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以职能转变为中心,企业改革必须与政府和企业分开--政协九届一次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的热点问题摘要_政企分开论文

事业单位改革以职能转变为中心,企业改革必须与政府和企业分开--政协九届一次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的热点问题摘要_政企分开论文

机构改革重在转变职能,企业改制必须政企分开——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大会发言热点问题综述之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企论文,之三论文,热点问题论文,职能论文,企业改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就政府机构改革和国企改革的有关问题提交了30篇大会发言材料。委员们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走出困境,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任务。为此,必须加快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步伐,把包括政企分开在内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现将委员们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述如下——

机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

与转变政府职能齐头并进

委员们认为,转变政府职能与实现政企分开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两项根本任务,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是关键。以往的几次机构改革,由于未能在转变政府职能上有根本性的突破,最终都陷入了“越精越多,越简越繁”的怪圈。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不仅使政企分开难以实现,行政干预、条块分割等问题成为深化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严重障碍,也造成政府自身的行政效率日益低下,机构臃肿、人员膨胀已使得政府财政不堪重负,机构重叠、政出多门还导致了权力交叉与权力真空并存、钱权交易风行。这种上层建筑架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为此,委员们建议:

一、政企分开必须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委员们认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一定要实现“四个分离”,即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社会中介服务职能的分离,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者职能与社会管理者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生产经营者职能的分离,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机制。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把属于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职能和职权还给企业,不再由政府部门包揽和行使。

2.将企业的级别待遇与政府机构的级别待遇彻底脱钩,不以行政级别套企业级别。

3.取消国有企业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出资者的身份对企业进行资产管理。

4.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由国有资产的出资者委派代表——董事长或董事,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由董事会决定任命企业的经营班子,改变以往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进行任命的做法。

5.实现资源配置方式由以政府运用行政手段为主向以市场为主的转变,把应由企业办的事情还给企业,应由市场调节的还给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级政府部门的审批权限。

二、政府职能必须转向增强公共服务、规范市场和宏观调控能力

委员们认为,转变政府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依靠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经济活动,从而使得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把过多的社会责任与事务矛盾集于一身,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影响了政府其它重要职能的发挥。因此,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规范市场和宏观调控能力。

国企改革:优化产业结构

与提高企业素质双管齐下

委员们认为,国企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诸多问题,既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资产存量调整、建立国有资本运营体系、理顺企业内部和外部关系,又要提高企业素质,改善企业的管理、技术、经营水平,培养、发掘优秀的经营人才。为了下世纪中国经济的腾飞,必须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

委员们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部门所有、条块分割所造成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使我们国家的产业结构严重失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重组国有资产,调整并优化产业结构日益成为当务之急。有的委员还指出,通过企业并购优化产业结构,对搞活国有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1.企业并购是优化国有企业存量资源配置的最佳途径,也是解决当前产业布局失衡问题的治本之策。

2.企业并购可以使国有企业迅速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3.企业并购可以大大降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4.企业并购可以极大地推动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步伐。通过并购,可以使国有企业产权不断流动和交融,使国有企业更易于摆脱行政力量的干涉。

有的委员提出,政府应积极鼓励国有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中国只有组建一批以大型现代企业为基础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环境中立足和发展。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一个国家拥有的跨国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已经成为该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批能领导和调控市场的现代大公司,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必须由支柱型的大公司来支撑。近年来,我们虽然相继组建了一些大型的行业总公司,但这些大公司的形成往往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而且多数是行业性或区域性的,鲜有既跨行业又跨地区的大型公司。在组建现代化大公司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同资本市场的发展相联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打破所有制界限,使资源按照市场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规律进行优化配置。以资本运营的发展方式使企业在与世界级对手的竞争过程中迅速地成长起来,以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

也有委员指出,在进行国有资产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必须避免两个误区:一是行政干预下的“救济型”并购误区。推进国有企业的并购,决不能以使亏损企业摆脱困境为目的,必须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依靠市场力量来进行。二是资产经营高于生产经营的误区。资产经营只是企业全部经营活动的一个部分,决不应过份抬高它的地位,舍本逐末。企业只有在坚持主营业务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进行符合自身需要的、与自身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多元化经营,才会因此获得竞争优势。

有些委员提出,“抓大放小”是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但是,“抓大”不能放弃“小”。我国的小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分布广泛,用人不少,小企业改造成功与否,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因此,在放活国有小企业的过程中,一要坚持“三放两不放”,即放开改制形式,放开生产经营,放开企业领导班子管理权限;不放松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不放松对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监管。二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小企业完全进入市场,更有赖于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其保驾护航。三要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积极推进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四要剥离小企业承担的社会功能,完善社会化服务与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小企业的“三乱”问题,国家还应从国有小企业转制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建立职工的社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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