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价值观的三重内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观论文,内涵论文,和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和谐价值观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社会与自身的主体性实践中,以“和谐”为价值尺度、价值目标和基本价值规范而实践—精神地认识和把握世界,以构建人与世界的统一性关系,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特殊方式。它致力于从主体建构和谐关系的需要同满足需要之客体对象的关系出发,在实践中建立人与现实世界的价值联系。具体地说,这一价值联系包括有机互动的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主体以“和谐”为标准的价值判断,即根据现实世界各类客体对象在何种程度上构成与主体的和谐一致关系来进行道德上的善恶评判,并由此确立人们对于各类具体事物的肯定性或否定性态度;二是确立“应当”即指向未来的“和谐”价值目标,即在对现实世界是否和谐的价值认识和评判的基础上,产生“弃恶扬善”的价值取舍,并通过“应当”的价值追求,建立指向未来的目标意义世界,描绘理想的“和谐”蓝图;三是指向未来“和谐”目标的实践努力,即在理想“和谐”目标的激励和引导下,通过合目的性实践来变“应当”为“现实”,由此实现“立足现实,建构未来”与“着眼未来,改造现实”的有机统一,自觉把握现实的需要和社会前进的方向。 和谐价值观:价值标准 在对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在内的整个世界的价值认识和评价上,和谐价值观所秉持的是一种典型的整体主义价值立场。它以作为评价对象的任何事物、现象和行为是否有利于增进“自然—人—社会”的整体和谐作为对其进行价值评价的基本标尺。与以往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实质上是阶级中心主义)价值观相比,整体主义和谐价值观的出现,是人类价值思想史上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意义。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而对作为被统治阶级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剥削和压迫,这种狭隘的阶级利己主义统治,秉持的是一种狭隘的阶级中心主义价值观,即以是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作为评判一切的价值尺度。在阶级统治实践中,这种狭隘的阶级中心主义价值观,直接破坏了人们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和谐,使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削、压迫和奴役,成为普遍的社会关系形式。同时,它也必然或迟或早会影响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如果说,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落后生产力条件下,人对人的剥削和奴役与对自然的依赖与顺从同时并存而难以对自然造成过大的破坏的话,那么,进入近代社会以来,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同步发展,经由资本绝对统治下的雇佣劳动生产过程,一方面使社会化生产力成果为资本家阶级所独占,而创造财富的广大劳动者则遭受资本的深重奴役,导致不可调和且愈演愈烈的利益冲突和阶级斗争,造成人们社会关系从而也造成人自身(人丧失其社会本质)的全面异化;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化生产力的长足进展,在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中,人日益占据主导的、支配的地位,自然界越来越全面深入地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资本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润,必然要不断扩大再生产,为此就要获得不断扩大的消费市场,为了扩大消费市场,则必然要无限开发和压榨人的消费潜力,把人变成消费的工具。这样,享乐主义生活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必然性地连接到一起了。而为了满足资本的逐利性,维系享乐主义生活方式,对自然的掠夺式开发及种种暴虐行为,则注定越来越成为一种必然性的事实。恩格斯指出:“在西欧现今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这一点表现得最完全。支配着生产和交换的一个一个的资本家所能关心的,只是他们的行为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①自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获取利润的掠夺性运行机制,不仅在人们社会关系上造成了普遍的物化、奴役和冲突,而且严重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造成愈演愈烈的生态灾难,很大程度上,今天的资本主义已将人类文明推到了生存的极限。而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② 正是在洞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基础上,马克思立足于改造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现实实践,以人类解放为目标,提出了兼容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体现“自然—人—社会”协调互动的整体主义和谐价值观。在人类价值思想史上,这是一次辉煌壮丽的日出。正如马克思所说:“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③人类是通过自身实践来改变自然并形成一定的生产和社会关系的。我们讲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并不是消极地听命于自然,而是要在弘扬人高于自然的社会性本质的同时也尊重自然的规律,实现改造自然与保护自然的统一。人与自然关系的状况,从根本上取决于人类劳动实践的社会形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会导致人与自然、社会和自身的多重不和谐,根本上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以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为基础,而全面服从资本统治下的利润逻辑的结果。因此,在保留社会化大生产的物质成果的同时,全面变革资产阶级“阶级利己主义”的生产和社会关系,代之以公有制、共同劳动和财产共有的新的生产和社会交往方式,并以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形式来合乎规律的改造自然,实现自然—人—社会的协调发展,就不仅内在决定了整体主义和谐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更成为这一整体主义和谐价值观的唯一实现方式。 在变革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的旧生产关系,建立社会化生产+公有制+共同劳动+财富共有的新生产方式基础上,立足于改造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新劳动实践,马克思提出了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相统一的原则,这就是以实践为依托的整体主义和谐价值观。