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沃尔顿美学三原则对文艺本质研究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学论文,启示论文,文艺论文,本质论文,三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学艺术的本质一直是文艺理论与美学研究的热点,层出不穷的新思路试图从多维度进行新阐释。迄今为止,文艺本质研究的基本模式大致有两种:一是“圆圈模式”,视文艺本质为多样化文艺实践背后的相对稳定的存在,认定其历经时间长河的考验、跨越地域文化的界线而具有共通性与普适性。文艺本质凌驾于创作与接受活动之上,从文艺实践中抽象上升并反之指导创作与接受活动的开展。二是“对话模式”,将文艺活动之内外的诸多因素视为自足个体,并使之流动起来彼此对话交流的模式。该模式下的文艺本质经由建构而生,体现间性与互动的目的在于解构统摄与被统摄之间的同一性关联模式,使创作者、接受者、作品、世界等元素摆脱身份地位的限制都登上了文艺理论的台面,游戏流转,各说各话。上述两种模式引导出两条道路:或将文学艺术置于一个统领性的维度之下,创作与接受都围绕此本质展开;或将文学艺术置于各因素的关联之中,从多元融合的角度建构文艺本质,从中解读出社会文化、意识形态以及审美等诸多层次。然而,如此研究对与文学艺术本质相关的细节问题不求甚解,易产生合理性大于矛盾性的空泛场面,使思考陷入停滞。针对这一问题的出现,不妨借鉴当代西方美学研究的方法,找寻突破瓶颈的道路。美国当代著名美学家肯德尔·沃尔顿在就任美国美学学会主席的就职演说中,提出了美学研究的三个原则,可作为文艺本质研究方法创新的借鉴。
一、沃尔顿美学三原则
在新世纪之初,肯德尔·沃尔顿提出了美学学科建构和艺术哲学研究的三个纲领性方法论提议,概括而言,即“慎用支柱,民主备选”、“尊重历史,还原多样”、“价值中立,去除预设”。富于辩证意味的“美学三原则”对突破当下文艺本质研究的境况颇具借鉴意义。
1.慎用支柱与民主备选
作为三原则之首,这一原则奠定了美学方法论基于辩证、趋向多元的理论基调。沃尔顿指出:“由于其个别性和特殊性,对于美学和艺术理论相关概念的任何修正和改良,我们不能将之作为一个理论的支柱,而只能将其视为诸多备选的可能性之一来审视。”①21世纪是多元化的理论思潮共商大计的时代,步入21世纪的美学,再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主张能统领其他流派。但美学与艺术理论的发展仍然要在一条主要线索的指引下展开,兼容民主、倡导争鸣、并蓄多元,方为健康有序的进步形态。对文艺本质问题的研究须从“非此即彼”的同一性境遇走向“亦此亦彼”的对话关系,反映论、工具论、审美意识形态论等层面均无法压倒他者荣登统领宝座,毕竟动态前行的文学艺术创作需要辩证的理论作支撑,只有各层面有机协调、执手共进,才能逐步揭开文艺本质的朦胧面纱,接近文艺本质的真正答案。然而,从“非此即彼”走向“亦此亦彼”易,从“亦此亦彼”走向“由此及彼”难,后者牵涉到从笼统还原细节的过程,在提出论断时容易产生脱离现实与价值预设两种情况,使理论主张再次偏颇。为引导细节建构原则步入正确的轨道,沃尔顿针对小问题研究中产生的两个困境,提出了后两个美学研究原则,即“尊重历史、还原多样”的原则和“价值中立、去除预设”的原则,为辩证而公正地解答文艺本质问题指引出一条出路。
2.尊重历史与还原多样
理论不能脱离现实的土壤,回归现实并经过历史考验的理论不可避免地要改良和调整,偏离原初面目,却因此更加合理可信。文艺本质问题也不例外,离开民族性、地域性的抽象研究只是纸上谈兵,不堪一击。针对这一现象,第二原则指出文艺理论与艺术哲学研究要在尊重被研究对象的历史性并还原其多样性的基础上展开。
