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身体”和“鲁迅”_胡适论文

“胡适的身体”和“鲁迅”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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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中期陈子展针对胡适新诗,最早提出“胡适之体”概念,但真能成“体”者,并非“提倡有心创造无力”的《尝试集》,而是胡适的论说文,尤其是文化时评与政论。“孤岛”时期阿英、王任叔等人争论的“鲁迅风”,涵义甚广,涉及整个鲁迅传统,也专指最能体现鲁迅个性的杂文及杂文的语言。可惜这两次建设性的讨论都未能深入下去,现在当我们重提“胡适之体”与“鲁迅风”时,所有的印象还是那么模糊不定。

讲20世纪中国文学的语言,一般都要追溯鲁迅、胡适的有关理论主张,却未曾深察他们的文体差异。建立现代“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鲁迅、胡适确实起过并还在起着不可替代的典范作用,对他们的文体特质及影响倘不细加分疏,便很难触到20世纪汉语言文学与汉文学语言的根本问题。

胡、鲁文体最触目的差别在于一为传统型通儒语言,一为现代型专家语言。通儒语言可以熔议论、沉思、刻画、虚拟、感觉、想象、激情、梦幻于一炉,文史哲自然无所不包,广出犄角,连类旁通,适应性强,不以论题影响其个性。鲁迅无论谈什么,其语言总是本身有所诉说的存在,而非单纯诉说外物的工具。鲁迅的文字始终围绕语言的核心,不只在这个那个论题之间来回奔忙,故纯然湛然,极少杂质,像一种圆舞,既四面扩张,又不断作向心运动。

专家语言也有一贯色彩,但易受客观牵制,常随治学领域与议论对象而变化。胡适写政论就明显异于做小说考证及哲学史方面的“述学之文”。杂文因为是“不管文体”(1),所以能够兼容众体。 鲁迅的初期小说就已经显露出杂文的语言基质。《而已集·读书杂谈》以“文章”泛指小说、诗歌、戏剧,值得注意。作为汉文学渊薮的“文章”,始终是鲁迅小说不容漠视的文化背景,他的语言比胡适具有更多的凝聚性。

读胡适,可以了解他对问题的细致剖析,语言清白爽利,但终嫌单调、唠叨甚至刻薄油滑。此点经梁漱溟指出, 胡氏本人也供认不讳(2)。胡文好读,然而铺陈太过,像听报告,总在某个面上滑行,一平如砥,久则容易生厌。有时抓住作为某种逻辑预设的“立论”就够了,实在不必卒读。《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和《名教》是胡适少见的两篇带有杂文笔法的思想宣言,所论问题重要,影响也极深远,但如果和《热风》讲类似问题的两篇“随感录”《“来了”》与《“圣武”》略一比较,便可发现,四篇胜处都在举重若轻,深入浅出,把深奥的道理讲得明明白白,然而胡文更多为浅人说法,和盘托出,读者没有进一步思考的余地,激发不了独立追求的兴致,痛快淋漓,又觉得不过如此,惰性遂油然而生。1918年6月, 胡适长篇论文《易卜生主义》于《新青年》四卷六号上发表,介绍易卜生反抗社会压制的个人主义思想,在读书界引起强烈震动,但事隔16年,鲁迅对这篇名文的批评是:“的确容易懂,但我们不觉得它却又粗浅,笼统吗?(3 )”鲁迅不一味替浅人说法,不把一切全部摊开,他既有入木三分的点破,又有相当含蓄的掩盖,不是将人送到彼岸就完事大吉,还要你和他一起思想,有所悟又有所不悟,豁然开朗却仍须主动探索,否则便很可能在若明若暗之间徘徊无地。鲁迅的文章“比较的难懂,不像茶淘饭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是真的,但补这缺点的是精密。”(4)所谓“精密”, 并不限于严整的逻辑,更指语言的高度“及物性”,即语言和语言所要表达的意识中的真理的密切关联。真理于胡适文中如美人裸程殊少韵致,在鲁迅笔下,则似款款而来的穿衣的马哈,既公开着又遮蔽着。“胡适之体”往往只能照顾到真理的光亮的一面,“鲁迅风”却更能够表达真理本身的复杂性。鲁迅的杂文确能给人多方面的启发。他的语言方向层次更多,内在成分更复杂,有直说,有曲笔,有明喻,有暗示,有平坡,有沟壑,有扩张,有收敛,有言语道断,又有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也许并不好读,但对懂得的人,收放迭宕之间,始终有内在的紧张,含了不尽的刺激与意外的启迪,别具一种酣畅淋漓,可以药倦,可以针劳,经得起一读再读。因为触及了类型的缺陷,讽刺不留情面,这才有了被讽刺者所叫嚷的“刻薄”“油滑”,至于重复唠叨则绝对与他无缘。其精壮省净至今还无人能及。

