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史学传统的继承--读“清同健”_清通鉴论文

论中国史学传统的继承--读“清同健”_清通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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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0)05—0012—02

清代大思想家龚自珍说:“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又说:“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

中华民族五千年,源远流长,始终未被灭亡。我看有着良好的修史、学史传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最近看了“中华世纪壇”的建筑,感触颇深。上千米的甬道上,用铜板隽刻着几千年的历史(年表),上面覆盖着川流不息的涓涓之水,而在水面上又覆盖着一层透明的玻璃,使人们清晰地看到我们的民族是怎样一年一年地流传下来的。

悠久的历史留下了丰富的修史传统。司马迁的《史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是其中颇有影响的两部。一种是纪传体,一种是编年体。此外,还有颇有影响的纪事本末体等。

《史记》及其继起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所谓“前四史”,被视为私家著述。大约从唐代开始,由后朝修前朝的历史,成为一种国家制度。一直到清乾隆年间,把自《史记》到《明史》的二十四种纪传体史书,称为《二十四史》,即所谓“钦定二十四史”。这是我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前后连结的一部历史巨著。这部书共3249卷,字数在四千万左右,记载了自传说中的黄帝到明朝崇祯年间长达四千多年的历史。这在世界史上是没有的。

民国以后修清史。袁世凯当权时成立一个清史馆,但用人不当,馆长赵尔巽是一个清朝遗老。这部书一直修到北洋(奉系)军阀快退出北京的时候,搞出了一本《清史稿》。国民党人也不满意这部书,他们到台湾后又重修《清史》。到60年代,这部台北版的《清史》出来了,精装烫金面的两卷本,但错字很不少。我通读过一遍,它是在《清史稿》的基础上修改的。一是增加了太平天国,一是增加了辛亥革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临着重修《清史》和新修《民国史》的任务。1961年辛亥革命50周年纪念时,董老(必武)再一次提出要修《民国史》,并且要重修《清史》。当年在周扬同志(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建议下,修《清史》的任务落实到中国人民大学的中国历史教研室。直到“文革”后,人大复校,建立和健全了清史研究所,这一工作才算正式开始。现在已经硕果累累,出了很多部大书,并培养了众多的中青年学者。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清通鉴》(20大本)(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戴逸、李文海主编)就是其中的成果之一。

修民国史的任务落实在社科院的近代史所,由李新同志主持。差不多和《清史》同时起步。原定在香港回归时完成,到香港去开首发式的。但因故拖下来了,还有几卷没有交稿,不知今年如何?李新同志1995年于北京医院曾写诗说:“伟哉民国史,九七可竣篇。皇皇八十册,二千余万言。”现在他又重病卧床,真是希望他在世之日能看到这部书稿的完成。

有的同志提到《通鉴》这种体裁,今后还有无必要修下去?我认为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宋朝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开创了通鉴体(编年体)。继此之后,清代毕沅撰《续资治通鉴》、夏燮撰《明通览》,使通鉴体史书相传下来。

毛泽东对这类史书非常重视,他曾指出,过去的《资治通鉴》是资封建统治之治,我们也要有自己的《资治通鉴》,是资无产阶级之治,即有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治理和发展。

这次出版的《清通鉴》共二十二卷,真可谓一部巨著。因时间关系,未及细读,但粗粗阅了数卷,感到它的可以称道之处,已经是很多了。

第一,资料比较翔实。

实事求是是我们治史、学史必须遵循的原则。但必须先求“实”,然后才能求“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该书搜集史料(特别是第一手史料)比较齐全,是一大特色。书后附录的主要参考文献(共96页),即可单独成一小书,足以证明史料比较充实。确实做到了该书编辑体例中所说的“搜集史料不厌其烦,至少最原始的资料不能遗漏”。

我看此书时,是从最后一卷往前看的。翻到1904年这段记载,忽然看到邓小平的生日及出生地点。我很奇怪,清史中怎么出现邓的记载呢?既然有邓,就应有毛,查了1893年这段记载,果然也有毛泽东的生日与生地。既然有毛、邓, 也应有蒋介石这样有影响的人物。 我再翻一下1887年的记载,果然也有蒋的生日与生地。这样,我就弄明白了该书是严格按编辑凡例办事的,即:重要人物在出生时记下生日与生地,在辞世时再记下生平事绩。

第二,“略其枝叶,显其本质,辨其同异,正其讹误”(该书《序言》)。

该书对不同的记载、不同的说法,都进行考异,摆出不同的史料根据,亮明作者自己的看法。全书“考异”部分达三百处,这是最见功力的部分。我翻阅了若干处,如苏报案中吴稚晖是否告密问题、1905年孙(中山)、黄(兴)在东京第一次会面的介绍人问题、光绪之死问题等等,我认为还是令人信服的。

第三,寓论于史,论从史出。

历史学最忌脱离开史实,徒发长段的空论。该书要求:“历史观点和态度即寓于史事的陈述中,事实正确而清晰,是非曲直,已在其中。”我觉得这一原则,在书中也是贯彻得好的。 例如, 该书最后一卷讲到1902年梁启超在日本横滨创办《新民丛报》时,提到梁的《新史学》,是这样表述的:

梁启超之《新史学》亦始刊于《新民丛报》第一号。梁于此文中批评中国之旧史学“知为朝廷而不知为国家”,“知为个人而不知为群体”,“知为陈迹而不知为今务”,“知为事实而不知为理想”。因倡“史学革命”。此文堪称中国近代新史学之开端。

《清通鉴》虽无“臣光曰”,但论点已在史事的叙述之中得到明确的表达了。

看《清通鉴》,除了想到以上的几处优点外,也产生两个小小的疑问:

一、1905年12月8日,陈天华蹈海自杀。 按该书凡例(重要人物逝世时,述其生平),此处似应有一陈的生平小传。但却没有看到,是否不够立传的规格?或放在别处讲了呢?

二、1904年11月11日,中葡《通商条约》,又签《广澳铁路合同》,准中葡均股合办广州至澳门铁路。

但是这条铁路是始终未建的,地图上找不到这条铁路。截至今天,如大家所知,去澳门仍然是先到珠海再进(步行即可)澳门的。因此,这条史料(广澳铁路合同》)的结果,放在什么地方讲呢?出于什么原因这条铁路未能建成呢?这都是读者很想知道的。

由此,我联想到:《通鉴》确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一代一代地按既定凡例(当然可以不断地修订,使其更加完善)继续修下去。不仅要有《清通鉴》,还要有《民国通鉴》、《共和国通鉴》。只有把这个传统继承过来,发展下去,才能弄清各种事件、人物的“来龙”、“去脉”,才不致在史实的叙述中出现有头无尾和岁月倒置的现象。

【收稿日期】200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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