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若干问题的学理性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体制论文,中国论文,若干问题论文,理性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9-0039-09
一、引言
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与社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是当今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因而对作为社会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已提上日程。显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双重困境中,公民社会理念应运而生。然而,在政府面临着社会的特殊需求与过度需求问题的同时,市场也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外部性的资源配置问题,公民社会要在夹缝中生存并不十分容易,志愿失灵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因此,社会管理创新成为迫切的需求,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已刻不容缓。本文基于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概念厘定,对其发展模式与体制适应力、多元化的选择空间及其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学理性思考(参见图1)。
二、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
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管理机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整个社会有机体结构中,分别处于宏观、中观与微观层面,且有不同的规定、特点和功能定位,发挥不同的作用。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社会管理体制着重于社会管理的形式,社会管理机制着重于社会系统的运行(参见图2)。
(一)社会管理体制
在管理学视角下,学术界对“体制”的理解大致有三种范围(最狭窄、中等、最宽泛)。本文采用中等范围的概念,即“与机制相并列,把管理体制理解为社会制度规则体系(包括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在非正式约束中,包含达到一定共识性的观念或理念)与组织机构体系的复合体”。[1]社会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规范社会运行所采取的管理制度、管理组织、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总和”,[2]强调社会系统运行的组织制度及其隶属关系。换言之,社会管理体制的内容涉及社会制度(规则)与组织机构两个层面,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社会管理的主体。我国学术界认为社会管理主体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中心主体”。盛美娟认为,“开放式的社会管理之路,使社会管理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3]丁元竹认为,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非政府公共组织与更大范围的公共参与一起构成公共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体。[4](P9)综合各项研究,我国的社会管理主体包括党政机关与公民社会组织(面向社会生活、社会事务)两大类。再细分大致可以包括:执政党、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另一种分析框架认为,在当今确立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通过政府来体现的。换言之,社会管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市场与社会。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具有不同特征,发挥不同的功能(参见表1)。在政治、私人、公共等不同的领域中,政府、市场与社会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也会随之变化。
第二,社会管理的客体,即社会管理对象。当今中国在社会结构呈现出“倒丁字型”,[5]即上下阶层比重失衡与阶层之间贫富失衡。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管理客体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一是社会生活。社会变迁要求调整社会管理方式,即社会管理体制要防止社会阶层的过度分化,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协调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引导社会生活方式;监督和规范社会生活行为。二是社会事务。社会事务的处理和解决涉及民政、财政、立法、公安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等,主要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社会救助等来实现社会的第二、三次分配。三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面向国家机构时是社会管理客体,它在社会管理中初显独特优势,但其发展也存在突出的问题,最为迫切的是要以法律和政策支持其发展,规范其行为,同时引导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参见表2)。
第三,社会管理领域,即社会管理活动的范围。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相并列,它涵盖社会管理主体、社会管理客体以及社会管理过程。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包括社会建设各方面的内容,其管理领域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公共财政体制、社会组织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利益协调体制、社会保障体制与社会工作体制,以及公共服务体制等。
第四,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是社会管理外部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社会管理政策的制定是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引导社会事务发展方向以及使社会生活有序健康开展的重要工具。社会政策是发展生产、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促进因素,是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政府干预和社会治理。比如,我国社会政策的一个亮点是“统筹兼顾,实现包容性增长”,即强调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人口有相对平等的发展机会,强调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再如,近年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安排,这是我国政府进行有效社会管理的施政方针,力图让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发展的成果,大致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2011年10月25日,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综治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要统筹研究制定事关社会管理全局和长远的社会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每项法律政策都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6]