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是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统一,它“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④这里,“所谓”自然主义表达的是人与自然的协调一致关系,马克思把劳动主体与劳动对象即自然界(包括自然物)之间“赞天地之化育”式的良性互动称为“自然主义”的实现;所谓“人道主义”表达的是人与人之间共利协作、和谐发展的统一性关系,马克思把劳动主体作为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的共同主人而形成的和谐共同体称为“人道主义”的实现。一方面,人类社会是自然界进化的最高阶段,人道主义是自然主义最充分、最高级的实现形式;另一方面,自然是人类之母,人类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道主义是实现了的自然主义,而不是自然主义的反动。二者的统一奠基于人类本身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合理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就必须打破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不合理社会制度,即以人道主义的实现来促成自然主义的实现。马克思深刻揭示到:“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⑤如果社会关系处于激烈争夺、根本对立的状态,则自然界必定会因人的自然物的争夺而成为人异化的媒介,而人必定会在贪欲驱使下无节制地掠夺自然,成为自然界异化的根源。只有在实现了人道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在生产协作过程中结成劳动联合体,使整个社会生产在公共意志支配下成为有目的、有组织的“合类性”运动,把改造自然与保护环境、发展社会与促进个人统一起来,这样,自然就不再是人的异化的媒介,而成为人道主义实现的纽带;人也不再是自然界异化的根源,而成为自然主义实现的主导。社会成为“自然界的真正复活”,自然界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在合类性的社会生产实践中,自然—人—社会走上了良性互动的协调发展道路。 20世纪中叶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不断产生全球性社会危机的同时,由于欲壑难填的无节制掠夺,自然资源的破坏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全球气候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臭氧层空洞、环境污染等全球性生态问题不断加剧,正在把人类推向危险的“生存困境”。面对此情此景,西方有识之士进行了认真反思,他们对以往单纯以人的利益和需要作为万物尺度的狭隘“人类中心主义”(实质上是阶级、集团利己主义)价值准则展开批判,转而倡导一种整体主义的和谐价值准则。彼得·拉塞尔认为:我们“需要一种新的世界观—一种整体的、不滥用自然资源的、符合生态规律的、长期的、综合的、爱好和平的、人道的、合作的世界观。我们需要转变到一种真正全球性的观念上,在这种观念中,个人、社会和这颗行星都被给予充分的重视。”⑥大地伦理学之父利奥波德强调:生态系统或生命共同体的完整、和谐与稳定,是其所有成员的共同福祉,也是对所有生命来说最为重要的事情。他明确提出了一种关于价值判断的整体和谐尺度:“一件事情,当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就是错误的。”⑦此处所谓“完整”,就是维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物种多样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性;所谓“稳定”,就是保持生态系统的复杂结构,发挥其自我调节、更新的功能;所谓“美丽”,就是超越狭隘功利主义,守护自身本身的秀美风光。三者的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和谐价值观的整体评价尺度。西方学者因应生态危机的反思、批判和呼吁,对于唤醒整体主义的生态价值自觉,无疑是大有裨益的。但他们往往停留于整体主义的抽象“应当”呼喊,而较少深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来进行全面彻底的制度批判。事实上,如果不从根本上变革全球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整体主义价值尺度就无法落到实处,只能眼看着危机日益深重而无能为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不少地方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偏离了科学发展轨道,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单纯强调GDP等量化指标的增长,见物不见人,人为拉大了城乡、地区差距和人们之间的贫富差距,累积了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为追求暂时的经济增长而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了诸如资源枯竭、气候失常、生态失调和大气、水、土壤的严重污染等诸多生态危机,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持续紧张状态。事实证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固然为实现自然—人—社会关系的和谐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绝非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所有问题。在改革和发展实践中,我们必须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同时,把整体主义和谐价值观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以是否有利于实现自然—人—社会关系的整体和谐作为基本的价值尺度,最大限度地矫正一切不利于实现整体和谐发展的错误言论、行动和政策措施,走出一条既天人合一又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和谐发展新路。 和谐价值观:价值目标 价值目标是在对现实世界的价值认识和评判基础上,通过“应当与否”的价值取舍所建立起来的指向未来的志向和追求,它体现了一种社会价值观的基本理论趣旨。在同一价值观系统中,价值标准与价值目标是内在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价值标准,就会有与之相同性质的价值目标。资产阶级以本阶级的一己之私为价值标准,必然认为其对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剥削和奴役是天然合理的,其理想目标就是维护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而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必然要推翻剥削阶级对广大劳动群众的统治,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推动人类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实现自然—人—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和谐价值观倡导生态共同体意义上的“整体共生”范式。