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变迁与路径优化: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理性展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形势下论文,路径论文,主体论文,群众路线论文,理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5)09~0065~05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社会生活与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传统群众工作的一些思路与方法显得乏力而效率低下。返本求源,研究群众主体本身的种种变化,进而认识群众工作需要承担的新任务,或许可以成为实现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创新与发展、优化群众路线实践路径的更为理性的方式。 一、群众主体的变迁及其对群众工作的挑战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以及分配方式的变化,现代文明带来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多样化,都使得“群众”这一主体的视野更为开阔、思想更加活跃、价值观念更为多元。个体的独立性与差异性逐渐改变着人们记忆中“群众”的面貌,也成为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所必须正视的新挑战。群众主体的分层与离散、群众之间利益的矛盾与冲突、群众自我认同的混乱与困惑,是群众主体变迁的若干典型表现。 1.群众主体的分层与离散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维持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固有格局。但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转变,新的社会阶层及不同的利益群体极大地改变了党的群众基础。 第一,职业身份的丰富。就工人阶级而言,经营管理者、产业工人、雇佣工人、农民工等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人群体,广泛地分布于各行各业并频繁流动;就农民阶级而言,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成为具有高度自主权的市场经济主体之一,从以往单一从事农业生产的群体分化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乡镇企业管理者等;就知识分子阶层而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这一群体的规模日益扩大,用人体制的改革则使这一群体在不同领域、行业、地域之间频繁流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新增社会阶层,如民营企业的创业者、技术人员,受雇于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多属于知识分子阶层,进一步增加了这一群体的分化程度。 第二,收入差距的扩大。据2012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联合发布的《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称,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1,行业之间职工工资相差可达15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比一线职工收入高18倍左右、比社会平均工资高128倍。①而据多方测算,我国基尼系数已经逼近甚至超过了0.5,远超0.4的警戒线。②客观上贫富分化差距的拉大,使许多群众特别是利益受损群众的心态长期处于失衡、不安、焦虑、疑惑中。而在有的学者看来,收入、财富差距导致的社会分层的固化,加大了对立性群体意识出现的可能。③ 第三,社会地位的变动。应当承认,工人阶级承担了改革开放中经济和社会转型的主要成本,原本享有的国家政治生活和企业生产活动中的政治特权逐渐褪色,在就业、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领域的经济资源优势也逐渐消失,甚至因为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而处于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状态。同样被赋予了较高政治地位的农民阶级大量进入非农领域,以“农民工”的身份成为工人阶级的生力军,面临着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的危险。相应地,在改革开放浪潮中成长起来的企业管理者占据着社会生活的主导地位,整体素质较高、聚集了中国大部分高收入者的知识分子阶层同样处于明显优势地位。此消彼长之下,传统阶级社会地位的相对下降、社会新阶层政治诉求的不断增强,给党的群众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2.群众内部利益的矛盾与冲突 群众的分层与离散导致群体内部的矛盾逐渐产生。“新形势下群众路线的理论诠释与实践机制研究”课题组实地调研了广州市番禺区、天河区、海珠区、越秀区、白云区的16个基层党组织,8个小区、9个城中村、2个农村、2个学校及1个企业。在被问及“您认为群众之间最主要的差距是什么”时,有42.8%的受访者认同“家庭收入差距”选项,占第一位。调查中发现,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群体间的利益冲突更为明显化。以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的关系为例,外来人口多从事本地人不肯从事的工作,却难以融入本地群体,生活压力巨大;本地人口则排斥外来人口,认为对方争抢了自己的工作机会和社会资源,甚至依仗人数优势,用过激的方式排斥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劳动市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高收入人群不存在利益对抗,只不过这种冲突相对隐蔽。 不同群体往往从各自的利益要求出发,“物质利益诉求和政治权利诉求交织;教育、物价、医疗、社保等民生问题与个人具体诉求叠加”④,使得群众内部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复杂。对执政党而言,群众不再是高度服从且意志统一的整体,而是有着不同诉求的多个阶层与群体;群众工作的重心已经由传统的思想工作、简单的纠纷处理延伸到了了解利益诉求、协调资源分配等更为复杂的社会治理层面。这种变化,无疑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与智慧的考验。 3.群众自我认同的混乱与困惑 多元分化的主体带来了群众自我认同的困惑。“新形势下群众路线的理论诠释与实践机制研究”课题组的问卷调查显示,在被问及“您认为哪些人不是群众”时,有47.1%的受访者回答“领导干部”,42.4%的受访者回答“党员”,30.2%的受访者回答“所有公务员”,18%的受访者选择“有钱人”,10.2%的受访者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研发现,受访者对“群众”概念存在主观认知上的模糊,多以地位的高低甚至以做官与否作为区分群众与非群众的界限,也有受访者将“政治面貌”中的党员与群众当做身份区分的标准。