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战争后美国南方棉花种植业的贷款制度_农业发展论文

南北战争后美国南方棉花种植业的贷款制度_农业发展论文

内战后美国南部植棉业中的借贷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战后论文,制度论文,植棉业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内战结束至“罗斯福新政”时期,美国南部棉花种植业中一直存在着一种独特的借贷制度(注:本文“南部”主要系指原南部邦联11个州所属地区。)。这种制度是这个时期南部社会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南部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但在我国的美国史研究中至今尚无人论及。本文专就这一制度的起源、影响和消亡作一探讨,以推动美国南部史研究的发展。

一、借贷制度的形成及其原因

内战后的南部,在农业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依然是植棉业。种植园虽不再实行内战前那样的奴隶制,但“还是作为农业单位经营着”(注:《列宁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8页。)。 典型的种植园主把他的全部土地划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分配给分成农,另一部分出租给租佃农,第三部分自己留着由工资劳动者耕种(注:G.赖特:《旧南部,新南部:内战以来南部经济的改革》(Gavin Wright,OldSouth,New South:Revolutions in the Southern Economy since the Civil War),纽约1986年版,第91页。)。分成农多为黑人,又分为分成制佃农和分成制雇农两类,前者一般拥有生产工具,后者则一无所有。他们租种种植园主的土地,并以分成形式向他缴纳实物地租。租佃农多为白人,他们也租种种植园主的土地,向他缴纳固定地租(现金或实物)。此外,在种植园周边地区,还有大量的白人自耕农,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和一般劳动工具。工资劳动制在1867年以后普遍消失(注:詹姆斯·艾伦:《美国黑人问题与南部经济》,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41页。),而分成制雇农数量又很少,大部分黑人都属于分成制佃农(注:吉尔伯特·C.菲特和吉姆·E.里斯:《美国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3页。)。为方便起见,本文把分成制佃农简称为“分成农”,并把从事植棉业的分成农、租佃农和自耕农统称为“棉花农场主”(cotton farmers)。

作为一个突出的社会经济现象,在内战后的南部种植园和自耕农地区,迅速崛起了一个“商人”(merchants)阶层。 这个阶层的来历和成份比较复杂,分别来自种植园主、士兵、自耕农、犹太商人,以及批发商、制造商和铁路公司的派驻代表等(注:J.P.布尔:《新南部经济史中的一般商人》(J.P.Bull,The General Merchant in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New South ), 载《南部史杂志》(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1952年2月号,第37页。)。这些商人在南部农村地区开设商店,但其商店的主要功能并不是出售货物,而是向棉花农场主放贷。这就形成了本文重点讨论的南部植棉业中的借贷制度。

借贷制度(credit system),一般也称信贷制度、 信用制度或贷款制度,本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贷款者发放贷款的规程和方式。它早已有之,不足为奇。但是,内战后美国南部植棉业中的借贷制度却比较独特,其特点是:不是由银行直接向棉花农场主贷款,而是先由商人向银行借款,然后再转贷给棉花农场主,因而直接构成借贷关系的实际上是商人和棉花农场主。

借贷制度在内战后的南部发展很快。据统计,南部乡村商店的数目年增长率,1870—1875年为18.5%,1875—1880年为4.9 %, 1880 —1875年为7.8%(注:L.福勒格:《农业和国家发展:19 世纪考察》(Lou Ferleger,Agriculture and National Development:Views on the Nineteenth Century),依阿华州立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12页。)。1882年对南卡罗来纳州零售业的调查显示,这个州平均每25个农场就有一家商店(注:W.布朗和M.伦纳德:《重新审查劳役偿债制》(W.W.Brown and M.O.Reynolds,Debt Peonage Re-examined),载《经济史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1973年9 月号, 第865页。)。那么,这种借贷制度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呢? 棉花农场主为什么要向商人借款?为何内战后这一制度获得迅速扩散?这是我们首先要探究的问题。借贷制度迅速兴起于内战后,这种情况的发展自然与内战有某种联系。那么内战在其中起了怎样的作用呢?笔者认为,内战对南部借贷制度的形成所起的作用,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首先,内战促使棉价猛涨,激起了南部的植棉狂潮。内战前,美国棉花产量占全世界的3/4(注:S.J.夏普曼:《棉花产业和贸易》(S.J.Chapman,The Cotton Industry and Trade),纽约1905年版,第6页。),当时美国的棉价就是世界市场棉花的“基价”。内战爆发后,美国南部棉产量急剧下降,导致世界市场棉价暴涨。内战结束后的1866年棉价高达每英磅43美分(注:吉尔伯特·菲特:《不再是棉田:1865—1980年的南部农业》(Gilbert Fite,Cotton Fields No More:Southern Agriculture 1865—1980),肯塔基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页。)。这个价格是内战前(1860年)的4倍多。内战结束后持续将近10年的棉花高价激励棉花农场主牺牲其它作物种植棉花。据当代人观察,那时在棉花农场主中存在一种“流行性植棉发烧症”( epidemic cotton fever )(注:G. 赖特:《棉花南部政治经济学》(Gavin Wright,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Cotton South),诺顿公司1987年版,第173页。)。 内战导致的棉花高价诱使棉花农场主大规模投入植棉业,这奠定了借贷需求的基础。

