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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3-8418(2010)01-0134-03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与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几乎是同步的,在某种意义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是通过发展高职教育实现的。目前,“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如何发展高职教育却众说纷纭,其中一个讨论热点就是层次与类型之争。“分层说”认为,高职教育属于专科层次,它与本科、研究生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构成我国单轨制的高等教育体系,故应该“分层”处理高职教育发展问题。“分类说”认为,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属于完全不同类型的两种体系,有各自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两者构成我国双轨制的高等教育体系,“分类”办法有利于高职教育的发展。层次与类型之争实质是分层单轨制与分类双轨制之争。本文通过借鉴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变迁的经验,对上述争论作初步探讨。
一、分层单轨制与分类双轨制之争
持单轨制观点的主要是普通高等院校的专家和学者,并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关于高校分层定位和发展问题就受到一定的重视,并在1986年3月召开的国家教委工作会议就提到,各高校应当有所分工,按重点进行人才培养。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制订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其主要目的是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和引导高校“各安其位”,形成自己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因为资源的稀缺性,各高校不可能全面发展和全面争优,每一所高等学校必须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找到自己的合适位置。目前,围绕这一问题的研究非常多,也取得显著成果,但都不同程度受卡内基基金会大学分类标准影响,主要都是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任务及发展传统来划分。例如,研究型大学、教学科研型大学、教学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或社区学院。这些划分有一个共同点:高职院校属专科层次,处于高等教育体制的最底层。他们认为,高职院校只有“安心其位”,才能办出特色,才能有发展,而不应一味盲目追求“上位”,从而丧失特色。
双轨制是高职院校的专家和学者近年提出来的。原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吕鑫祥教授1998年提出“高职的学历教育可以有很多层次: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目前,这种观点在高职教育界获得普遍认可。他们认为,职业技术教育是培养技术型人才的教育,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它的教育层次逐渐高移,产生了培养高级技术型人才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并形成了新的类型框架。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不同层次的应用性人才的需要,高职教育也应有其完整的教育体系,包括高职教育大专—本科—硕士—博士。高职教育只有建立独立的体系才能获取大力发展的空间和机会。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第一次在政策文本中确认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
二、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变迁的经验
1965年4月,英国教育与科学部大臣克罗斯兰(A.Crosland)在伍尔维奇多科技术学院发表演说,宣布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双轨制”。他提出建立“双轨制”的四个方面的理由,并指出英国的高等教育制度不应该按照阶梯原则分层,大学与非大学应该平起平坐,共同竞争:“大学部分将继续作出它自己独特的和神奇的贡献……公共高等教育部分作出同样卓越而又独立的贡献……在两者运行过程中,达到相互了解、良性竞争”。1966年,教育与科学部颁布了《关于多科技术学院与其他学院的计划》(A Plan for Polytechnics and Other Colleges)白皮书,将巴思等8所高级技术学院升格为大学,并将原有90多所独立学院合并为30所与大学平起平坐的多科技术学院,成为双轨制中“公共部门”的高等教育。
时隔二十多年,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却又从双轨制变迁为单轨制。1991年5月,教育和科学部公布《高等教育:一个新的框架》白皮书,建议废除高等教育双轨制,建立一个单一的高等教育框架。这个新框架的主要特征包括:建立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允许多科技术学院及其他合格的学院升格为大学。时任首相梅杰认为,“我们的改革将主要结束大学与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之间日益严重的人为区分”。1992年英国颁布《继续和高等教育法》和《苏格兰继续和高等教育法》,宣布成立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同时撤销1989年才设立的大学基金委员会和多科技术学院与其他学院基金委员会。同时,还宣布解散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授予多科技术学院大学地位,同意多科技术学院申请改名为大学,具有和大学相等之地位,享有自行颁授学位之权力。最后,英国34所多科技术学院以及部分其他学院被改称为大学,一个统一的高等教育体制取代了运行20多年的双轨制,实现了英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新融合,从而完成了由双轨制到单轨制的变迁。
