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也变得愈发艰巨,其工作要求日益规范化和系统化。因此,对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与具体措施进行分析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保证体系;解决措施
引言:当今我国建筑业发展蓬勃,城乡面貌日益改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各方的认可和肯定,但随着建筑市场的改革深化和内外部形势的深刻变化,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1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人才缺乏问题严重
随着社会的迅速进步,社会对城市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当今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却呈整体下滑趋势,尤其是一些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在承建工程施工中更是极度稀缺。在这种趋势下,在本就稀缺的技术人才中选取职业素养高、责任心强的人才更是难上加难。这一问题不只体现在技术人员方面,很多诸如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管理岗位人才也极度短缺。人才短缺所导致的后果就是在工程责任主体单位中容易出现两种极端状况,一种情况就是:能力高的技术人员或者管理人员要承担超出本身责任的更多事项,使这些人员在繁重的工作任务中工作效率反而下降;另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由于人才的极度缺乏,迫不得已时才让具备相关的职业素质的技术水平的人员上岗,从而导致项目等后续发展中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甚至酿成一些严重的后果。
人才问题所引发的进一步问题就是项目的监督体制得不到完善,项目的监督人员必须具备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双方面技术水准,所以监督人员的数量问题更应该值得重视。
1.2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不健全
纵观当前的建筑市场,大多数企业都以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为企业的发展目标,对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自然就相对较为忽视。重经营轻管理的企业运营机制是建筑市场中大部分企业心照不宣的发展模式。这就导致师傅的很多环节都存在疏漏,从图纸的设计到审查,从设备的购进到检修,从工程实施到结束,中间的很多细节都没有做到位。不精确的图纸、不可,可靠的安全设备以及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建筑工程,一起构建了当前这个诚信体系不健全的建筑市场。
1.3本项目建设程序存在漏洞
某些单位为了赶进度,对于政府投资工程或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往往不走规定程序,先开工后完善手续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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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恶性竞争现象明显
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社会投资项目,在进行项目投标时,部分企业为了争夺市场,降低投标价格,而且这种恶性竞争是具有传染性的,一旦有一家企业低价投标,其余的多家企业会争相效仿。导致企业只能从质量上赚回利润,只能通过偷工减料来追求高额的盈利,最终导致建筑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1.5工程创优难度大
高水平高质量的建筑工程意味着更高的成本,需要承包单位去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优质工程就很难真正实现。
2质量监督管理的完善措施
2.1加快监督机构改革,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取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制国家的重要举措。监督机构承担着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执行的职责是行政执法的性质,监督机构应定位于准行政机构,应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序列,这样才能真正使监督机构转向行政执法,才能真正理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系,保证政府执法的威慑力,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2.2明确质量监督内容,规范各方主体行为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因素有很多,比如勘察设计、招标、施工队伍素质、材料、工期、监管等诸多因素,要确保工程质量全过程受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突出全过程、全方位的对建设单位、勘察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等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涉及到从工程立项、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1)加强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开工手续,施工图是否经过审查,建设项目是否与已审查的图纸相符,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降低材料标准等问题。
(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是否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勘察设计变更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人员工程验收是否验收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反分包等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文件进行施工,是否按规定对关系到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现场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重点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派驻总监和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监理文件及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监理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5)加大处罚力度,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签发停工整改令,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限制或取消竞标资格,直到追究行政责任或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手段进行处罚。
2.3改变质量监督方式,实现工程差别化监督
要改变质量监督方式,要从微观监督向宏观管理转变,以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代替现场每步到位的微观检查形式,强调微观质量应有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控。强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检查工作要与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巡查的效果。
日常监督工程地点往往点多面广,与有限的监督力量形成矛盾,为此应实施工程差别化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改变以往对每个项目都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的思路,应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将基础、主体等结构质量作为监督的重点。对重要工程、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和信誉差、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对带有普遍性和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要加大抽查力度。
2.4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质量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的水平,质量监督人员既要有过硬的技术业务水平,又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另外还应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增强工程质量监督的科学性。
结束语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实现高效有力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加强自身建设,理清思路,完善手段,加大力度,通过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和引导,对管理机构和部门进行优化整合,将有利于工程质量监督事业的全面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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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齐永波.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河北工业大学, 2019.
论文作者:樊传春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6
标签:质量监督论文; 工程论文; 质量论文; 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企业论文; 主体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