其次,内战给南部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导致南部资本奇缺。联邦和南部邦联的军队毁坏了大量的农场建筑和设施。南部20%的良田在19世纪60年代已无法耕种(注:P.欧本:《美国内战的经济影响》(P.O'Brien,The Economic Effects of the American Civil War), 麦克米伦公司1988年版,第29页。)。南部农场和农具的价值损失将近50%,牲畜降值25%(注:小C.W.詹姆斯:《美国南部史》(C.W.James Jr.,The American South:a History),纽约1990年版,第430页。)。除了这些有形损失,无形损失就更大了。战后,南部邦联的债券和纸币一下子变得毫无价值。对种植园主来说,最大的一笔“财富”——黑人奴隶,战后立即化为乌有(典型的拥有60名奴隶的棉花种植园,其投资于奴隶的费用至少达到全部投资的50%,A.康拉德和J.迈耶甚至认为更高(注:R.兰森和R.萨奇:《内战和解放黑奴对南部农业的影响》(R.Ransom &.R.Sutch, The Impact of the Civil War and of Emanicipation on Southern Agriculture ), 载《经济史探索》(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1975年第12期,第11页。))。据估算,军事失败和解放奴隶使南部损失大约50亿美元的资本(注:W.L.巴内:《为联邦而战》(W.L.Barney, Battleground for the Union),普伦蒂斯—赫尔公司1990年版,第285页。)。 种植园主的损失和棉花农场主本身的损失,意味着植棉资金只能来自银行。

最后,内战以南部失败告终,北部制定的银行法不利于南部银行的发展。内战期间,联邦政府制定了代表北部工业资产阶级和金融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银行法》,它的每一要点都显示出它是不利于南部银行的发展的。第一,1864年银行法规定,一个国民银行的最低资产额:人口在6,000以下的城镇中的银行为50,000美元;人口在6,000—50, 000的城市中的银行为100,000美元;人口在50,000以上的城市中的银行为200,000美元。由于南部是经济落后地区,这个最低资产额显然限制了南部国民银行数目的增长。第二,1864年银行法还规定:一个国民银行不能以任何形式的不动产作为抵押来做为期超过5 年的贷款的安全担保(注:T.亨廷顿:《有关货币、银行业和贷款的美国法律,1778—1909年》(T.Huntington,Laws of the U.S.Concerning Money ,Banking and Loans,1778—1909),第33页。)。 这项条款自然对那些以土地为重要资产的农业地区的银行进入国民银行系统具有最严重的影响,尤其对于南部。第三,内战时期,为了使各种银行加速向国民银行转变,国会决定在1866年7 月1 日以后对所有的州银行发行的钞票征10%的税(注:R.西拉:《1863—1913年美国的联邦政策、银行业市场结构和资本流动》(R.Sylla,Federal Policy,Banking MarketStructure,and Capital Mobilization in the U.S.,1863—1913 ),载《经济史杂志》,1966年6月号,第662页。)。这样,贫穷的南部发展非国民银行也比美国其它地区困难得多。由于以上三条主要原因,内战后南部无论是国民银行还是非国民银行都比北部和西部少,而且要少很多,例如1870年,全美有1600个国民银行,而南部一共不到100 个(注:L.E.戴维斯:《1870—1914年的投资市场:全国市场的演变》(L.E.Davis,The Investment Market,1870 —1914 :The Evolutionof a National Market),载《经济史杂志》,1965年9月号,第389页。)。在这种情况下,南部银行因数目寥寥而处于竞争优势,拒绝向棉花农场主直接放贷。因此,商人的中介成为一种现实的需要。

