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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72(2001)01-0044-06
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在世界市场经济竞争的环境和条件下,与世界整体中各国的竞争比较,所能创造增加值和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和发展的系统能力水平。它包括8大要素,其中科技竞争力是核心竞争力,是国际竞争力发展的动力。它包含着科技实力、科技体制、科技机制、科技环境、科技基础等部分的竞争力综合。这个概念是世界经济论坛(WEF)和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在国际竞争力理论和测度以及分析和研究中提出的,并将它置于国际竞争力框架之下。狭义的科技竞争力包括教育和科学的竞争基础、技术的竞争水平、研究与开发的竞争水平、科技人员的竞争水平、科技管理的竞争水平、科技体制和科技环境的竞争水平、知识产权的竞争水平。科技竞争力是发展知识经济的竞争主体。在现代经济中,创新成为企业或产业发展的根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社会组织创新都取决于科技竞争力的发展水平,所以说科技竞争力是提高国家增加值创造能力的直接动力。中国在新世纪要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努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其中,科技竞争力的提高是关键。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科技竞争力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中国要提高科技竞争力,就须了解发达国家的科技竞争力情况,而美国在这方面名列榜首,自然是我们重要的研究对象,就其成功因素与我国相对比,以期谋得适合我国提高科技竞争力的途径。
一、美国科技国际竞争力发展状况
众所周知,美国是当代国际体系中国际竞争力最强的国家,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是美国的科技竞争力(见表1),目前美国在新兴的信息产业方面的巨大竞争优势更是体现了其在科技方面无与伦比的竞争力。美国科技竞争力具体表现为:
表1 主要发达国家科技国际竞争力状况排名表(1998)
美国 日本 芬兰 德国 法国 加拿大 意大利 英国
研究与开发财力资源
1
2
9
3
5
14
19
7
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
3
4
28
5
6
16
15
26
技术管理状况 2
12
1
15
19
11
40
20
科学环境状况 1
12
7
8
3
24
37
20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
1
22
5
3
11
15
12
科技国际竞争力综合
1
2
6
3
4
12
31
17
资料来源:IMD《世界竞争力年鉴(1998)》。引自《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1999)——科技竞争力主题研究》原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综合开发研究院、联合研究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79页。
1.科技竞争的实力水平高
从人们的感官认识到世界经济论坛所设计的科学的测度指标体系,都一致显示出美国的科技水平处于世界首位。世界经济论坛1998年对53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全球国际竞争力评价显示,美国在技术水平、科学研究水平、数学与科学教育水平、科学家和工程师水平这四个方面都占据世界第一流水平,1996年美国全国从事研究与开发总人数约962,700人,[1](P358)居世界第一位。美国不仅重视科学教育事业,而且其特有的社会体制为吸纳外国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其在科技和人才方面的整体水平高,从而使其科技竞争实力在结构上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2.科技投入竞争水平高
研究与开发是科技投入竞争力水平的基本反映,以1996年为例,美国研究与开发支出总额是1846.65亿美元,而中国只有39.33亿美元,是美国的2.1%;美国企业研究与开发1996年的支出额是1342亿美元,而中国只有24.93亿美元;研究与开发支出占GDP的比重,美国高达2.418%,[1](P359)表现出很高的竞争水平。另外,美国企业科技投入的比重和排名也说明了美国当今科技活动的主体是企业。(见表2)工商企业是以追求利润为最高目标,进行科研活动注重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也就是说企业的科研活动直接面对市场,企业科研机构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发展方向最为明确,最有利于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因而在各类研究机构中的效率是最高的。美国工商企业巨大的科研实力,提高了科研工作的效率,促进了美国科技竞争力的成长。
表2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工商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全国研究与开发支出的比重与排名
瑞典 美国 瑞士 爱尔兰 德国 英国 日本 比利时 加拿大 法国 芬兰
比重(%) 74.3 72.7 71.6 70.3 65.8 65.5 65.2 64.2
62.1 61.5 60.1
