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特殊的主谓短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谓论文,短语论文,一种特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在一般认为: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关系为修饰和限制的关系。黎锦熙先生曾把定语和中心词的关系分为三类:统摄关系、修饰关系、主谓关系。①前二类与现在的认识是一致的,第三类则可作进一步讨论。
黎先生举了以下例子:
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 (《孟子·梁惠王上》)
此句带点部分的句法结构是定中关系,深层语义结构则为主谓关系。黎先生指出,“领位实子句中之主语,此特别介词‘之’字之特别作用也。”认为此句中包孕子句,即包含了主谓关系的短语。现在看来,黎先生的分析是很有道理的。虽然,黎先生是以古代汉语为例的,但对于现代汉语中类似情况的研究,也具指导意义。
然而,既然已看出它们的内部关系是主谓关系,怎么又把它们归到定中关系的范围中去,把“王”看成了“不忍”的定语,把“百姓”看成了“以王为爱”的定语呢?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看来,这个特别介词“之”字可能在这儿起了作用。黎先生曾说:“领位常后之以特别介词——之字(白话作‘的’或‘底’),有时则省略之。”黎先生还例举了统摄关系、修饰关系的例句。的确是领位后之以“之”字,即使未见,也是省略。这样看来,这些短语的形态特点是一致的,所以它们都属于定语和中心词的关系。但这种“貌”似一致,其“实”也必定一致吗?
把主谓关系的短语归入定中关系的偏正短语,很可能源于黎先生提出的“依句定品”的观点。但,主谓关系就是主谓关系,不应由于加了“之”字便变成了偏正关系。语法形态能反映语言的意义,然而并非一切如此。黎先生把主谓关系的短语归入定中关系的偏正短语一类,肯定是错误的。
但是,这一错误划定在现代汉语中仍然存在,并由此而产生了许多争论。这类主谓语,在古代汉语中还是比较容易被人们看出的;进入现代汉语,则不易辨认了。所以,对于下面加点的短语,人们的认识就并不一致:
这所建筑的雄伟使参观的人赞不绝口。
我很喜欢他的豪爽。
祖国的建设突飞猛进。
有人认为,这是名词或代词修饰了动词或形容词,前后是修饰关系,把它们归入定中关系一类。即“他”修饰了“豪爽”,“他”是“豪爽”的定语。这种观点与黎先生相比,又倒退了一步,连它们的主谓关系也被忽视了。同时,动词或形容词作为定中关系的中心词之后,又暴露出与语言习惯不符合的弊病。还有人认为这些动词和形容词在这种情况下都应变为名词。或提出了“名物化”的说法。看似解决了中心词的词性问题,其实是越走越远了。
王力先生说:“我也认为不一定叫名物化。例如‘党和政府非常关怀青年们的学习”,这里‘青年们’尽管修饰‘学习’,我们认为‘青年们’还是名词,‘学习’尽管它在宾语的位置,我们还认为它是动词。”②王力先生的话有正确的一面,也有不正确的一面——他仍然把“青年们的学习”看成了修饰关系。
吕叔湘先生说:“比如说,‘这本书的出版是有重要意义的’,咱们可以说这里的‘出版’已经不是代表一种动作,而是代表一件事情,所以是个名词。反正你说不变我说变,这官司可以一直打下去,谁也赢不了,谁也输不了。……再比如说,‘这本书的迟迟不出版是有原因的’。‘出版’还是在‘这本书’的后头,只是带上附加语‘迟迟’和‘不’,赞成管它叫名词的,照我估计,就不会有赞成管‘这本书的出版’里的‘出版’叫名词的多。可是咱们能说这两个‘出版’属于两个词类吗?”③
吕先生已看出此类论争是难有结果的。他还举例分析:
总之,许多人热望他能成功;也有人等待他的失败。(《人民日报》1978.1.11.)
