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教委1995年教育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六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教委论文,教育工作论文,一九论文,讲话论文,电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同志们:
今天国家教委召开1995年教育工作电话会议,我讲三个问题:一是1994年工作的回顾,二是1995年教育工作的意见,三是对当前社会关注的几个教育热点问题讲一些看法。
一、1994年教育工作的回顾
刚刚过去的1994年,是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主要标志是,在这一年里,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央领导同志亲自到会,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全面实施,努力提高民族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同时,1994年又是实施《教师法》的第一年。经过认真贯彻全教会精神和《纲要》及其《实施意见》,认真实施《教师法》,全国出现了全党全社会进一步重视教育,加快改革和发展教育的好形势。这一年,我们紧紧围绕筹备召开全国工作会议和推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家教委提出在1994年召开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纲要》的实施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同意。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国家教委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的筹备工作,为会议准备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法(草案)》等三个文件,提交大会讨论。这次全教会是改革开放以来由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教育工作会议,是迎接21世纪挑战的一次动员大会。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会议之后,即对会议全部文件及时进行整理,并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定稿,除《教育法(草案)》需要按法定程序送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外,全教会上三位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其他两个文件均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下发并全文公布。中宣部和国家教委还联合发出了《关于认真宣传全教会精神加强教育宣传报道的通知》。中央和各地都采取了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教会精神,教育宣传的力度明显增强,社会舆论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推动各地各部门召开省部级教育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教会精神和《纲要》。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到目前,已有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机械部、冶金部、铁道部等一些中央部门,相继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许多地市县和地方的部门也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贯彻全国和省部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各地、各部门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都以全教会为表率,由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和作主题报告。二是把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同本地、本部门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虚实结合,突出一个“实”字,根据需要与可能,在《纲要》及其《实施意见》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出台了一批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市规定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限期达到20%或以上;不少省、市开辟了建立教育基金、征收教育费附加等新的筹资渠道。
(三)以”两基”为重点,积极推进各类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在本世纪内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确定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了推进“两基”工作的实施步伐,国家教委在全教会之后紧接着召开了“两基”督导工作会议。9月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交流并讨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问题,进一步推动农村的“两基”工作。10月召开了计划首批实现“两基”的九省市“普九”工作汇报会,研讨有关规划和政策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首片“普九”地区的工作思路、原则和办法。为了加强对扫盲工作的领导,经国务院批准,11月成立了由11个部委、人民团体组成的全国扫盲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并召开第一次部际协调会议,讨论了扫盲工作的目标、规划、实施步骤与督导验收办法。经国家评估验收,目前北京、天津、上海已郑重宣布实现了“两基”。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加快了实现“两基”的步伐。全国已经实现“两基”的县(市、区)554个。扫盲方面,除三个直辖市外,东北三省吉林、黑龙江、辽宁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国经省级验收完成扫盲任务的县(市、区)已达到850个,占全国总县数的40%。各地重视了宏观教育结构的调整,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持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继续扩大,高中阶段职业学校在校生已占整个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约55%,比上年增长了近两个百分点。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发展也较快。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和多种形式的成人文化技术培训继续发展。高等教育加强了宏观调控力度,普通高校连续两年突破招生计划规模的现象得到遏制。1994年招生89.8万人,在校学生数达到280万人。加上成人高校在校生190万人,总计470万人。就全国来说,教育资源的配置有了新的调整,教育的总体结构进一步朝着合理方向发展。
(四)各项教育改革,特别是以管理体制和招生、收费、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为重点的高等教育改革继续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逐步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管理体制为目标,促进高等学校办学与管理由“条块分割”)逐步走向“条块有机结合”。为了推动这项改革,国家教委10月召开了教委直属高校校长、党委书记咨询工作会议,提出了《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积级推进办学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之后,12月召开了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对部门举办的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途径、步骤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思路。国家教委所属35所高校中已有20所高校的管理体制改为国家教委与高校所在地政府共管、共建。中央业务部门所属普通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也取得较大进展。全国共有近200所高等学校通过部门与地方共建、共管、合作办学、高校合并、与企业和社会团体实行协作办学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办学。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共50所高校开展了招生收费“并轨”试点,招收的新生数约占全国招生总数的10%。在各级领导重视、学校精心组织下,试点取得初步成功,社会、考生、家长等各方面总的反映是好的,为进一步加大改革步伐奠定了基础。在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也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所提高。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公布之后,国家教委党组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这个文件,迅速在教育系统进行了部署,并把落实这个文件同贯彻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作为贯彻全教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动员并抓紧落实。6月国家教委会同中宣部、广电部、团中央等部委在上海召开了“爱国主义教育现场经验座谈会”。11月召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德育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交流各地贯彻中央德育文件的情况和经验。许多地方和中央部门的领导亲自抓学校德育工作,建立了联系学校制度,到学校开展调查研究,向师生作形势报告,收到了良好效果。中小学生的时事教育、百部爱国主义影视片教育活动受到普遍好评。“两课”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学校党建工作认真贯彻全教会和前四次高校党建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了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旋律。学校局势继续保持稳定。