多数受访者在回答问题时表现迟疑,认为很难选择。 事实上,“群众”是一个时代的、发展的概念。在传统文化中,“群”指同类的聚合体,“众”则是人的聚合,“群众”概念基本不涉及政治内涵。在西方语境中,“群众”主要用“crowd”或“mass”表述,指“在社会中没有权力和影响并且是被认为缺乏教育的普通人”⑤。马克思在自身的哲学中实现了对西方群众理论的价值颠覆,赋予群众以主体地位和目的性价值。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群众”多被认为是以工农、知识分子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人民在内的最广大人民。在当代中国政治语境中,“群众”的基本属性没有改变,仍然是党相信、依靠和服务的对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拥护者和建设者,是党执政的主体力量和社会基础。 尽管如此,前文述及的群众内涵的扩大、主体多元性和对立性的产生,依然会使身在其中的个体产生价值标准的混乱,从而模糊了对自身身份的认知。“对‘他们’进行分类是建构‘我们’自己的认同的另一种方式。”⑥在群体内部,群体成员主观上所具有的群体归属感降低;在群体外部,社会对该成员的模糊归类,无疑加剧了群众自我认同的混乱,也加剧了群众工作开展的难度。 二、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要求 善于做群众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然而,群众主体的新变化已凸显出传统群众路线实践机制的僵化与乏力。在的历史条件下,贴近群众、尊重群众与依靠群众依然是群众路线应当遵循的原则与担负的责任,并在新形势下发展出新的内涵。 1.贴近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地位 “我们党有许多优势,根本的一条是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人民群众中生长、成熟和发展起来,始终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这是我们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所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是这样,现在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也是这样。”⑦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旗帜鲜明地追求人民的解放和幸福,并因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凝聚了巨大的前进力量。但是,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官僚主义与传统文化中残留的官本位思想不但在部分党员和干部的思想中滋生,甚至蔓延到社会上,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被默认的社会现实。颠倒的“主仆”关系必然导致群众地位的边缘化,也使群众主体的新变迁难以真正进入群众工作的视野。 贴近群众,意味着执政党要在感情上亲近群众,在思想上认可群众的主体地位。这是新形势下发挥群众路线效力的前提。人民群众并不是政党的工具、历史的工具,相反,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是真正伟大的,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我们只有依靠了人民群众,才是不可战胜的。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真正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历史。”⑧ 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本就血脉相连。领导干部从群众中产生,始终属于群众中的一员,并与群众形成亲密的感情。这是群众工作的重要情感基础。前述“您认为哪些人不是群众”的问题调研也反映出,“群众”的内涵——至少在民众的认知中——并不是那么边界清晰的,对于底层民众而言,自己相对于“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群众;对于底层公务员而言,自己相对于“领导干部”属于群众;对于一般干部而言,自己相对于更高级别的干部属于群众。这种具有明显的相对性的概念恰好说明了“群众”与“领导”的密不可分。对于领导干部而言,群众的生活状态、思想情感等本不应成为隔膜的“他者”,而是围绕在自己身边的活生生的社会现实,是党的全部工作和路线方针所服务的对象。只有明确这一点,才能真正认识到群众路线所能发挥的独特作用,才能公正协调利益关系,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 2.尊重群众,正视群体利益诉求 当前,在人民群众的内部,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显性化和碎片化已经成为不争的社会现实。大体而言,传统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在改革开放中多处于利益受损的群体,留恋计划经济时代的价值理念,追求均等;新的社会阶层往往是改革成果的重要创造者和分享者,更倾向于既得利益的维护。执政党既要倾听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也要防止某些利益集团(尤其是拥有话语权的利益集团)的过度膨胀,防止建立在另一方利益损害基础上的利益更大化。 人民群众是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主人,是具有不同意见、不同诉求与不同观点的主体的集合。在一项针对“个人最重要的需求”的调查中,排在前四项的回答是“政治信仰”、“精神生活”、“民主权利”与“物质利益”。⑨可以看出,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群众主体意识的显著增强,他们希望能够与执政党平等地讨论问题、交换意见,而非如以往那般被说教、被指挥。这就要求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尤应注意尊重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利益,尊重人民群众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内的权利,努力建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与群众意见相一致的群众工作机制。 但与此同时,这种尊重又不是毫无底线的一味迁就。毛泽东指出:“凡属人民群众的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加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加以改正。”⑩这种“不正确的意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私有制在一定领域长期存在的当代中国,尤其值得警惕。