由此可见,借贷制度的兴起确与内战密切相关,内战激起的植棉狂潮直接产生了大规模借贷的需求,内战造成的破坏产生了银行借贷的必要,而内战导致的南部银行稀缺这一状况,则使借贷商人应运而生,这就是南部植棉业中的借贷制度迅速兴起的内在逻辑。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就此认为,内战是借贷制度形成的根本原因呢?笔者以为,虽然借贷制度的迅速发展与内战直接相关,但它的产生还有更深层的社会经济根源。

其一,南部资金短缺,资本市场不发达,并非全是实行《国民银行法》的结果,它与南部自身的社会经济的独特性也有很大关系。例如,旧西北部和大平原区的抵押公司曾经把大量东北部资金引入那些地区,而南部很少有抵押公司,1891年纽约的一份报告统计全美有167 个抵押公司,只有6个坐落在南部(注:L.E.戴维斯:《1870—1914 年的投资市场:全国市场的演变》,载《经济史杂志》,1965年9月号,第390页。)。这是因为,在当时的南部,土地与棉花相比,只能退居财富的第二位,而抵押公司一般是以土地为抵押对象的。又如,南部保险公司极少,1890年第11次人口调查统计了A级人寿保险公司,报告表明, 1880—1890年, 南部只有6 家(注:《美国第11 次人口调查》(EleventhCensus of the U.S.),第Ⅴ—Ⅺ卷,第Ⅱ部分。)。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南部既贫困,黑人又占人口的相当大的比例,生命在南部仿佛是廉价的,因此似乎无须保险。由此看来,南部自身的社会经济状况也妨碍了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借贷制度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应该说,这与内战毫不相关。

其二,南部资金匮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长期处于对北部和英国的经济“殖民地”地位。这种地位反映在三个主要的经济领域。一个是铁路业,南部铁路业基本上全部由北部和英国资本控制。另一个是贸易业,北部工业资产阶级制定的高关税政策,一方面压低棉花价格,另一方面却提高工业品的价格。南部的许多生产和生活资料来自北部、西部和英国,其价格是“由普尔、垄断集团、托拉斯和联合企业决定的”(注:J.L.洛克:《没有奴隶的奴隶主》( J.L.Roark,Masters Without Slaves),诺顿公司1977年版,第173页。)。还有一个就是农业。南部农业以植棉业为主,内战前,植棉业集中于种植园地区,那时种植园中盛行“代理制度”,代理商主要代表了北部的利益,因而他们对南部农业的控制是南部殖民地地位的又一表现,有学者甚至认为它是当时南部殖民地地位的关键(注:何顺果:《美国“棉花王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46页。)。 反映在上述三个主要产业中的南部的殖民地地位,对它自身的资本积累是极为不利的:“本来可再投入于南部企业或帮助刺激当地经济的利润被输灌到北部去了”(注:G.赖特:《旧南部,新南部:内战以来南部经济的变革》, 第157页。)。这种状况反过来又加深了南部的殖民地地位,于是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一点也是内战后借贷制度在南部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并且与内战本身毫无关系。

其三,南部借贷制度的形成有其历史渊源。内战前种植园中也存在一种贷款制度,即前面提及的代理制度,它与内战后的借贷制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代理制度下,代理商向种植园主提供预付款,收购他们的棉花。但代理商一般只跟他派驻的乡村商店中的伙计打交道,很少直接与种植园主打交道。代理商在他的客户中任命店主,这些店主通常就是棉花收购者,他们实际上代表了内战后行将建立的程序和制度的开始;棉花代理商的干预已逐渐流于表面。可见,在内战前的代理制度中,已经孕育了内战后的商人阶层,由代理制度向借贷制度“转变的种子,已经在内战前的黑人带(即种植园地区)萌芽了”(注:H.伍德曼:《内战前南部的棉花巡游商》(H. D. Woodman, ItinerantCottonMerchants

of

the

Antebellum

South ), 载《农业史》(Agricultural History),1996年4月号,第88—89页。)。 内战和铁路等交通设施的发展,加快了代理制度向借贷制度转变的速度(注:J.P.布尔:《新南部经济史中的一般商人》,载《南部史杂志》,1952年2月号,第43页。)。由此看来, 借贷制度的产生有其社会经济渊源,内战不是借贷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只是加速了它的产生和发展。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南部植棉业中的借贷制度是在内战的刺激下迅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内战只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内战后南部植棉业中的借贷制度是殖民地时代以来南部社会经济发展的逻辑结果。

