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与精神实质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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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409(2008)09-0004-05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思想理论上取得的伟大成果,集中体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按照今年9月5日召开的党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部署,这场学习活动从9月起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展开。党中央要求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新提出的一个执政理念。如何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本文拟就这个问题做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和完整含义

深入领会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必须准确把握它的科学内涵。笔者认为,人与自然关系意义上的人类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内涵之一,人民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

“以人为本”一语出自两千多年前的《管子》一书,而我们党用“以人为本”来表达自己的执政理念,是党的十六大之后的事情,始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此之前,“以人为本”曾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而被赋予不同的含义;从字面上看,其中的“人”和“本”都可以作不同的解释,比如“人”既可以指人类,也可以指人民,还可以指个人。因此首先应该明确,我们所要讨论的以人为本的含义问题,是指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什么的问题,而不是“以人为本”一语从字面上看可以作出哪些解释的问题,不是它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思想体系中曾经被用来表达什么思想的问题。例如,我国古代典籍中的“以人为本”所表达的,实际上是古代的“民本”思想,所以在《贞观政要》的《务农》篇中,既讲“国以人为本”,同时又讲“国以民为本”,二者是同义的,可以互换。这里的“人”或“民”,既不是指所有的人或“人类”,又不是指个人,也不同于今天我们所说的“人民”,而是指与君王相对应的“民”,即臣民。范仲淹的名篇《岳阳楼记》中“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中的“民”,就是这种与“君”相对应的“民”。西方近代以来的人文主义、人道主义或人本主义[1],其核心思想也可以用“以人为本”来表达,因为人本主义从字面上看就是以人为本的主义。但是,这里所说的“人”,是离开具体的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与我们所讲的现实的具体的人不是一回事。所以,理解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必须把它同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西方近代以来的人道主义或人本主义思想区分开来。

确定党的基本理论中新提出的重要概念的内涵,固然不能脱离它在字面上或语源学上的含义,但基本的依据应该是它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的运用和界定,这正如我们所说的“实事求是”应该按照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而不应该按《汉书》中的出处来解释、我们所说的“矛盾”只能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而不能按《韩非子》中既卖矛又卖盾的故事来理解一样。我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以下一段文字是我们党关于以人为本的最重要的论述: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这是迄今为止党的文献中关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最完整、精辟的论述,也是最权威的论述,我认为这段话可以看做是党的十七大对以人为本的界定。我们应该把对以人为本的理解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在这一段共144字的论述中,“人”这个词出现了2次,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民”一词出现了9次。毫无疑义,党的十七大对以人为本的阐述和运用,始终是围绕着“人民”这个关键词展开的。在党的其他重要文献特别是党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的历次重讲话中,比如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2008年3月1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2008年6月30日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始终是围绕着“人民”来阐述以人为本的,表达了我们党相信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的根本观点。

有学者提出,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表达为“人民为本”,而是讲“以人为本”呢?

我认为,除了人民为本的基本内涵之外,人与自然关系意义上的人类为本或人人为本也是以人为本的内涵之一。以人为本理念是对一定事物中本质关系的反映,是对处理事物本质关系的基本原则的表达。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同时发生着两种关系,一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种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人为本作为处理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就是人民为本;而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则应该以人或人类为本(其中包含了人民为本)。在后一种情况下,以人为本中的“人”,当然首先也是指其中占了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但又不只是指人民,而是包括了所有的人,所有与自然、与物相对应的“人”,所以称为“以人为本”而不是称为“人民为本”。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2](P3)“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3](P183)人类属于自然界,决不能以征服者的姿态对待自然,而应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但是,无论是对自然的认识或改造,无论是对自然物的保护、发展或限制、消灭,都是以人类为中心或本位的,都应该从全人类包括子孙后代的根本利益出发;人类作为自然面前唯一的主体,只能依靠自身的努力,同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就是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以人为本,即以人类为本。它包含了人民为本,但又不限于人民为本。

所以,概括地说,以人为本的完整含义是:无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或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中,都必须以人民为本,这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还应该以人类或所有的人为本,这也是以人为本不可忽视的内涵之一;无论是以人民为本或以人类为本,都内在地包含了对作为其中构成因素的个人的地位、作用和利益的肯定,但都不能归结为以个人为本。

二、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深入理解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必须抓住人民为本这一基本内涵。

以人为本作为党的基本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必须放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去解读,它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必须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有机整体中,同其他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联系起来去理解。

