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报酬还是结构性负担?我国服务业就业结构变化与生产力演进关系的实证研究_劳动生产率论文

结构奖赏还是结构负担?——我国服务业就业结构变动与生产率演变关系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论文,生产率论文,服务业论文,变动论文,负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06-0106-07

一、引言

近年来,服务业领域研究的一大趋势是从原先关注影响服务业整体发展的因素以及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演进中的作用,逐渐过渡到注重研究服务业内部结构演化规律及其成因。郭克莎(2001)比较早地研究了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动特点;陈凯(2006)对影响我国服务业内部4个层次增加值比重的因素做了分类研究。上述研究仍存在以下几方面可供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第一,用单一的增加值指标度量服务业内部结构差异和变动可能产生较大误差,因为我国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存在比较严重的核算范围不全、部分服务业计价过低、不同服务行业核算方法不统一等问题(岳希明、张曙光,2002)。第二,多数国内文献均以4层次划分法作为理解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参照系,而四层面划分法主要以需求对象不同为标准,这可能会因未能顾及到不同服务行业的生产技术特性,而不能衍生出更为丰富的政策含义。第三,在筛选影响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动的因素时,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由此引申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基于上述现有相关文献的可拓展之处,本文拟从服务业就业和劳动生产率指标入手,借鉴Peneder(2003)的分析思路,利用代数分解方法,分析服务业内部就业结构变动对整体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作用,继而借助面板回归方法,从实证层面寻找导致我国服务业内部就业结构变动的制度和政策原因。

二、结构转换与服务业发展:分析框架与中国实际

对于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动的原因,最为普遍的解释是收入需求弹性论,但该理论存在以下缺陷:第一,将结构变动归结于行业和企业不能左右的收入需求弹性,这是典型的外生论;第二,收入需求弹性论对消费性服务业结构变化有较大解释力,而不太适用于生产性服务业。本文在构建解释服务业内部结构转换与生产率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时,将扬弃收入需求弹性论,转而从企业入手,将中观的结构变动视为在特定制度和政策背景下,企业面对外部需求和要素成本结构的约束,主动改变要素投入结构和调整市场范围的结果,而中观的结构变动又构成服务业宏观发展绩效的重要原因。

(一)理论与统计分析框架

根据SCP分析框架,我们认为一个服务行业的效率水平主要取决于该行业中的企业行为方式,而企业的行为方式又受它所处的行业环境制约。针对中国转型期的服务业,由收入需求弹性、服务外包的风险等因素决定的行业环境,无疑是影响企业行为的重要环境因素。同时,由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一系列制度变革,以及由地方政府政绩竞争引发的政策比拼等,也构成制约企业行为重要的外部环境。在外部环境制约下,企业追求将自身拥有的内外部资源转化为动态能力,它们通过组织学习、知识管理、建立外部网络等渠道,逐步积累起不同程度的特殊资源。由于存在决策路径依赖、因果关系含糊、模仿成本等原因,这些特殊资源在企业间的转移具有较大的壁垒,从而形成不同企业独具的竞争优势。在行业层面,这将表现为持续的技术进步和效率改进。由于不同服务行业面临的市场环境、生产技术特征存在差别,企业开发特殊资源的过程、结果将形成行业性的系统差别,这突出表现在不同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效率改进的速度千差万别。

企业追求将自身拥有的内外部资源转化为动态能力,必然造成资金、人才等各类可移动资源在企业、行业间的重新配置。根据Peneder(2003)的研究,可将要素结构变动对整体效率的影响概括为“结构奖赏”(Structural Bonus)和“结构负担”(Structural Burden)两种假说。要素由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流动而形成的结构变化对生产率增长的贡献被称为“结构奖赏”假说。“结构负担”假说源自Baumol的非均衡增长模型。根据该模型,如果服务业内部存在技术进步部门和技术停滞部门,两者生产率存在显著的差异,并把劳动力视为惟一的要素投入品,那么可获得如下有关服务业发展趋势的预测:(1)要保持技术停滞部门和技术进步部门的产出比重不变,劳动力将不断转移到技术停滞部门;(2)当技术进步部门与技术停滞部门的生产率存在显著差异时,如果要实现服务业均衡增长,相对于劳动力的增长速度而言,总体服务业增长率将逐步下降。

Shift- Share方法是最广泛使用的分解结构变动对生产率的影响的数理方法,它把总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因分解为各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和结构变动两部分。设LP代表整体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下标i表示不同服务行业,n为行业的数目,是行业i的劳动力占行业总劳动的份额,上标0和T表示研究阶段的开始和最后时期。T和0时期的总劳动生产率分别为:

式(3)等号右边的第1项为各行业的内部增长效应(Within- Growth Effect),它衡量在不存在结构变动情况下,即每个服务行业维持原来的劳动份额,各服务行业自身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对整个服务业总生产率增长的影响。第2项度量的是行业结构的静态转移效应(Static Shift Effect),它衡量在劳动生产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劳动向最初时期具有较高生产率水平的服务行业转移对整个服务业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如果最初时期具有较高生产率水平的行业吸收了更多的劳动,并提高了自己的劳动份额,也就是说存在结构奖赏时,该项的符号为正。第3项称为行业结构的动态转移效应(Dynamic Shift Effect),它衡量的是劳动力向更高劳动生产率增长行业转移时对总生产率增长所造成的影响。如果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份额同时增长(或者同时减少),该项为正;如果具有较高生产率增长的行业的劳动份额减少,或者具有较低生产率增长的行业的劳动份额增加,则该项为负。根据Baumol的非均衡模型,可称该项为负的情况为“结构负担”假说。

(二)基于中国时间序列数据的统计分析

本节根据我国1991—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运用前文的数理分解公式,定量描述1992—2007年间服务业内部就业结构变化对服务业生产率的影响。选择1992年作为分析的初始年份,是因为在该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标志着大力发展服务业成为我国各级政府调控经济活动的重要导向。由于《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其他我们所掌握的年鉴并没有提供2003年之后的按行业分就业人员数,用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服务业总就业人数以及“各地区按行业分职工人数”显示的各服务行业就业比例,粗略估算2003—2007年间我国服务业各行业就业人数。由于2003年分行业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人数数据使用的行业口径差别较大,为尽可能降低误差,这里删除了2003年的数据。为使不同年份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将1991—2002年历年服务业增加值数据统一折算为2002年可比价,将2004—2007年的服务业增加值数据折算为2004年可比价。① 此外,为保证统计口径前后一致,剔除了“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其他”两个行业。

在1991—2002年间,在本文关注的10个服务行业中,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这四个行业的就业比重在上升,分别上升8.32、2.45、0.46和0.25个百分点。尽管2004—2007年所使用的就业人数口径与1991—2002年不同,但根据职工人数数据刻画的这个阶段就业结构演变趋势与第一阶段非常相似。值得关注的是,就业比重上升最快的行业往往其生产率上升幅度并不领先,这段时期生产率水平大幅提高的主要是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由“事业单位”构成的公共服务业。上述现象也许表明我国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结构负担”问题。

考察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长以及分解的情况,② 从中可以看出其呈现如下两个显著特征:第一,在《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颁布之后,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一直在上升。在初始两年,年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一度接近20%和40%,这主要可归因于长期积压的改革和发展的能量在释放后的短期效应。此后,服务业年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一直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保持在5%~10%之间。第二,内部增长效应是影响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长最关键因素,而来自劳动力重新配置的结构效应比较小,静态转移效应虽为正但贡献相对较小,“结构负担”效应虽存在但比较微弱。1992-2002年,服务业内部各行业自身劳动生产率增长对整体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的贡献为9.82个百分点,贡献率高达90.22%;静态转移效应的贡献为1.26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1.56%;动态转移效应拉低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年均下降0.19个百分点,表明“结构负担”效应确实存在,劳动更多地被转移到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的行业中。

这里的发现与Peneder(2003)基于欧盟数据的实证研究存在相似之处。Peneder的研究结果显示,促进欧盟国家整体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主要原因也是内部增长效应,尤其是服务业生产率的提高;在所有样本国家中,动态转换效应均为负。但应引起注意的是,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服务业内部劳动生产率增长最快的部门并非集中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而主要由公共服务业构成。由于公共服务业的增加值是按照其生产期间发生的成本之和估价的,因此公共服务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其说是效率的提升,还不如看作是平均公共服务生产成本的增长。所以,伴随公共服务业生产率的高增长率,它们占有的劳动份额却在相对下降,我们应对由此引发的“结构负担”现象给以正面的评价。公共服务业相对就业比重下降,反映了我国硬化公共服务行业预算约束的改革取得了成效,人浮于事等X非效率现象在减少,这无论对于服务业本身还是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三、制度和政策相互作用下的中国转型期的服务业结构转换