(六)抓紧教育立法工作,推动依法治教。国家教委把加强教育立法作为转变职能的重大举措,摆到加快的议事日程,突出了教育立法步伐。《教育法(草案)》经过十年努力,去年已分别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人大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决定提请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去年还颁布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两项重要行政法规。《〈教师法〉实施细则》、《民办学校条例》(草案)等行政法规也已提请国务院审议。《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一批法律、法规正按计划抓紧起草。各地还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了一批地方性教育法规,如北京、天津通过了《关于实施〈教师法〉办法》,江西通过了《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等。一些地方还制订了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的法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打下了基础。在加快立法的同时,建立、健全教育执法监督机制问题,已进一步引起中央和各地的重视,全社会依法治教意识有所增强。
(七)认真组织实施《教师法》,切实解决教师住房等实际问题。全国各地认真实施《教师法》,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同时,提高教师待遇,努力为教师解决实际困难。一是教师住房建设提到了党委、政府决策议程,取得较大进展。在李岚清副总理的亲自推动下,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了全国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研究草拟了《关于加速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各地也都相继制定了加快教师住房建设的具体规划和落实措施。二是下大气力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根据全教会上李鹏总理提出的“力争在今后六七年内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要求,国家教委会同人事部,对全国民办教师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提出了解决思路,并于去年拨出民师转正指标15万,许多地方政府也划拨了一定的指标用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三是推动各地落实《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的目标。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教育系统实施国家工资改革新方案的具体意见并认真组织落实。多数地区教师工资水平有所提高。
总之,1994年是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的一年,是教育外部环境有了改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的一年,是整个教育战线励精图治、求实务实、积极进取的一年。形势是好的,我们大家都受到鼓舞。同时,也应该看到,教育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和困难。教育发展和改革总体上仍然存在不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教育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过程比较缓慢,很不平衡,特别是教育经费不能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矛盾依然突出,不少地方公用经费的比例仍呈下滑趋势;教师待遇仍然偏低,教师工资标准调整提高以后,农村中小学拖欠教师工作问题更加突出了。对于这种状况,社会寄予极大关切,广大教育工作者很不满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还会产生许多新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对此,我们要有深刻理解,要有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工作的使命感与紧迫感。
二、关于1995年的工作任务
1995年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全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改革。
(一)以实施“两基”为重点,切实加强基础教育
教育战线要坚持把“两基”作为九十年代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纲要〉实施意见》的要求,统一思想,进一步按照全国实施“两基”分“三步”(1996年、1998年、2000 年)和“三片”(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经济发展中等地区、经济发展困难地区)的规划目标,切实落实好本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进程。国家教委在去年召开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京、津、沪、江、浙、鲁、辽、吉、粤等九省市“普九”工作汇报会的基础上,今年将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全国经济发展中等地区和贫困地区“普九”工作汇报会,具体指导这一工作。在去年全面推开“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普九”、“扫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工作,并公布第二批实现“两基”的县(市、区)名单。
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对完成“普九”任务,必须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创造条件,努力工作,同时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要切实防止不顾条件和可能,一味追指标,赶进度。没有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地方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普及小学六年或四年义务教育工作,逐步创造条件“普九”。已经验收通过的县(市、区)都要抓好巩固、提高工作,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并同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重中之重”地位的落实,今年上半年要开展对“两基”规划调整、实施,《教师法》实施,教育经费政策落实,德育和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五项督导检查。同时,要发现、树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学校典型,总结推广一批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负担,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经验。研究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针与办学模式;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会考制度,充分发挥会考对高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在全国和各地确定的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小学后、初中后和高中后分流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试点工作;研究并指导实施农村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大力扭转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的现象。要认真抓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卫生、安全教育、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要大力办好师范教育,继续深化师范院校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师资培训质量和中小学任课教师的学历合格率。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幼儿教育的多种形式。继续发展特殊教育事业。
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总结“以地方负责为主”,特别是在农村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以县为主管理的经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行政监督职能。在总结试点经验和面上推广的基础上,研究制订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思路的意见。
要重视并加强民族教育。进一步落实对民族教育的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办好和适当扩大内地西藏班。加强民族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和效益。