文体的不同效果渊于语言的深层结构。“胡适之体”是语言绝对归顺于逻辑,“鲁迅风”则是逻辑寓于语言之中,化为语言的肌理。语言既丝丝入扣,逻辑更不可抵挡。胡适文章的逻辑(“理念”或“思想框架”之类)总是“在先”,即先于语言而存在。逻辑宰制着语言,语言隶属于逻辑。鲁迅文章的逻辑并无这种优先性,它直接从语言生长出来,必等语言有了“Fullstop”而后自圆。胡适之文以逻辑的整一性牺牲了语言的丰满,鲁迅之文则呈现出语言逻辑的高度化合。

胡适的语言总是跟着逻辑跑,从逻辑的中心向外扩张,遂成为“外发”的(Exprcssive)。鲁迅则语言之外无逻辑,逻辑即语言,语言即逻辑,属于“内涵”的(Impressive)。傅斯年最早用这对概念阐释品质大不相同的两种文章路数,他说“外发的文章很容易看,很容易忘;内涵的文章不容易看,也不容易忘。中国人做文章,止知道外发,不知道内涵,因为乃祖乃宗做过许多代的八股和策论,后代有遗传性的关系,实在难得领略有内涵滋味的文章。做点浮漂漂油汪汪的文章,大家大叫以为文豪;做点可以留个印象在懂得的人的脑子里的文,就要被骂为‘不通’‘脑昏’‘头脑不清楚’‘可怜’了”(5)。 这至今仍不失为理解胡、鲁文体风格的一个参考。

傅氏说中国古代文章多“外发”少“内涵”,主要针对八股策论之类载道之文而言,并非泛论一般。其实古今中外,作文都很说理,也就难免要载道,“外发”“内涵”云云,并不是一个说理载道一个不说理不载道,而在于道、理或西方的“逻各斯”,是超语言的(时间上先于语言),还是和语言同步;是外在于语言,“理在言外”,还是和语言契合无间,“理和其中”。

逻辑语言的不同倚重,还可以从字句层面来考察。胡先骕在他那篇有名的长文《评〈尝试集〉》中曾经这样论述诗分唐宋的关键:“唐人仅知造句,宋人务求用字。唐人之美在貌,宋人之美在骨。唐人尽有疏处,宋人则每字每句,皆有职责,真能悬之国门,不易一字也”(6)。从这角度论文,则胡适的功夫主要在“造句”, 善用欧西逻辑句法规范汉文。鲁迅作文,结构之繁复,修饰语之迭加,标点符号之活用,以及句子长度方面,比胡适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此外他还更重视用字。

钱玄同在“五四”时期继续晚清吴稚晖等人在《新世纪》(创办于巴黎)上开始的话题,鼓吹汉字拉丁化,抹煞汉字的修饰藻采对汉语言文学无可替代的贡献,否认作为汉字藻饰的造字法基础——象形——在“六书”中的优先地位,认为汉字发展趋势是象形不断让位于“形声”,未来的拉丁化原系汉字变迁的内在要求(7)。 鲁迅拟作的《中国文字变迁史》惜乎没有完成,但从有关著作看,他和钱玄同是有所不同的。《汉文学史纲要》首篇“自文字至文章”即认为文章(广义的文学)原是“连属文字”,“初始之文,殆本与语言稍异,当有藻饰,以便传诵”,明白揭示了汉文学与汉字的源初关系。他说汉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因此“诵习一字,当识形音意三……三识并用,一字之功乃全”。在他看来,《离骚》异于《诗经》,乃至驾乎其上而“沾溉文林”极其“广远”者,也“特在形式藻采之间耳”(8)。 后来的《门外文谈》孱入不少否定汉字的流行观念,但先前的论断并未全盘抛弃。汉文学成立的直接前提,是汉字,而非宽泛的“汉语言”,汉字特有的形式藻采是汉文学的美感来源,这是鲁迅重视炼字的学理根据。周作人说“超越善恶而又无可排除的传统,却也未必少,如因了汉字而生的种种修辞方法,在我们用了汉字而写东西的时候总摆脱不掉的”(9),大意不外于此。

