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是否生产力之探讨——与张金根同志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文明论文,生产力论文,同志论文,张金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党和国家关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的提出,理论界不少学者相应提出了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观点,同时也有少数学者否认这种观点,张金根同志发表在《求索》1997年第6 期上的《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吗?》一文就很具代表性,其认为精神文明是生产力这一提法“不符合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不符合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还“容易引起思想理论混乱”等等。我认为,这既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现愿就精神文明是否生产力及其相关问题,作一些尽可能既贴近马克思主义又面对现实的探讨,其间要与张金根同志的某些论点进行商榷。
一、从阐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到确认精神文明是精神生产力
张文认为,“精神文明是生产力这一提法不符合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其立论的依据当然是出自马克思主义的有关经典文句,但其引述作证的只是马克思和列宁专门阐明物质生产力的文句,张文还特别提请读者注意“马克思在论述生产力之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决定性地位和作用的时候,在生产力前面冠上‘物质’二字,列宁则指明是‘物质力量’。这‘物质’二字决不是可有可无的”。试问,张文如此掌握生产力概念是否符合其自身提出的“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呢?我认为,这里是把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的概念独断为唯物质生产力论,其间没有辩证法,只见其物质不见其精神。辩证法的基始概念是联系,而凡联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的双方的联系,因而矛盾或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或核心内容。
读张文对“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的阐述,终归也能见到一个亮点,但同时又见到重大弱点。张文指出:“正如马克思在分析资本发展时指出的那样:‘资本是以生产力的一定的现有的发展为前提的,在这些生产力中包括科学。’生产力一旦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其发展将越来越依赖于科学技术以致于没有科学技术的发展便没有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即便在这个意义上,也不能笼统地谈精神文明是生产力,而只能谈部分精神文明是生产力。”张文终归依托马克思和邓小平确认了科学或科学技术这“部分精神文明是生产力”,但未能确认诸如教育、文化、思想、道德等精神文明是生产力,这里的亮点和弱点都很分明,其弱点的关键是不能确认精神生产力这个概念。
张文下面一段阐述更能说明这一点,即“物质生产力这个概念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它出于理论研究的方便,抽去了实际生产活动中的任何精神性因素,因而不包含任何精神形态的生产力,也不包括劳动者要素中的知识、思想等精神性因素”。在这里,亮点不见了,弱点加重了,连马克思和邓小平说到的或是张文前面提到的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所越来越依赖于的那个科学和科学技术在瞬间也打入了冷宫,至于教育等精神性因素就不在话下。这种“出于理论研究的方便”,实际是孤立地简单地单向度地看生产力,是形而上学式抽象的“方便”,因而“抽去了实际生产活动中的任何精神性因素”,而不是联系地全面地多向度地看生产力,不是辩证法式的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把“实际生产活动中”同时存在又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并一道推动社会发展的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分辨出来。
真正讲来,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概念系统,是一个宏阔的理论系统,从其经典文本看,就明确使用或实质上提出了“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自然生产力”(或“自然本身的生产力”)、“人口生产力”(或“人类自身的生产力”等生产力概念。(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论历史唯物主义》(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37~343页和第298~301页。)限于篇幅或便于这里集中讨论问题,对宏阔视野下的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概念系统的探讨,本人将另文阐发。在此仅将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提法及其历史作用的论述,引述一二。马克思在谈到原始共同体解体的历史原因时指出:“只要更仔细地考察,同样可以发现,所有这些关系的解体,只有在物质的(因而还有精神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有可能。”(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505页。 )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发达的生产要素”的货币的作用时,指出“货币不但决不会使社会形式瓦解,反而是社会形式发展的条件和发展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主动轮”(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73页。)。在这里先要理顺的一个关系是, 如果说现代社会的货币是社会发展的条件和推动一切生产力的主动轮的话,那么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有机结合就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整机或火车头,同时我们在其间看到的是马克思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将生产力抽象出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这两种具体形式的生产力,而且揭示了它们是整合着一起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
