的会上, 肯尼迪总统明确提出了“共产党中国的问题”。他说,“为了保证共产党中国不继续推行它的核武器发展计划,我们可以在这个条约中承受很大的风险。”(注:FRUS,1961—1963,v.7,P.735.)

7月8日,中央情报局局长助理谢尔曼·肯特也在为哈里曼准备的一份文件中说,“我早就感到,苏联领导人必然对中国早日获得核能力怀有深刻的担心。”“苏联人必然认识到,或许在获得了原始能力之后数十年,这种能力将扩大成为对美国有威胁的威慑。苏联人也必然认识到,当中国拥有了这种能力时,它也可能向西针对苏联,就象向东针对美国一样。”(注:FRUS,1961—1963,v.7,P.771.)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当时还力图利用已经公开化并日趋激烈的中苏分歧,推动苏联对中国施加压力,迫使中国接受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放弃自己的核武器发展计划。

也是在7月8日,肯尼迪在会见澳大利亚总理孟席斯时说,中苏争执是“关键, 莫斯科谈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苏争执的发展”。 (注:FRUS,1961—1963,v.7,P.783.)

7月9日,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515次会议上,肯尼迪问到, “俄国人是否会同中国人讨论禁试条约?”哈里曼表示他到莫斯科后“将努力向俄国人提出这个问题”。(注:FRUS,1961-1963,v.7,P.784.)同日,哈里曼的特别助理威廉·沙利文在一份为其准备的题为《要同俄国人加以探索的问题》的文件中所列的头两个问题就是:“苏联对共产党中国核武器计划的关切程度”,以及“对共产党中国爆炸一枚核装置的能力的估价”。(注:FRUS,1961-1963,v.7,P.790.)

7月26日下午在克里姆林宫拜访赫鲁晓夫时, 哈里曼直言不讳地对这位苏联领导人说,“许多美国人很认真地看待苏联对中国的轻率鲁莽所做的指责。中国人手中即使只有很少核弹,也会[对其他国家]造成巨大危险。”(注:FRUS,1961-1963,v.7,P.859.)“我们相信,如果没有更多的核国家,如果中国没有发展核能力,世界肯定会更加安全。我们希望苏联能够在中国成为核国家以前说服中国加入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我们也希望,到中国获得了开发核武器能力时,军备[在国际上]已经获得了更加全面的控制。”(注:FRUS,1961-1963,v.7,P.860.)

但是,从哈里曼在莫斯科与苏联领导人进行的交谈看,当时苏联方面并不相信中国会很快形成自己的核力量。在发回国务院的电报中,哈里曼这样描述了他在7月26日下午与赫鲁晓夫的谈话:赫鲁晓夫表示,“中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曾经接触了苏联的核机密,但那是在最初的阶段,他不相信他们已掌握了必要的知识,他认为中国人在这方面只是很缓慢地前进。”当哈里曼提到美国担心“在今年年底或明年中国人将爆炸核装置”时,赫鲁晓夫声称,“美国和苏联都知道,仅仅获得一些核弹设计的秘密,那是非常不够的,因为核能力的开发需要工业的支持。”(注:FRUS,1961-1963,v.7,P.858.)赫鲁晓夫还说,“即使中国人真的能够很快爆炸核装置,他也不担心。英国和法国已经爆炸了核弹,但是有谁为此感到担心呢?[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由于强大的经济力量可以解决核武器所涉及的所有问题,这两个国家就是美国和苏联。”(注:FRUS,1961-1963,v.7,P.859.)

总之,依据美国档案,当时苏联领导人(尤其赫鲁晓夫)相信,中国有限的核科技能力以及薄弱的工业基础决定了它在短时间中无法获得核爆炸装置,或者即使进行了核试验但却无法建成真正的核武库。这一估计与美国的明显不同,而且很快就被证明是错误的:仅仅一年以后,中国就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核爆炸试验。对此可做的解释是,由于缺乏准确的情报,加上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怀有的蔑视,赫鲁晓夫严重地低估了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决心和能力。当然,也不应完全排斥这样一种可能性:当时苏联也掌握了有关中国在开发“两弹”过程中取得的真正进展的信息,但是不愿与美国人分享,因此故作糊涂。不过,无论是从当时的苏中或苏美关系来分析,还是从赫鲁晓夫的个性来分析,这种可能性都十分有限。

或许正因为基于这种对中国核能力的错误判断,赫鲁晓夫甚至试图利用美国对中国核力量的担心来加强苏联的地位。在同一谈话中,赫鲁晓夫说,“当然,当中国开发了核武器和火箭时,那将缓解苏联所面对的形势,因为与帝国主义相比,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将得到加强,从而减少了苏联方面须做的努力。[中国的核力量的]开发是针对美国和其他帝国主义分子的。”在哈里曼追问他是否确信中国的核力量“不会在某一天被用来对付苏联”时,赫鲁晓夫问到,“美国是不是会为英国和法国的核能力感到烦恼?”他还说,“美国与英国以及法国间也存在分歧,但是与它们基本是一致的。苏联和中国的情况同样如此;苏联与中国具有共同的基本的共产主义观念。如果[中国领导人]有时发出不负责任和好战的言论,那其实也是自然的,因为一当某个人缺乏力量时,他总是叫得最响的人。另一方面,当某个人具有了力量,他就变得更克制了,因为他知道他的对手意识到他拥有了可以进行防御和攻击[报复]的力量。”(注:FRUS,1961-1963,v.7,P.859—860.)从当时中苏两党的理论论争已经十分激烈和两国关系更趋恶化的实际状况看,赫鲁晓夫的这番话恐怕是一种策略。