为什么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在单轨制与双轨制之间反复变换呢?笔者认为,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建立双轨制的初衷是谋求大学与非大学平起平坐、共同竞争,但结果不但没达到预期目的,反而使高等教育产生了严重的分层。双轨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调解“精英”与“大众”型高等教育之间的矛盾,实现“平等存异”原则,但事实上它却是一种教育机会不平等的教育制度。首先,从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原则看,大学保持自己传统的学术任务,而非大学的公立高等教育部门必须发展职业高等教育和相关类型的高等教育。其次,在经费拨款方面,大学具有自治权,经费由政府通过大学拨款委员会拨给,财政开支有较大的独立性,而且经费充足;非大学由地方教育当局管理,人权和财权都在地区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学校只能按照预算申报年度经费拨给资金。最后,从特征方面看,具有“自治传统”的大学有超然性、学术性、保守性和排外性;而“服务传统”的非大学却具有回应性、职业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另外,大学与非大学的区别也可以从管理、学位、学制、教学和招生范围等方面看出。
尽管1992年英国高等教育体制重新变迁为单轨制。但,此新单轨制与1965年前的旧单轨制完全不同,旧单轨制是按照阶梯原则分层,大学在上层,其他院校在下层。两类院校最重要的区别是:大学是自治的,可以获得大学拨款委员会的资助,且有学位授予权;而公共部门的院校则属于地方管理,经费由地方资助,且自身无学位授予权。而新单轨制则在统一的高等教育制度下,不按照阶梯原则实行分层,成立统一的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同意多科技术学院申请改名为大学,并具有与大学相等之地位和享有自行颁授学位之权力。
三、讨论与建议
1.分层的单轨制阻碍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1965年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实施双轨制的根本原因,就是原有的分层单轨制人为地阻碍非大学的正常发展,使大学和非大学无法平起平坐、共同竞争。目前,我国也面临英国当年非大学的同样情况,即高职教育受到不平等待遇,被人为地局限在专科层次。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外延的扩展,技术教育逐步向高层次延伸成了社会的迫切需求,分层的单轨制将高职教育定位于专科层次,不仅阻碍我国高职教育的健康长远发展,而且抑制了社会对高端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世界各国或地区的本科高等教育也不乏职业教育身影,如美国和台湾地区都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由于将高职教育局限于专科层次,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社会受本科高等教育的强烈愿望双重压力下,全社会只能大规模扩张普通本科教育,出现了有条件的要扩招、无条件的也要创造条件扩招的空前“热闹”场面,从而造成传统的侧重理论体系的本科院校人满为患,并为若干年后的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埋下隐患。因此,取消分层的单轨制,确立高职教育在本科层次高等教育的应有地位,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也是保证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对高端技术人才需求的现实反应。
2.双轨制并不利于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尽管我国高职教育界众多人土一直试图通过建立双轨制来提升高职教育的应有地位、谋求高职教育的长远发展,但通过借鉴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变迁的经验,笔者认为,此举极可能造成相反效果,不但未能提升高职教育的社会地位,反而进一步强化其“低等教育”的标签色彩,人为地夸大区分普通高等教育与高职教育的特征,加剧高等教育体系的内部分层。双轨制在短时间内也许给高职教育带来表面的“繁荣”,但实质却是聊以自慰。例如普通高等教育与高职教育分类进行的精品课程评审,尽管某高职院校国家级精品课程高达41门,而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两所同属“211”、“985”工程的国内知名高校之和也只不过37门,但他们之间的社会声誉和社会认可度差距却是天壤之别。因此,分类评审虽然能给高职院校增加精品课程门数,但却无法提升其社会地位和声誉,甚至降低了其精品课程的含金量。
高职院校即使日后发展了本科、研究生层次教育,同样不会改变人们印象中高职教育等同于“低等教育”的印象,就如目前全日制本科与非全日制本科一样。因此,分类的双轨制并不利于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3.平等的单轨制值得进一步探索。既然分层的单轨制和分类的双轨制均不利于我国高职教育的长远健康发展,那应采用什么体制呢?笔者认为,应该借鉴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变迁的经验,探索平等的单轨制。首先,应允许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试办本科层次教育。目前,高职院校水平参差不齐,确实不应“一哄而上”开办本科层次教育,但这也不宜“一刀切”,成为阻碍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试办的理由,而应选择办学实力强、社会外围需求强烈的院校试办,再逐步推广。第二,逐步取消不平等政策。目前束缚高职教育发展的因素很多,应逐步取消政策层面的不平等因素,包括招生批次与范围、学费比例、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科研项目竞标等,为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平等竞争平台。第三,引导高职院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高职院校不应走传统高校老路是普通共识,但这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引导它们与社会、企业建立紧密联系,谋求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方面有新突破,创立“创业型”院校。第四,不宜过分强调高职概念。在高职教育发展初期,对高职概念的适度描述有利于提高社会知名度,但其后的过分强调,则有可能导致高职教育走向“分层”或“分类”,反而不利于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