整个地球生物圈是由土壤、水、山脉、大气、植物和动物等组成的生态共同体,此一大型生态系统中的每一要素在普遍联系中交互影响,形成高度组织化的系统结构,进行物质和能量的有序交换,并通过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来实现动态的稳定和平衡,使生态系统中的每一要素均按其物性获得均衡存在和正常演进。在地球生物圈中,人所处的地位、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可从普遍性和特殊性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人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是地球生物圈的平等成员,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协同生态共同体的整体进化,并在与生态共同体各要素的有机互动中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人是迄今为止自然界进化到最高阶段的产物,是唯一有理性并能在理性指导下改造自然界的物种。所谓“万灵之长”,正是就此而言的。天地间,人为贵,只有人能认识自然规律,并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改造自然,而这种理性认知和实践能力是其他一切物种所不具备的。这在客观上使人获得了生态共同体中相对于其他一切物种的优势地位,成为地球生态共同体的核心和灵魂。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违反生态共同体演讲的内在规律而肆意妄为,不意味着可以只管满足自身的贪婪欲望而大肆掠夺和杀伐,践踏其他一切物种的生存权利。相反,作为唯一具有理性认知和实践能力的动物,人类担负着其他一切物种之“道德代理人”的责任,有义务维护其他物种按照其自身进化逻辑获得正常的生存和发展,维护生物圈的正常秩序和动态平衡,使人类自身的发展在最高意义上体现自然进化的规律,在“天人合一”的理想关系中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们讲“赞天地之化育”(语见《中庸》),讲“裁成天地之道,辅相万物之宜”(语见《周易》),就是这个道理。人类“与天地参”的永恒价值意义存在,也只有借此方能实现。反之,若贪婪暴戾,逆天而动,掠夺摧残,破坏生态,只一味“败天地之化育”,则不仅坠入“魔道”,无法实现其存在价值,而且迟早会遭受“天谴”,自取灭亡。 无论就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滥施暴力而导致的全球性生态恶化,还是就我国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所造成的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来说,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都是极具紧迫性和重大时代意义的现实课题。过去三十多年我们所付出的惊人环境代价已经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难以承受之重”,必须引起深刻反思并认真汲取教训。事实证明,靠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是注定无法持续的,以往那种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型粗放增长方式已真正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⑧建设“美丽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就是我国和谐价值观在天人关系上的目标追求。 建设生态文明,并不是放弃社会化大生产而回归原始,而是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人与自然是彼此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必须符合自然规律。我国是个有十四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绝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必须建设生态文明,走出一条人与自然良性互动的和谐发展新路。习近平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但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而且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着眼于解决现实存在的环境问题,要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牢固树立生态安全生命线观念,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同时,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在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上,和谐价值观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价值本位,致力于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性的前提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但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社会分裂为利益彼此尖锐对立的阶级,统治阶级为了占有和剥夺被统治的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建立了私有制的经济制度、国家暴力统治机构和意识形态统治系统,在社会关系上给人民群众套上重重枷锁,使之处于受剥削、受压迫、受奴役的状态。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以来,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在交换领域和政治生活中获得了名义上的独立、自由和平等地位,但资本剥削的深重奴役及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全面统治,使社会异化为弱肉强食的动物“丛林”,导致人们在社会关系上的全面对抗和冲突。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⑩ 从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实看,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开了国门,我国一步一步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广大人民过着饥寒交迫和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中国人民的贫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见的。”(11)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统治和压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使人民破天荒地翻身得了解放,成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真正主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为社会和谐提供了现实的制度保障。