群众主体分化的过程,其实也是社会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坚定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信念,强化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责任意识,才能不为民意甚至民粹主义所裹胁,清醒而理智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兼顾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 3.依靠群众,促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现代社会是一个角色分工的社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权力只能由少数人行使,而不可能由大多数人直接行使,因此就衍生出权力的委托:人民把自己的权力让渡给一部分人,通过选举制度,委托少数人执掌权力。对于被推举出来的少数人而言,他们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让渡了权力的绝大多数人而言,他们需要得到制度化的协商对话机会,以实现群众之间、党群干群之间的和谐相处。在这里,作为领导方式的群众路线需要担负党向人民群众负责、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双向沟通机制的重任。 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概括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党的权力来源“提供了稳定、持续而深厚的民意认同基础”(11)。“任何一个政党,任何一个政府,必须取得绝大多数人的拥护、赞成,才能巩固。”(12)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是群众路线的灵魂。新时期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要落到实处,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迫使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多数人的统治”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新形势下实践群众路线,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监督中的主体作用,使其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从而使群众的意愿真实、及时地反映到决策中,实现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近年出现的厦门群众抵制PX项目、上海市民抵制磁悬浮、广州番禺居民抵制在小区附近建立垃圾焚烧厂等事件,无不表明了新时期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以及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也展示了群众路线这个特殊的民主形式在社会治理中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群众路线实践机制的路径优化 为护好党的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实现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创新与发展,需要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搭建制度化的协商对话机制,建构社会群体的包容与认同机制,从而实现群众路线实践路径的优化与提升。 1.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密切联系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建立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其实质就是要在党与人民群众中建立起长期、稳定、有效的常态机制,使党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制度化、长效化。(13) 完善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需要完善群众路线的主动机制。这种主动机制体现为领导干部主动服务、联系群众的理论体系,便民、惠民、利民的政策主张,主动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完善群众路线的主动机制,需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沟通机制,在实践中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来建立和维持党群之间的密切联系;需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掌握群众的迫切需求,快速表达民意、准确反映民意,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完善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也需要完善群众路线的倒逼机制。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要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监督机制、评估机制,实现外在压力下的强制性改革,不断完善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体制。 2.搭建制度化的协商对话平台 通过构建制度化的协商对话机制,搭建群众与群众之间、群众与政府之间沟通与协商的平台,是协调群众内部关系、优化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方式。 第一,搭建群众之间沟通的平台。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帮助、支持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主动承担制度内部参与渠道的设计,保证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合理路径和制度空间。加强立法,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强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形成协调利益关系的强大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联系群众、直接反映群众要求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化解各利益群体之间的摩擦与冲突。 