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十五”计划与我国农业产业化道路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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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世纪更迭之际,国家大规划、大发展之时,作为中国国民经济命脉的根基——农业,如何面对时代挑战,如何提升国际竞争力,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本文主要围绕我国十五规划建议稿中所提及的“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这一主题,探讨我国农业体制改革的新思路。

一、十五规划,勾勒我国农业发展的宏伟蓝图

农业是中国经济的基础。不久前,中共中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建议第一条便是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建议指出,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谈到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还特别强调指出,“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企业带动农业进入市场,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新旧世纪更迭之际,我国的农业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任,我们靠什么实现?当今,农业的竞争,更多的已不再是“个体竞争”,而表现为综合性、整体竞争。我们需要的是打造自己的农业大产业集团,成为应对国际市场竞争的“航空母舰”。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便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新世纪第一个五年计划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任务。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说,“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扶持下,今后5年内,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将会崛起,一大批农产品名牌会应运而生,更多的农民将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

二、中国农业产业化,新时代的新选择

谈起我国农业体制改革,从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建立,到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无不闪烁着我国农民智慧的结晶,孕育着我国农业巨大的发展生机与潜力,同时他们都在我国的不同发展时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大大提高了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997年与1980年的数据对比,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一倍以上,粮食产量达4.9亿吨,农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3年的921.6元上升到1996年的1926.1元。

回顾我国农业的改革与发展历程,我们曾经取得了很辉煌的成就,但随着环境的变化,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自身结构与素质内涵不能适应新形势需求的困境,小米加步枪毕竟不能抵御原子弹,十五规划为我国的产业与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其根本性问题就是“结构调整”,农业作为我国的立国之本,作为整个产业发展的根基,就首先要完成这种新形势下的新转变。

面对我国农业中所出现的种种弊端,如规模小、效率低、粗放经营、附加值低等现象,我们又应该选择一种怎样的转变呢?“走以欧美为代表的扩大土地经营、发展大农场的道路不现实,走以日本为代表的高补贴、高投入的路子也不可能,我们必须立足我国国情,走具有市场经济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产业化就是既适合中国国情,又符合世界农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的选择”。

这也正如温家宝同志所说,“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从国情出发,着眼于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开辟了在小规模家庭经营基础上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新途径”。

三、中国农业产业化,在发展中逐渐走向成熟

跟上世界的脚步,实现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就是要适应环境发展的需要,在传统的架构上大胆引进新的技术、新的模式、新的思维观念,使之永远充满新的活力并获得新的成长;使我国新时代的农业产业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发展的坚实后盾,将我国发展成为具有独特中国特色的世界农业强国。

农业产业化实质上就是立足于我国现实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将我国农业发展中分散的资源以一种高效率的配置手段集结起来,发挥一种全新的“整合效应”与“规模效应”,以一个强大的产业链条迎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挑战。这也正如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所说,“实施农业一体化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继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又一重大创新,这种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这种产业化的模式,在我国并不是空穴来风,实际上,它是基于我国的发展环境应运而生的,并在不断地探索中走向成熟。如我们所熟悉的,这种产业化的雏形最早是以“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在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出现的。时至今日,据我国农业部1999年对我国28个省区市1650个县(市、区)的调查,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已发展到30344个,带动农户3900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15%左右。在多种类型的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龙头企业带动型是主要形式,各种加工、销售龙头企业近2万个,占总数的66%。

短短几年间,我国的农业产业化道路已经由少数地区的试点工作延展为整个国家的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但就在这种模式在向更广阔的领域拓展时,也遇到了很多的不成熟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市场信用机制不完善。

正如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主任丁力认为,“缺乏信用是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价格看涨时,有的农民就不愿把产品卖给龙头企业,而是自己直接上市场直销,使企业蒙受损失;而当某种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跌时,某些龙头企业又不愿意按原来协定的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农户的产品,把风险直接转嫁给了农民”。农户与企业之间这种脆弱的信用关系,已经违背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从而不利于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巩固与长远发展。

2、政府的角色没有根本转变过来。

农业产业化从实质上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经营模式,它将产业链条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但在我国特殊的发展背景下,有些地区却违背了“由市场配置资源”这一根本原则,而是为了提升地方政府政绩的需要,人为硬性地“拉郎配”,这尤其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些地区老百姓种什么、卖什么、卖给谁、卖多少钱根本无法根据市场信息和行情来决定,完全由政府一手控制,发达地区种什么,就强迫当地农民种什么,根本不管当地是否具备条件、农民是否具备实力、产品是否具有市场、农民和企业能否赚得着钱。同时,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相互选择方面也无自主权,完全由政府捏合,造成产、供、销不畅,某些产品‘卖难’,甚至有的鲜活农产品腐烂变质,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挫伤了农民积极性”。

看来,农业产业化在全国的推广,首先转变的应该是思维观念,地方政府要明确服务的主体是谁,服务的目的是什么,自己应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发挥怎样的作用。其次就是不能照葫芦画瓢,要深刻了解事物的本质,结合地方特色和具体的环境条件走出自己的道路来,真正将农业产业化的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引导作用,调动产业链条上各个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有发展就会有矛盾,以上所提及的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市场机制与市场环境的不成熟,“由市场配置资源,由信用规范行为”是我国各个行业发展都需要解决的本质问题,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市场观念,深化市场机制的道路,“将地区的产业发展建立在良好的市场前景基础上,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生机和潜力”,那么一切矛盾都会在发展中迎刃而解。

农业产业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现实之路,依靠企业与个体农户联合,将生产、加工、销售联系起来进行一体化经营,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之道。同时它也已经被列入我国农业改革与发展的正式历程中,2000年11月7日,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在召开的全国农业产业化会议上说,中国将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与农户合作,改变中国农业分散生产,规模效益低的状况。万宝瑞表示,“十五”期间,中国政府将规范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制度,逐渐建立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同时尝试企业和农户之间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进行合作,农民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产品、技术和资金等多种形式入股。会议指出,今后5年,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在全国各地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与此同时,全国农业产业化会议还宣布了被国家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151家农业企业,大力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大规模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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