但和谐社会并不能因此而一劳永逸地建立起来,相反,它是一个通过艰苦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践来不断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由于经验不足和对国情理解的偏差,我们曾一度忽视生产力的发展,企图通过“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革命和政治领域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来“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最终酿成了“大跃进”和十年“文革”的悲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获得了巨大提升,为社会和谐提供了越来越坚实的物质基础。但也累积了影响社会和谐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由于经济领域的非公经济比重已接近80%,社会整体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性的基础严重削弱,贫富分化的加剧,导致了日趋严重的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粗放型增长方式和GDP至上的片面发展冲动,导致了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严重恶化;干部队伍中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导致了干群关系的紧张,削弱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2)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无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如果我们的改革和发展不能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把作为现代化建设主力军的、占人口多数的工农群众搞成了“弱势群体”,把社会搞得贫富分化、严重对立、矛盾和冲突不断,这样的改革和发展就失去了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着眼于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和谐问题,我们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性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13)这实际上揭示了和谐社会的三方面基本内涵:其一,和谐社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依托。公有制占主体和共同富裕的经济制度是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有了这一基础,人们才能真正成为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的主人,才能保持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平等团结、诚信友善、互助合作的和谐关系。在夯实这一经济基础的前提下,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政治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落到实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人民的思想道德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其二,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同时,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以改革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执政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永葆其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担当起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其三,建设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建设美好未来的创造性事业,和谐社会的建设主体是人民群众,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依靠人民”与“为了人民”有机统一起来,和谐社会建设就会获得源源不竭的力量源泉。 在个体身心关系上,和谐价值观主张“以理导欲”,在“身体健康,灵魂高尚”这一个体身与心、灵与肉的有机统一基础上,建立协调发展的健全人格。在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条件下,人的本质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总和。一旦人们通过合理化实践实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统一,个体的身心和谐与全面发展就获得了日趋成熟的社会条件。反之,在不合理生产方式导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剧烈矛盾和冲突的社会背景下,也就是说,在人尚未从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双重奴役中解放出来的背景下,社会大众是不可能实现普遍意义上的身心和谐与全面发展的。在自然—人—社会之间尖锐对立、恶性循环的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身负资本奴役的深重枷锁,个体身心遭受摧残,只能片面发展为“单向度的人”(马尔库塞语),怎么可能形成全面发展的健康人格?而资本家阶级作为贪婪的剥削者也异化为榨取剩余价值的机器,成为弱肉强食的“社会动物丛林”食物链中的高等肉食者,怎么可能拥有高尚健全的人性和人格?只有在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新社会中,人们在有组织的社会化生产实践中,在合乎规律地改造自然并逐步协调好与自然关系的同时,建立起共同生产、共同享有劳动成果和社会财富、我为人人而人人为我的新社会共同体,人的完善和全面发展才能步入现实的康庄大道。 我国儒家文化有通过“壹是以修身为本”的终身修养实践来成就圣贤人格的传统,孔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14)理想的圣贤人格就是智、仁、勇的有机统一。应该说,儒家的这一传统体现了一种伟大的人文精神,对于个体的人格修养具有永恒的价值意义。但在小农经济+专制统治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此种智、仁、勇三统一的理想人格并不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只有孔孟等极少数圣贤之士能够做到,而对广大社会成员来说是难以望其项背的。原因就是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所谓“智”,就是有知识、有学问,而传统社会的统治阶级垄断了文化教育,老百姓是很难享有教育权利的,群众大多数是“文盲”,这样“智”就困难了;所谓“仁”,就是要有爱心,要“泛爱众”,但在阶级剥削、压迫普遍存在和阶级利益根本冲突的情况下,超越阶级利益根本冲突的普遍“仁爱”是难以实现的;所谓“勇”,就是要勇敢,这就更难说了,是保卫帝王将相、镇压劳动人民反抗的勇敢呢,还是反抗强权、剥削和奴役以争取劳动人民权利的勇敢呢?