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市场经济的时代特征_市场经济论文

论中国市场经济的时代特征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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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338(2004)01—0030—05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使其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形式。建立与完善市场经济,既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开拓与创新,也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与完善不仅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新的任务、新的课题、新的要求,与此同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特点、要求与规范也必然融入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与完善过程,从而形成鲜明的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时代特征。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定要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为基础,而且必定要以“三大文明”的“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为保证。一方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为载体,离开了具体的市场经济的运行就成了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二者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是相互一致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中,要始终不渝地坚持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时代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削弱,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滋生,过去曾绝迹的某些丑恶现象重新蔓延,社会经济秩序中的不诚信以及伪劣假冒普遍发生,等等,给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鲜明的制度属性(如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强调国家宏观调控,追求共同富裕)之外,还不可能完全摆脱一般意义上市场经济的其它特征。实践证明,要使我国经济富有活力和效率,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提高效益,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不仅会对经济运行带来消极影响,而且必然会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侵袭健康的社会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那种认为市场经济高于一切、好于一切、百利无害、绝对有益的观点是不符合现实的,在实践中也是极为有害的。对此,我们一方面必须对市场运行加以正确的指导和调控,另一方面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应当明确,我们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运行平台,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特点与状况。我们的精神文明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和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因此,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发挥我们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优势,促进、影响、引导市场经济,使它朝着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防止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而走上违背广大人民利益的邪路。在这种情况下,只强调精神文明建设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不够的,要在适应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这是因为物质文明是基础,经济建设是中心,但是精神文明搞不好,物质文明就会遭到破坏,甚至导致社会变质。正如邓小平所指出:“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1]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政治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精神文明建设不但对物质文明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发展方向。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的,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高度重视精神对物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政治对经济的巨大作用,不能忘记这些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以“利益”为杠杆来发展生产力的一种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其前提在于社会生产的单一性(社会分工)、人类需求的多样性和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因为有了人类需求的多样性和社会生产的单一性,就必然会有交换;而在经济利益独立性(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条件下,唯一可能的交换原则是等价交换。因而,市场经济不过是相应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从精神文明建设来看,如何正确地看待“利益”,怎样正确地区分正当的个人利益与不正当的个人利益,怎样处理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等等,是我们面临的基本问题。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有其积极的作用。个人的主体能动作用的发挥,个人的创新精神的形成,平等竞争、等价交换观念的增强以及追求利益的自觉行动,是市场经济积极作用的体现。同时,市场也有其自身的不容否认的消极影响,这就是它易于诱发一些人的唯利是图、金钱至上、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思想,可能造成社会生活中的某些道德失范,使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再加上对外开放的扩大,西方一些不合中国国情的生活方式和敌对势力对我国所实行的“分化”政策,更加助长了社会生活中某些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与思想的发展。这种情况说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没有精神文明建设是不行的。当然,不要以为资本主义就没有符合其社会基本宗旨与经济制度的文明,只不过各自文明的程度、特点、形式等方面不同罢了。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有人以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为理由,提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同样也要转轨、转型甚至重建的观点,有的甚至主张要以“个人主义”、“个人本位”等来代替“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从传统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是经济体制的转变,不但不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改变,而且是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和原则都是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要求相联系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集中体现,从而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具有深刻而宽泛的涵义;它要把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在社会推广开来,并大力提倡集体主义精神。

“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要求,体现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这就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把体现为人民服务精神的先进思想风貌贯穿于经济建设的一切活动之中,同时也要用健康向上的思想来抵制和克服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负面影响。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这是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政府以及有关各部门应当切实努力,具体实施,从而真正使为人民服务逐步形成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普遍接受和遵循的精神文明的基本准则,并使之成为社会的价值导向。