(一)理论分析框架和假说

前一部分的统计分析显示,来自各服务行业内部的生产率改进是促进整体服务业生产率提高的主因,由“结构奖赏”和“结构负担”共同构成的结构效应仅大约贡献了整体服务业生产率增幅的10%。对于各行业生产率提高的原因,借助内生增长理论,可以从生产要素外溢效应、人力资本积累、预期垄断利润的推动、国际贸易引发的技术扩散效应等多个角度进行解释,国内与之相关的文献也很多,但研究我国服务业结构变动原因的文献还比较鲜见。③ 借助纯会计方法虽然可以分解出结构变动对整体发展的量化影响,但这仅是帮我们掀开了罩在服务业发展之上的“面纱”,要想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对服务业发展进行“整容”,必须进一步了解影响结构变动的因素。下面将基于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期这一特殊的背景,重点关注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因素,构建解释我国服务业就业结构变动的理论框架,并将之具体化为若干假说。我们认为,在分析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动的原因时,将影响因素集中在制度和政策层面,可能是一种更为可取和可行的思路。以往探讨服务业发展影响因素的文献,多倾向于将城市化、投入要素增长和质量提升、基础设施、市场化、对外开放等因素并列起来,并在计量模型中一并引入进来。而实际的情形可能是这些因素并不位于同一层次,有些因素是更为本质的,其他的则是它们的结果或者部分外在表现形式。正如著名制度经济学家诺思和托马斯指出的那样,要素的增长是增长本身而不是增长的原因。严冀等(2005)也指出,在各种导致区域间增长差异的因素中,最为根本的因素是地理和经济政策,其他的因素(例如FDI、基础设施条件等)在不同程度上都是由地理和政策因素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发展蓬勃发展的背后,同时在演绎着轰轰烈烈的制度变迁。在1978年以前,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几个重要的特征:第一,经济的开放程度非常低;第二,经济的国有比重非常高;第三,中国是一个对经济实施全面管制,并且财政高度集权的国家(严冀等,2005)。上述体制特征折射在服务业领域则表现为:(1)从资源分布看,政府只关注制造业特别是重工业的发展,忽视甚至压制服务业的发展;(2)从组织形式看,很多服务部门往往被内含于制造业之中,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业态。这两个方面的特征是当时所推行的赶超发展战略的内生要求。抑制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将服务部门内含于工业企业之中,可以产生工业品和服务的价格“剪刀差”,缓解赶超发展战略派生出来的资本约束问题,从而支持工业超常规发展。1978年以后,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实际上也意味着在放弃赶超发展战略,原先扭曲的服务业与工业之间的关系也逐步得到转变。1978年以后,中国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实际上也是对于赶超型发展战略的放弃,于是非国有化、经济的开放和财政改革就相应地构成了中国制度变迁的3条清晰的线索(严冀等,2005)。尽管我国服务业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度与工业并不同步,但两者的方向和结果是非常类似的。

制度的变迁对于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和结构变化均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经济的非国有化大大地激励了私有部门对服务业的投资,同时也因强化了竞争大大提高了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附着于大量国际资本的流入,很多新型服务业态和管理理念、方式应运而生;财政体制改革一方面增强了地方政府发展服务业的动力,同时也因强化了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迫使其尽快进行公共服务业的改革。但很显然,制度变迁在不同服务行业并非齐头并进地进行。具体而言,非国有化和对外开放政策最先在批发零售餐饮等消费性服务业中进行试点,进而延伸到交通运输仓储、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领域。但直到现在,金融业、铁路邮政等自然垄断行业的非国有资本占比依然较低,实际对外程度也非常有限。而在教科文卫、出版传媒等公共服务业领域,尽管也出台了开放市场、吸引非国有资本进入的政策,但由于缺少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目前这些领域的改革仍主要局限于人员分流、后勤业务剥离等方式,而且多把“橄榄枝”伸向国内企业,对外企外资基本是封闭的。

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总体趋势:政府在逐渐退出经济活动,特别是在减少生产领域内的投资,从而转变政府财政支出的结构和功能;地方政府在改革以来获得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财政体制的改革具有较明显的分权倾向(严冀等,2005)。财政体制改革因强化了地方政府之间竞争,因而成为理解诸多经济发展问题的钥匙。但在如何评价财政体制改革作用问题上,却形成了迥然不同的两派观点:一派观点认为,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效率提升,政府主导尤其是地方政府间为增长而开展的竞争是中国经济在粗放式增长方式下保持持续增长的重要原因;另一派观点认为,财政分权会促使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而这时常削弱市场机制的发挥,进而产生大量诸如地方保护主义、行政性企业重组等现象。由于财政体制改革影响的多面性,财政体制改革对服务业内部就业结构的实际影响可能也是多重的。在本文中,我们将以地方财政支出与当地GDP的比例作为度量地方政府对经济参与程度的指标。很显然,当这个比例较高时,表明地方政府对经济的参与程度较高并面临较大的财政压力,它可能会有更大的动力去扶持高税赋服务行业(如房地产业)的发展,以及有压力去推进需由财政负担的公共服务业的改革。

由以上分析可知,尽管制度变迁是影响我国服务业结构变动的重要因素,但具体到不同服务行业,受市场化、对外开放、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并不一致,具体可表述为如下3个具体的假说:

假说1:在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推动下,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就业比重会提高,某地区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的程度越深,则该地区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就业比重越大;

假说2:公共服务业的就业比重主要受财政政策和市场化改革影响,财政约束越强、市场化改革越快的地区,其公共服务业就业比重越低;