第五,社会管理机构系统的设立与管理组织内部结构的划分。作为社会管理载体的社会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等不同形式,它们在编制、岗位、角色、成本、规模以及利用资本等要素的设定都受制于环境因素与资源分配因素即社会管理体制。而内部结构是组织各部门、各层次所建立的一种人与人、人与事的相互关系,是组织根据其目标和规章而采用的各种组织管理形式,主要包括纵向层次结构、横向部门结构和整体组织体制。例如,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从40个成员单位增加到51个,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项组。中央综治委随着职责任务的增加、领导力量的充实、成员单位的增多、工作机构的加强,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及转变工作理念、思路、内容、方式将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这有利于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推向纵深发展。[7]
第六,管理组织角色定位。管理组织角色定位基于一定的系统环境与组织中拥有相对的不可代替性。具体来说,一定的系统环境包括组织系统环境(由财务、人力资源、市场等构成,角色分工是前提)、体制系统环境(决定性环境)与时间环境(角色能力不断变化)。不可代替性是“角色定位”的根本特征,主要包括角色能力、角色权力与角色责任。社会管理体制进行角色定位,首先要关注人力资本的角色能力,并确立尊重、激励和强化这种角色能力的流程和制度,以鼓励每个人强化角色能力并朝某一角色方向定位;其次要使体制系统提供“角色终决权”的环境,即角色只对角色事务和角色原则负责,拥有根据角色原则下最高的事务处理权力,并承担最终和最高的责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要求采取“首长负责制”的角色责任原则,制定“引咎辞职”制度或“首长罢黜制”的角色责任。
显然,社会管理体制受制于社会管理制度,其确定和选择要基于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社会管理制度制约社会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管理制度类似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其中,社会管理制度是实质,组织机构是外壳。在实践中,既可能存在符合制度要求与客观实际情况的恰当形式,也可能存在具有某种缺陷或者未随实际情况发展而相应改变的不当形式。
(二)社会管理机制
社会科学研究中引入的机制,是指“社会有机体各部分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8]社会管理机制是指“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它强调系统运行的具体方式、方法”。[9]换言之,社会管理机制是指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社会行为主体,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等社会规范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不同领域及其各个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10]社会管理机制的内容主要是“管理系统模式化运行的过程、程序与方式,管理系统各子系统或要素之间模式化的相互作用等”。[1]换言之,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管理机制内容包括:第一,社会管理多元化参与机制。政府、市场与社会都作为社会管理主体合作参与,共同承担社会管理责任。第二,全面的社会整合机制。在社会变迁过程中,健全社会流动机制与公共协调机制,整合社会决策、执行与监督系统,为社会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将制度性整合、功能性整合与认同性整合相结合,建立新型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整合机制。第三,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通过政府、社会与市场共同作为社会控制的主体,分别从微观、中观、宏观层次实现对社会行为和价值观念、社会关系、社会系统运行的控制。第四,科学的社会预警机制。要研究社会风险,对其进行预测,把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也要加强对社会管理问题的现实探讨,基于特定时期的特定社会控制情境,改善社会决策机制的运行环境,形成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及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可行性政策,促进决策目标的实现。
在社会管理的实践中,若干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以形成机制,许多机制形成若干机制丛林,发挥社会管理体制的特定功能和作用。社会管理机制能具体化和细化社会管理体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另外,社会管理机制具有“自组织性”。社会管理机制的各组成部分和环节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社会运行系统整体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借助机制自动调节,增删某些要素与环节,以确保系统目标的实现。社会管理机制的现实意义表现为:一是社会管理机制为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提供必要保障。健全的社会管理机制能促进各领域各部门和全体公民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使整个社会和谐有序发展。二是社会管理机制能促进政府与社会转变管理职能。这既包括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分开,政府将某些社会管理职能还给社会,又包括政府管理方式要依据法律程序和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实现政府与社会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事实上,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管理机制紧密关联,但非对应关系。在不同的社会管理体制下,社会管理机制的表现形式和运作过程、方式是不完全一样的。中国在现阶段采取的社会管理体制受制于社会历史条件和当前社会发展现状,尤其是生产力水平、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和社会管理主体的选择等,社会管理机制更多地取决于社会管理制度与体制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区分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具有方法论意义:既能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社会制度规则的重要作用;又能通过借鉴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来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三、开放性讨论