在中国人民普遍遭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等“四大绳索”重重束缚的旧社会,人的身心解放和全面发展很大程度上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成了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幸福生活。享有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获得了广泛的受教育的权利,这就为智、仁、勇理想人格的普遍实现,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毛泽东的诗句:“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即是对翻身解放的中国人民之崭新精神风貌的歌颂。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明确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5)这实际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目标。当然,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通过社会主体的自觉努力来不断实现的历史过程,它不可能通过革命来“毕其功于一役”,相反,构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基础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只能靠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来不断解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性航程,与此同时,又提出了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历史性任务,这就把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历史地置于社会发展现实基础之上。诚如江泽民所说: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16)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人摆脱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外在强制力量的束缚而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现代化的主体是人,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即在当代条件下实现人的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没有人的现代化、没有人的全面发展,现代化就既无可能,也无意义。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少地方曾出现如下一种偏向:把发展片面归结为经济发展,把经济发展片面归结为GDP和财政收入等数量的增长,而忽视了发展的“属人性”,并由此带来一系列比较突出的经济社会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实施了以人为本原则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在现代化建设中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17)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成功推进,必将继续谱写我国人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和谐价值观:价值规范 价值规范是人们为实现既定价值目标,在现实生活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直接指导和规约人们实现价值目标的主体性实践,构成社会价值观的具体规范层面,并集中体现社会价值观的实践理性特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价值规范直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指导个体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而任何一个社会要维持其正常运转,均须有一整套价值规范系统来主导人的思想和行为,反之,若主流价值规范系统不彰,则会令人无所适从,必致社会秩序的整体性混乱。孔子讲“正名”,管子讲“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均是要通过合理性主流价值规范系统建设来实现社会治理的良序化。和谐价值观既然以“自然—人—社会”的整体和谐为价值标准,并以构建和谐世界为目标,则必定会落实为一套致力于实现整体和谐的价值规范系统。 其一,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规范。为了在人类生产生活实践中实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落实人作为“万灵之长”所应担当的“赞天地之化育”的“天赋”使命,人理当为自身改造自然的行为进行自觉的价值“立法”,并以主体精神的高度自律来体现人之为人的崇高价值意义。其规范性要求主要有: 1.保护环境。这是今日全球社会的普适性价值规范。工业革命以来,全球范围内日趋严重的环境危机,已经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存。环境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人类不合理的生存方式过度干预了自然;要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解决人类自身的问题,在社会实践中根本实现从掠夺自然到保护环境的根本转变。政府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有效治理已有环境污染的同时,通过生产生活方式的改进以堵住环境污染的源头。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强调:“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和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18)地球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事关全人类的前途和命运,每一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各国政府都要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的基本责任,并进行有效的环保国际联合。 2.敬畏生命。人类作为生态共同体的一员,始终与植物、微生物、动物三大类生命共存共生,理应参赞天地来化育万物。阿尔贝特·史怀泽认为:“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19)这实际上以先天价值律令的形式弘扬了“敬畏生命”的崇高价值意义。上天有好生之德,人类作为所有生物唯一的“道德代理人”,在为满足生活必需而适度利用各类生物的同时,理应护生爱物,善待一切生命,而不可滥杀无辜、伤生害命。人类行为绝不应当导致生物物种的灭绝,而应当自觉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拯救濒危野生动植物,支持建立和发展自然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事业。 3.环境正义。