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的书面讨论(7篇)--党内民主发展中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关于社会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的书面讨论(7篇)--党内民主发展中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社会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笔谈(七篇)——发展党内民主需要思考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几个问题论文,党内民主论文,社会主义理论论文,七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发展党内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会不断积累新经验新成果,另一方面也会不断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反思问题,推进改革,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

一、如何看待党内民主与国家政治体制的关系

党内民主是一个政党内部的民主,但在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事实上是政治体制的领导核心,政府、人大、政协都在党领导之下,因此,党内民主与国家政治体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构成元素。鉴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复杂性以及可能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党的十三大开始就明确把党内民主确定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途径。党内民主的发展,党内自我更新机制的形成,必将给整个政治体制带来新的活力,使政治体制的整体素质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在社会转型期,还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把重点放在发展党内民主上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党内民主解决的毕竟是党内问题,而政治体制的涉及面远远超出于党内民主的范围,党内民主无法替代政治体制改革。当然,发展党内民主与改革政治体制可以形成互动的局面。党内民主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对人民民主形成示范作用。反过来说,政治体制改革搞得顺利、成功,又可以成为推动党内民主发展的力量。

二、党内民主如何带动人民民主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除了由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示范效应外,还可以由几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选举制度,基层公推直选试点中出现的由非党群众参加或列席推荐党支部候选人大会,或者候选人在竞选前入户到选区党内外群众中去调查了解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党外群众的意见,对于长期执政的党来说执政是合法性的体现形式之一;二是民主决策,通过党内党员参与重大事务决策,党员在党报党刊上讨论政策,形成民主氛围,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社会层面公共事务民主决策;三是转变党内政治沟通模式,以双向度沟通的党内对话协商机制,带动建立健全社会对话协商机制;四是党内专职机构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当然,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连接点可以有很多,但上述几方面是当下能够做到、且有些已经部分做到的。

三、如何使党内竞争规范化

民主政治是以竞争为重要特色的,无竞争的民主很难说是真正的民主。竞争能不能够引入共产党内?对此有几种不同观点:一是认为竞争会引起派别斗争,导致组织分裂;二是认为党内也可以有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可以通过科学的规则防止形成派别斗争;三是认为竞争会使党管干部失控。

需要提示的是:第一,如果禁止竞争而事实上又禁止不住,倒不如建立有引导的、有限度的竞争机制。第二,竞争是可以规范的,即通过规则的制定,既体现出竞争精神,又有利于整合党内意志,形成高度整合的形象。决策问题上也是如此。党员参与决策的过程事实上也是各种意见纷杂、甚至有不同利益冲突的过程,但可通过科学的规则进行整合,使党对外保持一致的声音和步调。因此,建立规范的竞争与整合的科学操作规则就成为重要的事情。

这里,问题的焦点在于能否使某种意义上的竞争公开并制度化。因为,只要建立竞争机制(即使是有限度的竞争),势必导致竞争公开化。当然公开并不能完全防止背后的做“工作”,但至少可以使更多的问题纳入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竞争过程的公开,如果制度设置科学就可以起到正面的作用。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制定规则。至于公开竞争会使党内分裂,出现拉帮结派现象。这是一个确实值得警惕、研究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共产党员的党性,二是规则、制度的科学有效性。二者缺一不可。事实上,某些政党,如英国保守党,并不鼓励过分的竞争,党的内部通过对于选举的各种规定,妥善解决党的竞争和分歧,对外保持高度整合的形象,这对于我们是有参考价值的。

四、直接选举是否削弱了党在基层的领导地位

鉴于局部地方出现了党组织推荐的干部落选的情况,又鉴于基层村民自治中选出的干部有的不尽如人意,有人认为这是削弱了党的领导地位,削弱了党的基层基础。这又一次提出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什么是党的领导,怎样实现党的领导的问题。

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利益整合、政治社会化、把握国家政治方向等方面。党的功能充分体现出来,党的政治主张能够得到实现,就是实现了党的领导。从这个意义上讲,基层直接选举对党所带来的影响和考验,是要求实现党的领导方式转换,这种转换必须以服务的姿态出现,以民主与法制的姿态出现,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在选举中获胜。从更直接的意义上讲,只要是共产党员当选,无论是上级推荐的,还是群众提名的,或是自我推荐的,都是共产党执政的体现,并不存在削弱党的领导的意义。笔者非常欣赏基层干部的一句话,叫做“有为才能有位”,有所作为,才能得到群众长远的拥护。如果到目前为止的基层选举能够促使党的各级组织充分体现出服务于群众的精神,能够促使各级党组织以及党领导下的政府转变领导方式执政方式,那么,党的领导不但不会因此而削弱反而会更加巩固。

五、农村家族势力对于选举的影响,是否意味着基层不适宜搞选举

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选举都是在村一级,十七大前后试点至多发生在少数乡镇一级。毫无疑问,在农村,家族势力至今仍有较大影响。只要中国还存在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聚居的状况,就存在着家族势力影响的土壤。其实,即使不改变现在的居住状况,也可以以民主的方式产生村委会、党支部负责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的实践锻炼。只要“两委”在政治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行为上为村民所认可,其决策民主、合法,就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正面意义。相反,即使没有家族势力,如果基层党组织、政权的产生方式、行为方式、决策方式均不为群众所认可,那么,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

六、党外群众参与到党内的初选过程中是否合适

在乡镇直选乃至村党支部的选举中,都有党外群众参与到党内初选过程中。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不同于一般政党,党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在重大问题上是第一决策力量,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对本地、本村的发展负有极大责任。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群众有权力对自己的领导者进行选择。作为政党内部确定候选人的初选,由群众参与,不但是理所固然的,也是可行的。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了应对党执政合法性的考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民主意识,特别是基层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的实践,使人们对所谓“合法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比如,有些农村群众提出“村委会是我们选的,可以领导我们,党支部不是我们选的,能否领导我们”?在这种背景下,群众参与党内初选,其意义就不只是对某个候选人的个人支持,更重要的是对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认可。这一运作方式,完全是在人民民主发展的强劲势头下,以党内提名过程的改革来顺应时代潮流的产物。

七、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争议中的反思

把党代表大会正常召开、发挥作用当作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形式,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但后来,随着党内政治生活逐渐趋于非正常,党代表大会的召开不正常,更不可能实行常任制。改革开放以来,对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关注有过两波高峰:一是党的十三大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开始在若干县级单位试行;二是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期间,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因在某些地方试行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但随后因种种问题而沉寂下来。

其实,暂时的沉寂是一件好事,可以使人们静下心来反思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曲折历程。实际上,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局部地方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以来,就始终存在赞成和反对两种意见。赞成者视其为党内民主的重要一环,认为可以改变现行权力结构,使各级最高权力机构真正体现于代表大会,改变邓小平当年所说的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反对者认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也可以成为橡皮图章,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增加执政成本。近年来,一些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地方,意见也不一致,有的试点单位认为效果很好,也有的试点单位认为并没有起到理论上构想作用。

笔者认为,党代表大会制度毕竟是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构成部分,如何使党代表大会更好地体现最高权力机构的作用,可以在各地自愿的基础上继续试点。但是,在当下权力结构不可能做出大的变动情况下,从党代表产生方式的转变,结组讨论方式的转变等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体现党员的权利主体地位,实现以权利制约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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