鲁迅对汉字与汉文学之关系的诠释,可以追溯到章太炎。1906年章太炎在《东京留学生欢迎会演讲录》中由“国粹”谈到汉字,曾明白宣示:“又且文辞的本根,全在文字,唐代以前,文人都通小学,所以文章优美,能动感情。两宋以后,小学渐衰,一切名词术语,都是乱搅乱用,也没有丝毫可以动人之处。究竟什么国土的人必看什么国土的文,方觉有趣。像他们希腊、梨俱的诗,不知较我家屈原、杜工部优劣如何?但由我们看去,自然本种的文辞,方为优美。可惜小学日衰,文辞也不成个样子。若是提倡小学,能够达到文学复古的时候,这爱国保种的力量,不由你不伟大的。”章氏讲“文学复古”,具体到语言层面,既可理解为鲁迅1935年在《名人和名言》中所批评的“攻击现在的白话”,也可理解为在广义上返归“文辞的本根”——这对优秀的作者来说极端重要。其实之所以要“炼字”,无非就是要让“文辞”尽量接近其“本根”。“本根”定在古代,还是定在今天(章太炎在本世纪初也曾写过不少白话文,并同意张静庐将之编辑出版,参见汤志均《章太炎与白话文》,《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2期), 是满足于“从‘小学’里寻出本字来”,还是基于“几千百万的活人在创造”(《难得糊涂》)的“约定俗成的借字”,这在哲学上已经属于第二位的问题。鲁迅重视炼字,和章太炎强调“文辞的本根”,观点或有出入,但也并非全无联系。联系或许是根本性的,这涉及文学语言之文化价值或海德格尔所谓语言与存在的同一性关系,已非本文所可深究,但也不敢不特为点出。

鲁迅的造句确实已经奇崛瑰伟了,而最见精彩处还是他的用字。

“人哪有遥管十余代以后的灰孙子时代的世界的闲情别致也哉?”(《答有恒先生》),句以字奇,字以句显,三绕四绕,确实将“党国元老”吴稚晖绕进了特别为他设定的那个“闲情别致”里去了。“虽然因为毁坏旧物和戳破新盒子而露出里面所藏的旧物来的一种突击之力,至今尚为旧的和自以为新的人们所憎恶,但这力是属于往昔的了”(《我和〈语丝〉的始终》),这样解释“语丝”的批判立场,最初的战绩,后来的衰微,可谓以少总多,包举无遗。“我敢将唾沫吐在生长在旧的道德和新的不道德里,借了新艺术的名而发挥其本来的旧的不道德的少年的脸上!”(《看了魏建功君的〈不敢盲从〉以后的几句声明》)“新”与“旧”错杂配置,如风刀霜剑,使人应接不暇,“智识阶级”身上新的鳞甲和旧的内质尽皆披露无遗。“正唯其皮不白,鼻不高而偏要‘的呵吗呢’,并且一句里用许多的‘的’字,这才是为世诟病的今日的中国的我辈”(《当陶元庆君的绘画展览时》),为了回敬别人对他多用“的”字的讥诮,偏要针锋相对,示威性地“的”“的”连用,不仅显示其倔犟不屈的脾气,也确实把新文学家避之惟恐不及然而又往往不得不用所以十分令人头痛的“的”字,难以仿效地给用活了。

诸如此类有惊无险看似叠床架屋尾大不掉的遣词造句,文言文没有,白话文里或者也早就被中学语文教师赶尽杀绝了。但这都不是无谓的玩弄文字游戏,也并非乱加修饰和限定成分的“恶劣的欧化”。

鲁迅的奇崛句法已经先声夺人了,但目的不在“造势”,故没有抹平单个字词的头角峥嵘,反而为字词提供了发挥力量的开阔空间。他的句法灵便,字词也尽量突现其意义色彩和思想重量,像坚韧不拔的单兵,兀立于松而不散收放自如的长句中。单个字词走出文言而进入白话,恰如他笔下“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10)。炼字不苟,其美在骨;句法谨严,其美在貌。胡适并没有完全摆脱梁启超“新文体”影响的痕迹,其奔泻直下的句法固然有助于“造势”,可以激动大群,鼓舞血气,但缺乏字词的内涵之功,终显平滑浮露。胡适用字都很准确,但全篇感动人的地方与单个字词无关,只在匀速铺展的句势。其词句组合,像蛮夫壮汉的呐喊,个己存在完全没入群体大声。

句法消蚀字词,首先是逻辑伤害语言,进而也就是“西语”对“中文”的宰制。以西语逻辑句法统辖中文字词,不知这可否说是文化上新一轮的“入者主之,出者奴之”,但今日汉语一些法制化了的句式,平板有限,形同鸡肋,确实成了杀害字词的“魔床”。字词一旦投入其中,难免灭顶之灾,对此胡适或恐难辞其咎。

