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晚清新政的内在联系_辛亥革命论文

辛亥革命与晚清新政的内在联系_辛亥革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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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2)09-0088-04

晚清统治者所主持的“新政”与近代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所领导的反清革命运动,是发生于同一历史时空中两个水火不容的重大事件,影响及于后世,非同小可。至于怎样看待二者的价值与作用,至今仍然困扰着许多后世研究者,聚讼纷纭。倘若从梳理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相互关系入手,摒弃那种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重在从学理上确认“新政”的两难困境以及辛亥革命的历史必然性与历史合理性,对孙中山一代民主革命先驱的历史劳绩多给一点理解与敬重,也许是必要的。

曾几何时,在革命史观的研究视野与价值体系里,我国史学界大都重视破坏而鄙弃建设,强调暴力革命而忽视清末统治者的改革成效,许多辛亥革命史与近代通史论著要么对“新政”不屑一顾,鲜有提及,要么照搬当年革命文豪陈天华或戊戌通缉要犯兼时政批评家梁启超的思路,斥责“新政”为“假维新”,“伪变法”,充其量把它作为辛亥革命的一个背景,轻描淡写地提一下这个“反动”的“新政”之于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作用”。近十余年来,基于改革、开放的现实感召,加上中外学术交流的顺利铺开与史学研究的深入,以中国早期现代化为视角重新审视清末“新政”的论著不断涌现,错综复杂的历史场景与有关真相渐次浮出水面。可以说,近十余年来,我国史学界关于辛亥革命史研究的突破,在较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清末“新政”研究的突破。不过,在价值评判的层面上,以批判“激进主义”、倡导“权威主义”或“保守主义”的名义,偏爱改革而轻视革命,惋惜“新政”的中断而指责暴力反清斗争乃多此一举,试图从根本上否定辛亥革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此论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已出台,至今余音未绝。有关论点或从境外引入,(注:详见余英时:《中国近代史上的激进与保守》,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激进与保守之间的激荡》,时代文艺出版社(长春),2000年,第1-29页。)或与境外的类似声音相呼应,其中固然不乏“与国际接轨”的架势,却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有关学术纷争也就在所难免。

如何直接用西方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或提炼的价值理念来阐释或衡量中国自身的历史实际而不使人产生隔靴搔痒之感,外来的或基于本土的理论模式在千人千面的历史现象面前是否具有万能的功效,这还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姑置不论。就我国的有关学术状况而言,由否定晚清“新政”、讴歌革命而转为讴歌晚清“新政”、否定革命的学术现象与其说同自然而然的互补性学术反弹或纠偏有关,还不如说与史学研究中存在的方法论误区有关。无论是前此一致否定“新政”而讴歌革命的话语系统,还是近年彻底否定辛亥革命而留恋“新政”的见解,尽管彼此的结论显得南辕北辙,但无论在话语环境之于史学主体的制约上,还是在思维方式上,都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在话语环境上,有关是非判断都过多地受现实生活与社会主流中的价值体系的制约与影响。现实生活中崇尚革命,鄙弃改革,史学研究者就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去一味地讴歌甚至神话革命而鄙弃改革,反之亦然,既容易忽略历史与现实的时空差异,也不大注意保持自身相对平静的学术心境与学术中立态度,过于趋时;在思维方式上,二者都是受制于两分法的简单化思维定势,用非此即彼或顾此失彼、厚此薄彼的极性思维,过多地纠缠于是非定性与价值评判,站在要么彻底肯定、要么彻底否定的两极互换角色,却忽视了社会内部与历史事件之间的时空联系,把复杂的历史处理得过于简单化,有关历史结论就真像翻烧饼一样,此也一是非,彼也一是非,史学主体的主观色彩太浓。