任何社会要和谐、有序地发展都依赖于有效的社会管理。构建合适的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管理机制,就需要创新组织体制、管理体制以及领导体制,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并构建科学的社会决策机制与社会预警机制、全面的社会整合机制与社会控制机制、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的社会约束机制,以适应社会管理的变化和发展。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的系统工程,必须随社会管理环境的变化而进行改革与创新(参见图3)。
图3 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开放性系统
(一)发展模式与体制适应力
第一,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发展模式。1983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第一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之后,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把可持续发展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发展模式是由社会管理主体来选择、创造和实行,反映人的意愿、观念和为人的目的服务的。它包含着深刻的主体本质和人文内涵以及具有明显的可持续性。这种发展模式是社会管理对象之间的一种持续的互动即社会管理主体对社会管理客体发生作用并具有反射性,也是人的心智能力的体现,尽管它受时空条件或者是社会背景的限制,但更体现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要求。比如,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印度和中国,都属于亚洲发展中国家,都立足于可持续发展,但两国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发展模式差别很大。中印两国在2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后,结构性差异明显:中国凸显收入分配问题,而印度的不平等增加幅度远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其差异背后是由两国政府和民众选择的并体现其主观意愿的迥异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发展模式,这是人的观念的外化,并反映和表征着人的智慧水准。因此,无论是构想、选择和实行新的发展模式,还是评价、改进和创新现有的发展模式,都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提供相应的认识条件与智慧支持来自由探索、自主设计和持续创新其发展模式。换言之,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发展模式的制定取决于软实力建设,即人的认识能力和智慧水平决定着其发展模式的先进程度,从而决定着社会管理与发展的实际水平。
第二,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适应力。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社会适应力是指在理想与现实产生矛盾的情况下,体制与机制在社会管理中接受现实挑战与解决问题的扩张力和平衡力。首先,要立足于体制与机制的完善。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地调整、废旧立新,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在社会管理中的能动性与积极性,从而实现其管理社会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合规律性功能;另一方面要注重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即以公民为本,维护公共秩序,使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基本平衡。其次,要立足于体制与机制的动态性和柔韧性。一方面要不断地“发现”和“宣布”其现存的优势与劣势,预见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并预先为之设定规则的宗旨,并承认其具有不周延性;另一方面设计的规范要基于具体的社会事件经验的积累;最后,要立足于补充与调整机制的相关内容以平衡现行的体制。总而言之,要提升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适应力,就要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源头和参与者的多样化,创新内容的丰富性,创新程度的差异性以及创新的动态性和变化性。就本质而言,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多元性创新是其具有适应力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开放性。社会的开放性要求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具有公开性,即增加社会管理的透明度,将社会运行和管理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利益相关方公开,使相关方或公众参与和知悉。换言之,要使社会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信息具有对称性,必须确定公开的时间和公开的程度。因此,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在宪法中规定利益相关方和全体社会成员的知情权;二是加强社会运行和社会管理开放的法制化建设;三是完善社会流动机制,扩大社会管理主体参与范围;四是公示利益协调机制与社会监督机制,规定违反开放或公开的法律责任并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五是把公开与公民的言论自由结合起来,通过舆论监督促进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公开。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形成和发展要经过理念化、制度化和现实化(实在化)三个阶段。它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具有显著的开放性。自从共同体的政治转变为全社会的政治以来,政治就具有开放性,即政治生活开始谋求普遍化,而不再接受任何人、任何利益集团或任何共同体的操纵。因此,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要求具有如下特征:一是社会管理主体即参与社会管理的要素多元化,体制与机制必须具有普遍的代表性;二是关注的问题即社会管理议题的多样性,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可能进入社会管理议程,杜绝把社会管理变成某一特殊问题的活动;三是社会管理是服务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总而言之,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公开性是其开放性的标志。在社会系统运行中,社会管理形式的选择要具有公开性和开放性,公共领域和公共生活要让全体社会成员参与,这也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理想。