二、借贷制度对南部植棉业本身的影响

内战后南部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棉花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亦即植棉专业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据统计,1873年以前,南部植棉面积约为1,000万英亩,到1890年已增至2,000万英亩,一战前夕则已高达3,500万英亩(注:小C.W.詹姆斯:《美国南部史》,第470页。)。

植棉面积不断扩大,专业化趋势不断加强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南部史专家G.赖特(G.Wright)认为:“南部趋向植棉专业化有许多压力和刺激,但这些因素背后都隐藏着这样一个事实:棉花亩产值比其它作物高得多”,经他估算,棉花的亩产值(价格×产量)比玉米高10美元(G.赖特:《旧南部,新南部:内战以来南部经济的变革》,第36页,参阅表2·6。)。其言下之意是,棉花农场主不断扩大植棉面积,是因为棉花更有利可图。然而,赖特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第一,他选取的玉米价格是收购价格,而且是“农场门口的价格”(farm-gate price )(注:G.赖特:《旧南部,新南部:内战以来南部经济的变革》,第34页。)。据加州大学的兰森(R.Ransom)和萨奇(R.Sutch )对佐治亚州的研究,当时这个价格在每蒲式耳0.65美元左右,而商店向棉花农场主出售的玉米的单价则高达1美元左右(注:R.兰森和R.萨奇:《内战后南部的“锁进”机制和棉花生产过剩》(R.Ransom and R.Sutch,The"lock-in " Mechanism and Overproduction of Cotton in the Postbellum South),载《农业史》,1975年4月号,第418页, 参见表1。)。 赖特以被竭力压低了的玉米收购价格去衡量棉花与玉米单位产值之比,显然是有失公允的。第二,赖特比较的只是产值,而不是利润,这样就忽视了成本。兰森和萨奇说:“棉花比玉米需要多得多的劳力和畜力。”(注:R.兰森和R.萨奇:《内战后南部的“锁进”机制和棉花生产过剩》,载《农业史》,1975年4月号,第424页。)其实,赖特自己也承认,“当把肥料、工具和销售这些额外费用考虑进去时,有利于棉花的边际效益就减小了。”(注:G.赖特:《旧南部,新南部:内战以来南部经济的变革》,第34页。)实际上,据兰森和萨奇计算,每英亩玉米的净收入比棉花高6.30美元。由此可见,南部植棉面积不断扩大,并非因为植棉更有利可图。

兰森和萨奇提出“锁进机制”(lock-in mechanism )理论来解释这一现象。他们认为,作物留置权制度是其内在原因,它把棉花农场主“锁进”了植棉业而不能自拔,进而导致南部植棉面积不断扩大(注:R.兰森和R.萨奇:《内战后南部的“锁进”机制和棉花生产过剩》,载《农业史》,1975年4月号,第418页。 )。 作物留置权制度( crop-lien system),其含义是指商人向棉花农场主放贷时,后者必须以作物(主要指棉花)做抵押品。

留置权制所规定的贷款条件看似简单,实际上基本决定了棉花农场主的作物配置方式。商人规定以棉花为贷款担保,这就意味着他“要求一个最低限量的棉花种植面积作为发放贷款的先决条件”(注:R.兰森和R.萨奇:《内战后南部的“锁进”机制和棉花生产过剩》,载《农业史》,1975年4月号,第407页。),以保证贷款安全。这对小农场而言,“考虑到农场面积之小,农场主不可能既种棉花又种玉米”(注:G.赖特:《棉花南部政治经济学》,第109页。)。换言之,小农场主如果贷款,那么他只能种植棉花,而不能再种植其它作物。内战后南部的棉花农场主经营的农场,一般就是小农场,而且这些农场大多贷款经营,因而它们基本上都只能种植棉花。这就是兰森和萨奇之所谓“锁进机制”。

