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孝道式微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论文

农村孝道式微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论文

农村孝道式微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刘玲霞1,2

(1.陕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2.商洛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商洛 726000)

摘 要: 借鉴新政治经济学中的制度主义范式分析农村孝道的本质及维持机制,可知孝道是父子间“抚养-赡养契约”的产物,孝道是降低父子间交易费用的产物,孝道是降低父辈养儿防老委托代理风险的产物,孝道是维持封建社会稳固的意识形态产物;农村孝道在制度上依赖于家长所有制的财产所有权、奖孝罚不孝的政治法律制度、表彰孝行的意识形态教化的巩固。农村孝道式微的原因在于现代化的经济、政治及意识形态瓦解了农村孝道存在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基础。农村孝道重建的政治经济学途径在于建立农民养老金制和农民医疗保险,增加农民孝行的经济政治收益,培养农民对家的情感归属。

关键词: 农村;孝道式微;政治经济学

习近平倡导孝老爱亲,他在2019年春节团拜会上提出:“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没有国家繁荣发展,就没有家庭幸福美满。同样没有千千万万家庭幸福美满,就没有国家繁荣发展。”这表明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基石。但随着现代化的加速,传统孝道所强调的敬养双亲、慎终追远、立身行道以显父母等孝亲行为在农村日渐式微,农村老人缺少精神赡养、患病遭遗弃、被子孙“啃老”的现象屡见不鲜。已有研究从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哲学视角探究维系孝道的因素与农村孝道式微的内在机理。阎云翔用“无公德的个人”[1]揭示农村子女对父母的“剥削”,贺雪峰用“代际交换失衡论”[2],王向清、杨真真用“内外因素互动论”[3]分析农村孝道式微的原因,唐琼、戴平安用“民间宗教习俗论”[4]分析农村孝道衰微的文化因素,武卉昕、王萍用“社会因素影响论”[5]解析农村孝道式微的家庭与伦理因素,廉永杰、庄西艳用“文化经济教育家庭综合论”[6]全面分析农村孝道式微的宏观因素,郝亚光用“生产要素效用论”[7]解析农村孝道衰微的生产技术要素,聂洪辉、揭新华用“压力机制论”[8]分析维系农村孝道的权力、伦理与惩罚机制,陈柏峰用“本体价值坍塌论”[9]阐明农村孝道衰微的价值因素。

总体而言,已有研究揭示了农村孝道式微的成因,但未能阐明农村孝道式微的内在逻辑,未能揭示导致农村孝道式微的关键性因素及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已有研究对伦理学范式的路径依赖致使其倾向于以要素论而非生成论的方式探讨农村孝道的伦理机制,未能解释农村孝道如何通过经济政治逻辑传导至伦理逻辑。新政治经济学中的制度主义学派关注习俗、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的经济功能,运用理性人假设、效用最大化等经典经济学分析概念,有助于揭示农村孝道在政治经济学上何以可能,为促进习近平新时代孝老爱亲思想的落实提供有益借鉴。

他的事业不断扩展,大部分时间,他在北京、南京、西宁、鄂尔多斯。但每年都会拿出一段时间外出进修。他还记得她的眼睛是怎样黯淡下去,似乎这些年他进修、参加音乐会,都与这黯淡下去的目光有关。

一、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 传统农村孝道

1.孝道的制度经济学解读。

(1)孝道是父子间“抚养-赡养”契约的产物。传统社会的农村父子关系可用“养儿防老”来概括。养儿防老反映农村父子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即父辈以对儿子幼时的抚育换取儿子对自身年迈时的赡养。养儿防老在农村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定,基本上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约定违约时的处罚。可见,这种契约既是一种不完全契约,又是一种关系契约。关系契约所规范的交易通常嵌入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使双方都具有控制对方的能力以确保契约得以履行。传统社会中,农村父子间的抚养——赡养交易嵌入父子间家庭劳动的组织——参与和家庭财产的掌握——继承关系中。也就是说,父辈在日常养育子女的过程中,根据子女对自身的孝道程度和孝道能力(即劳动表现),确定对子女的投资与支出,在年老体衰时,同样据此确定家庭财产的分割状况。在这种抚养-赡养关系、家庭劳动关系与家庭财产关系的相互嵌套中,父子双方都具有了控制对方的能力,一旦一方终止契约,都会对另一方造成极大损失。如果父亲终止契约,儿子将失去父亲投资自己及继承父亲财产的可能;如果儿子终止契约,父亲将面临失去一个劳动力及晚年无人赡养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儿子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策略是在家庭生产中卖力劳动,在语言行动上关心父母,表现出孝敬父母的态度和能力,增加父母对自身的投资及财产分割的份额。