针对美学与艺术理论尤其是对艺术定义的研究中出现的欧洲中心主义倾向,沃尔顿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拥有并使用他们自己的艺术定义——不同于西方的艺术定义。这些艺术定义是各自民俗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应该避免将本不属于此民族文化的艺术定义强加于此民族的人们。”②美学与艺术理论的建构要在深入了解此艺术所植根的民族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基本方法是“尽可能精确地还原此艺术定义的民族文化特性”。他建议哲学家“将自己的精神状态置于被研究对象所处的文化地域民俗背景之中,将自己想象为当地居民”,从而能够真正“发自内心地”理解这种艺术本身,对其熟悉程度好比“说土话”一样熟练。③沃尔顿始终秉持价值中立的学术原则,认为上述与研究对象的近距离接触并不意味着立场上的认可和价值判断上的认同,因为“任何认同与批判都必须从理论本身的优劣出发”。作为不能脱离民族性的一分子,由于本身就深受民族文化影响,对哲学家而言,与当地人民沟通以了解被研究对象并不是难事,但哲学家所应避免的,正是“由于这种亲近和亲缘关系所产生的价值判断倾向性”及其对判断的客观性所带来的干扰,这种干扰是“不明智的”,也是“不恰当的”。④
在艺术作品多样性与艺术哲学抽象性的关系问题上,沃尔顿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指出:“经过我们的判定,具有高度审美品质的艺术作品有许多,评判这些作品优劣的标准也有许多。”⑤因此,“审美价值好比一个摸彩袋”,袋内容纳的物品复杂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面对纷繁复杂的艺术作品,我们岂能用单一的评判标准去衡量框定所有上述类别呢?从繁杂现象中进行概括抽象得出的审美价值评判标准大多与人们对日常生活的关注相关联,包括“认知的标准”、“道德的标准”、“宗教的标准”以及其他种种“功利实用的标准”等,⑥这一颇富包容性的概括对文艺本质研究实有借鉴意义。
沃尔顿在研究文艺与道德的关系时,将作品的审美价值与道德价值的关系问题还原到作者、作品、读者三者构成的阅读接受过程中去,尤其着重对在读者阅读接受的环节上对文艺与道德关系的灵活性和多种可能性进行阐释。他指出,基于自身的文化背景与价值取向,受众对作品的解读与接受具有自主性,即便作者在创作文学艺术作品时意在传达某种道德、政治或文化的价值倾向,作品未必在接受环节中传达得到位,甚至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比如读者在阅读一部作品时,“如果发现作者在鼓吹一种与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相冲突的立场,很自然地就会自觉地抵制它,拒绝按照作者的指示去思考、去感觉、去行动,甚至很有可能对作者这一企图表示反感。”⑦更不必说有的作品在创作之初,就是以反对者的姿态进行描述的,比如“一个故事可能同时致力于鼓励读者反对主人公的所作所为,作者甚至会直接表示自己是反对她笔下人物的道德观的。”⑧反面描写反而更能激发读者去认清自我和描写对象之间的差异,产生更强烈的审美感受,也带来更到位的道德教化作用。
但价值中立的客观研究不等于没有立场。在还原历史的多样性之后,沃尔顿指出文艺与道德之间确有密切的关联,文学艺术作品中的意识形态层面会对其审美价值的鉴赏与评判产生影响。他指出:
面对那些鼓吹异己道德观的作品,它们让我们如此失望、分心甚至反感,以至于我们的确无法静下心来欣赏它们的审美价值,即便这种作品本身是享有某种审美价值的。……没有任何人能彻彻底底地将审美价值与道德价值完全清晰地剥离开来,并加以独立地鉴赏。即使一部作品所传达的令人厌恶的道德倾向没有损毁或削弱它的审美价值,它的道德倾向也不会因此而被观众所接受与认可。⑨
作品所宣扬的道德观和政治立场与受众自身的趋向发生了冲突,导致审美欣赏不得继续开展,甚至会因非审美的其他因素导致对审美价值的否定性评判,因为在实际的阅读接受过程中,读者“在心理上往往做不到为了达到审美欣赏的目的,将自己的道德主见置入括号中加以悬搁”。⑩在现实的思维过程中,政治立场与道德倾向的选择很难被单独隔离出来,审美活动与认识活动总是带有意识形态的烙印。经过辩证分析多样化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播接受过程,在提出阅读接受的多种可能性的基础上,沃尔顿又指出,文学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与道德倾向在特定语境下彼此享有一定程度的独立自足性,但完全割裂二者关系,将道德倾向与意识形态烙印加上括号悬搁不问的做法,不仅欠妥当也不具有可行性。