留置权制是以棉花农场主与商人的借贷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它在内战后南部植棉业中长期存在。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棉花农场主长期需要借贷?最初的贷款是容易理解的,譬如黑人刚获得解放,身无分文;而白人小农则在内战中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我们设想,棉花农场主通过几年的资金积累,最终能逃脱贷款,从而逃脱留置权制,逃脱植棉业,从事其它产业。在那样的情况下,南部应该不会出现植棉面积扩大的趋势。可见留置权制不能解释它自身长期存在的原因,更不足以解释南部植棉专业化发展的问题。

那么,留置权制为什么会在内战后的南部长期存在呢?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南部借贷制度的长期存在问题,因为借贷关系的存在是留置权制存在的前提。为此,我们需要对借贷制度长期存在问题作深入分析。我们得从借贷制度本身着手考察。南部借贷制度实际上不是一个简单的贷款制度,而是一整套制度,这是它的另一个独特之处。具体说来,除了上述的作物留置权制外,它还包括高利率制、实物制、双价制和收购制等具体制度。

高利率制意指商人放贷时所要求的利率高于一般银行利率。南部每家商店的净资产值大致在5,000—10,000美元之间; 而这种相对分散的小额资金主要来自南部银行(注:L.福勒格:《农业和国家发展:19世纪考察》,第215页。), 这是商人实行高利率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商人向棉花农场主放贷的管理费用比较高,例如交通费,据估算,南部商店平均间隔5.5—9英里,“对某个参照商店来说,无论骑马还是步行,这实在都是一段很长的路”(注:小J.D.雷德:《白人土地、黑人劳力和农业停滞》(J.D.Reid Jr.,White Land,Black Labor,andAgricultural Stagnation),载《经济史探索》,1979年第16期, 第51页。)。这种费用自然要折算到利息中去,这是商人实行高利率制的另一重要原因。

实物制和双价制是紧密相联的,前者指商人的贷款一般不是现金,而是生产和生活资料即实物,后者则以前者为基础,指的是商人发放的贷款实物,其要价总比用现金购买的高。伍德沃德(C.V.Woodward)说:“双价之差从来不低于30%,且频频冲向70%。”(注:C.V.伍德沃德:《新南部的兴起:1877—1913年》(C.V.Woodward,Origins ofthe New South,1877—1913),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180页。)收购制的含义是, 由某商人发放贷款的棉花农场主所生产的棉花,理所当然地由该商人收购。商人这样要求,目的是进行棉花投机,他低价收入棉花,高价售出,从中渔利。诚如维纳(J.Wiener)教授所言:“棉花一经装包,手握留置权的商人就得到他的份额,这使他获得来自市场投机的任何利润。”(注:M.维纳:《重建时期亚拉巴马州种植园主—商人的争斗》(M.Wiener,Planter- merchant Conflictin Reconstruction Alabama ), 载《过去和现在》(Past

andPresent),第68期,第82页。)

由于上述的高利率制、实物制、双价制和收购制,商人的实际贷款利率大大高于当时的银行利率。据推测,“商人索要了50%甚至更高的年利率”,而当时南部银行的年利率在12%左右(注:小C.W.詹姆斯:《美国南部史》,第430页。)。这里需要指出, 棉花农场主并非全年借贷,“因为商人的信贷价格每年5月1日确定,而传统的偿还期是11月1日,所以贷款期为6个月”(注:R.兰森和R.萨奇:《内战后南部的“锁进”机制和棉花生产过剩》,载《农业史》,1975年4月号,第407页。),因而棉花农场主实际每年支付25%的利率。但是,这个利率也是异常的,它相当于植棉利润率。棉花农场主的植棉利润差不多全部以利息形式为商人所得。在这种情势下,农场主积累资金困难重重,许多农场主的收入仅够养家糊口,“每年他们都下了赌:今年准能‘偿清债务’,然而他们终于一次又一次地去找放贷人”(注:小C.W.詹姆斯:《美国南部史》,第437页。)。由此可见,借贷制度的高利率制、 实物制、双价制和收购制使棉花农场主很难积累资金逃脱借贷,它们维持了这种借贷关系的长期存在,亦即维持了留置权制的长期存在。