应当承认,经过八国联军血洗京师的沉重打击与奇耻大辱,曾经双手沾满“戊戌六君子”鲜血的慈禧太后在逃亡西安途中所宣布的“新政”并非完全没有诚意,也不是没有具体措施和实际投入,不能因为“新政”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清朝的统治秩序而否定目的本身。由于历史条件不同,有关改革的深度与成效的确还超过了19世纪的洋务运动与戊戌变法,这已越来越成为史学界的共识。正是通过“新政”,从传统的小农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的迹象才真正出现。经济自由政策的颁发,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现代化的陆军体制、教育体制与现代人才培养模式也开始落户;还有,现代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已开始成形。除了《奖励公司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律》等相继出台外,《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这三部大法就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中国现代法律体系的确立奠定了基础,(注:袁伟时:《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我看清末新政》,《二十一世纪》2001年第2月号,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出版。)其价值与影响也不因清朝的覆灭而消失。另外,从1905年开始,慈禧太后为首的统治者被迫将逃亡海外的政治犯梁启超于1901年所设计的预备立宪方案捡起来,逐渐予以尝试。

不过,“新政”毕竟是在统治者于19世纪接连耽搁几次改革机遇之后开始的。20世纪初年的中国已是危机四伏,百孔千疮。1911年的反清革命高潮是在清朝统治者已无法照旧统治下去时来临的,并非孙中山等职业革命家一厢情愿的结果,不是人为地造势而成。

首先,清政府长期压制本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民生凋敝与不平等条约所强加的一笔笔巨额赔款与“新政”本身的巨额需求之间形成明显的反差,“新政”雷大雨小甚至空有其名之类现象比比皆是。基于民族危机日益深重,社会各阶层原本就对“新政”期望颇高,也不乏“毕其功于一役”式的渴望,但“新政”的许多方面却是敷衍塞责,不尽人意,二者的悬殊只能加剧民心的涣散与社会的分化。为了摆脱财政困难,贪污腐败变本加厉的统治者拿出竭泽而渔的旧花样,加倍敲榨人民,结果,自卫性的抗粮、抗捐、抗税斗争此起彼伏,愤怒的下层民众不仅冲击厘卡警局,而且捣毁新式学堂,反而增加“新政”的阻力。

其次,自康、乾以降,清朝统治者日趋衰败,政治威慑力与治理能力逐代递减,陷入周期性的皇朝衰败危机。但人类历史上的许多改革都是在社会矛盾日趋尖锐时为挽救统治而启动的,任何一场成功的改革之于改革者的政治权威、魄力与技巧要求自然就不低,清末“新政”尤其如此。慈禧太后也罢,载沣也罢,能否驾驭“新政”所产生的那些颇具挑战性的成果,冷静地处理某些突发性的政治事件,维持残局,却还是未知数。以新军为例,既然它属于颇具现代化素质的新式国家机器,而且从筹饷、募兵到编练成军,多由地方督抚直接控制,其独立性较湘军、淮军犹有过之,中下级军官中还不乏留学归来者,军中还有同盟会中人乔装安置切入,倘若指望它始终如一地同一个腐朽皇朝保持一致,赴汤蹈火,那是不切实际的。如所周知,武昌起义爆发时,紫禁城就已无法调动各省新军火速“助剿”,倒是响应武昌起义者的呼声不绝如缕。再以教育改革为例,科举制的废除固然加剧了传统社会结构的分解,士-绅-官三位一体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年轻的求学者无论是负笈国内新式学堂,还是浮槎放洋,大都怀抱报效国家之念,潜心救国之道。当他们目睹域外世界经济发达、国力强盛时,其恨铁不成钢的心境便油然而生。他们上下求索,左右对比,一致认为君主专制主义乃祖国积贫积弱的总根源,要么呼吁清朝政府拿出诚意来,实行货真价实的君主立宪制,要么主张用暴力将爱新觉罗皇朝与君主政体一同埋葬,创建民主立宪制。如何把那些见多识广的热血青年召唤在陈旧破烂的龙旗下,就成问题。诚如一向不赞成暴力反清的梁启超所说:“必有大刀阔斧之力,乃能收筚路蓝缕之功;必有雷霆万钧之能,万能造鸿鸪千里之势。若是者,舍冒险末由。”(注:梁启超:《过渡时代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页三一。)严复有一段评论值得回味:“十多年前,先有普鲁士亨利亲王,后有一名日本军官向满族王公们建议,中华帝国的当务之急和首要任务是要拥有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其次,将权力完全集中于皇室中央政府。满族王公们努力照此行事十二年,除此之外无所作为。谁能说这些建议是错的?但是前面提到的那两位先生都不知道,他们恰好将一件锋利的武器给小孩玩耍,或拿一块马钱子碱当补药给婴儿吮吸。”(注:[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上册,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781页。)