3.价值中立与去除预设
沃尔顿在第三原则中指出:“我们不应允许艺术的定义或者我们自诩为的‘艺术哲学家’头衔本末倒置地引领甚至决定我们的研究;也不应允许那些人为主观臆造的数据和例子预设地服务于我们的理论建构;还不应假设传统的美学学科边界能够同时将多元化的艺术创作本身也同一化,更不应假设这些创作实践是可以用单一理论全面阐释的。”(11)
针对价值预设行为,沃尔顿提出了解决方案,指出要让理论“如其所是”并“如其所愿”地自主发展。当时机成熟、数据齐备、考虑周全的时候,当我们能够对理论的发展作出宏观把握的时候,就要不失时机地及时出手。但理论最终的形态和规模,却不能被提前定调或预先定性。与韦伯所提出的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原则相似,沃尔顿也指出:“理论上讲,由于开始一项研究之前学者必须对课题的可行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所以对课题的选择不可能是中立的。但开始研究之后,就不能按照我们所人为设定的学科边界以及对艺术的定义界定等界线框定研究本身。”(12)
虽然秉持价值中立原则,沃尔顿并非没有基本立场。他指出,艺术哲学和艺术理论研究要从艺术创作与欣赏的实践出发,或许在多元化的艺术定义中确定一个统领性的权威并不容易,但是脱离实践的空头定义肯定不利于艺术理论和创作的发展,脱离艺术史空谈艺术定义的争论与纠结并不符合艺术哲学理论建构的初衷。预设艺术定义再对艺术进行欣赏的行为未必能够接近艺术作品的意义,理论界定与普通鉴赏之间的关系未必是同一性的,艺术创作在理论之外有自主性、自律性和独立性,艺术作品本身和艺术审美活动本身恰恰是我们应更加关注的。因此,文艺理论研究讲求民主与多元,并不意味着毫无逻辑的混乱无序,而是必须要有一个“宏观基本问题”(Grand Basic Question)作为引领。所谓宏观基本问题是指作为一个“学科理论中心的问题”,其他所有问题都“或多或少地与其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联”,理论家往往通过这一问题统合并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找到或提出一个宏观基本问题是确定研究课题的重要途径,由此“有利于定位整个理论的核心”,继而宽松地框定学科界线,使相关研究“宽松地围绕在它周围”(13)。就此针对美学学科建构,沃尔顿指出:“‘艺术是什么’这个问题决不能被当作是本学科固定不变的唯一理论中心。我们应该期待这样一种学科建构,即认识到它的宏观基本问题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被持续质疑讨论的。”(14)找寻答案是重要的,但分析问题的过程更为关键。理论体系要围绕宏观基本问题展开,若干小问题像被磁铁吸引般环绕其周,每一个微观问题因而分有宏观基本问题的精髓,并为最终阐释构建宏观基本问题而存在,系统而不失灵活,谨严却避免同一,有序而不失民主,多样却避免芜杂。
二、追问、省察与启示
将之置入当代西方美学研究的语境中省察可知,沃尔顿美学三原则的提出符合当下研究的潮流和未来发展的需求。由于宏观叙事的大问题意识已经转向对小问题的挖掘与细致阐述,西方学者大多通过对审美价值、审美经验以及艺术定义等小问题的论述逐步揭开文学艺术本质这个大问题的面纱。著名学者如诺埃尔·卡罗尔、彼得·基维、罗伯特·斯特克、杰拉德·莱文森等人大多将目光聚焦于艺术风格、审美价值、审美性质、审美态度、移情、想象、叙事以及虚构等问题上,较少直接谈论文学艺术的本质问题,试图借由小问题的讨论迂回接近大问题的答案。彼得·基维用“刺猬和狐狸”的比喻来形象地阐说二者之间的区别,他指出:“我们正在进入对美的艺术进行哲学探索的新时期。