在生态共同体中,人类理应合理行使其对包括自身在内的所有成员的职责,实现生态权利与生态义务的统一。要公正对待所有生物乃至整个自然界,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谐和美丽。对人类自身来说,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必须保障全体公民公平享受环境权利;要倡导“代际正义”,多从子孙后代着想,而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促进资源和环境在代际之间公平分配;要立足现实环境问题,倡导“当代正义”,促进资源和环境在当代人之间的公平分配,发达国家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掠夺他国资源,大肆破坏环境,要反对“环境霸权主义”,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利,按照“共同而有差别”的原则承担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责任,在同一国家内,抑制富有者的过多资源消费和污染,维护弱势群体的环境权利,促进治污和环保领域的国际合作。 4.节约资源。“如果我们不能持久地和节俭地使用地球上的资源,我们将毁灭人类的未来。我们必须尊重自然的限度,并采用在该限度内行得通的生活方式和发展道路。”(20)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是有限度的,必须尊重自然的限度,有序开发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着眼于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应当致力于构建能够循环利用各种资源而不导致资源枯竭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全过程的“清洁生产”,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把自然资源的消耗减少到最低限度。 5.绿色消费。无节制的高消费是导致环境恶化的一大元凶,合理而适度的绿色消费方式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社会的理想选择。它要求在消费过程中自觉抵制不利于环保的物质产品和消费行为,倡导符合自身合理需要并在自身购买力之内的适度消费,主动使用环保产品,降低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的排放。当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在把人异化为“消费动物”的同时,人类难填的“欲壑”也大大超过了自然界的承受能力,造成了诸多环境问题。与骄奢淫逸的高消费方式相比,绿色消费是一种典型的环境友好型消费方式。它以基本需要的满足为标准,倡导简约生活,反对奢侈浪费,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社会环保风尚的形成。 其次,协调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价值规范。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的实现过程就是随着生产发展而相应调整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最终使之成为“真正的人的关系和人的社会”,即消除人对人的奴役关系而真正实现人道主义的过程。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和谐,是实现人的社会性本质的内在要求。为此,人就要对自身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进行自觉的价值“立法”。 1.爱护公益。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性的基本指向就是社会公益。社会公益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是形成和谐的同志式关系的利益基础,维护公共利益也就是维护我们每个人的基本利益。每个公民均应以高度责任心自觉维护社会公益,做大属于全体人民的社会公益“蛋糕”,发展作为基本民生福祉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摆正公私关系,绝不能以私害公、损公肥私,而是要公私兼顾、先公后私。在市场经济的生产交往实践中,要通过辛勤劳动与合法经营谋取正当经济利益,依法纳税,促进环保,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对一切损害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见义勇为、伸张正义,敢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弘扬社会正气。 2.敬业奉献。职业是个人社会活动的基本舞台。每个人既通过一定职业体现自身的社会责任,同时又享受相应的社会回报。社会主义社会的各项职业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每个就业者都是人民之一员,为人民服务本质上就是人们在各自的职业活动中通过相互服务来谋取共同的幸福。我国社会的各行各业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各行各业均是人们社会生产生活之所需。每一个体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最好方式,就是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为社会奉献出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这样,就可在爱岗敬业的职业实践中,实现“奉献社会、成就自我”的有机统一,促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社会关系。反之,若不尽本职,甚至以职业作为坑蒙拐骗、尔虞我诈、为富不仁的工具,社会就会异化为利己主义的“战场”,造成“人对人像狼一样”的“战争”状态,这是大大不利于社会和谐的。 3.诚信友善。诚信是做人之本,也是人们正常社会交往的底线。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21)一个人若不讲诚信,则丧失了做人的底线,必致言行不检,放荡邪侈,妄言妄行,沦为奸猾无耻、自欺欺人的小人,为社会大众所唾弃而自绝于社会。又说:“民无信不立。”(22)一个正常健全的社会,必赖于牢固的社会信用体系以为支撑,一旦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不复存在,则必导致整个社会治理的崩溃。从这个意义上说,讲诚信既是个体人生的基本建设,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秩序和和谐关系的基本建设。个人立身处世,要直道而行,胸怀正义,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恪守诺言,讲求信用,而不能见风使舵,奸诈阴险,弄虚作假,口是心非;政府发施政令,要取信于民,以身作则,令行禁止,风清气正,决不可愚弄百姓,欺骗人民,寡廉鲜耻,滥支公信。只有夯实了诚信这一基石,才能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人们才能友好相处、善意相待。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3)“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24)就是要求处事待人当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特别是眼见别人处于困境而能主动施以援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善的社会,反之,若欺诈盛行、激烈冲突、彼此仇视,就是“冲突社会”而不是“和谐社会”了。 