“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根本要求的反映,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特征的体现。为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把发展、扩大和巩固集体利益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集体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是集体主义原则的要求。当个人利益同集体、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并形成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利益观。但对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的矛盾,要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要区分个人利益的正当与不正当,对于正当的个人利益要尽可能地予以实现与照顾。必须强调,我们所说的“集体”,不是一般的“群体”,而是能够体现社会主义社会集体成员利益的真实的集体,不是为了一些人的私利的“小团体主义”和“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是一种放大了的极端个人主义,是同我们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背道而驰的,也是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不相容的。社会主义国家尊重个人的价值,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人才能发展,这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应有之义。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与层面考虑,“集体主义”也是其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首先,商品或商品经济的属性在于价值依托使用价值,生产的目的是用于交换,从而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服务性;其次,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在于自由竞争、等价交换,从而体现公开、公正、诚信、有序的竞争性;再次,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在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从而以合伙制、股份制等形式表现出合作性;又次,市场经济的结果在于分工越来越细、越具体,劳动生产率以及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从而生产、流通、分配以及消费过程日趋社会化,越来越表现出整体性。所有这些特征,自然体现了自由、平等、竞争、效率、利益为基础的“集体主义”的原则与要求。集体主义从来都不是上帝赋予的,而是人们在特定生产力条件下的产物,实质上是生产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在不同生产方式条件下有不同内容与形式的集体主义,原始社会的“集体主义”与今天的集体主义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里,人们对集体主义有一种误解,似乎集体主义所强调的就是个人对集体的服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应当更明确地强调,没有对个人正当利益的保护,没有个人才能的发挥和价值的实现,也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保护和鼓励谋取正当的个人利益的积极性,是精神文明建设所必须解决的一个认识问题。国家的利益、集体的利益是全社会一切成员活动的总体的、根本的要求,是建立在对个人利益的实际承认和充分尊重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一方面强调每个人应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另一方面,又强调保护人们的个人利益和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基础作用的一种经济形式。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前提的;从生产关系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市场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一定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结合,是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现代形式。马克思经济学说认为,市场经济形式已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伟大成果所证实。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全可以运用市场经济这一特定的历史形式,而不可能超越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但不应该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精神文明建设对立起来,而且应该充分认识二者的历史一致性。

第一,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作用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从价值规律的内在要求来说,体现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规定性;从其外部特征来说,体现等价交换;从其具体形态来说,表现为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市场经济在其经济运行过程中,始终贯穿着“自由”、“平等”、“诚信”、“公开”、“公正”的商品交易原则。不论就市场对资源配置来说,还是就商品交换关系来说,都不能离开这些原则,否则市场经济就会失去规范与秩序,无章可循。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经济与精神文明的要求是相一致的。

第二,市场经济规律所体现的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交换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方式,是人们之间互相提供劳动和社会服务。一方面,商品生产者之所以生产商品,是为了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商品是社会化的产品。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又必须在自由平等、等价交换的条件下进行,所以整体的现代市场经济呈现出一种“公开、公正、诚信、有序”的大格局。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的实现,必须基于你为他人或社会提供了相应的劳动或服务才能同时获取他人或社会为你提供的劳动或服务,也就是需求的实现或者利益的获得。在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下,人们通过自由竞争与等价交换而劳有所获,并且应当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剩余价值是另外一个问题。所有这些,在市场经济现实生活中,不正是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相一致吗?可见,精神文明建设所提倡和宣传的,正是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而精神文明建设反对和批判的,也正是市场经济所不允许的。

第三,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原则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信用经济、秩序经济和宏观调控经济,在其商品交易过程中必须要求遵循自由、平等、竞争、效率、利益等主要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一切生产与交换活动,都是在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价值或个人的利益,而这种自身价值或个人利益必须遵循市场一切规范即自由、平等、竞争、效率、利益等才能顺利完成。如果不是这样,则只能说这种市场经济是不健全和不完善的。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可以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重要的动力资源、正确的价值导向、良好的道德环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使其消极影响得以限制和避免,从而全面实现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目标。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的规范性与精神文明的规范性基本是一致的。