(二)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多元化的选择空间
第一,法治化选择。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法治化是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必然要求、重要载体和最佳手段,其根本目的是要保障社会管理依法进行。现代法治国家的共识是“法治”要“治官”,其本质是依法规制政府机关的权力,政府机关的自觉守法是建立在法的外部强制的基础上。从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来看,社会管理主体尤其是党政机关等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履行职能面临各方面的障碍,履行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与最初的制度设计的目标有着不小的差距。因此,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法治化选择成为关键与核心的问题。首先,社会管理需要有法制保障。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作为社会管理的形式和社会系统的运行模式,其发展决定着中国社会建设的走向。换言之,以法律制度和程序规则来规范社会管理,依法保障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并从立法、决策等各个不同的层级规定公开的程序,并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展开,通过“柔性监督”和刚性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依法、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建设。其次,社会管理主体“依法参与”、“依法履职”需要法制保障。就参与和履职而言,不仅要有指导工作实践的规范性文件,更需严格意义上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法”与操作性法律规则,以及物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社会管理,保障社会管理主体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第二,公共化选择。公共性是社会管理的核心问题,社会管理的公共化选择是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不容回避的问题。公共领域是由政治部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三个部分构成的,它们分别讨论如何拥有普遍性、公共性和自治性的问题,其合法性状况取决于它们各自的特性所表现的充分程度。[11]在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开放性系统中,公共化选择成为社会管理与社会系统的运行等方面的全部内容,而且政治部门、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之间具有互动性,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并在功能上互补。换言之,普遍性、公共性、自治性、开放性与公开性这些关键词之间,有着必然的逻辑联系,且它们是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完善的标志,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是中国当前社会管理的目标与关键。其中,政府负责是在党委领导下的行动方向,公共化选择是政治从开放性到普遍性再到公开性的结果,在政治的开放性和普遍性转化为社会管理的公共性的同时,政治的公开性也以浓缩的形式融入了社会管理的公共性之中,即公开性与公共性是同质的,体制与机制的公开性赋予其以公共性,且又为其公共性提供社会保障。
第三,服务化选择。以社区为突破口来实现社会管理的服务化是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与发展的关键任务。当前社区要在管理服务政策与体制机制、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社区服务水平等方面有新的突破。换言之,这既要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多级服务网络,又要全面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社会服务;还要培育社会组织,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更要完善“社工人才配置机制,制定社工人才培养、评价、使用、薪酬保障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以搞好社工队伍建设”。[12]具体来说,形成城乡并举、各方联动、优化服务、动态管理的社会管理新模式要求做到:一是在全社会范围内,优化网格单元设置,探索建立个性化专属网格,提高管理服务;二是要综合社会的各种资源,组建基础服务与专业服务,整合管理力量,集中社会服务;三是搭建公共服务的基础平台,拓宽社会服务、便民服务等有效载体,提升信息化支撑,形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四是建立现代管理服务机制,推进网络化管理的规范化与长效化。通过运用预警手段和控制方法,加强监督管理,并充分整合社会各领域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供需信息、过程优化与跟踪等服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第四,信息化选择。信息化选择是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的重要支撑。目前,中国社会建设既要依赖信息技术与智能工具来充分挖掘信息资源,优化物质资源配置,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与云计算等来提高社会管理质量和效率;又要通过“社会政策云”与“社会服务云”来规范信息服务市场秩序,使信息服务业成为社会管理和社会进步的支撑。因此,社会管理不仅需要加强基础信息资源的建设,推进政府部门对社会监管、社会信用、公共安全等领域中的信息共享,提高决策质量;而且需要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建设,提高政府管理市场、服务公众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因此,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的信息化选择需要着力于:一是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工程,发展信息化基础设施,提高政府的调控和监管能力;二是推进信息化产业,发挥信息资源在物质资源配置中的先导和优化作用,减少物质资源消耗;三是推动社会领域的信息化管理与信息服务业,尤其要建立集约、共建、共享的社会管理信息化服务体系,以降低信息化应用成本,促进社会结构调整;四是提高公民的信息化意识,实施社会管理的信息化工程。[13]