倘若丹托的时代是刺猬的时代,它只知道一件大事,那么我们现在正进入一个狐狸的时代,它知道很多小事。……刺猬知道一件大事,小狐狸们知道一件小事。小狐狸们绝不应该受到轻视。”(15)所谓阿瑟·丹托是知道一件大事的刺猬,是指丹托的艺术哲学理论始终带有宏大叙事的色彩,所讨论的多为关乎艺术哲学史的大问题,最典型的即艺术终结论或艺术目的论。所谓诺埃尔·卡罗尔是知道许多小事的狐狸,是指以卡罗尔为代表的美学家们不再专注于丹托时代的大手笔,转而在细微角落挖掘艺术与审美的真谛,宏大叙事的主导地位逐渐被微小叙事的潮流所取代。基维更进一步指出,虽然没有宏大叙事对艺术哲学整体的把握,专注挖掘细微问题的狐狸时代却是不容轻视的。但他没有更深入地论述下去,刺猬时代之后美学迎来了狐狸的时代,狐狸的时代之后,美学又将何去何从?对于艺术哲学的未来发展而言,消弭刺猬与狐狸之间的对立,在刺猬的时代和狐狸的时代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宏大叙事的“宏观把握”与细微问题的“细微处见真谛”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与结合点,小中见大,为超越时空的大问题找到日常经验中的证据与表征,谢绝理论霸权转而追求多样阐释的学术趋势,将成为促进美学突破与中西对话的主要推动力。沃尔顿美学三原则是在长期观察西方美学研究动向、省察问题、找寻出路和调整思路的前提下诞生的,必然具备一定的历史规定性,又因中西方学者在方法论与基本观点上存在许多相通之处,在比较中进行改良调整遂成为找寻创新之路的捷径。
回顾新世纪10年的文艺本质研究,其方法论已从“非此即彼”的独断论转入“亦此亦彼”的多元论。展望下一阶段的研究,对这一问题的讨论需从“亦此亦彼”的笼统论述走上“由此及彼”的辩证道路。从刺猬的时代过渡到狐狸的时代,从对大问题的宏观把握转入对小问题的微观阐释,是从“亦此亦彼”走向“由此及彼”的必由之路。进一步调整研究方法,须秉持“大小兼顾”、“小中见大”、“以小‘建’大”的原则,以开放多元却又不失辩证逻辑的姿态对宏观与微观问题进行重新思考。
所谓“大小兼顾”是指,对“文艺本质是什么”的回答难以通过宏观把握达成,只有通过兼顾相关小问题的研究,才能逐步接近大问题的答案。如文艺本质作为文学艺术创作欣赏活动中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大问题,在各个时期、各个地域、各个民族文化中均有不同的历史规定性,有的甚至差异较大。仅从宏观论述文艺本质问题难以令人信服,需要同时兼顾其在不同历史规定性下的个别研究。正如沃尔顿所云,各民族对文艺本质问题的表述不同,对艺术的定义也有不同,用独一无二的定义或理论体系去框定全球文化语境下的研究对象实不可取。因此,对文艺本质的研究需要结合时代特征、地域特性以及民族特质等多方面的背景,以考察其在不同语境下的差异性。所谓“小中见大”是指,在研究小问题时要时刻以其所体现的宏观性质统合个别性与差异性,切勿因小失大,无视逻辑,从大问题的轨道上偏离出去。例如二战或“文革”等特殊历史时期的文艺创作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工具色彩,以偏概全地认定文艺本质是意识形态工具的立场就走入了只见小不见大的误区。因此,对文艺本质的研究需要稳中求变,更要变中求稳,以概括其在差异性与多样性中一以贯穿的稳定性。所谓“以小‘建’大”是指,小问题是大问题的断片显现,一蹴而就地直接研究大问题不如走拼图式的细节建构路径,步步为营地逐步推进对文艺本质问题的研究。如对文艺与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以及认知等社会活动的关系的论述都可见出并建构文艺的本质,将与之相关的问题有机地串接在一起,就好比一块块拼图凑在一处,终能勾勒出文艺本质的宏观面貌。由此根据上述三原则省察文艺本质问题论争,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