这个例子中,“他的失败”和“他能成功”对称,如果上半句没有“能”字,下半句也就可以不用“的”字。他进而指出:修饰语和被修饰之间的“的”字,用和不用,在大多数场合不取决于语法(尽管有“的”与否是两种结构),而取决于修辞。④
这是非常有价值的见解。“这本书的出版”,已经不是代表一种动作,而是代表一件事情,一个相对独立能表达较完整意义的短语,一个并不因为在主谓之间加进“的”即会改变意义的短语——主谓短语。它即使加了“的”字也不会变为修饰关系的偏正短语。不过吕叔湘先生的分析仍有不妥处,还是把它们的关系视为“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的”关系。
1988年出版的《教学语法系列讲座》指出了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的一个疏忽:把“经济建设”作为“名+名”的名词短语。这样,就认定了“建设”受名词“经济”修饰后转变为名词了,违背了“词有定类”的精神。该书与王力先生、吕叔湘先生,都认为“词有定类”,不可随意改变词性。但都把前后关系视之为“修饰关系”。结果,弊病依然存在,问题仍未解决。该书只能作模棱两可之论:“确实这种情况有些特殊”,“实际上是一种模糊现象”。“形态发达的语言也有模糊现象,缺少形态变化的汉语有一些名词、动词、形容词自然也存在模糊现象,很难寻找一条分明的、一刀切的界限。所以‘经济建设’‘他的豪爽’中的‘建设’‘豪爽’归属于动词或形容词不宜为人接受,归属于名词,弊病更大”,“这里可以姑且根据词有定类的原则,仍旧把‘经济建设’中的‘建设’看作动词,‘他的豪爽’中‘豪爽’看作形容词”。
看起来,毛病就出在“的”字上。由于有了这个“的”字,人们便忽视了短语意义上的主谓关系,仅注意到短语形态表现出来的所谓“修饰关系”,随之便认为有中心词存在,由此产生中心词的词性问题。
与许多争论不休的语法问题一样,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如何看待“形态和意义”的关系。其实,形态和意义,即形式和内容这一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又是相互制约的,两者不可偏废。而且内容应当决定形式,语言形式是处在第二位的。但是我们在研究语法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运用这一辩证思维方法,常常强调了语法形态而忽视了语法意义,这样,既不符合辩证思维的方法论,更不符合汉语的实际情况。
上述情况正表明了这一点,无视语言环境,无视形态和意义的不同作用,势必陷入纠缠不清之中。如果我们把形态和意义结合起来,便会比较清楚地看出下列例句的不同了。
它们的形态几乎毫无差别,那么不同在何处?在于语义结构。对于这种形态上并无差别的短语,必须要从语义上入手分析认识,否则便会把事物的特殊性混同于普遍性。这种“特殊”的短语“貌”似修饰关系,其“实”并非修饰关系,而是主谓关系。即使在主谓之间加了一个“的”字,仍未能改变其内部关系。既然是主谓关系的短语,又何来中心词?何来中心词的词性问题?
其实,古人在主谓短语充当句子主语或宾语的时代,在主谓之间加进“之”字,也是出于形态或语气上的考虑,并非为了改变主谓短语的内部意义。
(一)因为古文没有标点,必须根据一定的形态特征以明句读。如,或依赖一些虚词的断句停顿作用;或依据语句的主谓关系辨别句子。当某个主谓短语要充当句子主语或宾语时,就必须使其在形态上有所显示,表明其短语特征,所以加了“之”字。否则,读者就可能要视这个主谓短语为句子了。这就是所谓“取消句子独立性,变句子形式为短语。”
(二)为什么要加“之”字,而不是其他虚字呢?因为这个“之”字有着连接定语和中心词的作用。如“王不忍”成了“王之不忍”后,就与“虎狼之国”“人之妻”等偏正短语在形态特征上一模一样了。而其他虚词是较难胜任这个任务的。
(三)为什么要把它们变得跟偏正短语的形态一模一样呢?因为用偏正短语充当句子的主语或宾语,在形态上是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的。如“师之所为,郑必知之”;“皆尝小人之食矣”。
古代汉语如此,现代汉语也源于此。王力先生有过详细的分析,在《汉语史稿》中提出了深刻的见解。
王先生认为,现代汉语用句子形式主语和句子形式宾语的地方,在上古汉语里用的是名词性短词,而不是句子形式。如:
禄之去公室,五世矣。(论语·季民)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
大哉,尧之为君也! (论语·泰伯)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 (论语·泰伯)
上古汉语这种结构中的动词(或动词短语)近似一种行为名词(action noun),中古以后,在口语中渐渐丧失了这种结构,只有古文作家模仿这种结构写成书面语言。
王先生指出,五四以后,当语受西洋语法的影响,重新采用了这一个古老的形式。首先,是翻译的便利。因为西洋语法里的行为名词是很多的。如英语以-tion收尾的词。后来,我们自己写文章的时候也感到若干便利。所以,句子形式转成名词性短语这一种结构形式又相当盛行了。当然我们也不能是复古,我们把“之”字换成“的”字,又把“也”字去掉,而且也不再用于时间修饰、说明和解释的对象,我们只把这种结构形式用于主语和宾语。例如:
开始了人民和军队的真正巷战。(《列宁全集》中译本)
宪警的恶毒迫害使得任何经济组织都无法存在。 (《斯大林全集》中译本)
这种理论,阻碍农民运动的兴起。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战争的不可避免和中国的不能速胜,就建立在这个日本国家的帝国主义制度及其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上面。(同上第二卷)
王力先生在附注里提到,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直接继承古代的用法,只是把“之”字改为“的”字。例如:“在自然界里也这样。鹰的捕雀,不声不响的是鹰,吱吱叫喊的是雀。猫的捕鼠,不声不响的是猫,吱吱叫喊的是老鼠”。(《革命时代的文学》)这个例句中的两个“名词性短语”甚近状语,故王力先生认为是直接继承。
