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主要误区、关键问题与基本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法论文,误区论文,当前我国论文,基本思路论文,关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们在看到蒙台梭利教育法对我国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应该正视在蒙台梭利教育实践中出现的几个主要误区,并直面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时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明确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思路。
一、当前我国蒙台梭利教育实践中的主要误区
1.盲目跟风,经济利益驱使下的“蒙台梭利教育热”
1994年9月,我国出现了建国以来最早的两个蒙台梭利实验班。十多年过去了,蒙台梭利幼儿园和蒙台梭利幼儿班在我国如雨后春笋大量出现。“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1万个幼儿班进行过蒙台梭利教育法园本化实践。”从沿海至内地,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企事业单位办园、私人办园到教育部门办园,蒙台梭利教育在中国迅速发展。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进入21世纪后,幼儿教育越来越受重视,蒙台梭利教育法开始在我国广泛传播,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实践研究也成为我国幼儿教育领域的一大热点。现在蒙台梭利教育法已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其著作的出版及教具的制造与销售已经没有版权及专利限制,因此,蒙台梭利著作的各种编译版本、翻译版本不断上市;蒙台梭利教具供销两旺;受蒙台梭利教具销售所带来的潜在利益的驱动,很多教育公司以加盟等各种形式积极推广蒙台梭利教育法”。
2.形式主义,实践中对蒙台梭利教育精髓的忽略
我国不少幼儿园对蒙台梭利教育法抱有极大的热情,但它们在运用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过程中存在着生搬硬套等现象,形式主义之风较为严重。在为数不少的幼儿园里,儿童在摆弄了一个学期或者两个学期之后就对价值不菲的蒙台梭利教具失去了兴趣,有时甚至会把教具当成武器玩游戏;儿童操作的教具有时并不符合他们的年龄特征,而教师则常常把这些教具当作是进行教学示范时的辅助材料;教具成了蒙台梭利教育的中心,儿童则在教师的教导下成了教具的奴隶。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少幼儿园在开展蒙台梭利教育实践时并不重视蒙台梭利重视的儿童,重视的是蒙台梭利提供的儿童操作材料;并不重视蒙台梭利重视的所有儿童操作材料,重视的是蒙台梭利为儿童提供的部分知识探究材料;并不重视蒙台梭利重视的儿童操作材料的内涵和价值,重视的是向儿童展示这些材料时的一招一式……
3.“导师”难寻,掌握蒙台梭利教育精髓的教师非常缺乏
蒙台梭利教师在蒙台梭利教育实践中扮演着环境提供者、探究支持者和发展引导者等重要角色,发挥着“导师”作用。蒙台梭利教师应该深刻理解蒙台梭利教育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把握其精髓,把蒙台梭利教育理念真正渗透到教育实践之中。然而,当我们用蒙台梭利教师的标准来评价我国从事蒙台梭利教育的教师时,又有多少教师是合格的呢?得到国际认证机构专业认证的蒙台梭利教师恐怕更是屈指可数。在合格的蒙台梭利教师不到位的情况下,蒙台梭利教育法中的一些根本性要求很难在教育实践中得到落实。比如,很多教师不会为儿童提供系列的“有准备的环境”,而只是把“买来的环境”摆在活动室里,更不会引导儿童在“有准备的环境”中通过活动进行学习;很多教师只是把蒙台梭利教具当作自己的教学工具和辅助材料,他们只是在拿着教具进行直接的教学示范,并不把教具看作是教师为儿童提供的、让儿童与之互动的学习材料。可以说,因为不能掌握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精髓,很多教师难以做到让儿童在操作活动中进行学习,难以做到在个别教育和差异教育中促进儿童发展……教师对蒙台梭利教育法一知半解或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学习和借鉴。
二、当前我们在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时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1.教师素质是影响蒙台梭利教育法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蒙台梭利教师素质的提高是走出当前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误区、合理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时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影响蒙台梭利教育法有效性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不可否认,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优秀的幼儿教育方法,然而一种教育方法本身无论有多好,如果使用该教育方法的教师不能把这种教育方法的优点发挥出来,那么我们不仅无法利用这种教育方法真正促进儿童的发展,而且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走进误区,在事实上阻碍儿童的发展。就像计算机一样,计算机的功能越强大,它对操作者的要求也就越高,只有受过专门训练并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真正掌握了计算机的各种使用方法、能够随机应变地处理各种计算机问题的人才能在真正意义上驾驭这种功能强大的计算机。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因为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方法,相应地它就要求教师也应该是高素质的——能够通晓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精髓并能有效驾驭它。只有在通晓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幼儿园教师手中,蒙台梭利教育法才能真正发挥出促进儿童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作用。
2.扎实培训是提高蒙台梭利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