首先,文学艺术植根于社会,必然烙上社会属性的烙印,无论是意识形态性、认识性、宗教性、道德性还是政治性、文化性,都是文学艺术社会属性的显现。之所以不能简单地将之归为文学艺术的本质,乃是因为上述种种性质产生于文学艺术创作活动与政治行为、认识世界、宗教信仰、道德评判或文化传播等诸项活动的结合之中,并非专属于文学艺术本身。由于产生于二者结合部,上述性质既有了文学艺术活动的本质,又承继了其他社会活动的本质,二者相生相依、难以分离。然而,将其他社会活动的本质阐说为文艺本质的观点不免有失混乱。从文学艺术的审美价值来看,一件文学艺术作品或一项艺术表演行为若与其他社会行为结合,其反映内容或创作主旨越倾向于文学艺术本身之外的社会属性,其审美价值会相对削弱。如一幅画倘若为室内装潢而创作,并旨在赢得顾客青睐的话,其商品性将大大超过艺术性,历经时间考验而流传的持久性降低;歌唱家的表演倘若为赢取比赛奖杯并刻意迎合评委及观众的欣赏品位的话,其功利性将大大超越艺术性。所以,将文学艺术从其与社会行为的融合中分离出来、将文学艺术的本质从其功能层面抽离出来,的确更有利于认清文艺本身的价值与本质。
其次,将上述种种性质归为文学艺术本质的不同层面也未必妥当。千年以来西方哲学始终追求现象背后的本质、世界背后的终极目的,它是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动因”、“不动的推动者”,是普罗提诺的“太一”、中世纪神学的上帝,是夏夫兹伯里与哈奇生的自然神,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是叔本华与尼采的“意志”……虽然这些尝试几乎全被后世哲学家所批判甚至颠覆,它却告诉我们一个基本事实,即所谓“本质”必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文学艺术的本质也不例外,倘若将文学艺术的本质分为审美、认知、意识形态等不同维度,就无法将之把握为一个整体,对本质的追问也就无法停止地层层递进下去。从对本质的追寻本身来看,倘若文学艺术的本质是意识形态的反映,那么意识形态的本质是什么?倘若文学艺术的本质是认识世界,那么认知活动的本质是什么?倘若文学艺术的本质是道德评判和宗教信仰,那么道德和宗教的本质又是什么?假如上述本质都可以同而化之地归于“文学艺术的本质是人学”的阐说,我们难免又要面对“人的本质是什么”的难题,如此质问必将陷入形而上无底洞的怪圈中。与其纠结在文学艺术与其他社会行为的结合中,不如专注于文学艺术作品及其创作欣赏。
然而,这一理想化的途径一旦被投放现实,又将陷入另一困境中:如何才能做到抽身脱离于文艺的社会属性之外?又何为纯粹的文学艺术活动?是否有可能在文学艺术与其他社会行为的先天结合中萃取出纯粹的文学艺术?如果萃取出一种纯粹文学艺术,是否等于承认其可以脱离地域文化特征而独立自足?是否存在一种世界文学艺术形态能够超越时空差异而普适存在?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由此,文艺本质问题遭遇了二律背反的矛盾:一方面,文学艺术先天地植根于社会之中,与各项社会行为都有必然交集,层层剥离萃取的纯粹文学艺术活动已然违背了其存在的前提与基础;另一方面,不将文学艺术从其与各项社会行为的结合中抽离出来,就无法接近并获取专属于文学艺术的本质。那么,针对二者各自的合理性,是否可以于其中找到一条恰切的道路重构文学艺术本质问题?
之所以产生二律背反的矛盾,从方法论层面来看,以部分阐释整体的方法总是试图以文学艺术活动一个层面的功能显现涵盖作为整体的本质本身,于是出现了以反映功能、认识功能、审美功能、政治功能、道德功能、宗教功能或文化功能霸占文学艺术本质整体的理论形态。以部分冒充整体、强调片面而忽视联动的疏漏必将导致“错位提问”,以事物某一方面的特性大而化之霸占性质全体,再提出该事物另一层面的特性,并质疑前者无法达到后者的目标或具备后者的功用,从而否定前者的合理性。那么,如何避免步入“错位提问”的误区,使文艺本质研究从“非此即彼”的简单矛盾对立思维中解脱出来,构筑一条“亦此亦彼”、“由此及彼”的新路:既能圆满地包容文学艺术的社会属性与自身本质于一体,使二者实现和平共处,又能从容地解决二者貌似不得兼容的对抗关系,使二律背反在同一语境下实现消解?