2.现代化的政治生活方式削弱了农村孝道存在的政治基础。以权利义务为核心的现代政治制度既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者,加以处罚。但总体来看,现代社会对不孝的处罚力度小于传统社会。从孝道的政治收益上看,现代政治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选拔系统,因此基本上不会出现因孝行突出而授予官职的政治优待,但在封建社会,对孝行卓著者授予官职的现象较为常见。因此,相较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孝道的政治收益弱化,不孝行为的法律成本降低,孝行的政治激励降低。

由于线路电阻存在且不同,所以导致各变流器输出电流和有功功率存在差异,且负荷波动时影响电流分配。在线路电阻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分析负荷波动对电流分配的影响,仿真结果如图6所示。

(1)在304L不锈钢基体中添加了1%~7%的FeCrBSi作为烧结助剂,在烧结温度为1340 ℃时,试样的烧结密度随着FeCrBSi添加量的增加而升高,但孔隙度逐渐降低.当添加量为3%~5%时,烧结密度达到7.80~7.85 g/cm3.

(3)表彰孝行的意识形态教化。孝道作为农耕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主要通过官方倡导、社会舆论监督与生活习俗渗透三种方式加以落实。在官方倡导上,封建统治者通过亲自注释《孝经》、以孝为谥号、表彰孝行、规定《孝经》为学校必教和科举必考内容、鼓励编撰与孝行有关的书籍等作法在全社会鼓励孝行,使孝道成为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14]宗法社会的族权是确保农村孝道实行的重要力量。传统社会,农民活动于家族、宗族、乡族结成的熟人社会。“王权不下县的权力结构”使得统治者采取扶持族权的措施,认可家法的合理性,赋予族长教化权、纠纷调处权及裁决权等权力,让族权合法化。族权通过道德教化和道德惩罚为农村孝道的落实提供舆论基础。如清代通过社学、书院、保甲、旌表等内容进行官方教化,通过宗族、乡约、私塾、义学、宗教、戏曲等内容进行非官方教化。[15]其中乡约是教化乡民的主要形式。乡约以禁止性规定为主要内容,对违反封建礼法的行为如不孝等作出惩罚性规定,通过讲评乡人善恶并加以记录,严重违反乡约者,“生不许入会,死不许入祠”,沦为乡村社会的边缘人。此外,孝道观念也渗透在传统社会的各种生活习俗中,这些生活习俗反过来又巩固了人们的孝道观念。丧服中的五服制度、饮食文化上以长者为尊的习俗、体现长幼空间权力结构的房屋居住习俗等,都表明孝道观念向饮食居住文化的渗透;隆重的诞生礼、婚礼、丧葬礼及祝寿活动显示孝道观念对人生礼仪的影响;清明节、重阳节等节日彰显了中国人慎终追远尊老敬老的孝道文化。通过生活习惯、人生礼仪及节日祭奠的身体实践、共同体塑造、集体记忆等方式,使得孝道成为个体生活实践中不可或缺的部分。[16]

(4)孝道是维持封建社会稳固的意识形态产物。诺斯认为成功的意识形态能够有效克服“搭便车”问题,使人们克服纯粹以个人收益多寡决定是否行动的局限。封建社会之所以长期把孝道作为意识形态的内容加以宣传,是为了避免儿子在赡养债务过重或赡养长期患病的父母时,因赡养成本超过收益,而遗弃父母。孝道意识形态化的成功,使得儿子接纳并内化了忠孝观念,抛弃了算计之心,以崇高的道德使命感无怨无悔地承担起赡养父母的全部费用,降低了统治者的税收支出,增加了个体反抗政治统治的精神成本和心理成本,致使社会处于长期稳定之中。[10]

1.现代化的经济生活方式冲击农村孝道存在的经济基础。传统孝道建立的经济基础是家庭财产家长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土地私有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这样村民就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也就失去了把土地作为一种物质报偿和预期支付手段激发儿子承担赡养义务的能力。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赋予农民,但也未能改变这一局面。同时,随着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指导和农业现代化,传统的农村家长逐渐失去了家庭生产中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孝道存在的经济基础受到严重冲击。此外,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当代农民的活动范围扩展,农民进城务工获得了比务农更高的收入,青年农民的收入超过父母,对父母的经济依赖也就减弱。经济自主权的增强伴随着家庭话语权的强化,在青年农民眼中,父母不再具有说一不二的权力。