再次,古往今来,政治体制改革的阻力与难度较大,改革者既需要相应的眼界与胸怀,也要具备沉着果敢的魄力与驾驭全局的控制能力。不乏威服群臣手腕的慈禧太后也许还勉强可以苦撑,但由优柔寡断的摄政王载沣和动不动哭鼻子的隆裕太后作为后继者,去继承不无风险的预备立宪的政治遗产,就显得更遭。当载沣等人把席卷全国的保路运动与国会请愿运动镇压下去,又愚不可及地将铁路修筑权强行转让给列强和抛出“皇族内阁”时,他们就把许多积诚罄哀的请愿者踢入革命阵营,反清革命的高潮就悄悄来临了。

历史本身既充满矛盾,也不无因果联系,最典型的莫过于革命者与被革命者之间。充满矛盾的一面不难引起高度关注,却容易遮蔽存在因果联系的一面。

不管黑格尔对理性的自我发展之于历史过程的作用以及历史本身的必然性是如何夸张和绝对化,他把历史看作一种必然性的逻辑过程的见解却不无可取之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在观察运动着的物质时,首先遇到的就是单个物体的单个运动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制约。但是,我们不仅发现某一个运动后面跟随着另一个运动,而且我们也发现:只要我们造成某个运动在自然界中发生的条件,我们就能引起这个运动;甚至我们还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运动;我们能给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规模。因此,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了因果观念的基础,这个观念是: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50页。)

对于辛亥革命与清末“新政”的关系,我们也不妨作如是观。尽管革命者与“新政”的主持者清朝统治者彼此是不共戴天的,但辛亥革命与“新政’是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着的,无法割断彼此之间多方面的因果关系。它至少表现在:

第一,孙中山等人的革命活动逼得清朝统治者加快“新政”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即预备立宪的步伐,统治者已经明白,惟有尽快推行“新政”,才能将自身的统治秩序维持下去,使“内乱可弭”;

第二,统治者的预备立宪反而促使不乏依法治国理念的革命者抓紧革命反清的准备,后者试图抢在宪法与君主立宪制确立之前推翻清朝,以免爱新觉罗家族成为宪法所规定的“万世一系”的合法统治者;

第三,“新政”期间,新军的编练与科举制废除之后士人群体的分化与新式知识分子的兴起,为革命阵营准备了可资发动的基本力量;

第四,“新政”期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预备立宪的展开,为革命者准备了自己的同盟军与合作者——资产阶级与君主立宪论者;

第五,预备立宪期间,关于民权思想的公开宣传与历次国会请愿运动的实践,为中华民国成立后的民权政治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第六,南京临时政府的财政危机与晚清统治者的财政危机一脉相承。革命本身不能迅即生财,革命者只能通过革命的方式去占有革命对象的财源,而清朝政府早已国库空虚,在经济上留下一个烂摊子,这既有利于革命者推翻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取而代之的南京临时政府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不利于革命者自身的政权建设。另外,民国初期的军阀割据与混战也与清末中央权力式微与地方督抚专权的趋势有关,任何一场革命对原有社会格局的破坏都是有限度的,都或迟或早地回到建设的话题中,破坏只是暂时性的“变态”过程,建设才是常态。况且,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任何历史人物对于历史的创造,“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03页。)