4.文明守序。我国是古老的礼仪之邦,民众的视听言动历来讲求礼仪规范,而不可非礼妄为。在日常生活的洒扫、进退、应对中,要清洁整齐、稳重大方、彬彬有礼、恭敬谦让、言谈文雅、尊老敬贤爱幼,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在此基础上,通过长期修养,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内在文明素质。在社会性交往实践中,要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律己以正,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用自己文明守序的良好行为去影响和带动他人,并敢于同扰乱公序、败坏良俗的恶劣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 其三,协调人与自身关系的价值规范。个体是个小宇宙,其身心关系是人与自然、与社会关系之具体而微的浓缩形式。个体身心关系的和谐固然需要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为基础,而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亦需在个体层面落实为身心关系的和谐。作为微观的社会主体,个体在自身合目的性生产生活实践中,理当遵循相应的规范性要求。 1.以理导欲。理与欲是个体自身成长过程中一个内在的基本矛盾。在修养实践中,人们用一定的价值规范来约束和改造自我,就是用“应当与否”的价值理性制导其生物性欲望的自我控制过程。今日市场经济的物欲大潮,现实地拷问着每个人的理性良知和灵魂,在带来理与欲的激烈冲突的同时,也造成了个体身心关系的高度紧张。在此情势下,加强道德自律,明乎理欲之辨,协调身心关系,就有了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解决理欲矛盾,并不意味着一方消灭另一方,禁欲主义与纵欲主义均属“过犹不及”,只有在对理欲关系辩证理解和正确把握基础上,以价值理性有效引导和规约自然欲望的正常发展,才能找到理与欲和谐统一的现实基点,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促进个体身心的健康发展。 2.反省改过。反省是个体成德之基,它是主体通过不断的自我反思而发现过失并有针对性地改过迁善的过程。人贵有自知之明,惟反省方能正确认知自我,方能发现缺点并予以改正,从而获得不断的进步。反之,不知内省就不会自知,就会总以为自己十全十美,这其实是作茧自缚、画地为牢,断送了改过迁善的机会;至于文过饰非、讳疾忌医,那就更是不可救药了。陆九渊说得好:“过不改,安能迁善?不知其非,安能去非?不知其过,安能改过?自谓知非而不能去非,是不知非也;自谓知过而不能改过,是不知过也。真知非则无不能去,真知过则无不能改。人之患,在不知其非、不知其过而已。所贵乎学者,在致其知改其过。”(25)通过反省来发现缺点并勇于改正缺点,可谓学者“积善成德”的基本建设。 3.志存高远。人生在世,不可浑浑噩噩,而当追寻生存的目的意义,树立远大的人生志向。所谓“志”,并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升官发财、功成名就,而是自身修养之“求仁”与社会实践之“行仁”的有机统一。这是深刻理解人生、把握生存真意基础上所确立的正确的人生价值指南。这一高尚的价值目标一旦确立,即如人生的灯塔,照亮人们前进的道路,又如高扬的风帆,给航者以前进的动力。孔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26)一旦确立了求仁行仁的人生目标,就会恪守正道,朝乾夕惕,戒慎恐惧,养成修身之自觉。又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27)正志之于个人的作用,超过了三军之帅,且一旦确立了正确的人生志向,即当守志不移,矢志以求,在自觉的修身实践中严于律己、改过迁善,修己安人,日臻于光明正大之境。 4.自我完善。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28)人生就是一个通过终身修养而不断走向自我完善的过程。个体的成长和进步,不能故步自封,而是要不断自我超越,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精神不断砥砺自我,推动自身人格境界的提升和完善。个人实现其生命意义和价值的过程,就是使自己超越自然属性的局限,占有自己的社会本质,避免沦为个人情欲和外物的奴隶,从而将自己提升为自身的主人、形成民胞物与、仁民爱物的“大我”人格的过程。此一“大我”人格的生成,既是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在自身的凝结和实现,又必将对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它要求我们不能停留于抽象的价值“应当”,而是要诉诸客观实践和主体修养的双重努力,在改造世界与改造自身相统一的革命性实践中不断走向自身的完善,造就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 本文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第八届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9-520、519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9页。 ④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0、122页。 ⑥彼得·拉塞尔:《觉醒的地球》,东方出版社,1991年,第120页。 ⑦参见余谋昌、王耀先主编《环境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⑧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9页。 ⑨(1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23、109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443页。 (11)《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31页。 (1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页。 (14)(27)《论语·子罕》。 (15)《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27页。 (16)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79页。 (17)《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页。 (18)参见万以诚《新文明的路标》,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页。 (19)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第9页。 (20)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等合编:《保护地球》,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页。 (21)《论语·为政》。 (22)(23)《论语·颜渊》。 (24)《论语·雍也》。 (25)《陆九渊集·与罗章夫》。 (26)《论语·里仁》。 (28)《论语·泰伯》。标签:自然主义论文; 社会价值观论文; 社会主义改造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政治论文; 历史主义论文; 利益关系论文; 社会阶级论文; 人与自然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