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科技成果资本价值的实现_投资资本论文

论我国科技成果资本价值的实现_投资资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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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095(2000)04-0113-04

一、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是它的资本价值

科技成果作为劳动成果具有价值,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大家不会有疑问。但科技成果也可以成为资本,也可以作为资本买卖,却需要进一步地阐述和宣传。何谓资本?简单地说,就是能自行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价值增殖是资本最基本的属性。资本的具体形式很多,例如货币可以成为资本,条件是只要将货币投入生产和经济活动中去;机器、设备、厂房、原材料等等,也可以成为资本,条件也是我们只要将它们投入生产和经济活动之中。但是,对于科技成果,人们却一直不把它作为资本看待。即使它被资本家买去,应用于生产并赚到了更多的钱,人们还是认为,那是资本家的货币资本所赚来的钱,并不认为是科技成果所带来的价值增殖。然而,这只是一种历史所形成的陈见。在长期的物质经济时代,人们更多地看到的是物质化的价值和物化资本的作用,货币化的价值和货币资本的作用。科技成果作为非物化、非货币化的价值其资本作用很难被人们独立地看到。因此,人们也很难认识到它的资本作用和资本价值。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的时代,是一个脑力劳动替代体力劳动的时代,也是一个知识替代物质的时代。知识经济的发展,使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含量越来越高,使个人、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取得越来越依赖于科学技术知识的运用。以知识为产品的产业,形成了规模巨大的新兴产业。面对新的历史事实,人们逐渐认识到:现代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知识的直接投入。高新科技成果及其主体——人才是现代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资源。科技成果的投入不仅能够显著地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而且能够显著地带来更多的价值增殖。科技成果和货币资本、实物资本一样,完全能够直接地成为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殖要素。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它的商品价值,而在于它的资本价值。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国经济专家曾撰文指出:知识的价值是无法用传统方法测算的,“知识价值”的价格同生产成本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不会随着生产成本上下波动。知识的价值与社会必要的劳动量没有必然的联系。这里的“知识价值”实际上是指知识的资本价值,而非知识的商品价值。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就是这种“知识价值”,其实质就是资本价值。

对于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是它的资本价值,我们还可以从比尔·盖茨等人的致富原因中看到。据报导,在过去的近一年中,盖茨的财富平均每周要增加4亿美元。其财富的总量和增殖速度已把老牌的福特、洛克菲勒和卡内基等人远远地抛在了后头。为什么盖茨的财富增加得这么快?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一下原因,就不难发现,这主要是他所拥有大量的微软公司的股票(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统计数据,盖茨持有7.42亿股微软股票)在不断地升值。随着股票市场价格的不断上扬,他的财富就成亿美元地增加。微软公司股票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是公司资本收益的大幅上涨。其基础是盖茨和他同事们所发明的一代又一代的“视窗”软件。这就又一次向世人证明,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它的商品价值,而在于它的资本价值。

二、我国科技成果难以实现其资本价值的原因

虽然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资本价值,但它在我国目前的科技市场上却很难作为资本进行交易。例如,去年有报纸报导,某教授拥有一项重要的高新科技成果,他希望以资本的价格交易,但一直无法成交。为什么我国科技成果的资本价值难以实现?从市场面上来看,目前我国存在着科技成果作为商品交易和资本交易的混淆,从根本上来分析,是我国目前缺乏将科技成果转化为资本的实现条件。

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一件物品作为商品买卖,它只要是有用的劳动成果就行,不需要考虑它是否被投入生产活动。它的买卖,只是卖者出让它的使用价值而得到它的价值(货币),买者出让自己的货币,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买卖价格主要受制于商品的内在价值和市场对它的供求。而一件物品要作为资本买卖,它必须处在生产或社会的经济活动之中,具有现实的价值增殖能力。它的买卖是卖者出让它的价值增殖能力,得到它的资本价格,买者得到它的价值增殖能力,付出它的资本价格。买卖的价格主要受制于它的价值增殖力和资本市场上人们对它的供求。由此可见,科技成果作为商品买卖和作为资本买卖有着质的差别。

