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民收入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_小康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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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胜利实现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以后,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我们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奋斗目标。这个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

一、增加居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目标的实质

小康社会最早是由邓小平同志在1984年3月提出的,是针对20世纪80年代我国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实际情况而设定的一个低标准的目标,即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00美元。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先后制定了《全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全国农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和《全国城镇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三套小康标准。按第一套基本标准的指标测算,1999年我国总体已走完温饱阶段94.6%的路程,2001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900美元,预计到2002年底将达到1000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将突破10万亿人民币大关,我国已在总体上实现了小康。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标准与目前的总体小康标准相比,将发生如下重大变化:

第一,从总量上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大幅提高。国内生产总值力争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目前的900~1000美元提高到超过3000美元,从目前中下等收入国家的水平上升到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类,人均国民生产总值54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545~2200美元为中下收入国家,2200~5999美元为中上收入国家,6000美元以上为高收入国家。

第二,从结构上说,这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我国目前从总体上实现的小康社会是相当不平衡的小康社会,在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还存在着比较大甚至是相当大的差距,如到2000年,我国尚有将近3000万人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城镇也有一批下岗人口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还有一部分人口虽然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尚未达到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要让十几亿人口都达到小康的水平。

可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目标的核心或实质,就是居民收入水平的全面提升。它既包括从总量上看的人均收入水平的全面提高,也包括居民收入差距的调整,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正是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居民收入给予极高关注的重要原因。例如,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谈到党的十五大以来工作中存在的不少困难和问题时,涉及经济方面的是“农民和城镇部分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失业人员增多,有些群众的生活还很困难: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市场经济秩序有待继续整顿和规范。”可以看出,居民收入问题已成为我国目前最主要的问题,也是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核心问题。如何增加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特别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就成为当前观念创新、制度创新、业务创新的重要任务。

二、增加居民收入以拉动增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

从人均收入800美元的低水平的小康社会迈向人均收入3000美元以上的较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加快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即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达到35万亿元人民币以上。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使我国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至少保持在7.18%以上,这显然是一个相当艰巨的任务。这是因为,我国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增长,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短缺特征已被过剩所取代。虽然近几年来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但自从1998年开始出现的通货紧缩趋势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除,2002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已连续6个月出现同比下降,商品零售价格连续12个月同比下降。通货紧缩的存在,无疑加大了我国经济增长的难度。

在通货紧缩的形势下实现快速的经济增长,关键就在于扩大有效需求。在需求的三大构成要素即投资需求、出口需求和消费需求中,依靠利用国外市场扩大出口来拉动经济增长显然不能作为我们的基本立足点。这是因为,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面对广阔的国内市场和巨大的需求潜力,扩大内需必然是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现实的可行选择。

在作为内需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中,扩大内需的重心要从投资需求转向消费需求。因为自1998年以来连年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虽然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此也带来了国债规模、财政赤字规模等创历史最高,从而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受到了控制财政风险的制约。此外,投资需求是中间需求,投资需求的扩张最终要通过消费需求和出口需求的扩张而实现,如果最终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保持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和潜力都无法保证。例如,当前在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投资需求的扩张导致了严重的产品库存积压。因此,必须根据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将宏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及时从刺激投资转向刺激消费,积极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就消费而言,我国目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消费总额增长缓慢。我国最终消费总额年均增长速度长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1952~2000年,我国最终消费额年均增长为7.1%,而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则为7.7%。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长期经验表明,最终消费总额的增长,大体上能够保持与国内生产总值相近的增长率。二是我国的消费率偏低。目前我国居民的最终消费率约为60%,不仅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有明显的差距(美国、英国的消费率在80%以上),而且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印度、巴西为80%),比国际平均水平低约10多个百分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估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平均消费率水平为78~79%),这意味着通过提高消费率刺激经济增长在我国仍具有广阔的空间。三是我国居民目前正逐步进入新一轮消费周期。这一轮消费周期,将以家电在农村普及,住房、轿车、电脑商品逐步进入城市家庭为主要标志,即城镇居民消费从千元级向万元级、十万元级消费发展,农村从百元级向千元级、万元级消费发展。

但是,决定消费最重要的变量是收入。就绝对量来说,在居民消费倾向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居民个人收入越高,消费支出也就越多。因此,实现消费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升级的基础是提高个人收入水平。具体来说:一是提高个人收入的绝对水平,包括提高农民和城镇居民的绝对收入水平。只有在绝对收入水平持续稳定增加的基础上,人们才会改变消费心理预期和储蓄倾向,减少过度储蓄,增加即期消费,并进一步引致投资需求.从而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二是提高个人收入的相对水平,这主要是通过打破行政垄断、引入竞争、加快技术进步、实现规模经济、扩大对外开放等措施,降低产品和服务价格,相对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扩大消费需求,如汽车、电信价格的下调,都大大刺激了居民消费的快速增长,成为2002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源。