以上我们分析了留置权制在内战后的南部长期存在的原因。这些原因与“锁进机制”一起比较合理地解释了南部植棉面积不断扩大的原因。但是,严格说来,“锁进机制”只是一种笼统的假说,它没有提供留置权制促使南部植棉专业化发展的内在机理。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留置权制的作用作进一步的具体考察。

我们得从南部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入手。内战结束初期,商人和种植园主的界线是比较分明的。但是,大约从重建结束时起,两者很快“合二为一”,表现为商人的地主化和种植园主的商人化。在种植园地区,商人作为内战后的新兴阶层,势力日益强盛,相对而言,种植园主则日趋没落。商人凭其经济实力大量购置破产种植园,因而成为“商人—地主”(merchant-landlord),而种植园主则参与经营借贷, 因而成为“种植园主—商人”(planter-merchant)(注:M.维纳:《重建时期亚拉巴马州种植园主—商人的争斗》,载《过去和现在》,第68期,第88页。)。同时,在自耕农地区,商人也购置破产自耕农的土地,建立类似于种植园的大地产。这些种植园和大地产,实际上就是南部的大中型农场,它们日益为地主化的商人和商人化的种植园主所掌握。商人和种植园主把他们的大中型农场划分成小块出租给分成农和租佃农,因而南部小农场剧增。1883年的农业委员写道:“在中西部和西部,新的农场在被创建出来,而在南部,农场的增加是划分旧种植园的结果。”(注:G.菲特:《不再是棉田:1865—1980年南部农业》,第15页。)

商人和种植园主为什么要把大中型农场划分成小农场出租给棉花农场主?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为了尽可能多地种植棉花。因为植棉农场个数的增加意味着贷款需求增加,也意味着棉花投机利润的增加。划分农场的重大经济后果便是植棉面积的不断扩大,或者说,植棉面积的扩大是利用了分田机制的结果。问题是,为什么商人和种植园主能够利用分田机制成功地扩大植棉面积?答案就在于作物留置权制。如前所述,留置权制意味着以贷款经营的小农场只能种植棉花。南部植棉面积不断扩大,正是商人和种植园主在利用分田机制的基础上实行留置权制的结果,这就是比“锁进机制”更为深刻的留置权制促使南部植棉专业化发展的内在机理。

南部植棉专业化不断发展还有一个外部动力问题,这就是工业革命这个基本背景。但是,这个外部动力必须通过南部植棉业内部的各种机制起作用,其中的关键是作物留置权制。另外,19世纪70年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逐渐向第二次工业革命过渡,棉纺织业逐渐失去其主导产业的地位,因而世界市场对美国南部棉花的需求也在缩减。所以,世界市场的棉花需求变化不足以成为南部植棉面积急剧扩大的决定性因素。

至此,我们可以对借贷制度与南部植棉专业化发展的关系作一小结。南部借贷制度的独特性,一方面表现在它由商人和棉花农场主构成直接的借款关系,另一方面表现在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制度,而是一整套制度。这套借贷制度本身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以借贷为基础,以作物留置权制为核心,以其它具体制度为依存。留置权制决定了南部植棉专业化发展的方向,而其它具体制度则保证了这种过程的延续。由是我们得出结论:借贷制度直接导致了内战后南部植棉专业化的发展。

三、借贷制度对整个南部经济的影响及其消亡

借贷制度及其所导致的植棉专业化的加强对南部社会经济发展有何影响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从南部的资本积累来看。南部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植棉业的利润,而据上文分析,这种利润几乎全部以利息形式为商人(包括商人化的种植园主)所得。商人的放贷资金一般来自南部银行。据戴维斯(L.E.Davis)研究,南部银行的资本实际上主要来自东北部银行(注:L.E.戴维斯:《1870—1914年的投资市场:全国市场的演变》, 载《经济史杂志》,1965年9月号,第388页。)。可见,南部植棉业、甚至整个南部经济的资本其实多来自北部。据估算,1870年后至少一半的种植园主要么是北部人,要么是由北部的钱支撑的(注:C.V.伍德沃德:《新南部的兴起:1877—1913年》,第179页。)。因此, 南部借贷商人“只是那条没有终点的链条中的一个扣环。通过那链条,南部这个进贡地区的农业井里的财富被源源不断地被抽取”(注:C.V.伍德沃德:《新南部的兴起:1877—1913年》,第184页。)。 南部植棉业的利润不断流向北部,其自身的资本积累的速度和规模便可见一斑了。这对南部经济的发展显然是极为不利的。