不管怎样,我们现代汉语是继承了这一语言形式,即由句子形式(即谓语结构或主谓结构)插入“之”字转化成名词性短语,具体表现在现代汉语中,就是在主谓短语之间插入“的”字,使其近似于偏正短语式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符合人们的使用习惯。这也正是王力先生把它们称之为名词性短语的原因。行为名词即动名词,可以看成是动词和名词两种特性的结合体,在词类形态特征并不显明的汉语中,王力先生谨慎地说这种结构中的动词(或动词短语)近似一种行为名词。
王力先生的研究告诉我们,在现代汉语中,主谓短语充当句子的主语和宾语时,在主谓之间加入“的”字的方法源于古代汉语,源于古人出于形态上的考虑在主谓之间加入“之”字。也就是说,它们在意义上是主谓关系。同时,也说明这种语言现象并未消失,依然存在。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它在现代汉语中的应用情况。
一则美国的和全世界的人民都不要战争;二则欧洲人民的觉悟,东欧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兴起,……三则,这是主要的,中国人民的觉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和民众组织力量已经空前地强大起来了。(毛泽东《别了,司徒雷登》)
许多同志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似乎并不是为了革命实践的需要,而是为了单纯的学习。(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
很明显,那只能引导到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只能引导到工作的损失和革命的失败。(邓小平《讲讲实事求是》)
原先是憎恶这熟识的本阶级,毫不可惜它的溃灭,后来又由于事实的教训,以为惟新兴的无产者才有将来。 (鲁迅《二心集·序言》)
我的决不邀投稿者相见,其实也并不完全因为谦虚,其中含着省事的分子也不少。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鲁迅《祝福》)
总之,落水狗的是否该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后的态度。(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你的吃醋,太没有理由了。 (茅盾《蚀》)
在封建时代要建立民族之间的友好关系,……主要的是依靠统治阶级之间的和解,而统治阶级之间的和解又主要的是决定于双方力量的对比,以及由此产生的封建关系的改善。(翦伯赞《内蒙访古》)
可以预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随着安定团结的巩固和发展,随着民主和法制的加强,“费厄”的精神,平等讨论的精神会日益发扬光大的。
(王蒙《论费厄泼赖应该实行》)
以上特殊短语的谓语部分是以动词性为主的。以下例句则以形容词性为主的:
党八股如不改革,如果听其发展下去,其结果之严重,可以闹到很坏的地步。 (毛泽东《反对党八股》)
有这种思想的人,他首先比较个人在党内地位的高低。 (刘少奇《个人与集体》)
爱情的不自由,男女的不平等,是随着私有财产的形成和父系社会的确立而逐渐产生和发展的。 (《诗经选注》北京出版社)
这一小段千余字,还把柴进和洪教头两人的面目也刻画出来,笔墨之经济,达到极点了。(茅盾《谈〈水浒〉的人物与结构》)
也许有人要提心,用心追求文章形式的完美,会不会犯形式主义的错误。这种提心是不必要的。形式主义是用形式方面的追求来掩盖内容的空虚和谬误。 (施东向《义论、考据与辞章》)
语言的丰富多采,往往就是思想的丰富多采的反映。(同上)
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鲜明和有力量,就在于它是从实际出发,……(同上)
欧阳修对待诗文都有所革新,对于词则原封不动,可见词的传统观念的牢不可破。(胡云翼 《宋词选》)
以下例句颇含被动意味:
我记得柔石在年底曾回故乡,住了好些时,到上海后很受朋友们的责备。……我很欣幸他的解释,就赶紧付给稿费。(鲁迅《为了忘却的记念》)
由于受到清廷的猜忌,袁世凯被迫下野,辞去北洋大臣的职务。(高中《语文》第四册P283)
通过这些例句,我们便可以看到:第一、它们的内部意义关系都是主谓关系。第二、它们在句子中都处于主语或宾语。第三、有些作家仍然用“之”字插入其中;凡受文言影响较深的作家,使用频率越高。也证明了这种形式源于古代汉语。
对于这种形式的短语,如果光看形态而不顾及语义,只看到“貌似修饰”而未注意到“实为主谓”,那么,在实际运用中,将会遇到不少问题。《成人中专试用教材·语文》第一册P122综合练习,是这样来划分这个句子的:
在这句话中,主语是三个主谓短语,宾语是一个偏正短语。形态特征相似,实质却是不相同的。而如上划分,一只看到两者形态上的相似之处,而忽视了它们实质上的不同。这个句子的主语并非由三个偏正短语组合,而是由三个主谓短语组合而成的;即并非三个动作,而是这三件事情,“集中标志着我国科学技术的成就”。三个短语分别都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的整体。其内部关系是主谓关系,并非修饰关系,即并非定语与中心词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终于对这种语言现象有了较清楚的认识:主谓短语充当句子的主语或宾语。虽然在形态上是在主谓之间加了“之”或“的”字,但其意义关系仍然是主谓关系,并未变成修饰关系。由于是主谓关系,所以也就并不存在被修饰的中心词词性问题。
这类语言形式的形成原因是古今如一的。
对于这种主谓短语在具体教学中如何称呼,倒颇费思量,还是让专家们最后评定吧。其实,名称并非最重要,根本的目的还是在于认识语言,运用语言。
注释:
①《比较文法》,黎锦熙著,科学出版社,1958年1月出版,P126。
②《词类》,王力著,1981年5月。
③《关于汉语词类的一些原则性问题》,吕叔湘著,《中国语文》1954年第9-10期。
④《漫谈语法研究》,吕叔湘著,《中国语文》197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