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资料来源:IMD《世界竞争力年鉴(1998)》。引自《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1999)——科技竞争力主题研究》原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 综合开发研究院 联合研究组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280页。
3.美国科技竞争的市场环境好
美国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科技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发挥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可以通过公平竞争、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促进科技竞争力的良好成长。从与科技活动有关的市场机制来看,科技开发研究的商业化或产业化、大学与其产业间的科技开发研究合作,是当今世界科技竞争力成长过程中市场机制和竞争环境评价的两个重要方面。美国的市场机制是以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灵活高效、竞争性强。美国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多设有科学研究机构,其下属机构通常也设有科研单位,中小企业的创新精神尤其活跃。近年来,美国的私人企业已取代联邦政府成为雇佣科技人员的第一大户,雇佣着约300万科技人员,占全国就业科技人员的60~70%,[2]其中多数为工程师。从教育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科技开发研究合作看,美国的教育科研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为众多小型技术公司配备研究人员、技术员和科学顾问的任务。美国科学家可自由兼任顾问,企业界可为实验室提供资金帮助,因此加强了公共与私营部门之间的联系。美国研究人员的流动性比欧洲或日本同行要大得多,可自由在各大学、公共与私营部门之间流动。这种流动性较强的科研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得以科学为基础的公司得到蓬勃发展。
此外,有关法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是保证市场创新、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环境条件之一。美国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在科技方面也不例外。1980年美国建立了第一部《技术创新法》,以及史蒂文——环德勒法等,旨在建立各种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以提高美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1986年美国提出了技术转让法。90年代以来,克林顿政府修改了数以千计的旧法规,例如,为了有利于企业重组和改造而修改了《反垄断法》,为了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而改革了《信息法》,通过了《1993年高性能计算与高速网络应用法》、《1996年电信法》等多项具有跨世纪意义的科技法案。美国还有比较健全的保护软件和知识产权的法规。这些法案法规提供了创新的法律保证。同时,美国在政策上大力扶持科技发展,1994年8月克林顿就科技政策发表正式报告,题目为“为了国家利益发展科学”,其中明确提出国家重点对科研和教育进行投资,长期目标是要保持尖端科学技术的领先地位。这些情况表明,美国维护市场机制的竞争法规和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为支持科技竞争力的成长创造了重要的环境条件。
4.美国科技竞争的企业环境良好
美国的经验表明,现代科技竞争力发展的基础,在于企业环境的推动。通过上述几点,我们可以看到,美国企业是支持科技竞争、促进科研发展的坚实基础。从与科技竞争力活动有关的企业环境来看,根据1998年全球国际竞争力评价,美国的全面质量管理是7.73,在世界排名第1。[1](P357)美国企业管理水平与其科研能力同轨并进,美国企业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对企业进行管理,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市场竞争信息,从事新产品开发,促进市场营销,从而使美国能够进入经济持续增长的“新经济”时期。
5.美国科技竞争的基础环境很好
科技竞争力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高等教育的支持。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成为基础设施发展的主流,它直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科技竞争力发展的重要基础环境。美国1994~1996年对电信投资是年平均占GDP的0.3594%;1997年在用计算机占世界在用计算机总量的份额的33.61%,人均计算机为45%;新信息技术非常好地满足企业程度名列世界第2位(第1位是新加坡);国际电话通话费用最低,等等。[1](PP348-349)综合所述,美国的科技竞争基础环境,从基本基础设施到信息技术基础,尤其是信息技术设施,从数量到质量都处于世界的最前列。“美国支配着信息产业的未来,美国在这些领域较它的竞争者花费更多的研究和开发”,“美国控制世界的互联网,其中90%的网址是美国人的”。[3]
上述情况虽说明了美国所拥有的科技竞争力的绝对优势,但是美国科技竞争力也存在有问题。从学校的科技教育和年轻人对科技的兴趣这两个调查指标来看,美国得分只有4.40和5.17,在世界排名靠后(见表3)。年轻人是一国未来科技开发工作的的主人,科技教育的落后及年轻人对科技缺乏兴趣,将会使得美国将来本国产生科技人才后劲不足。虽然美国是个经济和文化开放度都很高的发达国家,目前可以从世界各地吸收足够的优秀人才以满足其未来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保持其现有的国际竞争力,但是随着国际竞争的激烈,各国都会加大对人才竞争的力度,美国在这方面的优势会逐渐丧失。