(三)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人本性。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与诚信友爱是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可持续发展要遵循的基本理念,而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换言之,其可持续发展要求做到:首先要正确把握“人”的内涵;其次是要重视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坚持把人放在基础地位和根本地位的理念;再次社会建设要以民生为重点。社会管理要从“人”的向度这个前提、“本”的向度这个重点以及民生向度这个实践诉求来考量。[14]具体来说,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即以民生、民富、民智、民权、民安、民乐为本,以满足人的基本、物质、精神、政治、安全、享受需求。而民生向度包括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改善民生、贯彻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现实路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障民生、贯彻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发展民生、贯彻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当前中国的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的现实统一,也就是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创新要按照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人民利益作为追求,把群众情绪作为信号,把社会发展作为要务。
第二,文化性。当今,知识渗透于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人本性可以通过文化性的形式和载体切入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使信念、经验、认知结构、最新管理方法和理念等运用社会化、群众化与持续化的方式来开展,充分利用现代社会多种流通渠道和信息传播媒体,广泛渗透到公众的生活层面。从“目的—手段”角度来看,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目的体现出人本性与价值性,手段体现出文化性与工具性;文化性手段以其人本性目的为基础,而其人本性目的要通过文化性手段来实现。从“内容—形式”角度来看,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真理性,形式上具有社会性和选择性,其内容以社会化与选择形式为基础,其文化性形式是以人本性内容为载体,并为其服务。换言之,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文化性与人文精神要求“目的—手段”、“内容—形式”两方面的动态和谐统一,以实现社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系统性。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既包括教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公共安全与卫生管理、环境管理、社区管理等方面制度与运行机制,又包括政府、财政、民政、银行、劳动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共同参与制订的社会管理规划、标准、资金以及实施办法等,还包括城乡社会管理的各种实施机构。从另一角度来看,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既涉及社会管理主体与客体、社会管理领域、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管理组织内部结构的划分、组织的角色定位,又涉及管理系统模式化运行的过程、程序与方式,管理系统各子系统或要素之间模式化的相互作用等。
第四,动态性。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受社会条件、社会环境、管理过程、管理边界的制约,具有明显的静态性、开放性,以及相对的动态性。所谓动态性即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考察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客观地认识其始终处于运动状态。具体地说,体制与机制总是处于既定社会条件的管理过程进入与退出以及保持的不同状态中,而社会管理的异质性以及政府和社会的相关制度与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动态性的具体表现。因此,为了改善社会管理的绩效,应该加强其动态性研究,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改革来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
四、结论
社会系统本质是自然社会与人类社会的统一,坚持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变革与维持现状的辩证统一是协调社会系统的各要素内部、要素之间以及社会系统与环境之间关系的基本保障条件。当前我国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的关键是:政府、市场与公民都要转变理念;培养公民参与和志愿精神,引导公民社会向独立、自主、自治的方向发展;追求法治化、公共化、服务化和信息化,在服务中实现社会管理的人本性、文化性、系统性和动态性;明确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角色定位,坚持“社会本位”、“公民本位”和治理理念;树立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与起引导作用的思想,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总而言之,要创建与健全具有均衡性的社会系统调节机制,按照一定的规范平衡社会成员或群体,协调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具体地说,第一,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在社会公平理念的指导下,协调全局利益,使在一定利益差别下的各个社会阶层与群体和平相处。这要求合理设计改革的成本分摊与补偿机制,利用公共权力来保护公民的根本利益(包括生存权利与公共福利);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资金筹措机制以及保障立法与制度,发展慈善与保险事业,调动各种社会资源。第二,畅通社会流动机制,培育公共协调机制。鼓励人口的合理流动,拓宽各阶层之间(贫富阶层,弱势与特权阶层)的接触面,以加强经验流动和感情互动;快速发展具有灵活、高效、创新的机制和基层参与特征的社会组织,把部分社会公共服务让渡给非营利组织,增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互动,实现合作共治。[15]第三,要发展政府、企业与社会责任合作共担机制。建立相关机制,引导政府、企业与社会合作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社会资源与社会责任的相称均衡,激励社会成员自觉地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缓生态环境问题,共同为社会服务。第四,要加强舆论宣传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党管媒体的原则,引导主流媒体增强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法律法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技术保障、以人为本相结合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使广大民众、企业与社会在榜样激励机制的引导下,倡导共同的社会认同。
[收稿日期]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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