郭绍虞先生通过他对汉语的深刻研究,令人信服地揭示出汉语精神的重心不单在句法,更在字词本身的形式藻采和组句功能(周汝昌先生认为这是汉语天生的“文言性”),这从胡、鲁文体的对比可以看得更真切。西方语言学一向注重语法,审定音韵,考辨词源,要到后来才有。中国传统上并没有单独提出西方意义上的“葛朗玛”,并非中国人无语法意识,而是语法和音韵词源相比,不算难事。语法规则恰恰就隐含在字词的音义结构中,所以音韵训诂之学特别发达。近代以来,借鉴西方的语法修辞之学日益受到重视,传统的音韵训诂渐渐推到幕后,蜕变为旨在简化读音的音标之学(一套实用的汉语拼音方案),以及词典编纂学。词典编纂学的立足点是现代语言运用对字意的重新设定,它不叙述字词的渊源流变(尽管也经常有所涉及),这就使普通人包括人文学者和诗人作家对字词往往通今而不识古。字词的文化根性由此拨除,意义结构大大压缩,最终导致语言的平面化,以及伴随这种平面化的因为误用、滥用、不够用而导致的语言漂浮现象(词/意脱节或者有词无意的“晦涩”)(11)。音韵之学变为音标之学,这中间发生的事也许更加严重。原来的复杂音变经过拼音方案的规约而整齐划一,加之新式标点渐趋完备,普遍视审音句读为易事,不再讲求汉语音义结构的微妙之处(例如音乐性)。语言日益荒疏,创作新诗尽皆分行散文,现代中国于是而进入无诗的世纪。汉语语言学这种世纪性变迁对缔构现代民族国家功不可没,但文化发展上的负面影响也不可不察(12)。在这方面,鲁迅的文体具有一定的纠偏作用。

不同的语言风格也源于不同的主体定位。胡、鲁都习惯深夜写作,但胡文是给白天报刊杂志显著版面预备的,鲁迅则只愿在不会太多的“懂得的人的脑子里”留一点痕迹,像木刻家的小刀,划在窄窄的木板上,以证明“爱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者,怕光明者”,“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他说“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13),这确实很好地说明了自己作为一个文化批判者的位置。也只有这样,他才能“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有中得数”(14)。相浦杲教授认为鲁迅的“深沉的自觉”就在于他“自觉地认识到自己属于‘旧’一代,而将自己置于这一位置去和社会的黑暗作斗争”,相反,“胡适、陈独秀是站在青年的前面为他们指示新道路的指导者。也就是说,他们是把自己置于‘新’的位置的”(15)。同是启蒙话语,“胡适之体”是高头讲章,洋洋洒洒不检束,处士横议而不自顾其形,侃侃如像牧师之布道和绅士之教训。“鲁迅风”则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时而泉流幽咽,弦凝冷涩,时而铁骑突出,银瓶乍破,绝望之至生希望,痛恨之极含热爱,压抑深重而反抗愈烈,无言沉默又常在沉默中爆发。这是奴隶的战叫,是天涯孤客的不平之鸣,是夜晚潜行的话语。鲁迅还谈到过,别人的文章好比印章上的“阳文”,他自己的文章则更像是“阴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深刻的文体自觉,但自然也是一种深刻的精神自觉。充满生机的语言,往往源于“时代精神”的底部或“阴”面,内禀清凛的夜气,在和新旧话语权威不懈的抗争和“捣乱”中突击向前。

胡适夸耀自己说话的秘诀在于明了决断,“说话而叫人相信,必须斩钉截铁,咬牙切齿,翻来复去地说。圣经里便是时常使用Verily ,Verily以及Thou shalt等等的字眼”(16), 《胡适文存》中 “我要让大家知道……”“我要告诉人们……”“你们应该晓得……”的句式俯恰皆是,影响非止一代。在语言改革和文体解放的历史贡献上,有人把他比做“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誉为“白话圣人”,很大程度上就是肯定胡适这种浅白通顺清爽自信的文体风格。确实,文章写得像胡适那样浅白通顺而又清爽自信,并非人人都能办到;自有现代白话文以来,论浅白通顺,论清爽自信,胡适都要算第一人,但这样“斩钉截铁,咬牙切齿,翻来复去”,无论什么场合都要力求把话说足道尽,作为一种修辞术固无不可,推至极端,奉作唯我独尊的模式,就会落入林语堂氏所谓急吼吼的“板面孔”,失了语言的弹性和差异面,不仅是启蒙姿态的僵化,也是说话太累的表现。胡适初意是追求自然和大气,结果反而不自然,不大气,因为自然而大气的说话,并不一律明了决断,也允许鲁迅那样的曲折,迂回,破碎,省略,甚至隐晦模糊。