可见,在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时期,我们对居民收入的增长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居民收入的提高,不再仅是经济增长的结果或目的,而且,或者说更重要的,是经济增长的起点。因此,为了在一定时期内加快经济增长,居民收入不仅要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增长,而且还可以以快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而增长。

三、调整结构以增加居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不意味着自然而然地会使全体人民都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如英国早期的工业革命就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既然我国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那么十几亿人口就要能够享受到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为此,就要对以下经济结构做出调整。

1.城乡结构。目前,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已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农民占总人口的近70%,但由于收入增长缓慢,其消费额却仅占全国消费总额的不足40%,农村人口的人均消费只有城市人口的三分之一。消费水平的落后致使农村消费品市场在全国的市场份额出现了不断萎缩的趋势。全国县及县级以下农村消费额占全社会消费总额的比重,1993年为42%,1995年降为40%,2001年进一步降到37.4%,2002年1~8月份又跌至36.6%。这一现象的存在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瓶颈,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难点。可以说,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会有我国全面的小康社会。因此,如何调整城乡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就成为能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关键环节。

第一,调整农业结构。目前,我国农产品价格比国际市场总体高20~30%。随着农产品供求格局逐步从短缺转变为相对过剩,特别是入世后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农产品价格不仅不会上涨,反而会呈现下降态势。在这样的前提下,农民依靠生产农产品获得的收入相对甚至绝对下降。到2000年为止,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连续4年下降,农民来自于农业的纯收入连续3年绝对减少。1997年,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量中,来自于农业的纯收入占44.5%。1998、1999、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量分别为72元、48元和43元,人均非农产业纯收入的增量分别相当于人均纯收入增量的139.0%、210.0%和212.0%。2001年,在农民收入增速回升的同时,农民的农业纯收入也较上年增加40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35.4%。但是,农民的人均非农产业纯收入仍较上年增长62.2元,相当于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55.0%。

因此,持续增加农民的农业内收入必须依靠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改善农产品的供给结构。调整农产品结构必须做到:调整原有的农业生产模式,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确定农业生产发展的重点;调整原有的农业经营模式,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和农产品加工增值为农民创造更多的收入增长机会;调整农业生产的区域结构,尽快从地方粮食自给转向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主要农作物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调整农业生产的规模结构,通过土地的流转、股田制等多种形式便土地向种植能手集中,扩大农业生产的单体规模,以降低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推进城镇化战略,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适应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率的需要,必须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否则难以实现农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同步增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调查资料显示,2000年农户平均拥有耕地0.49公顷,人均不足2亩,亩均用工量14.63个标准劳动日。按照世界平均的农业生产率计算,我国的种植业最多需要4000~5000万人,而我国2000年农业从业人员为4.9亿人。由于包括户籍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阻断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过程,从而也就阻碍了以工农业协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化进程,导致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不力,减少了通过为农民创造城市就业机会获取工资收入、提高农业工业化水平增加农业经营收入的机会。为此,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事实证明,积极推进城镇化战略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选择。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前3个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比上年同期增长5.3%,达到1721元,工资性收入人均5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占农民现金收入增加额的一半。而导致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农民外出务工收入的快速增长,人均外出务工收入18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4%,增速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务工收入增速加快主要是由于外出务工人数增加,根据对200多个县的调查,三季度末农民外出务工人数比上年年底增加约7%。

第三,增加城市就业机会。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推进城市化,必须以能够在城市为农民创造出就业岗位为前提。这里所说的城市就业岗位的增加,应主要是由城市化本身而产生的,即形成城市化——城市就业岗位增加——进一步城市化的良性循环。要实现这种良性循环,一是要通过推动乡镇企业向城镇的产业聚集,为那些在乡镇企业中工作的农民创造在城镇就业的岗位;通过产业聚集的规模化效应,为农民创造在城市中第三产业部门就业的岗位;通过产业聚集的专业化效应,为农民创造在农业服务组织中就业的岗位。二是通过人口聚集的规模化效应支撑城市基础设施和第三产业的有效运作,从而为农民在城镇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