在我国目前的科技市场上,大部分的科技成果并没有投入生产使用,也不具有实际的价值增殖能力。因此它们并不具有资本的性质,也就难以作为资本卖出去。但是,我国科技市场上的卖者由于已经看到了科技成果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资本价值,因此,总要求以资本的价格出卖它们。例如,很多卖者在出售其科技成果时,总要大谈其成果应用后能带来多少经济效益,很多人一再地呼吁,要让科技人员和科研单位分享科技成果应用后的经济效益。但是,作为买者,由于没有看到它们的现实的价值增殖力(这是资本最本质的东西),因而不愿以资本的价格购买它们。这就是科技成果作为资本交易为何困难的市场面上的原因。

我国科技成果资本转化的条件缺乏,首先是因为科技成果的资本转化与货币和实物资本的转化不同,要求有较高的条件。

第一、科技成果要作为资本发挥作用,要有较多的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的配套投入,而且其配套投资的数量往往很大。我国具有这种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不多。

第二、将科技成果转化为资本,需要有风险资本的投入。据国际调查分析,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目前只有30%左右,我国由于科研和市场的脱节较为严重,转化的成功率更低。因此,能够对我国科研成果进行投资的资本,应该是抗风险能力很强的资本。

第三、科技成果资本作用的发挥,需要解决它与企业现有生产要素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的解决在我国具有较高的难度。

其次,表现在我国科技成果的主要买主——企业缺乏对科技成果投资的欲望和能力。

我国企业缺乏对科技成果的投资欲望,其原因主要是:1.企业的经营者缺乏资本增殖的压力(这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为主要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上),因而他们对科技成果的投资欲望不强。2.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得到政府的额外照顾,他们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获取较多的价值增加(不是增殖),因而,对科技成果的投资兴趣不大。3.由于目前我国企业领导人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是以效益——奖励为主,企业领导人对待科技成果采取急功近利的做法,他们不得科技成果的真正投资者。

我国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投资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资金和人才的不足。企业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和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近年来虽有所改善,但同投资高新科技成果的要求相比,差距很大。由于长期来我国实行的是科研和生产相分离的管理体制,企业严重缺乏能够接受、运用和进行再开发的科技人才。而国内外的经验又告诉我们,科研人员的持续投入是科技成果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很难对科技成果进行大量投资。

还有卖方的原因。由于科研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具有性质上的差异,又由于我国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长期来走的是以学术价值为导向的科研之路,科技成果对于经济应用来说,往往具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由于同样的原因,再加上进一步开发应用的资金的缺乏,科技成果的卖方往往只能将科技成果简单地作为商品出售,并采用“卖断制”的交易方式。这往往会给对这些科技成果进行投资的企业造成苦不堪言的后果。他们在试制和生产中会碰到很多的问题,到时候,他们往往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结果造成投资的损失。

综上所述,科技成果的资本价值在我国确实很难实现,因而它的市场定价和经济转化也必然困难。

三、我国科技成果资本价值实现的关键问题

长期来,人们对资本的认识的偏颇一直困挠着我们,但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这必须改变。资本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资本不是物,是人们之间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必然客观存在。因为积累对于任何社会的扩大再生产来看,都是不可缺少的。由于在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上,商品货币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积累还必须通过价值的形式来历史地予以表现。同时,在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上,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并没有完全直接结合,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仍然具有相分离的一面。因此,社会的积累也具有资本的性质。当然,在生产资料公有的条件下,这种资本主要不是个人的私有资本,而是社会的公有资本。但公有资本的本质仍然是要不断增殖,否则,它就无法保证公有经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这种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本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极其重要的。它也是我国科技成果资本转化和资本价值实现的思想理论基础。