十多年来,我们在学习蒙台梭利教育法时之所以有时会误入歧途,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蒙台梭利教师培训与幼儿教育改革严重脱节、远离蒙台梭利教育模式的真实情境、追求短期利益和文凭等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根据我们的研究,蒙台梭利教师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学习需要经历三个阶段,依次是技术性学习阶段、实践性学习阶段和解放性学习阶段。①技术性学习阶段主要是由蒙台梭利教师培训师向受训者全面介绍、演示蒙台梭利课程理念、课程框架和课程实践,特别是要为受训者提供真实的情境,让受训者对蒙台梭利经典教具以及教具蕴含的丰富内涵进行研究与反思,从而积累作为一个蒙台梭利教师所必需的最初知识背景和实践背景。实践性学习阶段是指受训者进入班级实习阶段。在这个阶段,蒙台梭利教师培训机构会让受训者到有资质的蒙台梭利幼儿园实习,受训者的实习完全在资深蒙台梭利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在这一阶段,蒙台梭利教师培训师始终陪伴在受训者身边,及时帮助受训者解决在课程实施中出现的各种困惑和问题,并协助受训者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反思。受训者在实习告一段落后,开始进入解放性学习阶段。在这一阶段,培训师指导受训者对蒙台梭利课程模式进行整体反思。这是受训者在经历蒙台梭利课程磨炼后,对蒙台梭利课程模式的理性反思。只有经历过这一学习阶段的受训者才能真正掌握和驾驭蒙台梭利课程方案。
然而,我国的许多所谓蒙台梭利教师可能连技术性学习阶段的学习都没有全部经历过,他们只是听所谓的专家讲了一两次课,跟所谓的专家学习了三五天,对蒙台梭利课程方案只知道些皮毛,就回去开展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课程实验了。这些幼儿园教师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知道多少?他们实践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蒙台梭利教育法吗?进一步讲,那些所谓的蒙台梭利教师培训机构又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知道多少?又对幼儿教育知道多少?传统的、片段的甚至是错误的培训方式把不少幼儿园和幼儿园教师带入了误区,比如把一些蒙台梭利经典教具当作蒙台梭利教育法,把利用蒙台梭利经典教具开展的直接教学当作蒙台梭利教育法,等等。在这种误导下,许多幼儿园和幼儿园教师眼中只有从教具公司买来的并非货真价实的蒙台梭利经典教具,而没有蒙台梭利提倡的系列教具,更没有由教师根据儿童的特点制作的系列教具构成的“有准备的环境”;只有把蒙台梭利经典教具当作幼儿园教师教学辅助材料的变相的直接教学,而没有把蒙台梭利经典教具当作儿童自主探究的对象和获得知识的媒介……没有教师的发展就没有课程的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就是课程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蒙台梭利教师的在职教育问题也不容忽视。幼儿园教师应该完整接受技术性学习、实践性学习和解放性学习三个阶段的学习,最终成长为合格的蒙台梭利教师。
三、当前我们在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时必须明确的思路
1.“以我为主,他为我用”和“以他为主,他我结合”是借鉴的基本思路
我们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借鉴可以有“以我为主,他为我用”和“以他为主,他我结合”两个基本思路。“以我为主,他为我用”是我们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第一个基本思路。按这个思路,我们应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一切长处,利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融合并发扬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可以为我所用的思想、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具体的教育方案和教学材料,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幼儿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儿童素质服务。可以说,“以我为主,他为我用”是我们今天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这一点,既可以保证我国的蒙台梭利教育实践有明确的前行方向和行动路线,又可以减少或杜绝表面学习借鉴、实则盲目跟风的浮躁习气和短期行为。
“以他为主,他我结合”是我们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第二个基本思路。按这个思路,我们在将蒙台梭利教育法跨文化地“移入”中国时应该结合中国的实际作一些调整。蒙台梭利教育法是意大利人蒙台梭利的创造,我们在引入中国时需要对其进行适宜的中国化调整,将我们的民族特点和我们对儿童的认识融入其中。根据这样的思路,我们一方面可以开展保持蒙台梭利教育法基本框架不变的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移植”,另一方面应该在保持蒙台梭利教育法基本框架不变的“移植”过程中使之“中国化”。这样既可以促进我国幼儿教育课程模式的“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又可以帮助我们通过实际的体验和感悟,更为有效地学习和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模式,并使之为我国幼儿教育改革服务。
2.“以我为主,他为我用”是借鉴的主要思路
现阶段,我们应以“以我为主,他为我用”为主要思路,通过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为形成和发展我们自己的教育模式服务。从我国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来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幼儿教育工作者介绍了一些包括蒙台梭利教育法在内的国外幼儿教育模式,也研究和实践了不少幼儿教育模式,大家期望从中找到或由此建立起一种适合我国的幼儿教育模式。十余年过去了,伴随着多种理论观点和研究成果的问世,大多数人在如何选择和建立我国幼儿教育模式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即不存在一种适合所有儿童、所有年龄和所有学习领域的“最佳”幼儿教育模式,我们应该做的是尽可能学习和借鉴国外一切优秀幼儿教育模式(包括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优点和长处,并结合我国社会发展和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基于这样一种共识,我们应该借鉴并利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可以为我所用的思想、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具体的教育方案和教学材料,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站在蒙台梭利这样的“巨人”的肩膀上,通过融合和发展多种幼儿教育模式,充分考虑我们自己的社会实际和儿童实际,形成和发展我们自己的幼儿教育模式,特别是幼儿园课程模式。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使蒙台梭利教育法为我国深化幼儿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服务。
注释:
①本观点来源于德国哲学家、批判主义理论代表人物之一哈贝马斯(Habermas,J.)关于知识维度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