表3
学校的科技教育年轻人对科技的兴趣
美国 日本 德国 法国 英国 加拿大 意大利
学校的科技教育
得分 4.40 6.19 5.84 7.27 4.08 4.68
3.98
排名 31
14
17
3
34
29
36
年轻人对科技的兴趣 得分 5.17 5.42 5.59 6.82 4.02 5.04
5.23
排名 29
14
21
7
45
35
24
资料来源:IMD《世界竞争力年鉴(1998)》。引自《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1999)——科技竞争力主题研究》原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综合开发研究院、联合研究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80页。
二、美国科技竞争力发展的主导因素
支持美国科技国际竞争力发展的要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美国政府对科技竞争力发展的促进作用
美国科技体制的核心是,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科学技术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因而美国政府对科技的干预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研究和开发费用的控制和使用,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组织科研工作。其中国防部、宇航局、卫生教育与福利部、能源部、农业部等掌握着国家份额最大的科研经费,大约占到总数的90%左右。除此之外,美国政府在科技的研究与开发过程中仍发挥着主动积极的作用。首先,政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给予科技创新扶持,上文已对此有详尽论述;其次,推动研究与开发的重心由军用领域转向民用领域,二战后不久,美国政府就开始了这一重心的转移,冷战结束后,更加大了力度,1993年1月,联邦政府对民用与军用高科技的研究与开发的资助比例由41∶59改为50∶50。1996年美国政府发表了题为《为了国家利益发展技术》的政府报告。这份报告强调,要为技术的发展创造一个能够“促进创新和竞争的环境”,并把“促进民用技术的开发、利用和商业化”列为美国发展高科技的首要战略目标,下一步的战略目标就是“为21世纪建设世界一流的基础设施”、“实现民用与军用工业基础一体化”、“培养世界一流的劳动力”。再次,联邦政府直接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联邦政府作为美国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四大体系(联邦政府、私人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和私人非营利机构)之一,不但拥有与科学技术关系密切的17个部和独立职能机构,而且还拥有自己的实验室,其研究与开发活动依次为军事、空间、卫生、能源和基础科学。在联邦政府所属的实验室中,有一种成为联邦资助研究与开发中心的机构,这些研究机构一般规模庞大,经费充足,其研究活动对全国都有很大的影响。
2.私营企业在科技研究方面发挥主角作用
美国的私营企业是其经济的基石。与此同时,私营企业又是美国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主要执行者和成果的主要占有者。1996年美国全国研究与开发支出为1846亿美元,居世界第1位。其中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为1342亿美元,占全国72%。1996年美国全国研究与开发科研人员962700人,其中企业764500人,约占80%。[1](P358)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美国私营企业共有不同规模的实验室2万多个,由此可见美国私营企业在科技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私营企业承担大量的政府研究项目。在联邦政府所属的实验中,有一种成为联邦资助研究与开发中心的机构,这些研究机构的成员均为政府雇员,但这些机构的行政管理有相当部分是以合同的形式交由私营企业来负责。这些研究机构一般规模庞大,经费充足,其研究活动对全国都有很大的影响。在农业部、商业部、能源部、卫生总局和国家宇航局组织实施的“技术分享”计划中,政府允许企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获得软件、图纸、技术数据以及其他资料,以促进国家资助的非专利科研成果的转让和商品化。此外,美国还定期召集工业界、学术界和政府代表开会讨论从“关键技术”名单中选出具体技术的问题,确定可资助的项目,提交企业界竞争,并对企业界提出的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和商业评议。
私营企业在科技研究方面发挥的主角作用,一方面有利于通过私营企业研究机构之间为获得政府研究项目而进行的竞争和私营企业注重成本效益分析,提高政府研究项目的研究效率,节约研究经费;另一方面有利于私营企业通过承担政府研究项目的研究,提高企业自身的科研能力,相应地增强了私营企业在民用产品方面的研究与开发能力。
3.美国发达的金融业,尤其是大量的风险投资基金,为高科技企业的创立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
