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组建股份制跨国企业的宏观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广东论文,股份制论文,跨国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结合广东实行股份制企业改革的经验以及开展跨国经营所取得的成就,论述了广东组建大型股份制跨国公司的有利条件,提出了宏观战略步骤和基本原则,认为组建大型股份制跨国公司是符合广东经济发展战略的,有利于广东尽快实现与国际经济的全面接轨。
一、广东组建股份制跨国公司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16年,广东由一个自然资源贫乏、技术力量薄弱、工业基础落后的省份一跃而为全国经济强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从1979年以来,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超过13%;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4175亿元,人均水平达6292元(按常住人口6635.3万人计算),超过国际上通常认为的对外投资起点经济线(人均国民收入300美元以上, 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5%左右);16年来对外贸易发展迅速, 出口总额连续9年居全国之首,1994年达532.74亿美元。 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对外投资、跨国经营提供了厚实的经济基础,也使股份制跨国企业的组建具备许多优势,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市场经济的意识已深入人心,大市场、大经贸、大营销的格局已经形成。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实现了从产品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体制的转换,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迈进,珠江三角洲形成了初步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符合国际惯例的外向型市场运行机制。实践使人们深深地认识到,市场作用发挥得越充分,经济活力就越强,经济发展就越快。这一观念的确立使人们在新时期能以更清醒的头脑,敏锐的目光,坚定不移地开展跨国经营,再造90年代新优势。
第二,广东已冲破了单一的所有制成份和行业界限,出现了各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混合型及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多种经营的合资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龙头”珠三角,各种规模、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更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成得到迅速发展。康佳、赛格、健力宝、白云山、科龙、威力、美的、万家乐等企业集团在全国脱颖而出,显示了雄厚的实力。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上颇有声誉的名牌产品和一定的技术力量,这无疑为海外投资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相对优势。
第三,广东跨国经营发展迅速,海外企业已由1989年的300 多家发展到目前的600多家(其中约80%在港澳), 这些海外企业在广东的对外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粤海、健力宝、越秀、赛格、万宝、标致、康佳、中华自行车等一批跨国企业集团在资金、规模、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当的实力,他们在开展跨国经营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培养和造就了一批跨国经营管理人才。
第四,广东企业股份制改革在全国领先一步。经过几年的探索和试验,股份制已经在南粤大地上开出绚丽之花,结出丰硕之果。目前全省已有股份制企业400多家(其中深圳200多家,珠海50多家),并走上了正常运转的轨道,显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股票市场也不断发育成长。股份制的发展已成为广东——尤其是特区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它对资本的优化管理、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以及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企业的改革和组建产生了更好的示范作用。
这些优势无疑在意识形态上、经济基础上、组织形式上以及人才优势上为广东大型股份制跨国公司的组建,实现与国际经济的接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组建股份制跨国企业的战略步骤
跨国经营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组建股份制跨国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笔者认为在宏观战略上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打基础,选择和组建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采取引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办法,选择竞争性行业中实力雄厚、经营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联合兼并一批中、小型企业,完善或重组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集团式或行业集团式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充分发挥这些骨干企业在技术、设备、产品、人才上的优势和整体效应,致力开拓新产品,创新名牌,形成自己独特的模式和风格。这一方面为下一步股份制跨国公司的组建打下实业基础,另一方面可改变因缺乏整体、系统的规划而造成的条块分割、业务分割、地区封锁、各自为政、重复布点局面,促进生产要素的相对集中,以形成较高的规模经济效益。
第二步,以这些重点扶植的产品式或行业式骨干企业集团为主体,以专业外贸进出口公司和有关金融机构为辅助,组建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工贸、技贸、农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形式上设置国家股、法人股、自然人股(包括企业职工股和社会私人股)和外资股。国家股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国有资产投入所形成的股份;法人股即企业法人投资所形成的股份;个人股即社会个人或企业职工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外资股即外商向公司投资的股份,也即B股,B股可作为扩大和更新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以此筹集国外股金。为保证公有制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对自然人股和外资股可进行适当限制。在组织形式上,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构成互相制衡的组织管理结构,取消公司行政上的级别,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全员聘任制,所有权、产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
第三步: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和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海外区域,开设企业性、实业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或以合资、合作等形式与所在国企业实行联合,分阶段逐步形成全球性的生产、经营、销售和讯息网络。海外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和利润中心,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和管理自主权,但在经营决策上服从于国内总部的总体发展战略。
这样建立起来的股份制跨国公司具有四方面的优点和作用:
首先,在企业机制上,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由于用产权作纽带,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摆脱了政府行政机构附属性的地位而成为法人实体,从被动的生产者变成市场主体,克服了靠行政手段“拉郎配”组合起来的企业集团实际上仍是在“三不变”的基础上实现的低层次松散的经济联合的通病,形成了新的利益关系,使自负盈亏的责任落实到企业,从而促使企业根据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支配、运作资产,实现资产的有效增值。这便从根本上解放了企业生产力,使它“轻装出海”、“武装出海”,灵活地驰骋于变幻莫测的国际市场,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