(二)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高等教育要通过改革,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使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在制订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及2010年长远规划的同时,要坚持高教事业发展“国家宏观指导、总量调控,中央和省市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需求同办学条件之间以及各级教育之间的协调平衡。近几年内,全国高等学校总数不再增加,还应该减少一些,重点放在高校调整布局,改善办学条件上。本科教育要基本稳定规模。专科教育适当发展,进一步办出特色。加强对高校教育质量的评价,特别要对近年来新办学校或升格的本科院校进行合格评价。组织力量研究高校如何面向21世纪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努力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奖励工作。做好学位委员会换届工作,积极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改革,开展下放硕士点审批权给地方的试点工作。认真组织、稳步实施“211工程”,继续做好对“211工程”预审和预备立项的审核工作。总结验收高校承担的“八五”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等计划任务,做好“九五”科技计划和2010年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继续抓好“跨世纪优秀人才工程”的实施工作。
落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以“共建”、“联合”为主要形式,重点抓好一省、一市、一部的试点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全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在去年试点基础上迈出更大步伐;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等配套政策与措施,保证学生培养机制的转换和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解决好中国教育问题的根本出路在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发展的路子。要认真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教育改革,同时要注意切实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使改革健康推进。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宏观教育结构的调整
今年将筹备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经验,研究落实全教会提出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方针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认真研究三级分流、职业教育多样化和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与衔接等问题。要进一步推动骨干职业学校建设和中等专业教育的深化改革工作,积极促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及职业大学的改革和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属于高等教育范畴,其学校审批和招生计划,现阶段仍由中央教育部门负责和宏观调控。当前,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高考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主要通过合理调整现有高等学校布局,包括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职业大学的改革和调整专业设置来解决,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的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统筹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办学积极性。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宏观管理的力度,逐步规范各类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和学制,加快建立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广一批实行“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燎原计划”做得好的典型。会同有关部门,探讨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的思路、目标和步骤。研究制定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企业办学与管理体制的有关意见。
(四)以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发展成人教育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培训的需求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行业、企业及少数成人学校建立培训制度的试点。积极办好乡镇成人学校,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成人高、中等学历教育向多样化、职业性方面发展,进一步开展成人高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试点。推进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的联合、协作,提高办学整体效益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广播电视大学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教育电视台站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学考试工作。加快自学考试工作的改革步伐,制定改革方案。
在全国扫盲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动员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继续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扫盲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对扫盲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省的扫盲规划并加强督导。农村的扫盲工作要落实乡、村,要把学文化与学技能以及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保持年扫盲不低于400万人的指标。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和德育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把党的四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三个文件作为新时期指导学校德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学习和教育活动。要同学习、研究、宣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密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革和建设的大政方针。要结合纪念抗日战争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的各项活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今年国家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第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和学校德育工作会议。中心内容是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并将下发《高校德育大纲》、《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文件。国家教委将组织有关部门,整体研究并规划学校德育体系,修改正式颁布中小学德育大纲。对大中小学德育衔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开展试点。
要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与思想素质,教育广大教师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着力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不怕挫折的奋进精神。
要高度重视政府各项改革政策出台后的反映,及时研究并处理好各类敏感与热点问题。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保持高等学校的稳定。
(六)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花大力气积极落实《纲要》及其《实施意见》提出的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措施及配套政策,确保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研究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同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工作的意见。中央和省级政府新增义务教育补助专款要努力实行项目管理,提高补助专款使用效益。完善对各级政府教育投入指标和水平的统计与监测公布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办法,完善农村教育费附加征管规定。继续努力扩大利用外资发展教育的渠道和规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校办产业实行优惠政策的规范化办法。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已于去年成立,要认真做筹资融资工作。筹建中华教育基金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工作管理,规范合理收费的各种行为,继续治理教育战线仍然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各地各学校都要加强管理,管好用好每一笔教育经费,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积极推广山东阳信县等一些地方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优化教职员工队伍的经验,走出一条高效益的办学路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重视对教育投入和教育财政管理体制的立法与建设工作,以保证教育投入的稳定、可靠来源。