既然马克思主义确立了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这两个概念或两种并存的相互作用的力量,那么我们确认精神文明是生产力,这在原则上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的,具体说精神文明是精神生产力。当然,在确立精神文明是精神生产力这一点之后,又不可将二者绝对划上等号,这是因为:第一,精神生产力的表现过程及其结果具有二重性,其一是有健康、进步的精神生产及其优良产品,其二是有不良、落后的精神生产及其劣质产品,前者属于精神文明的内容,后者则属于精神野蛮或精神污染的内容,仅从这个意义上讲,精神生产力的外延比精神文明的外延要宽阔一些;第二,精神生产力的表现过程及其结果中的健康进步的精神生产及其优良产品,只是精神文明的前提内容,精神文明还有一个后续内容即对优良精神产品的享用,因为通常一般掌握的精神文明的基本蕴含是人们精神生产的进步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仅从这个意义上讲,精神文明的外延比精神生产力的外延要宽阔些。
二、关涉“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及其“容易引起思想理论混乱”的问题
张文认为,“精神文明是生产力的提法不符合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并且“容易引起思想理论混乱”。下面,我们分几个步骤来讨论其中的几个问题。
首先,张文对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的把握是欠科学的。其主张精神文明有“意识性和进步性两个特点”,以及认为“进步性是精神文明的社会属性”和“意识性是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我们原则上都能认同。但是在展开谈到意识性时,认为它“是精神文明最本质的属性,因此它规定精神文明的哲学定位,标明精神文明是派生出来的第二性的东西”,等等,这些论点就十分令人生疑了。我们认为,绝对不能泛用通常所说的哲学基本问题中的物质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这个尺度来确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绝对不能用本质的和派生的这种先后对立的方式给出它们的“哲学定位”。列宁曾经指出:“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注:《列宁选集》第2卷,第147~148页。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是属于超出这个第一性和第二性的绝对对立的范围之外的东西,它们并非历时性存在而是同时性存在的两种文明果实,它们都是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进步的积极的成果,一个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成果,一个是在改造自然界和改造社会这个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精神成果。这就是说,“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或“最本质的属性”是实践,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者和中国共产党人确立精神文明包括物质文明的基点或给出的“哲学定位”。
其次,张文对生产力的哲学属性的把握也是欠科学的。其主张“生产力,从本质上讲,是属第一性的东西”的论点,显然是对通常所说的哲学基本问题中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这个尺度的超范围的泛用。试问生产力(按张文的理解是物质生产力)是第一性的东西,精神文明是第二性的东西,那么物质生产关系是第几性的东西?在我国的某些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中,曾有文字讲过,生产力是第一性的,生产关系是第二性的,这当属上列超范围的泛用,张文尽管没讲出生产关系是第二性的,但讲出了物质生产力是第一性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有一段名言分辨得很清楚,即“自然界没有创造出任何机器,没有创造出机车、铁路、电报、走锭精纺机等等。它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人类头脑的器官;是物化的知识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9页。)。 这其中至少蕴含有三个方面的思想,一是自然界是先于人类、人类的意识、人类的劳动而存在着的,即自然界是第一性或本原的东西;二是作为现代物质生产力的重要要素或表征的机器与设备就不是什么第一性或本原的东西,它们是有了人类、有了意识之后的东西,是人类劳动实践的产物;三是现代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有赖于现代精神生产力的发展,二者是同时并存,并同时分别展现着现代物质文明和现代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第三,张文因对精神文明和生产力的哲学属性的把握有误,必然导致某些僵化的形而上学的甚至是有害的思想理论观点。张文振振有词地说,“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这一提法容易引起思想理论混乱”,我们不妨联系张文列举的三种“混乱”表现,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提法“容易引起思想理论混乱”。
所谓“混乱”表现之一是,“精神文明是生产力的思路通向历史唯心主义”,这是因其将生产力作为第一性和将精神文明作为第二性这两个错误判断之所然,其相对应的言下之意是物质文明是生产力的思想通向历史唯物主义。照此论理,我们抓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进行物质文明建设是在按历史唯物主义办事,而我们抓精神生产力的发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则是“通向历史唯心主义”的泥坑,这就不仅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的基本观点是相背离的,而且同党和国家关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一起抓,不能一手硬一手软和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也是相背离的。