随着知识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我们还需要确立“知识资本”和“智力资本”的观念。在知识经济中,知识和智力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历史性地发展了变化。它们已从一般的生产要素发展为生产的资本要素。社会的资本形式,也从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发展为知识和智力的形式。认识社会资本形式的这种变化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我们树立科技为本的观念,从而促使人们更迅速、更果断地采取措施,消除阻碍科技成果资本转化的障碍;它有助于我们树立知识和智力可以作为投资,享有和货币资本与实物资本同样权利的观念,从而促使人们打破对科技成果的经济贡献只发资金,不给股权的认识框框,迈出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新步伐;它有助于我们跳出无形资产投资的比例必须限定的传统投资理论和资本结构理念,为加快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投入和运用扫除人为的思想障碍。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转化和资本价值的实现,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当前必须在下列方面采取有力措施。

1.加快发展风险资本市场。科技成果经济转化必须要有风险资本的参与。但是,在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中,真正具有风险投资能力的资金不多。如何获取风险资本呢?据美国的经验,风险资本主要来自民间,其作用途径主要通过资本市场。美国的NASDAQ证券市场已经成为美国高新科技企业首选的筹资场所。它既为美国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也为美国众多的风险投资者带来了可观的投资收益。在我国目前条件下,通过发展资本市场吸收民间风险资本是完全可行的。这可以从今年年初以来,我国股市中高新科技股的火爆行情中看出。不少上市公司因宣告“触网”和进军高新科技产业,引来社会风险资金对其股票的大量买入,这些公司的股票市价大幅上涨。这些公司又利用股份上涨的机会筹集到大量风险资本,进而又加大了对高新科技产业的投资力度。最近有报导说,有好几百亿美元的风险资本想进入我国,进行风险投资。我们应该尽快地将中国的NASDAQ市场开出,开出来后要管好它,要严禁各种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要保护风险投资者的利益,利用国内外的风险资本支持我国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服务。

2.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科技成果所形成的财产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它很容易被人复制、盗用。它的财产所有人的权利,包括由财产产生的收益权和出售、处理财产的权力,特别需要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法律赋予其所有人一定的垄断和排它的权利,科技成果的发明人和投资者不仅不能得到由它而带来的资本增殖,而且连本钱也无法收回。对于这一问题,美国等发达国家是非常重视并十分认真对待的。近年来,我国虽已增加了不少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但实际的保护力度仍然不够。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仍屡见不鲜。其结果是严重地挫伤了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和企业采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这也是妨碍我国科技成果经济转化的一个大问题。在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候,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更是刻不容缓。

3.办好“孵化器”。科技成果要作为资本卖,其必须具有现实的价值增殖能力。但是,在科技成果从科技人员和科研单位手中出来时,它并不具有这种能力。如何使其更快地具有这种能力呢?如何使科技成果早日完成从“知识商品”到“知识资本”的转化呢?世人创造了一种叫“孵化器”的组织。它是专门将科技成果等知识产品孵化为“知识资本”的组织。一项科技成果可以在“孵化器”里得到政策、资金、设施、咨询、培训、法律和市场推广等多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服务,能够尽快地形成一个搏击市场的科技创新企业。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全世界的“孵化器”不断增加。我国的“孵化器”也在迅速地增加。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我们能造多少个“孵化器”,而是要把“孵化器”办好,让它真正发挥把“知识商品”转化为“知识资本”的孵化作用。

4.深化企业制度的改革。科技成果能否真正作为资本卖,最终要看企业的质地和行为机制为何?我国企业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产权主体过于单一,国有企业更是如此。企业的资本职能不能到位,资本增殖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主要不是来自内部资本增殖的要求,而是来自外部的和非经济的要求,如政府的要求,社会的要求等等。企业主动吸纳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不高,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作用发挥欠佳。为使我国经济能迅速赶上世界知识经济发展的步伐,真正实现跨越式的发展,现在必须把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真正建立和健全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企业的资本增殖机制和合理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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