其次,形成了不同行业、企业的横向联系,促进并实现了各种生产要素在更大地域范围和更大规模上的重新组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工贸、技贸、农贸的结合;生产和经营的结合;进口和出口的结合;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结合。形成了全方位、多功能、高规格、具有较强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从而提高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能力。
再次,便于形成集约化经营,改变我国外贸粗放经营状况。粗放经营是指那种重数量、轻效益,以量取胜以及宏观失控,自相竞争,技术、生产、贸易、金融之间脱节,贸易手段落后的外贸经营方式,它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外贸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股份制跨国企业的组建,由于以拥有名牌产品作基础,融科技、生产、贸易、金融于一体,具有不断拓展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加速产品升级换代的能力,从而避免了经营的粗放性。
第四,组建股份制跨国企业还可以解决当前传统外贸专业公司由于外贸经营放开,进出口垄断地位失去以后的出路问题。在传统计划经济“胚胎”中孕育出来的外贸专业公司,长期以来,凭借国家的指令性计划的保护,一统外贸天下,成为“不愁嫁的皇家女”。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这种格局已被打破,外贸公司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一方面,经营放开,大量的“三资”企业、非专业外贸公司与专业公司平分秋色,如今广东每个行业都有一家以上有经营对外贸易的公司和生产企业,
使全省的进出口企业从10 多家发展到1500多家。这使专业公司在货源、市场、人才等方面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我国“复关”虽然受阻,然而决心不变,势在必行,为此,外贸体制的改革必将进一步按关贸总协定的要求和国际惯例的规范推进,一旦“复关”,传统的专业分工将被逐渐打破,外贸专业公司将因种种特权的失去、内外贸趋于一体化而从“皇家女”沦落为“平民百姓”,因此,外贸专业公司的出路便成为一个亟待探讨的问题。组建大型跨国公司,发挥其在国际贸易中多年积累的经验和熟悉国际惯例以及有大量懂得按照国际惯例运作的人才等优势,既解决部分外贸公司的出路,更有利于跨国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避免走弯路或减少走弯路。
三、组建股份制跨国公司必须遵循的三个原则:实业化原则、产业优化原则和发挥地区优势原则
跨国公司作为一个经济实体,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为企业松了缚,赋予企业活力,没有它企业便缺乏灵活性;实业化则为它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没有它,企业便失去依托;产业优化是以我国宏观经济利益为考虑基点,把跨国经营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作为一个协调互动的过程,不强调优化产业,跨国经营便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动力和意义;发挥地区优势则着眼于企业的外部环境,有利的外部环境无疑是企业高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基于这一认识,笔者认为,在组建股份制跨国公司时,必须着实贯彻实业化原则、产业优化原则和发挥地区优势原则,把三者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一)实业化是跨国经营的基础 以实业为基础带动贸易,以贸易为实业拓展市场空间,以此解决生产与流通结合的问题。因此,在组建跨国企业时,应以实业(工、技、农)为基础组成工贸、技贸、农贸跨国公司,这在目前我国跨国经营刚刚起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占主要地位的状况下是较好的选择。
(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科技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 目前广东的产业结构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加工工业生产能力过大,农业、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生产能力不足;一般加工产业生产能力过大,高水平的加工能力不足;第三产业近几年虽有较大发展,但仍相对滞后。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我省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又妨碍了宏观效益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广东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广东省关于珠江三角洲大经济区规划中提出:第一产业向“三高”农业发展;第二产业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方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有新的突破;第三产业要提高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跨国经营是手段,不是目的,应把跨国公司的发展纳入珠三角经济区的规划这一宏观战略,符合地方产业政策和布局。在培植骨干企业集团阶段即着眼于支柱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产业结构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产业,包括电子、纺织、机械、建材等“现实的支柱产业”;石化、汽车、钢铁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和信息、生物工程、微电子技术等“未来的支柱产业”。以支柱产业为基础引导跨国公司的组建和发展方向,通过跨国经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促进产业的升级,从而推进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这应是跨国经营的长期目标。
(三)充分利用地域上现有优势和潜在优势,企业才能生存发展,这是组建大型企业必须考虑的条件之一 由于各地区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工农业基础、生产力水平等各不相同,客观上存在着各自的优势。大型企业的组建应能善于吸收和利用所在地及其周围地区的优势,扬长避短,避免舍本逐末、避重就轻,舍近求远,以便获得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跨国经营的宏观政策体系
企业固然是跨国经营的主体,然而,在企业参与世界竞争中,政府的行为同样是不可缺的,其重要性不是表现在计划经济时期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上,而表现在跨国经营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服务上,表现在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上。它直接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因此,政府应在转变职能、给企业以自主权的同时,根据我省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和完善各种有利于股份制跨国公司成长壮大和发展的宏观政策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宏观财政政策、宏观金融政策和宏观产业政策。产业政策上面已有所论述,这里简要谈一谈财政和金融政策。
财政政策。利用税率、补贴、减免税收等手段引导、调节企业海外投资的产业方向和地域方向;通过双边或多边政策,协调避免内外双重征税;对通过海外经营带动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和中间产品出口,予以出口退税……等。
金融政策。国家政策性银行应对跨国经营企业实行扶持政策,主要以贷款为主,根据其投资规模、类型、风险等不同情况提供优惠贷款;对海外金融行为(如发行股票等)提供必要的担保或抵押;提供结算、咨询、策划等配套服务。
此外,应大力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健全与海外投资相应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建立起协调有序的宏观管理机制,使海外企业的行为纳入规范、健康的轨道。同时大力发展涉外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和国际经贸仲裁机构,为海外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