要实现以上两个聚集,必须消除生产要素空间聚集的制度障碍。一是改革妨碍产业聚集的企业产权制度。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使生产要素难以自由流动,阻碍了企业的优化重组及空间聚集,因而必须加快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建立明晰、开放、动态的企业产权结构,实现以资本为纽带、市场为导向的产业整合。二是改革妨碍人口聚集的户籍制度和人口迁移政策。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户籍制度日益成为人口聚集的强大阻力;而人口迁移政策则大大妨碍了人力资本的优化配置,不利于人口合理、有序地流动,因而必须打破固化城乡人口结构的户籍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居住地户口的弹性管理制度。三是改革妨碍土地聚集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在城市,现有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阻碍了城市空间的合理扩大和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落后阻碍了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影响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人口城市化,因而必须从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出发加快土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

2.区域经济结构。区域经济的差距即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是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另一个重要瓶颈,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另一个难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1985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个人收入差距为1.15∶0.88∶1,而到1995年已扩大为1.42∶0.97∶1。1986~1999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5.5倍,其中东部地区增长了5.9倍,西部地区只增长了4.7倍。据国家统计局计算,1981~2000年,省际间的基尼系数由0.06上升为0.16。因此,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加快西部经济的发展,增加西部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就成为能否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关键环节。

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就是要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大开发,首先是人的思想观念的开发。在实践基础上的观念创新和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二是制度开发。要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西部地区的特殊区情,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适应西部开发的特殊制度形式。三是优势产业的开发。要依据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选择那些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使其成为带动西部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四是分工合作的开发。西部不可能脱离开东部的发展而发展,要充分利用东部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寻找与东部广泛的分工合作,这样既可以满足东部企业低成本扩张的需求,又可以较快地克服西部经济崛起中存在的资本约束、技术约束、人才约束、品牌约束等多种约束,从而实现共赢;同时注重西部各地之间的合理分工,防止产业趋同。五是政策的开发。西部大开发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有力支持,要探求新的政府支持政策,如发行西部开发债券、彩票等。

3.居民收入结构。改善居民的收入结构,既是迅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这是因为,富人之所以富裕,就是因为工资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较低,而资本、土地等资产性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居民的工资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在50%左右,我国富裕家庭的工资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也在50%左右。从下表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城镇居民非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其在居民收入构成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近几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是与非劳动收入的快速增长相联系的。同时,各种生产要素为获取收益而得到的充分利用,除了通过增加居民收入而拉动经济增长外,还可以通过要素的投入直接有力地促进经济增长。因此,改善居民的收入结构,就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

城镇居民收入构成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课题组:《政策建议:从结构上解放居民购买力》,《上海证券报》2002年3月15日。

改善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就是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广泛开辟收入来源,提高非工资收入的比重,从而普遍增加家庭财产,增强城镇居民收入的稳定性,改善居民未来的收入预期,增加居民的即期消费和投资。对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这就为我国居民致富敞开了思想和政策的大门。

改善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就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而言,也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这是因为,我国居民家庭已经从过去的基本无财产家庭转变为具有一定财产的家庭。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已达到8.4万个亿,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目前我国城镇居民的家庭人均资产已达到22万元,其中金融资产有8万多元。另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7月对全国8个省市4千户居民家庭财产状况调查显示:金融资产在30万元以上的占16.7%,15~30万的占48.5%,15万以下的占34.8%。显然,居民已具备了通过家庭理财增加收入来源的物质基础。实际上,我国居民为增加收入来源已进行了积极的尝试,2002年7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明,居民家庭理财的基本结构是:储蓄占41.8%,债券占15.7%,房地产占13.2%,实业经营占8.1%,政府、企业短期融资是3.7%,政府承建项目的股权是3.2%,然后就是古玩、字画、邮票、期货、金银首饰及其他。这种多元化的投资,必然会大大改善居民的收入来源结构。

改善居民收入来源结构,还需要推进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主要有:一是培育居民产权主体,奠定居民要素收入实现的制度基础。要切实维护居民的财产所有权,明确居民作为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防止产权不清造成对所有者权益的损害。二是要加快要素市场的建设,完善居民要素收入实现的运行机制。要加快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包括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市场;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的自由流动;要为居民的生产要素进入市场交易开辟多样化的渠道,提供多样化的工具;要为居民的生产要素进入市场交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等。三是要加快居民家庭理财的人才队伍建设。家庭理财,就大多数居民来说,由于受到个人知识素质、时间、资本量等方面的制约,不可能个人直接理财,而是要委托理财。因此,培养出大批的称职的个人理财师就成为当务之急。据报道,个人理财师是2001年美国“全美职业评价”排名第一的职业。

改善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就低收入者来说,除了以上所说的收入增加以外,还应包含政府转移支付收入的增加,即随着经济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使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当前首先要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包括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和应保尽保等,其次,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中央和地方财政都要增加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最后,应当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企业和农民共同负担,国家给予补助的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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