假说3:拥有高税赋能力的房地产业的就业比重与财政约束强度正相关,也就是说财政支出与GDP比例越高的地区越有动力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表现为房地产业就业比重提高)。

(二)数据说明

考虑到统计口径一致和数据可得性问题,将样本数据期限设定为1998-2002年,截面样本包括大陆除海南、西藏之外的省(直辖市),重庆被合并到四川进行分析。对应前面的3个假说,分别选择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就业比重(用RCPS表示),公共服务业就业比重(RRE)作为因变量,相关原始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自变量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式如下:利用樊刚和王小鲁(2001、2003、2004)主持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系列研究结果,作为衡量各地区市场化改革进度(MAR)的指标;各地区开放程度(OPE)利用其实际利用外资数占全国的比重表示;财政改革进度用财政支出与当地GDP的比例表示,该数据越大表明改革进度越低,面临的财政约束越强以及进一步改革的压力越大。计算上述指标所使用的原始数据同样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此外,引入居民收入水平(INC)和就业人员素质(EDU)作为回归方程的控制变量,分别用各地区人均GDP和就业人员受教育年限的平均数表示。就业人员受教育年限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以1998-2002年各地区就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构成的百分比为权重,对受教育年限进行加权平均;受教育年限则根据受教育程度进行估算,“不识字”为0年、“小学”为6年、“初中”为9年、“高中”为12年、“大专”为14年、“大学本科”为16年、“研究生”为19年。

(三)回归模型和结果

根据数据类型以及假设检验需要,本文利用面板模型对假说进行计量检验。和普通时间序列或横截面模型相比,面板模型能显示不同横截面单元和时点之间存在的差异,提供更多信息、更多变化性、更少共线性、更多自由度和更高效率。由于选取的时点数低于截面数,且本研究的目的是仅以样本自身效应为条件进行推论,而非推断更广范围的总体效应,所以宜采用双向固定效应的面板模型。假设1-3对应的回归方程为:

计量结果与理论预期基本一致,制度变迁确实是影响服务业内部就业结构的重要因素。具体地说:(1)从回归方程1来看,MAR的系数为1.63,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市场化程度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促进生产性和消费性服务业就业比重平均提高1.63个百分点;开放政策也对市场化的服务行业就业比重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开放程度每相对提高1个百分点,可促使生产性和消费性服务业就业比重平均提高0.28个百分点。回归方程1同时显示,居民收入水平、劳动力素质对市场化的服务行业就业比重提高并无显著的作用,造成该现象可能的原因是:第一,当前我国居民收入总体水平仍较低,尚未形成服务消费的强大需求,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形下,旅游、娱乐等市场化的服务消费还要受到教育、医疗等几乎无收入弹性的服务支出的挤压;第二,当前在我国服务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主要还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人力资本对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仍未得到充分体现。(2)从回归方程2来看,MAR和FIN的系数为-0.65、-0.17,且也均在1%水平上显著,意味着市场化程度、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分别平均促进公共服务业就业比重下降0.65%和0.17%,这也与我们的假说相吻合。(3)回归方程3显示,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与房地产业就业比重显著正相关,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平均推动房地产业相对就业比重提高0.01%。此外回归结果也提示,市场化改革、居民收入也是影响房地产业相对就业比重的显著因素。源自房地产企业自身的逐利行为、居民改善住宿条件的消费需求、地方政府追求地税增长的扶持动机,共同构成我国房地产业近年来飞速发展的三股推力。

四、结论及政策含义

本文通过对中国1992—2007年服务业劳动生产率的量化分解,发现:“结构奖赏”和“结构负担”假说在我国服务业发展中均成立,且前者的效应要显著大于后者;以市场化改革、对外开放、财政改革为主线的制度变迁,对我国服务业就业结构变动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研究蕴含的政策含义体现在:第一,要激发服务业内部的“结构奖赏”效应,政府应通过加强制度设施建设降低服务业发展的交易成本,并通过扩大服务贸易、刺激制造企业将服务环节外包等,扩大服务业市场,促进要素资源在各服务行业间自由流动。第二,为了缓解乃至杜绝服务业发展中的地方保护和不合理的产业同构现象,应通过调整政府财政职能、合理划分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建立规范化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等途径,抑制地方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政府投资时的逐税动机。

注释:

① 由于是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这一相对指标,出现两种计算可比价标准不会造成偏误。

② 限于篇幅,这里省略了数字表格,有兴趣的读者可联系作者索取。

③ 陈凯(2006)的文章重点是探讨服务业4个层次增加值各自变动的原因,而非影响服务业内部各行业就业结构相对变化的因素。

标签:;  ;  ;  ;  

结构性报酬还是结构性负担?我国服务业就业结构变化与生产力演进关系的实证研究_劳动生产率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