文明包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它是时代的产物,是历史进步的结果,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应当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进行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需要进行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我国新旧体制转型过程中,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只是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完善;另一方面精神文明建设也尚不成熟,不够健全。二者都面临着不断完善、不断规范的历史任务。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很多消极现象,例如投机欺诈、欺行霸市、非法暴利、场外交易、灰色收入以及滥用权力、贪污腐化等,虽然都与我们所说的“一手软”或市场经济不完善、不健全有关,但绝非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与我国行政权力的监督与约束不够健全有关,也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整个民族文化素质有关。不能把所有社会消极现象都归于市场经济,这是缺乏历史分析的。

客观而言,目前我国社会还存在不少消极的东西,然而它们并不是市场经济必然带来的,而是来自旧的习俗、旧的观念、旧的思想、旧的体制以及其它相关因素。

(一)要区别市场经济不发展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不同。封建主义思想是以小生产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和以等级制为基础的官本位为前提的。在自然经济形式下,社会经济的运行由各个经济单位或家庭的直接生产和需要来决定,其本身生产什么就消费什么,消费什么就生产什么,通过“男耕女织”来解决自身有限的吃穿等方面的需要,从而形成了通过自给自足而运行的自然经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然经济的狭隘性便暴露出来,封建垄断排斥生产资料的集中、积聚和技术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和不同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排斥商品的交换,从而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正常发展。同时,封建社会严格的等级制度及皇权思想,使得仗权欺人、倚势压人、官权主义、权力至上的现象普遍存在。现今,这种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在我们社会中仍有不小的影响,有的人服务意识淡薄、权重人贵、权大于法;有的人官迷心窍,整天跑官、要官,为了升官晋级而投机钻营、不择手段,如此等等。这是导致一些腐败现象产生和社会风气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这一切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格格不入的。中国曾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也没有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因而社会化大生产与商品经济都有待进一步发展。这种情况也告诉我们,反封建仍是中国民众的沉重任务,没有封建残余的彻底铲除,就没有市场经济的顺畅发展。

(二)要区别市场经济不发展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与资产阶级的腐朽观念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充分肯定了资产阶级在其上升与革命过程中的奉献、牺牲、开拓、前仆后继的精神,同时也鞭挞了尔虞我诈、弱肉强食以及金钱至上、金钱万能的拜金主义。资产阶级把人们对金钱的崇拜发展为一切为了金钱,一切以金钱来衡量、来推动的拜金主义。既然金钱高于一切,人生的意义、目的、价值全是由金钱决定的,那么,人就被降低为从属于金钱或从属于物的地位。这种由于异化所导致的拜金主义观念必然使人丧失远大的理想和高尚的追求,成为狭隘自私、道德堕落、不顾国格人格而只为金钱活着的可怜虫。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资产阶级拜金主义观念在不少方面得以滋生和蔓延。“一切向钱看”口号的提出,“前途前途,有钱就图”观念的流行,一些人为了金钱而不顾国格人格直至践踏党纪国法的事实,都是拜金主义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体现,而这些都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相悖的,是市场经济不发展、不规范、不健康的结果。

(三)要区别市场经济不发展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与超越现实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极大破坏作用的“左”的一套东西不同。邓小平多次强调:“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2]“左”的观念往往以“革命”的面貌出现,在所有制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在分配上推行供给主义与平均主义,在物质利益上否认个人利益,限制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反对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与管理方法,主张闭关锁国为特点的极“左”经济理论,把改革开放说成是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认为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仍然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等等,这些观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是背道而驰的。实践早就告诉我们,“左”的东西破坏性极大,迷惑性也很大,而且往往嫁祸于人,不可小视。

综上所述,不能把封建主义的残余思想、资产阶级的腐朽观念和“左”的东西强加或附加给市场经济。固然,市场经济也有其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与缺陷,甚至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出现误区与扭曲,但是,它们是完全不同质的东西,决不能一概而论。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过程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人们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竞争与协作、自觉与监督、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同富裕、富民和强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一系列复杂关系,因而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身实际上又是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二者不可分离、相辅相成。物质决定精神,经济决定政治,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意识。只有当我们科学地认识和把握市场经济的时代特征,在理论和实践中明确个人离不开集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总体是统一的,个人要为集体服务,集体要为个人谋利益,从而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统一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过程中,亦即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与精神文明建设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才能走出一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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