第二,从南部工业的成长来看。“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代表经济发展本质与方向的,应是工业在整个经济中比重的增加”(注:何顺果:《美国“棉花王国”史》,第220页。 )。然而,南部的经济结构是严重不平衡的。在内战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南部除了棉纺织业之外,几乎没有举足轻重的工业。南部是一个专业植棉的单一作物区。这种状况在内战前业已存在。但是,当19世纪中后期美国其它地区和世界其它国家的工业革命蓬勃开展之际,南部经济的发展趋势不是工业比重的增加,反而是植棉专业化的加强。造成这种趋势的原因,主要是商人这个利益集团的存在,尤其是种植园主的商人化进一步“阻止了当地资本从农业向制造业流动”(注:L.E 戴维斯:《1870—1914年的投资市场:全国市场的演变》, 载《经济史杂志》,1965年9月号,第392页。)。这种情况使得南部经济发展缺乏冲劲,从而长期影响了南部的发展。

第三,从南部农业的机械化来看。对南部而言,实现农业机械化,不仅可促进农业本身的发展,而且是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关键。但是,南部的经济结构是很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小农场的普遍性,大量廉价农业劳动力的存在,使拖拉机等机械无法得到高效使用。这些因素导致技术发明缺乏动力,使摘棉机等机械的发明延迟了几十年。“南部机械化的失败起因于南部的经济结构”(注:H.弗雷辛格:《19世纪南部棉花收摘的机械化》(H.Fleisig,Mechanizing

the

CottonHarvest in the 19th Century South),载《经济史杂志》,第25 期,第704页。),而这种结构主要是由借贷制度造成的。 可见借贷制度也延缓了南部的农业机械化进程,进而阻碍了南部的发展。

从以上三点看,借贷制度的存在,植棉专业化的发展,是南部农业的重大缺陷,也是内战后南部社会经济发展长期滞后的主要原因。对此,南部一些有识之士早有觉察,并竭力呼吁棉花农场主应使“作物多样化”。以后的农场主联盟甚至攻击商人是新的“南部贵族,他们正在帮着新英格兰的资本家将那条令人愤懑的奴隶制的锁链扣压在棉花农场主们的身上”(注:L.K.福特:《乡民和商人》(L.K.Ford,Rednecksand Merchants ), 载《美国历史杂志》(Journal of

AmericanHistory),第71期,第316页。)。然而,“南部的基本经济结构顽固地延续着,直到20世纪30年代”(注:G.菲特:《不再是棉田:1865—1980年南部农业》,第121页。)。

30年代的大危机也沉重打击了南部经济,罗斯福总统甚至称南部是“这个国家的头号的经济问题”。一般认为,罗斯福新政“标志着南部传统种植园灭亡的开始”(注:T.科比:《南部种植园的转变,1920—1960》(T.Kirby,The Transformation of Southern Plantations,1920—1960),载《农业史》,第57期,第261页。)。南部问题主要是借贷制度和植棉面积扩大问题。这两个问题其实是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另一个问题的解决。那么,新政是怎样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呢?

对南部而言,新政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措施是《农业调整法》。此法规定,棉花农场主在自愿基础上与农业调整局下属机构订立契约,削减植棉面积,可得到政府的补偿或现金津贴。同时,政府还组建了商品信贷公司,向农场主直接低息贷款,这项措施标志着政府开始取代借贷商人对棉花农场主放贷。此外,国会还通过了班克黑德棉花管制法,限量收购棉花,以防扩大种植面积。最后,联邦紧急救济局还向贫穷农场主提供信贷作为生活和经营费用,从效果上看这个机构也取代了借贷商人的职能。

1936年,农业调整法被判违宪。于是在1938年2月, 国会制定了一个新的农业调整法。这个法令有两点引人注目。第一,它规定了作物耕种面积分配定额。第二,它进一步规定以现金贴补限制种植面积。就南部而论,这个法令一方面有效抑制了植棉面积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也鼓励了其它作物的种植。

取代棉花的其它作物所需的劳力相对较少,因而缩减了分成农和租佃农在农业中的就业机会。1940年的人口调查显示,过去10年中分成农和租佃农的人数下降了29%(注:G.菲特:《不再是棉田:1865—1980年南部农业》,第155页。)。这就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 即从植棉业转来的劳动力的过剩问题。二战前夕,南部有30多万棉花农场主处于失业状态。

