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加强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的一点思考①
陈春侠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 300456)
[摘 要] 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从最初的申请立项到项目执行,再到项目竣工验收与审计,以及项目结束后的资产交付使用,整个过程会涉及很多部门和很多环节与程序。而要保证基本建设项目的正常、高效运行,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就需要我们去关注项目执行中的每一个环节。笔者结合多年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就一些个人认为尚需规范或是明确的方面,在此跟大家讨论一下。
[关键词] 基本建设 资产管理
为提高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建设资金安全,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财政部在2016年相继出台了新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两个配套文件。新政策的发布对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加强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但在基建日常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实际工作中仍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在此跟大家探讨探讨。
一、如何分摊待摊投资的问题与思考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待摊投资支出按合理比例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价值和待核销基建支出,但对于“合理比例”及“分摊给谁”并没有更详尽的说明。为此,笔者在项目完工进行竣工财务审计时,就如何分摊待摊投资与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了意见分歧。事务所认为,待摊投资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固定的分配率分别摊入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中。而笔者则认为,已达到使用标准的设备可以按照购买设备及达到使用要求前发生的一系列待摊费用之和作为该项设备资产的价值即可,且在该项设备资产达到使用要求时就做资产验收记录,无需等到整体项目竣工时再次分摊待摊费用后再进行验收。
笔者这样主张的原因是:对于建设周期长的基建项目,如果等到竣工验收后将待摊投资摊入设备价值后再做固定资产,很容易存在以下潜在危险:首先,建设前期购置的设备资产如果不能及时验收,不能及时做固定资产卡片,很容易在单位年度固定资产盘点中被忽略,导致形成账外资产;其次,对于建设周期长的基建项目,如果在购置之初不立即做资产验收,那么时间久了设备一旦转手多人使用甚至丢失,到整体项目竣工验收时容易出现没有人做资产验收或推诿扯皮的现象,那么整个建设项目就不能做整体竣工验收,从而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埋下安全隐患。
综上,笔者建议,对于待摊费用的分摊,如果能直接确定由某件设备或资产负担,则直接将待摊费用计入该项资产的价值中,而对于其他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投资,再按照固定的分配率分配到其他资产中。同时,笔者也建议,设备资产的使用部门在购置的设备能达到使用要求时就及时做好固定资产验收单交给财务,并明确专人保管实物,财务部门则需建立已验收未完工项目固定资产台账。在日常工作中,基建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按年度做好实物的定期盘点与核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整体资产交付使用工作留下隐患。
二、强调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引发的问题与思考
对于有财政拨款的单位来说,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可能是困扰大家的老话题了。基本支出尚好,项目支出进度缓慢几乎是每个单位都会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虽然在年初已经做好资金付款计划,但在项目进行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突发现象,而这些突发现象必然会影响到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那么,根据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的建设单位也必然会延迟付款,最终造成基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降低的情况。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可能有一些单位会铤而走险,不顾工程进度提前支付工程款项来达到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的目的。这样做的结果,不仅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正常有序开展,也给基建项目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埋下了隐患。试想一下,一旦工程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建设单位势必缺少了牵制施工单位的利器,不但施工进度会受制于人,已经支付的项目进度款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1例万古霉素致急性肾损伤老年患者行血浆置换术的用药分析和药学监护 ……………………………… 李 薇等(19):2704
综上,笔者有两点建议:首先,建设单位在申请年度使用资金时,不仅需要综合考虑整体项目工期、项目进度、项目结转资金等因素,同时,尽量把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影响考虑进去,科学制定投资计划,从而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其次,在财政资金项目执行和评价过程中,建议合理的将财政预算执行率作为参考依据。
工作中笔者发现,很多单位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中都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导致了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以重复购置固定资产的现象为例,很多单位都会出现同一资产的闲置与短缺并存、资金的紧张困难与低效使用同在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单位资产整合与共享公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原则。
三、重复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与思考
关于GPS在建筑工程测绘中的特点分析及应用探讨…………………………………………………… 张志强(10-271)
鉴于此,笔者建议,建设单位要建立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理念,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的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同时,建议建设单位推进固定资产电算化管理,通过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化平台来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通过这个平台,能够一目了然的掌握单位的资产存量、增量情况以及资产的调拨、使用等在用状态,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就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来避免重复购置的问题,这样不仅盘活了单位的存量资产,也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
总之,随着各种基建财务规则和财务办法的不断出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也越来越规范。笔者衷心希望能通过这个平台,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疑点难点进行研究并进一步规范,明确出台相关规定来指导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从而保证基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推动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纳入2015年6月-2018年2月在绵阳市中心医院儿科确诊为喘息性疾病的儿童157例,年龄均<5岁,其中男87例,女70例,所有研究对象在喘息发作期均采用常规的综合治疗(有病毒感染的加用抗病毒治疗),在喘息缓解期给予常规平喘治疗。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S].
[中图分类号] F285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5-9016(2019)09-21-03
[作者简介] 陈春侠, 高级会计师,就职于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①本文荣获“交通运输业财会改革·发展·实践”主题征文三等奖。
标签:基本建设论文; 资产管理论文;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