逝者如斯,人们对胡适思想的记忆,已渐渐超过对其语言的感受,可当人们记起鲁迅时,他的精神气质和人格魅力,总是同文风一道浮现。即使起初在思想情感上对鲁迅漠然淡然的人,一旦进入其语言世界,也会不知不觉如饮酒微醺,陶然忘机。胡适的语言开始确实是一条新路,但走的人多了,也会踩成泥沼的。鲁迅的语言更像一条独行者的小径,隐没在荆棘丛中,难以追随和模仿;惟其如此,他的道路反倒不会被跟踪而来的人弄得模糊一片。这情形很像他经常谈到的他对于佛教的“一种偏见”,即以为“坚苦的小乘”,流播虽不广远,却是真正的佛教,而佛教的大乘,“却因为容易信奉,因而变为浮滑,或者竟等于零了”(17)。

“胡适之体”和“鲁迅风”的差异,又岂在修辞学层面,它系于个人写作距离动态的汉语本体的“远”与“近”。

同样作为现代汉语写作范式的缔建者,鲁迅异于胡适,他不是从某个超越的阿基米德点出发重塑汉语,不是百分之百用白话代文言,同时全面推广西文律则,以强行中断汉语原来的那个“说”,开始全新的另一种“说”,即所谓“用汉字写汉语”的“完全的白话”。遭逢分崩离析千年未有的大变局,鲁迅仍主张利用一切资源,站在动态的汉语本体(姑且生造一个术语)的最近处,以独有的方式“在汉语之中”重写汉文。他一面努力促进汉文学的语言结构向各种语言因素(口语、欧语和方言土语)全面开放,以顺应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内在要求,又明确指出,“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无所谓绝对的新旧之分。因此,他既大胆改造汉语文原有的音义语法结构,又始终身在汉语之中。“在汉语之中”,并非国粹派“呼吸不通于今”的“坚闭固拒”,乃是指不在一种语言之外——不赶在这语言发展的历史序列的前头也不落在这个序列的后面——来“说”这语言,因这片面的说来剥夺这语言自己说话的机会,而是在这语言新旧交替之际,方生方死之间,顺其历史演化的趋向,随这语言自己的说而说,即不仅“说”汉语,还通过此一“说”,让汉语自己有所“说”。

现代作家中,鲁迅最强调在坚守“自性”“自心”(章太炎语)的同时,寻求汉语的新生。他的文体最能体现汉语的变之不变和不变之变,最接近动态的汉语本体。当时颇受攻击的所谓不中不西不古不今的“欧化语体”,其实就承载着变动中的汉语本体。做这样非驴非马的“白话文”,就是“在汉语之中”说汉语写汉文。这是汉语发展的特殊历史序列的实情,是处在这个序列的“为世诟病的今日的中国的我辈”不得不然的选择。

他正是从这个角度为“欧化语体”辩护的:

“有人斥道:你用这样的语体,可惜皮肤不白,鼻梁不高呀!诚然,这教训是严厉的。但是,皮肤一白,鼻梁一高,他用的大概是欧文,不是欧化语体了。正唯其皮不白,鼻不高而偏要‘的呵吗呢’,并且一句里用许多的‘的’字,这才是为世诟病的今日的中国的我辈。”(18)

必须指出,鲁迅并不是无条件地替“欧化语体”辩解。同样是“欧化”,他对胡适之的方式就并不首肯,对《易卜生主义》的批评就是一例。和汉语动态的本体是“远”还是“近”,并不仅仅取决于一种文体里面西文或文言白话的成分孰多孰少,因为像“欧化语体”这样的新的文体格式,既非“之乎者也”,也非“Yes”“No”, “用密达尺来量,是不对的,但也不能用什么汉朝的虑傂尺或清朝的营造尺”,而“必须用存在于现今想要参与世界上的事业的中国人的心里的尺来量”(19)。符合这把“心里的尺”,语言才可能称得上是“现今想要参与世界上的事业的中国人”的“心声”、“内曜”,才近于动态的汉语本体,才说得上是“在汉语之中”,否则就远离汉语的动态本体而“在汉语之外”了。