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 美国正式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吸收了大量农村青壮年参军,这引起了南部劳力短缺。这种情况对棉花经济继续向多样化经济转变倒是有利的。同时,战时各种农产品的价格都很高,又有大量的非农产业在发展,这些都促使劳力从植棉业流向其它行业。南部植棉专业化进一步走向萎缩。

植棉专业化的关键性问题——借贷制度,通过新政时的国家信贷形式得到暂时解决,在40年代则进一步趋向消亡。这时植棉业(及整个南部农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1)自我积累。 二战时期的高物价和好收成使得许多农场主不仅能偿清他们的债务,还能有点盈余。(2 )各个农场贷款管理机构以低利率向成千上万的农场主提供长期和短期经营贷款。(3 )过去一般不肯向棉花农场主直接放贷的商业银行向农场主提供了1/3的信贷来源以供投资和经营之需(注:G.菲特:《不再是棉田:1865—1980年南部农业》,第182页。)。

从新政到二战以至二战以后的几十年中,整个南部经济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种植园里,劳动制度在显著转变:“现在,从种植园主的角度来看,减少分成农的数目,在劳力需求高峰期雇佣计日农业工人更有经济意义”(注:G.菲特:《不再是棉田:1865—1980年南部农业》,第142页。),结果,虽然分成农在本世纪50、60年代继续存在,但人数急剧下降,而农业工人数目却在增加,这种情况也显见于租佃制(注:T.科比:《南部种植园的转变,1920—1960》,载《农业史》,第57期,第271页。)。总之,“没有什么比60、70 年代摧毁成千上万的分成农和租佃农的房屋更能改变南部乡村景色的了”(注:G.赖特:《旧南部,新南部:内战以来南部经济的变革》,第246页。)。现在,“在这片旧土地上崛起的‘新种植园’与内战后那种专业植棉的支离破碎的地产几乎毫无相似之处”,“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新种植园一崛起,‘棉文化’就萎缩或被摒弃了。”(注:T.科比:《南部种植园的转变,1920—1960》,载《农业史》,第57期,第274—275页。)举例来说,到1959年为止,南部只有4个州的11 个县其棉花收成超过农业总收入的50%(注:克拉克:《通向现代南部的三条途径》( Clark, Three Paths to the Modern South),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70年版,第37页。)。

到本世纪60年代,从旧种植园到新种植园的转变过程实际上已经完成。新种植园不仅不再以植棉为主,而且改变了经营方式,从过去的小农场制发展成了现代资本主义大农场制。同时,许多现代农场主从非自我经营的土地所有者那里租地经营。不过,这种做法与旧的租佃制毫无联系。至此,历时半个世纪多的南部借贷制度和植棉专业化发展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南部问题得以解决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赖特说:“南部的机械化是由经济刺激诱使的,而20世纪30年代,这些刺激主要是由政府措施产生的。”(注:G.赖特:《旧南部,新南部:内战以来南部经济的变革》,第233页。)换言之, 赖特认为政府在解决南部问题中起了决定性作用。笔者认为,联邦政府的措施的确大大加速了南部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但它的这种作用是通过它为机械化创造条件而实现的。新政时期,联邦政府通过信贷等财政政策大力扶植资本主义大农场(新种植园)的发展,这就为机械化创造了条件。另外,实际上“种植园的机械化开始于本世纪20年代”(注:T.科比:《南部种植园的转变,1920—1960》,载《农业史》,第57期,第270页。)。所以,正如菲特(G.Fite )所说:“机械化……是改变南部种植园的作物配置和劳动组织的主要因素。”(注:G.菲特:《不再是棉田:1865—1980 年南部农业》, 第188页。)

但是,在消灭南部借贷制度、消除南部植棉扩大趋势、重组南部经济结构的过程中,联邦政府的确也起了重大的作用。而且就实际效率而言,这种作用是第一位的。尤其是新政,新政不仅本身起了巨大作用,而且为以后的政府措施奠定了基础。南部社会经济历经新政、二战及50、60年代的调整发展,才与美国其它地区正常接轨,从而使南部迈进了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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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战争后美国南方棉花种植业的贷款制度_农业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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