尽管如此,赫鲁晓夫仍然对部分核禁试感到兴趣。在哈里曼看来,他试图利用部分核禁试条约的签署孤立中国,以加强苏联在中苏论战中的地位。在7月18日从莫斯科发回国务院的电报中,哈里曼这样说:“显然,他的主要关注是与中国共产党的论战,特别是这一论战对苏联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地位的影响。赫鲁晓夫指望在这一点上利用禁试条约。由于无法说服中国共产党人同意加入禁试,赫鲁晓夫将试图孤立他们。他将努力争取最大数量的国家参加禁试条约,从而使中国人处于孤立地位。如果可能的话,要使中国成为拒绝在这一极易让不发达国家感到激动的问题上进行合作的唯一国家。这一点可以解释他为什么特别看重法国的加入。”(注:FRUS,1961—1963,v.7,P.808.)

综上所述,“中国因素”在推动莫斯科核禁试谈判达成最后协议方面可以说是起到了一种关键作用,但是美苏的具体考虑则是不相同的。美国相信中国成为一个核国家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因此主要想利用部分核禁试条约从法律上、至少从政治上来阻止中国获得核武器。至于苏联,如果哈里曼就赫鲁晓夫的话所作的记述以及他对赫鲁晓夫的动机所作的分析是可信的,这位苏联领袖并不认为中国能够很快地获得核武器,但是希望利用部分核禁试条约在国际上孤立中国,以加强苏联在中苏论战中的地位。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一次美苏是为了不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历史的启迪

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在我们翻阅当年的历史档案、追溯当年政治家们走过的历史轨迹时,得到的不仅是历史的真相,还有历史的启迪。或许后面这一点更为重要。

同1968年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一样,1963年美苏(与英国一起)签署的部分核禁试条约对当时的中苏关系产生了严重的破坏作用,是中苏关系恶化过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虽然该条约被中国视作美苏相互勾结的产物,但是从中国政府在1963年7月底至9月初专门就此问题发表的三个声明可以看出,中国的谴责主要是集中于苏联。在中国看来,“情况没有变。美帝国主义的方针没有变。变了的,是苏联领导人。”(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63》,第300页。)如果说,在此之前,尽管中苏之间已经存在种种分歧和斗争,中国方面对苏联还抱有一定的幻想,指望在世界发生真正重大事变时仍然能够得到苏联的援助;那么,部分核禁试条约签署以后,这种幻想差不多是荡然无存了。它似乎证明了中国领导人的担心:“苏联领导人但求保全自己,不顾旁人死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63》,第310页。);苏联正在以牺牲中国、出卖中国为代价同美国搞缓和。可以说,部分核禁试条约使得中苏同盟关系的最终破裂变得不可避免。从该条约签署以后一个多月起,中国在短短十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发表了九篇文章(“九评”),对苏联领导人进行了密集、猛烈和全面的批判。这不应当被看成是一种巧合。在此其间,苏联方面也开始把中国称为“叛徒”、“世界革命运动的主要敌人”,暗示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并不保证中国在同其他国家发生武装冲突时可以得到苏联的援助。

1963年的部分核禁试条约不仅没能象美国指望的那样阻止中国发展核武器,反而激励了它要克服一切困难以获得核武器的意志。中国政府在1963年9月1日再次就该条约发表的声明中暗示了这一决心(注: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63》,第333—334页。)。一年以后,1964年10月16日,中国便爆炸了第一枚原子弹。

温故知新,近年来, 中国对美国开发和部署国家导弹防御系统(NMD)和战区导弹防御系统(TMD)的努力始终采取了颇为警惕的态度。特别是今年1月20 日美国国防部长科恩宣布的有关计划更在中国引起了强烈的不满和反对。根据这一计划,五角大楼将增加对NMD和TMD的拨款,加快对它们的开发和部署:到2007年时要部署一个TMD 高层项目(地基的THAAD或舰载的NTW),并要在2000年依据技术进展等因素就何时部署NMD的事作出决定。1月2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说,中国认为,科恩所宣布的计划“有违时代潮流,不利于国际军控与裁军努力,将对21世纪的全球和地区战略平衡与稳定产生广泛和深远的消极影响”。他还特别提出,“美国与有关国家联合开发先进反导系统将严重影响有关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任何国家向中国的台湾省提供包括战区导弹防御系统在内的任何武器系统,都是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严重侵犯,必将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确实,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只是一味地追求自己的片面安全,而不顾及其他国家人民的利益和感情,最终只会陷入自己编织的“安全困境”之中而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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