金融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效率直接影响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从而影响和制约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科技竞争力。美国由于资本市场的发育比较成熟,金融业极为发达,从1992年开始,美国金融业在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排名中一直排名第一位。由于美国金融业的特色是直接融资占绝对优势,所以它在股票市场活力这一类指标中的表现最为突出。高效率的股票市场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扩大投资规模,尤其有利于新兴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从而有利于那些采用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效地推动了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提高了美国的科技国际竞争力的水平。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美国金融业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的支持。在市场环境迅速变化的今天,中小企业由于其灵活性、采取对策迅速、开放性和大量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的年轻科技人员而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美国目前共有中小企业2140多万家,占全美企业总数的99%。[4]由于以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产业在美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促使许多科技型的企业家从美国的大学、研究所、大企业、大公司中独立出来,成立开发型的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有很强的创新能力,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创新分明是在小企业实现的,小企业的人均发明创造是大企业的两倍。美国自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早期大量兴起的各种各样的风险资本对于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功不可没。风险投资公司对新创业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行评估,并向看来可能取得高收益的公司提供资金,而不像有的国家非常普遍地借给朋友或有关系的公司,因而美国是向对新技术最具适应力和最具创造力的年轻人大量提供资金的惟一的国家。在90年代,美国通过公开发售股票的办法为大约4000家公司提供了资金,金额大约为2500亿美元,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急需资金的新创办的高技术企业。美国金融业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的支持,大大促进了中小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同时也增强了美国科技国际竞争力的整体实力。
三、美国科技竞争力发展对我国科技竞争力发展的启示
古人云“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虽然我国科技竞争力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美国科技竞争力的发展,对我国建立良性市场竞争秩序,健全法律,促进高校科研与企业合作以及推动军用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向民用领域转化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国与科技活动有关的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维护市场机制的竞争法规和政策尚需完善和发展,为此我国必须加大力度,建立起良好的科技竞争市场环境,包括科技人才市场、科技成果转让市场、科技资本市场,强化市场透明度,建立市场信息规范,维护公平竞争,达到科技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有效的利用,从而促进我国科技竞争力的成长和发展。我国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科技开发与创新活动还有较大的差距。高校无论在人才培养,还是在基础研究、科技开发、应用研究与技术推广等方面,都要面向市场,确保高新技术产业的转化实现,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军用技术向民用技术转化方面,由于我国建国后所面对恶劣国际环境,使我国的科研长期以来主要局限在为国防服务,改革开放后虽有改变,但在军用技术转为民用技术的过程中,步伐还非常缓慢。因此,我国在这方面研究与开发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因受经济实力的影响,我国在科技竞争的资金投入方面有很大的不足,但是我国在这方面也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弥补。以政府行为为例,美国联邦政府1996年国内负债占GDP比重为36.117%,国外负债占GDP比重为13.3008%,联邦政府预算赤字占GDP-1.50%,而中国在这些项目的比重依次为:2.431%,0.1763%,-0.81%,[1](PP336-337)从以上比例与美国的相比来看,我国政府在这方面的管理还有进一步放松放宽的余地,为中国的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资金,促进中国科技开发和创新,增强中国的科技竞争力。
我国在人才方面,在存在人才外流问题的同时,中国的科技教育和年轻人对科技的兴趣这两项指标得分都比美国高(科技教育和年轻人对科技的兴趣这两项指标的得分,中国的分别是:4.96和5.65,美国的分别是4.40和5.17),[1](P360)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因此,随着中国在科技投入实力的提高、科技竞争环境的改善、开放程度的扩大,中国科技竞争的人力资源还是有一定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