通过对沃尔顿“美学三原则”的分析可以得知,重构二律背反双方之关系的思路并非不可行。在“慎用支柱,民主备选”、“尊重历史,还原多样”、“价值中立,去除预设”三个对立矛盾中,“支柱”与“备选”、“多样”与“普适”、“中立”与“预设”之间也能够找到契合点,不轻易地否定任何一方,给各种合理的观点以一定的尊重,故而“支柱”是与“备选”平等对话的“支柱”,“普适”是从“多样”中考察分析得来的“普适”、“中立”是在无法排除的先天语境“预设”基础上形成的与偏激相对的立场。例如,沃尔顿的理论不纠结于文艺本质是道德观还是审美观,而是在承认道德观与审美观并存的前提下,对二者之间此起彼伏的消长关系进行细致的分析,通过列举不同受众对不同门类的艺术进行接受的差异现象,仔细梳理虚构作品中道德与审美之间的关系。又如,在肯定文学作品作者预设道德观的合理性的前提下,深入考察作品中的作者和现实中的作者在道德观上是否可能存在分离与差异。再如,针对上述问题不仅从作者层面进行考察,还对作品、社会和读者等各个要素都进行了读解与比照。对细节问题不遗余力的耐心分析是沃尔顿理论具有说服力的关键,也对我们深入扩展文艺本质问题的思考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结语
综上,围绕文艺本质问题尚有若干琐碎的细节并未研究透彻,倘若对这些细节讨论不清或有意回避,只在宏观层面抓“本质”的直线论述恰恰对“本质”的追寻增添了障碍。毕竟“本质”这座大厦不能一蹴而就地主观“建构”,而应在诸多细节问题的思索争鸣中自然“生成”。然而,仅靠单方面的主观“建构”或单方面的自然“生成”又不利于文艺本质研究的推进。较为可行的路径唯有从细部研究入手,耐心分析,细致踏实,以宏观基本问题为标杆,从宏观把握上进行主观“建构”,同时依靠细节研究让“本质”自动呈现、自然“生成”在分析过程中。因此,对文艺本质问题的研究不能回避小问题,要从对小问题的论述入手,逐步接近大问题。研究了小问题就是向大问题迈进,以集合对小问题的论述来见出大问题的面貌,并建构大问题的体系。以此摒弃“非此即彼”的独断论,在兼顾“亦此亦彼”的多元开放性的基础上转向“由此及彼”的辩证严谨性,将作为文艺本质问题新研究的发展路径,为文艺理论与艺术哲学研究提供新问题,提高创新性,提升新空间。
注释:
①Kendall L.Walton.Aesthetics-What? Why? And Wherefore?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5:2.2007 Spring,P.159.
②Kendall L.Walton.Aesthetics-What? Why? And Wherefore?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5:2.2007 Spring,P.159.
③Kendall L.Walton.Aesthetics-What? Why? And Wherefore?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5:2.2007 Spring,P.159.
④Kendall L.Walton.Aesthetics-What? Why? And Wherefore?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5:2.2007 Spring,P.159.
⑤Kendall L.Walton,How Marvelous! Toward a Theory of Aesthetic Value,Marvelous Images:On Values and the Art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3-4.
⑥Kendall L.Walton,How Marvelous! Toward a Theory of Aesthetic Value,Marvelous Images:On Values and the Arts,P.4.
⑦Kendall L.Walton,Morals in Fiction and Fictional Morality,Marvelous Images:On Values and the Art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28.
⑧Kendall L.Walton,Morals in Fiction and Fictional Morality,Marvelous Images:On Values and the Arts,P.30.
⑨Kendall L.Walton,Morals in Fiction and Fictional Morality,Marvelous Images:On Values and the Arts,P.28-30.
⑩Kendall L.Walton,Morals in Fiction and Fictional Morality,Marvelous Images:On Values and the Arts,P.28-30.
(11)Kendall L.Walton.Aesthetics-What? Why? And Wherefore?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5:2.2007,Spring,P.159.
(12)Kendall L.Walton.Aesthetics-What? Why? And Wherefore?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5:2.2007,Spring,P.160.
(13)Kendall L.Walton.Aesthetics-What? Why? And Wherefore?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5:2.2007,Spring,P.148.
(14)Kendall L.Walton.Aesthetics-What? Why? And Wherefore?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5:2.2007,Spring,P.148.
(15)[美]彼得·基维:《超越美学·前言》,见[美]诺埃尔·卡罗尔著:《超越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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