认真落实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总结推广各地提高教师待遇,包括提高工资、改善住房、解决医疗、退休等问题的经验和优惠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并实施《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六年规划》。要认真研究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各地教育部门要对拖欠教师工资情况再进行一次深入的实事求是的调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人大报告。对于那些长期拖欠严重,但教育经费仍然实行包干到乡、村的地区,要尽快采取措施。实行由县统筹。对那些继续挪用、无理克扣教师工资的现象,当地政府要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春节前后,各地对生活困难的教师要进行“送温暖”等活动。从今年开始,国家继续施行拖欠教师工资定期通报制度。今年仍要把教师住房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突出出来,继续紧抓不放。要把认真解决好教师住房问题,作为落实《纲要》和《教师法》,真正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志。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大连会议精神,落实好解决教师住房的优先优惠政策。要宣传推广一批解决教师住房的好典型。今年将再次召开全国教师住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全国教师住房建设。要下决心抓它几年,使教师住房建设有一个大的改观。
(七)抓紧教育立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
继续做好《教育法(草案)》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在大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各项有关工作,并认真部署颁布后的宣传和实施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局修改《〈教师法〉实施细则》《民办学校条例》等法规草案,争取使这些法规尽早发布实施。按照立法计划,今年向国务院报送《职业教育法》。同时继续抓紧《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督导条例》、《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条例》、《校办产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今年适当时候国家教委拟召开一次全国教育法制工作座谈会,重点总结各地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经验,研究教育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动地方教育法制建设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要求、加强教育法制工作。重视建立和培养一支高水平的教育法制工作队伍,充实法制工作职能,把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的各项措施,特别是在有关筹措教育经费的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关于1995年的具体工作部署,国家教委已经制定了《工作要点》,将在这次电话会后公布,请各地据此制订本地的工作要点。今年的《工作要点》除明确了指导思想,安排了各个方面要抓好的22项主要工作外,突出强调要抓好6项重点工作,使之见到明显成效。这就是:(1)认真开好三个会议,即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和学校德育工作会议以及第二次全国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2)切实做好《教育法》颁发后的宣传和施行工作,抓紧修改并完成《职业教育法(草案)的送审;(3)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管理,坚决治理乱收费;(4)完成全国实现“两基”分片部署工作,召开中等发展地区和贫困地区“两基”工作部署片会;(5)加快高校招生、收费“并轨”改革步代,规范和完善相应配套措施;(6)积极推进全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抓好一个省、一个直辖市和一个部委的试点等。
为了切实做好1995年的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行政和学校,都要按照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有关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教育行政部门在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国家公务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教育决策和教育科学研究,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为基层办实事的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各项工作落实的督办,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反对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关于几个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
近年来,教育战线不断出现一些热点问题,受到社会的关注。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有些热点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有些问题则发展得愈加严重,同时还产生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在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仔细分析其形成的原因,能解决的尽力去解决;有暂时不能完全解决的,也要采取有效的疏导措施;应防患于未然的,则要努力妨范。
下面,我就怎样认识和解决当前社会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坚决制止教育战线乱收费的现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高收费
当前社会反响比较突出的是教育战线的乱收费问题。乱收费现象比较复杂,特别是由学校代收费、超标准收费、已各种名义收费现象比较普遍。经过前一阶段的治理整顿,这种状况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在一些地方,收费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对这些问题,国家教委有明文规定,并明列公布了禁止乱收费的21个项目,希望各地坚决执行。在今年内,首先要使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在家庭支出中增加必要的教育支出。但这主要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而在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收学费,只允许收取适量杂费及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如书本费等。目前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学校以各种名目收取较高杂费,一些办学条件好的学校对择校生收取高额费用,以及少数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高额集资办学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义务教育法》,冲击了义务教育的均等原则和免收学费原则,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背道而弛,而且对教育收费起了哄抬的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国家教委在此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决不允许高收费,这一条必须严格执行,并要由上级教育部门和社会实行监督。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高收费问题需要进行综合治理。首先,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经费投入,满足教学的基本需要,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其次,要加快调整学校布局,高度重视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包括师资水平与必要办学条件,使就近入学原则实际上能得到广大家长的拥护。第三,明确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至1993年底,我国有民办小学4000多所,民办初中550所,在校生分别为65万和8万人。其中多数民办学校补国家办学之不足,为实施义务教育,尤其农村实施义务教育,做出了积极贡献,应充分肯定,并在可能条件下给予必要的支持。但也存在少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高收费、跨地区甚至全国招生、用高额工资挖其它学校,尤其是贫困地区学校的骨干教师,在教育内部和社会上都造成不好影响和后果。必须明确,国民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民办教育同样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只能依照办学成本适量收费,其标准由物价、教育部门核定并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一些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适当高一些是可以的,但不宜过高。过高不仅脱离国情,也不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少数靠高收费或变相高收费而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社会上高收入者设置的所谓“贵族学校”或豪华型学校,国家教委再次明确表示不赞成。