世界是统一的物质世界,物质是本原的,而意识是派生的,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是我们对世界本原问题的回答。以人为本的理念,作为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一部分,是建立在这一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的。它所回答的,不是哲学基本问题中“何者为本原,何者为派生”的问题,而是如何认识和处理物质世界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的问题。因此,以人为本中的“本”,不是指本体论、存在论意义上的世界的本原或本体,而是指人们社会历史活动中的出发点、落脚点,即本位、根本,因而也就是主体与客体关系中的主体。

以人为本这一执政理念同时也是一个哲学命题。领会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需要深入探讨其中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对以人为本中的哲学思想,应该在坚持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前提下,从历史观、价值观和实践观的统一中去理解。

第一,在历史观层面,以人为本就是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它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动力的基本原理。

社会的发展是有其自身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又是由社会中的人们自己创造的,它表现为社会客体运动与历史主体自觉活动的统一。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同一切唯心史观的根本分歧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表现为对作为客体运动的社会历史的看法,即如何看社会运动中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历史的决定因素是人们的思想动机还是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的经济的根源?二是表现为对历史主体的看法,即如何认识人民群众的作用,决定历史发展方向的,是人民群众,还是个别人物的意志或神的力量?列宁在剖析“以往的历史理论”的“主要缺点”即唯心史观的根本错误时指出:“以往的理论从来忽视居民群众的活动,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第一次使我们能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去研究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4](P425)历史唯物主义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阐明了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P1031)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6](P373)他还强调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6](P369)

“相信谁”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相信谁能创造历史、决定历史前进方向和人类命运的问题,因而是不同的历史观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时,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鲜明地肯定了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回答了谁是历史创造者的问题,集中表达了唯物史观的根本观点。

第二,在价值观层面,以人为本就是维护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它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价值观。

在社会历史中活动的人们都有其自觉的预期的目的,因而人们的历史活动表现为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不同的历史观决定了不同的价值观。价值观中的根本问题,是为什么人的问题,即以什么人的利益作为价值追求的出发点、落脚点和价值判断的根本标准的问题,也就是以谁为价值主体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价值观,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价值观和为少数人谋利益的价值观是当代社会中两种基本的价值观,它们分别以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为基本原则。我们所要坚持的集体主义,是以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的出发点的,同时内在地包含着对其中每个人的个人利益的肯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党的宗旨,党的宗旨体现党的性质。工人阶级的阶级地位决定了它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而共产党除了代表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工人阶级与人民群众、共产党与工人阶级之间的这种关系,决定了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全部历史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奋斗史。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以人为本的理念中最重要的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阐释,第一句话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在胡锦涛总书记对以人为本的历次论述中,讲得最多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他反复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好人民公仆,诚心诚意为人民造福。今年6月30日,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又明确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全部价值所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大于一切”。

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以人为本,是对这一价值观的集中表达。

第三,在实践观层面,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一切依靠人民,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从人民中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们的社会历史活动,归根到底,是通过社会实践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因此,历史观中如何认识历史主体的问题,必然表现为实践观中如何认识实践主体的问题:如何理解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实践的伟大力量归根到底是来自人民群众还是某些个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基本的立足点应该是依靠人民还是某些个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从最基本的社会实践即生产劳动开始,社会实践就不是由个人孤立地进行的,而是由人们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协力展开的。实践和认识都不是孤立的个人的行为,其主体表现为个人主体和社会群体的统一,而决定实践和认识的发展的,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而不是个人的力量。人民不是个人之外的空洞的概念,人民的力量离不开其中每一个人的力量,但它并非是个人力量的机械相加。汇入人民群众洪流中的个人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而脱离了人民群众的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因此,我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既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又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工人阶级的解放要靠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自己的力量,生气勃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党历来强调,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无论是革命、建设或改革,力量的根源都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只有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才能巩固和加强。如果失去人民的支持,就会一事无成。因此,必须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把人民群众的力量动员和组织起来,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

党的十七大对以人为本的阐述,强调“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发展依靠人民”。胡锦涛同志还指出:“只要始终做到心中装着人民、工作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我们就一定能够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永远立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不败之地。”[7]这就表明,以人为本明确回答了谁是实践主体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的问题,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总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全面地回答了相信谁、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它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价值观、实践观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我认为,这是一个揭示了以人为本精神实质的重要命题,这一命题中所确认的人民的“主体地位”,首先是指历史主体,同时也是指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相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那么,在价值取向上,就应该维护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地位,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和价值判断的标准,一切为了人民;在实践—认识活动和一切实际工作中,就应该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一切依靠人民。因此可以说,“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一语集中表达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以人民为本,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地位,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就是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正确回答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归于谁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以人为本时明确要求,“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明确回答了发展观的根本问题,规定了发展的目的、性质和方向。因此,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只有准确把握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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