比起来,胡适的位置基本“在汉语之外”,作为新文化的权力主体来“说汉语”,使之听命于自己的意志,这就容易偏离动态的汉语本体。“在汉语之外”,故尔“对汉语尤其是对汉语的特优无有赏会”(周汝昌语),如偏说《红楼梦》后四十回语言与前八十回差别不大,等等。他应孙中山、廖仲恺之请撰《国语文法概论》,竭力推崇《马氏文通》而粗暴地指责陈承泽意在寻求汉语自性的《国文法草创》,固在情理之中。《文通》从西方的“说”寻找汉语之“说”的根据,和胡适一样,都是由深谙西文律则的权力主体来重说汉语。但这样地“说汉语”,“说”的主体与被“说”的客体之间必有一道难以弥合的鸿沟,由此获得的解放总归片面。比如,胡适强调新的白话文应该力求口语化,力求浅白通顺,这在理论上当然无可指责,事实上也一直是大陆40年代以后基本的语言追求。问题是,当胡适或他的拥护者将这种白话文标准推向极端,使其固定化权威化,成为一种理想状态或意识形态所要求的语言,就从根本上与现实的语言道路相脱节,结果不仅抹煞了现代汉语生命所系的丰富差异面,导致简单化平面化,同时也势必因为在文体创造上无视“心里的尺”而抹煞现代心灵的丰富差异面,导致人心的凋弊。

胡适是现代中国语言转向的关键,这是不言而喻的客观事实,然而此一客观事实之积极的文化价值,却并不能因此而成为自明的。唐德刚曾经惊讶于胡适的语言观念竟然一直停留在早年某些主张上,晚岁作文,时有破碎臃肿之感。这可以说是胡氏语言观念决定其文体造诣的一个显据。鲁迅关于语言的具体理解极丰富,不断有所发展变化,这决定他的文体也变化万端,不拘一格。他确实深入到了汉语的核心,绝笔之作也仍然不失其特有的“精悍的语气”,堪称现代文化史一大奇迹。倘要论语言艺术,胡适的成就只可比作陆象山所谓“支离事业竟浮沉”,鲁迅的文章则是“易简功夫终究大”。胡适终成言论家和言论家式的学者,鲁迅同时还是真正的文学家,“一个天生的Stylist ”(桐华《悼鲁迅先生》)。或者说,“他有一种除被称为文学家以外无可称呼的根本态度”,因为他“可以使语言变得自由”(竹内好《鲁迅》)。

“使语言变得自由”,是指冲破种种人为的拘限,摆脱新言旧语的“两重桎梏”,以实现历史变动中的语言弃旧图新的各种可能性;最高境界,就是海德格尔所谓“把发言权还给语言”,“让语言自己说话”,“自由地给出”,无论宣诸于口,还是假诸笔墨。

“天生的Stylist”, 不是语言的铁屋子里修辞的能工巧匠(流俗理解的“语言艺术”仅限于此),而是在分崩离析的语言空间,通过一己的创造性写作,不断“集聚”民族语言的自性。这在鲁迅,就是遏制了过犹不及的浪漫主义的浮华,和理智/实用主义的质木无文,证明直线进化论的虚妄和狭隘复古主义的无谓,由此超越无根的修辞学美学,使变幻不定的言词归于正道,从而区别于同时代普遍的浮言胀墨。美国学者耿德华(Edward Gunn)所说的“重写中文”(Rewriting Chinese),在鲁迅这里,既是现代化整体格局中汉语古典书写模式向方言口语和外来语的历史性“开放”(Opening), 又是汉语在开放中的一次历史性“聚集”(Gethering), 亦即把“开放”带来的各种新的语言材料或如周作人所说的各种语言“分子”,在一定的心理文化层面与生存基础上“聚集”起来。语言的生命,就是存在的既开放着又聚集着的呈现,既非片面的静止的所谓“坚闭固拒”式的“聚集”,也非无限地开放无限地显出差异面(“言”是“思”的差异面,“文”是“言”的差异面,“欧化语”是“文言”的差异面,“文体”是一般语文现象的差异面)而没有与此同时不断地聚集自性。

也可以从这个角度说说所谓“杂文语言”。杂文的优长,在于冲破旧的文章格式与新的文体律令,彻底解放语言,既呈现出中西合璧古今杂陈的丰富的差异面,又聚集其不可替代的文体个性。杂文正是语言这种既不断差异化(Differentiation)又不断聚集和统整(Integration)的自由的语言,是语言向着生存世界极度的逼近。在杂文里,语言和存在之间一切人为的扭曲和屏障都尽量拆去了,语言不是别的什么,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存在的语言”。

三、四十年代,瞿秋白、茅盾、欧阳凡海、巴人等对鲁迅杂文都曾经作过极精彩的读解,但他们几乎无例外地把杂文的成就,悉数归结到主体知识、见解和情感方面,不愿或害怕涉想杂文的语言构成,觉得一作这种研究,就会堕落成专注于“辩才与文笔”的“庸俗的市侩或学者”,就会把鲁迅混同于一般的文人墨客或“律师事务所里的那些雄辩家”(田仲济)。其实,倘若没有语言的大解放与大沉酣,则无论如何精湛的见解,渊博的学识,充沛的激情,深刻的爱与憎,思想的感性化和形象化,胸底无私袒露真实所造成的讽刺与幽默(欧阳凡海),以及因其灵活精悍而来的其他创作样式所不能代替的“更直接的更迅速的反应社会上的事务”的特点(瞿秋白),都全无着落的。