可以说,就已经成为事实的历史场景而言,“新政”的主持者与革命者之间固然势同水火,谁都希望吃掉对方。但“新政”与反清革命运动之间实际上存在一种谁也离不开谁的相互制约关系。无论是革命,还是“新政”,都不可能凭空发生。既然二者都已发生在同一时空,势必互相影响,互相对立的过程其实也是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的过程。假如没有反清革命运动发生,“新政”就不可能是我们所研究和曾经出现过的那个“新政’,反之亦然。对于没有发生过的历史场景,后世研究者设想起来不难,但分析和评判起来就需要在必要性与可行性上严格把关。如果站在理想的真空中憧憬“新政”的未来,埋怨辛亥革命不该发生,指责革命者添乱,不仅无法保证由清朝统治者自编自演的预备立宪之结局能包你满意,也无法回答梁启超、张謇及其身后一批温和的国会请愿者与广大资本家在屡遭羞辱之后纷纷转向革命之举究竟是对还是错?此论的主要失误不仅在于论者对“新政”的前景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且以为革命高潮的到来就是孙中山为首的革命者单方面努力的结果,较之以往那种只承认孙中山等人之于辛亥革命的赫赫功勋却既否定“新政”的历史地位又无视梁启超等人的历史贡献之论,可谓异曲同工。殊不知,1911年的反满大合唱就是在革命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而主观条件还不太成熟的情况下出现的。事过数年后,孙中山回想起当年的情景时,也曾直言不讳地说:“武昌之成功,乃成于意外。”(注:孙中山:《建国方略》,《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08页。)当然,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孙中山作为革命领袖的整体认识。

辛亥革命作为“新政”的替代物,不仅推翻了腐朽的清朝,而且谱写出了中国民权建设的第一章,许多论著已对此做了比较详尽的阐释,因篇幅限制,兹不赘述。笔者只想补充的是,尽管辛亥革命的历史结局还容易引起纷争,民国的建设也的确难以令人满意,但正是由于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将“三纲”之首弃如敝屣,人民的思想解放盛况空前,“社会风俗人心,从某些部分看来,辛亥以后和以前大大改变了。所有卑贱、颓废、放荡行为,有些少了,有些完全消灭了。……总之,辛亥革命无数头颅换得来的,除推翻封建帝制以外,广大民众的体格、品格相当提高了。”(注:黄炎培:《我亲身经历的辛亥革命事实》,《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册,中华书局,1961年,第68页。)在国内是如此,在海外华人中也大致如此。蒋梦麟在回忆辛亥革命前后唐人街的变化情况时,就深有感慨地说:“革命以后,唐人街开始起了变化,而且是急遽的变化,短短几年之内,算命卖卦的不见了。辫子的数目也迅速减少,终至完全绝迹。青年女子停止缠足,学校制度改革了,采用了新式的课程;送到附近美国学校上学的孩子逐渐增加。唐人街虽然想抗拒美国邻居的影响,但是祖国有了改革,而且在生活方式上有了改变以后,这些忠贞的炎黄裔胄也终于亦步亦趋了。”(注:蒋梦麟:《西潮》第10章,《美国华埠》。)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曾经对孙中山不无成见的张謇饱含深情的感叹:“起而革命者,代不乏人,然不过一朝一姓之变革而已,不足为异。孙中山之革命,则为国体之改革,与一朝一姓之变革迥然不同。所以孙中山不但为手创民国之元勋,且为中国及东亚历史上之一大人物。”(注:《张季子九录·文录》。)反对暴力革命甚力的梁启超也在事后以学者的识力,多次对辛亥革命的历史地位予以充分肯定,容专题另述。如今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倘若后世研究者连张謇、梁启超的思想境界都难以企及,恐怕就需要回应革命文学家郁达夫早在半个多世纪之就说过的一句话:有了伟大人物而不知道尊重的民族是奴性浓厚的民族。尽管孙中山不是也不可能是什么完人,在他身上同样存在某些缺陷,既不必神话,也不必掩饰,但称他为近代伟人,当不为过。辛亥革命的发生毕竟与他的名字分不开,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将不会因为后世研究者的学术偏见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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