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_许家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_许家

(西南大学,重庆 北碚 400715)

摘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不仅能有效补充政府职能,而且可以有效改善老年群体的养老环境。但是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缺乏法律法规保障、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空间受挤压等方面,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期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有所帮助。

关键词: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

(一)社区养老的内涵

社区养老是以社区为载体,整合社区资源,协调社区各界力量,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物质精神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在社区活动,在家休息灵活的养老方式。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依据

1、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服务,是指以公民为中心的公共管理理念,政府的作用是掌舵而不是划桨。登哈特夫妇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划桨》一书中梳理了新公共服务理论基础,并系统阐述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观点:服务而不是掌舵、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目的而不是副产品,战略性思考、民主化行动,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客户服务,责任是多重的而不是单一的,尊重人的价值,而不是生产效率的价值。

2、治理理论。治理理论开始兴起并进入诸多学者的视野,在各个研究领域内得到广泛的应用。世界银行、全球治理委员会和联合国开发署等国际机构对治理的定义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具体表述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者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他们认为治理强调多元主体、机制、过程和制度等因素。

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问题分析

(一)缺乏法律上的保障。目前国内和社区养老服务相关的法律和文件大多都是由国务院及民政部制定颁布的,这些政策和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总揽性,但是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时需要的是更加细致规范的指导,而我国的相关法律政策正是缺乏对社会组织参与权利具体的内容或是参与的方式和途径加规定,同时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时应有的奖励制度或是对非法的参与方式做出相应的惩罚等方面的规定也十分模糊。

(二)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可归结为外部监督问题。从科学规范的监管政策到问责主体,在年检制度、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较宽泛,针对性不强,这就导致了政府的监管政策失效,政府监管政策内容宽泛,对社会组织约束力低,加剧了社会组织的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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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组织参与空间受挤压。我国长期处于家长作风很强的政治统治之下,塑造了人们事事靠政府的心态,社区居民认为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唯一合法主体,社会组织是不正规、没保障的代名词,使居民心生抵触。这直接造成居民不配合、抵触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造成资源无法整合协调,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效率却很低的局面。

三、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

(一)细化法律法规。社区养老服务在我国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相关的基础制度框架也已形成,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细化。首先,需要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结合社会组织的实际参与要求,对社会组织具体的参与活动如参与的内容、参与的途径和参与的程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其次,制定具有可实施性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参与细则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因为民办非企业组织是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力量。

(二)加强监督力度。就政府而言首先要明确权责部门,在确保社会组织独立于自主的基础上,及时修改调整对社会组织的税收、行政政策,加强资金审查力度,及时考察社会组织项目任务完成效率,完善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其运行的正当性,预防违法事件的发生。同时严厉惩戒运营过程中的非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除此之外,合理运用大众媒体和自媒体,充分发挥媒体及时性的优势,曝光不合法的行为,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打造一片净土。

(三)优化参与环境。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宣传,可以通过牵头构筑活动平台,深入社区开展讲座,提供社会组织的报刊书籍等方式实现,在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下,政府可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作为参与主体的社会组织要利用自身灵活、适应性强的优势,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为社区养老服务制作一张响亮的名片。

四、小结

随着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解决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难题,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细化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力度、优化参与环境迫在眉睫。当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困境的化解并不能一蹴而就,在化解老问题的同时,也要主要解决产生的新问题,避免新矛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郑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的困境与策略选择——基于安徽省铜陵市的实践分析[J].长春大学学报,2015,25(03):86-90.

[2]方永学.遂宁市安居区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J].中国社会组织,2015(06):36-37.

[3]褚庆义.南阳市开启社会组织与养老服务双赢新模式[J].中国民政,2015(04):49.

作者简介:许家(1992年12月—),女,汉族,河南邓州人,硕士,西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治理与改革。

论文作者:许家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3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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