(二)减轻中小学生过量课业负担,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社会上一直很关心,中央领导同志也非常重视。近年来,为解决这一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了大量工作,有一定成效。但远未解决。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家长因对孩子的学业期望过高而施加压力,政府或社会对学校评价标准偏误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学生各种复习资料和练习册的泛滥,以及师资素质和教学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也加剧了学生的负担。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学校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突出表现,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危害。中小学教学改革当前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各地要切实贯彻岚清同志去年的重要指示以及1994年11月国家教委“教基24号”文件《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教育部门的干部、教师和家长在报刊开辟专栏或其他场合开展各种形式的讨论,使大家深刻认识课业负担过重的危害,取得共识,研究解决的措施。尽快创造条件,全面实行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已普及初中的地方,小学毕业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要积极推进高考、中考制度的改革。要进一步改进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评估办法,研究制订并逐步形成我国对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进行正确督导评估的制度,坚决纠正把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数量与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价、奖励挂钩。要严格控制过多过滥的“奥校”、练习册和大量非但无益而且有害的竞赛活动。严格限制中小学生课外作业量。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教师素质,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大力推广已经行之有效的教学改革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主要向课堂教学要质量。同时保证足够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新一代青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都能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
(三)国有企业必须继续办好所属中小学
国有企业所办中小学、幼儿园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目标的新阶段,企业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的部委在具体部署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时,要求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其中包括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同时,有一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致使一部分企业办中小学、幼儿园投入不足,经费困难,教师和学生流失,办学难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提出要将中小学、幼儿园从企业中分离出来,一些企业开始减少对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投入、遭退教师,甚至停止招生、停办学校或占用校产搞“三产”等,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教育界、企业界的高度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确定今年改革的重点是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早把这个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以研究。
当前企业办中小学工作,关健是要落实《〈纲要〉实施意见》和全教会上李鹏总理与李岚清副总理关于企业办中小学的讲话精神。在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健全起来,政府和社会承接企业中小学还缺乏各种必要的准备和配套措施的情况下,目前国有企业仍有办好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责任,务必防止出现大的波动,影响基础教育的发展,影响所在地区的“普九”工作和社会的稳定,这是大局。同时,我们准备积极配合国务院有关部委,对条件较为成熟的城市、企业参与进行改革试点。我们认为,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内容,应当包括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要研究和探索在新体制下,企业依法办学或参与办学的新形式、新思路、新办法。总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办的中小学的业务指导,积极研究企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保障师生安全和保持校园安宁
去年以来,校园里发生多起案件,一些地方或学校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大师生伤亡事故。特别是新疆克拉玛依市的特大火灾,夺去了300名师生的生命,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引起了师生的不安和社会上的强烈不满。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和政府的,也有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故的责任者大都作了处理。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有些事故,包括特大事故的酿成,与有些教育部门领导者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负责任乃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对社会不法分子斗争不力等,有一定的甚至是直接的关系。这类问题差不多每年都发生,国家教委每年虽也都发出过通知,但我们工作不够实,有些事抓而不紧,未能引起各地应有重视,致使许多本来可以、也完全可以避免,甚至根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这使我们非常痛心。师生安全、校园安宁是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只要思想上重视,提高警惕性,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密切配合社会治安部门,减少以至杜绝危害师生安全的事故不难做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把师生的安全问题提上非常重要的工作日程,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并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从现在起到新学年开学以后,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抓一抓这个问题,检查一切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隐患,包括查危房、防火、防盗、防社会滋扰和注意假期回家探亲与外出旅游安全等。要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能够遵纪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加强应急、自救和救护知识的教育等。对于一切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师生安定保障不落实的活动,学校有权予以抵制,必要时可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这个问题抓一时不行,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
同志们,1995年是我国“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教育体制改革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关键性的一年,是贯彻全教会精神,实现2000年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任务非常艰巨。我们一定要紧紧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引下,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发展已经出现的好形势,奋发努力,积极工作,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开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最后,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教育委员会,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拜个早年!祝同志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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