这一切之后,或者作为这一切的前提的,还有语言。鲁迅的语言可以说与当时中国人的生活最近,他的文字具有一种奇异的“及物性”,能够始终把不断当前化的生存图景——他所谓的“现在”——置于目前,使人读来不“隔”。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存在的语言,自由的语言,如江河行地,随物赋形,盈科以进,圆转无碍,虽以杂文而得名,却并不限于“杂文”“杂感”,也适合创作,翻译,更可以做《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上海文艺之一瞥》和《门外文谈》那样的大文章。如果鲁迅晚年用杂文笔法写出一部《杨贵妃传》,一部全景式的汉文学史,或《中国文字变迁史》,那也很自然,而且肯定是文学的幸事,学术的幸事,语言的幸事。

也许现在已经不得不承认,真正走上鲁迅文体所指示的语言道路的人太少太少了。这不奇怪,因为即使表彰鲁迅最有力,对当代汉语的塑造也至为重要的权威,其语言风格也更接近胡适(“好学生”云云)而和鲁迅同少异多(20)。权威的导向作用甚至培养了一种虽然模糊却很坚强的共识,受此共识鼓舞,即使偏僻乡村的中小学语文教师也敢说:鲁迅文章在编辑看来有许多是不通的。其实在整个新文学传统中,真正欣赏鲁迅文风而又有所继承发扬的本来就很少(可以举出的大概只有周木斋、冯雪峰、胡风、徐懋庸、唐弢等有数的几位),论敌的讥嘲和文坛右翼的攻击,还在其次。从20年代末提倡“大众文学”,到30年代反对复活文言,左翼文坛批判“五四”白话,发起“大众语”运动,直至1942年的《讲话》这一系列语言变革过程中,鲁迅的文体始终处于一个微妙的位置。成仿吾1936年写《纪念鲁迅》,在充分肯定鲁迅反帝反封建的精神之后,笔锋一转,认为“他的文学与写作都不通俗,不易为一般所了解”,后来者“应该拿起鲁迅的精神,创造出新的形式来……应该大大地大众化,使文学由少数人中解放出来,成为大众的武器”(21)。这并不新颖,成氏之前,瞿秋白对“五四”一代人的批评,所谓“口头上赞成‘大众化’,而事实上反对‘大众化’,抵制‘大众化’”(22),就已经逻辑地包含了类似意见(他和鲁迅关于翻译语言的分歧也是这种意见的表现),成氏只是又有所张扬,说得更明白透彻罢了。争论“鲁迅”时,阿英、杨晋豪、庞朴等人的意见,诸如“迂回曲折”,“古语,今语,外国语,绕了三四个转弯”,“莫测高深”,“给小众的‘知识分子’看的”,“文字的‘欧化’、‘古化’、‘诗人呻吟化’”(23),虽是针对某些有意模仿鲁迅的作家而发,却也牵连到鲁迅杂文,其中将鲁迅精神与文体风格一分为二的做法,和成、瞿可谓彼此呼应,一脉相承。

从语言形式上讲,“胡适之体”和“鲁迅风”都称得上是一种新权威,但“胡适之体”更具普遍推广的效应,更容易为大众所接受,属于中才以下也能“闻其风而悦之”的现实的权威。“鲁迅风”却不具备这种性质,它带着更加强烈的个性色彩,很难学习和追随;它对于读者的权威性,更多地属于浪漫主义的欣赏,而非现实主义的模仿。也许我们还可以这样说,“鲁迅风”作为一种语言形式,比起“胡适之体”来,更不容易从它的内容本体上剥离。这也是“内涵”与“外发”两种为文之道的根本区别。

肯定鲁迅的精神而无视鲁迅的文体,与袭用胡适的文体而否定胡适的思想,此二者一拍即合,交相为用,可以说是新文学内容与形式此消彼长的一个重要侧面。这包含了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从20年代末的提倡大众文学,经过30年代对“五四”白话文的尖锐批判,到继起的有关汉字拉丁化以及“大众语”和“民族形式”的讨论,怎样在根本上完成现代民族国家的语言定位,怎样由“五四”开启的语言之路转向延安话语和它在50—70年代的最后完形,一直还没有完整而清晰的勾画,因此对胡、鲁文体的不同影响,也就很难下一个妥贴的判断。今天的汉语写作,似乎只是“鲁迅风”和“胡适之体”奇特的嫁接——或许还不过是所谓的鲁迅精神和所谓的清楚明白的文风的配合。这对胡、鲁本人,实在难说幸与不幸。也许只是证明了,一种文体所指示的语言道路,终究属于创立这文体的个人,即使在它进入与这个个人关系密切的某种传统之后。