所谓“混乱”表现之二是,“精神文明是生产力的思维逻辑很不严密。”张文认为,精神文明是生产力,如果也包括政治、法律、哲学、考古、历史、语言、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那岂不所有的思想上层建筑都成了生产力?思想上层建筑都成了生产力,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就更是生产力,因为很明显,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与生产力的联系比思想上层建筑更紧密,更直接,作用也更大。”这里首先需指明的是,我们主张精神文明是精神生产力,因而精神生产力同意识形态的内涵外延基本一致,但如前所述,精神文明同精神生产力或意识形态不能绝对划上等号,只有健康、进步的精神生产力或意识形态才能具称精神文明;其次需指明的是,我们对社会基本矛盾中各层次关系的把握,不能僵化古板,必须辩证地灵活而现实地掌握。譬如,依据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原理,便可相对淡化它同物质生产力在空间的联系上“较远”或“间接”等陈见,因为如前所述,现代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有赖于精神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精神生产力的要素通过物化到物质生产力要素中所发挥的作用而转变成为直接的现实的甚至是第一生产力,因此,现在不宜单方面地讲只有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同物质生产力的联系“更紧密,更直接,作用也更大”;再次需指明的是,我们只确认了社会意识形态或思想上层建筑是精神生产力,也无意将生产力概念泛化到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这里的“经济基础”主要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物质生产关系并服从与服务于物质生产力,这里的“政治上层建筑”主要是政党、政府或政权与制度并既保护、解放、促进其物质生产力,又保护、解放、促进其精神生产力,因而指责主张精神文明是精神生产力的人们会认为“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就更是生产力”,是毫无根据的。从以上三点的分辨中可见,如果说有什么“思维逻辑很不严密”的地方,我们可以在张文中找到,同时还要说,理解问题只用形式逻辑去思维,而不注重用辩证逻辑来思维,那是会使人落伍的。
所谓“混乱”表现之三是,“精神文明是生产力的提法不利于贯彻落实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张文指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主要是坚持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不动摇和现阶段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等等,这无疑都是正确的。但张文说“如果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那么精神文明建设岂不也成为中心?”这一理论上的强加,应当据理推倒。我们在对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中,没有生出“两个中心”的变式,而是牢牢记住只有经济建设(或物质生产力与物质文明)才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或文化建设与精神生产力)不居于中心位置,但从它是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言,其应有的地位与作用不可忽视,因而在理解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时又不能视而不见。其实,在党的基本路线的完整表述中,精神文明建设是应有之义,如其中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基本点中就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现在还应当加上“邓小平理论”,又如其中的“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个基本口号中,其“富强”就是指经济要振兴或物质文明建设要搞上去,其“民主”就是要加强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基础和依法治国等等的政治建设,其“文明”在这里就是比较专门地指文化要振兴或精神文明建设也要搞上去。此外,张文依据其“无论从什么角度研究,精神文明都可归结为某种反映,是第二性的东西”、“精神文明建设无论多么重要,相对物质文明和经济建设而言总是第二性的”,以及“精神文明是生产力的思路通向历史唯心主义”等一系列有关“两个文明”的哲学属性的严重误解,进而指责精神文明是生产力(或精神文明建设内在于党的基本路线)的思想理论观点“显然有悖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而且容易导致实际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唯意志主义、‘左’倾冒进等错误”,以及“这方面的深刻历史教训我们不能忘记”等等。张文在这里因其对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的严重误解而导致对精神文明的哲学属性的严重误解而导致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冷淡偏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清除这种误解与偏识,就会在实际工作中只重视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够重视精神生产力的发展,这些年来恰恰是只在抓物质文明这一手上硬而在抓精神文明这一手上软“这方面的深刻历史教训我们不能忘记”,因而根本不存在什么抬高精神文明的地位或夸大精神生产力的作用而导致所谓“主观主义、唯意志主义、‘左’倾冒进等错误”。这里也许道出了我们关于精神文明是否生产力之探讨最重要的最现实的背景,这就不难理解它既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限于篇幅和个人水平,本文的探讨到此结束,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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