第二,搭建群众与政府之间协商的平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14)具体而言,应当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听证会制度等,加强利益主体与党和政府之间的联系。 3.建构社会群体的包容与认同机制 群众主体的分层与离散、群体内部矛盾的产生与群众自我认同感的降低,归根结底,属于新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发展、新变化,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处理新形势下群众主体变化所带来的问题,需要建立利益相容、价值相通、情感相惜的社会群体包容与认同机制。 第一,利益相容。利益相容的前提是利益格局合理化,关键在于打破利益藩篱,核心是发展成果的合理共享。对于政府而言,制度安排应该成为各利益群体实现其利益需求的规则保障,而不能成为少数阶层掠夺其他阶层利益的工具。因此,政府应当摆正角色,以公共服务为基本职能,建立一个相对均衡的利益体系,保证其中任何主体(尤其是相对弱势的群体)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实现利益共享和互惠,引导全社会走向“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礼记·中庸》)的和谐局面。 第二,价值相通。当今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都使凝聚社会共识的难度明显加大。然而,当代中国社会有一个共同理想和共同愿望,那就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当前社会民意的最大公约数。它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与凝聚力,能够将个体的价值追求和群体的价值追求连接起来,统一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不同个体的价值取向,是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内部各价值主体之间的最佳沟通点和契合点,是当前我国社会价值整合的接榫口与重要基础。 第三,情感相惜。正如习近平所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夙愿。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华民族蒙受了百年的外族入侵和内部战争,中国人民遭遇了极大的灾难和痛苦,真正是苦难深重、命运多舛。中国人民发自内心地拥护实现中国梦,因为中国梦首先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梦想。”(15)中国梦是包括了每一个中国人、海外华人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在为了这个梦想而努力奋斗的过程中,不同阶层的群众共同经历了百折不挠的斗争,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这是当前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情感基础。这个情感基础也是拉近不同阶层、不同成员之间的思想距离,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保障。 作为群众工作的对象,群众不再是高度服从且意志统一的整体,而是有着不同诉求的多个阶层与群体。这种情况下,公正协调利益关系,尊重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优化群众路线实施路径,就成为新形势下实践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通过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的完善、制度化的协商对话平台的搭建以及社会群体的包容与认同机制的建构与运行,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正义,是新形势下群众路线继续焕发生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群众路线所应担负起的新的历史使命。 注释: ①连玉明主编:《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No.1:社会管理科学化与制度创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9~15页。 ②国家统计局公布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9,而据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密歇根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谢宇等人的测算,从2005年到2012年间,中国基尼系数维持在0.53~0.61之间。参见Yu Xie & Xiang Zhou,Income Inequality in Today’s China,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2014,111(9),pp.6928~6933. ③房宁:《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政治学研究》2013年第6期。 ④高新民等:《今天我们怎样走群众路线》,湖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69页。 ⑤《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7页。 ⑥Richard Jenkins,Social Identity,London Routledge Press,1996,p.87. ⑦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81页。 ⑧《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0~351页。 ⑨湖北省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组:《社会阶层构成变化对党群关系的影响及对策》,《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⑩《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3页。 (11)张雪梅:《价值·挑战·应对——群众路线的时代鼎新》,《社会主义研究》2012年第4期。 (12)胡锦涛:《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13)谭鹏:《价值牵引:党的群众路线长效运行的逻辑起点》,《党政研究》2014年第3期。 (1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06年10月19日,第1版。 (15)习近平在接受金砖国家媒体联合采访时的答问,参见《人民日报》2013年3月20日,第1版。标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论文; 群众路线论文; 阶层固化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