这都可以说是“鲁迅风”作为一种根本方法给予我们的启示。

注释:

(1)鲁迅:《且介亭杂文·序》,见《鲁迅全集》第6卷,第3 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

(2)《答梁漱溟》,《胡适书信集》(上),第31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4)鲁迅:《玩笑只当它玩笑(上)》,见《鲁迅全集》第5卷,第520页。

(5)傅斯年《随感录》,《新潮》杂志1卷5期。

(6)胡先骕《评〈尝试集〉》, 见《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第294页。

(7)钱玄同《中国文字形体变迁新论》,《北京大学月刊》1 卷1号。

(8)鲁迅:《汉文学史纲要》,见《鲁迅全集》第9卷,第344 —372页。

(9)《〈扬鞭集〉序》,《知堂序跋》第297页,岳麓书社1987年2月版。

(10)鲁迅:《雪》,见《鲁迅全集》第2卷,第181页。

(11)诗人冯至1932年从柏林写给好友杨晦的一封信,很能说明这个问题,他说,“现在中国的文字可以说混杂到万分——有时我个人感到我的中国文是那样地同我疏远,在选择字句的时候仿佛是在写外文一般……我将来要好好的下一番小学的功夫,真正认识中国字,这对于作诗作文都会有很大的帮助。所谓文学者,思想感情不过是最初的动因,文字才是最重要的。我觉得我是非常的贫穷,就因为没有丰富的文字。”冯至甚至因此而全盘否定他已往的创作,认为那不是诗,只记载着自己的耻辱(山东《作家报》1995年5月20日)。海德格尔说, 语言是一切文学的源头,是本源之诗;疏远了这个源头,在语言上处于赤贫,当然也就无所谓诗歌,无所谓文学。语言或诗歌的本源性,不限于历史继承,还包括当代的创造与发生,但历史继承无疑极其重要。语言没有一定的历史继承,当代的创造与发生便失去了必要的凭借。

(12)现代汉语语言学的“西化”,此处只是概而言之。实际上,几乎从一开始,语言学界就已经注意到中西语文的差异性特征,即使后来成为众矢之的马建中,他对所谓西文律则也并非照单全收,至于陈承泽、王力、陈寅恪、张东荪、郭绍虞、周作人、钱钟书等,更是从不同角度,毕生致力于寻求汉语自性以及现代汉语语言学的独特道路。只是这种努力的结果,迄今还一直没有充分显示其力量而已。

(13)鲁迅:《夜颂》,见《鲁迅全集》第5卷第193页。

(14)鲁迅:《墓碣文》,见《鲁迅全集》第2卷第202页。

(15)相浦杲《中国现代文学的诞生和鲁迅、胡适、陈独秀》,《考证、比较、鉴赏》,第5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

(16)梁实秋《胡适之先生二三事》,《看云集》,第353页, 台湾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10月版。

(17)鲁迅:《庆祝沪宁克复的那一边》,见《鲁迅全集》第8 卷,第163页。

(18)(19)鲁迅:《当陶元庆君的绘画展览时》,见《鲁迅全集》第3卷,第550页。

(20)《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结论”部分,在分析“有些同志缺乏基本的政治常识,所以发生了各种糊涂观念”时,就举了“还是杂文时代,还要鲁迅笔法”的说法为例而批驳之。这里的立足点不是文体研究,而是“基本的政治常识”,即一切文章包括杂文的政治态度,以及由这政治态度延伸出来的“对付敌人”、“对付同盟者”、“对付自己队伍”的不同的“写法”。这种政治分析方法,根本上是把“政治常识”与“笔法”,思想和语言区别对待,所以势必要将鲁迅杂文的文体风格单纯定义为“冷嘲热讽”以及“隐晦曲折,使人民大众不易看懂”, 从而在新的政治环境中理所当然地加以排拒。 这可以看作是1938年上海左翼文坛关于“鲁迅风”之争的一个终结。研究“毛语”和“鲁迅风”的异同,首须注目于此。

(21)《成仿吾文集》,第27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22)《“我们”是谁?》,《瞿秋白文集》(二),第875页,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版。

(23)参见沈永宝《关于“鲁迅风”杂文论证的几个问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4年4期,第206页,作家出版社1994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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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身体”和“鲁迅”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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