(1)家长所有制的财产所有权。所有制是影响契约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农耕时代父子间的“抚养-赡养”关系得以维持的经济因素在于,男性家长掌握整个家庭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占有财产、土地及自身劳动所得,个体因交通不便活动范围狭小,没有家庭之外的其他收入来源。收入来源的单一性决定了子辈没有可支配的独立收入,其吃穿住用行及婚丧嫁娶等费用都依赖于男性家长的决策。因此,子辈唯有孝敬父母,才能得到男性家长在生存及婚嫁等重大事件上的支持,才能得以继承家庭积累的财富,完成向社会人的转变。传统社会,较低的生产水平、家庭财产的家长所有制及男性继承制,决定了子代对父代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这也是农村孝道得以确立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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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孝道式微,以文化发展史的眼光看,始于新文化运动前后思想界对孝道等封建伦理的批判;以法制史的眼光看,始于清末律法改革中不孝惩戒的轻微化;但从经济的角度看,始于农村家庭财产私有制的瓦解;从政治的角度看,始于个人权利意识与平等意识的觉醒;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看,始于封建宗法族权的瓦解。总的来看,孝道作为一种意识观念,其经济政治与意识形态基础的瓦解,是造成其式微的根源性因素。

(3)孝道是降低父辈养儿防老委托代理风险的产物。在父子间的“抚养-赡养”契约中,父子间的目标存在着明显差异。父辈最希望在自己年迈时,子辈能够恪守孝道;子辈最渴望得到父辈对自身生存及婚配的最大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继承父辈财产。两者目标的差异性,决定双方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风险。一是道德风险,即父辈把财产完全分割给子辈后,难以约束子女的不孝行为,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父母最好成为最后发言者,持有财产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再进行分割。二是逆向选择,即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风险,也即子辈可能假装孝道,或故意使自己境遇恶化博取父母同情,骗取继承更多财产的可能。在短期交易中,子辈对父辈的欺骗更容易发生,但在传统社会父子的长期交易中,子辈欺骗父母的可能性较低。首先是因为长期欺骗需要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其心理成本较大,会稀释欺诈获取的收益。其次,在熟人社会中,欺诈父母的行为一旦暴露,就意味着投机者自身信誉的坍塌,使其降低甚至丧失生活困难时获取融资的可能及婚丧嫁娶中的品德优势,如果被父母告发,投机者还可能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因此,欺诈父母不当获利在传统社会具有较大风险,但仍然难以完全杜绝儿子的机会主义。子女的投机程度与长期生活中的孝道程度成反比。因此,在传统社会,父亲可把长期孝道作为甄别儿子孝养自身的信号,从而降低父辈在养儿防老这一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风险。

依据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及交易频率分析父子间的抚养-赡养交易,可知父亲对儿子的抚养是一个持续付出的过程,且这种付出具有较强的情感性,因此也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在医疗条件较差的传统社会,儿子作为自然人和理性人,存在着因突然死亡、意外、患病、利己主义、欺骗等情况无法兑现赡养契约的可能,这表明契约具有较强的偶然性。此外,只要双方生命存续,父子关系没有解除,父子间的“抚养-赡养”契约就必须持续兑付,这说明该契约规范的是频繁进行的交易。制度主义认为,资产专用性较高、频率较高及偶然性较强的契约关系适合一体化治理方式,即一方完全买断另一方,降低双方商谈和修正契约的费用,使交易收益最大化。农耕社会中,封建家长与子辈之间是一种层级关系,即子辈完全从属于家长,家长取得子辈的劳动所得、决定子辈的婚配甚至能够买卖子女,因此父辈拥有对子辈的完全产权。在父子之间的层级契约中,父辈通常根据子辈是否对自己孝顺,决定自己是否对其进行投入及投入多少,如果子辈不孝顺,会引发父辈对子辈的惩罚与冲突甚或官司,增加交易成本。孝道则有效降低了父子间抚养-赡养交易的成本。

二、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现代 农村孝道的瓦解

(2)奖孝罚不孝的政治法律制度。传统社会农村孝道得以巩固的政治原因在于,国家用政治力量嘉奖表彰孝行,严罚不孝行为。如明代不仅旌表孝子,褒扬赡养父母、累世同居、为父母守墓、为父母祈祷等行为,而且采取举孝廉对地方杰出的孝子许以官职。[11]关于不孝罪,秦代处以死刑、断足或流放;西汉前期对杀害、殴伤父母者弃市,且规定不得以爵位和金钱赎罪。[12]唐代对不孝罪的惩罚更加细致和严格。《唐律》把不孝列为十恶,规定:控告或咒骂父母者,处以绞刑;隐匿父母丧情不举哀者,流三千里;父母在世子孙分析家产者,徙三年;不供养父母者,徙两年;私和尊长人命者,流两千里。[13]明清基本上继承了唐代对不孝罪的严厉处置制度。传统社会对不孝的严惩、对孝行的奖励,使农民意识到不孝要承担严重的法律成本,孝行有助于自身获取利益,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及自我效用最大化的考虑,农民更倾向于行孝。

2.维持传统农村孝道的政治经济因素。孝道作为父子间抚养-赡养关系中子辈理性化的选择,依赖于一系列的制度支持。

(2)孝道是降低父子间交易费用的产物。经济组织为了效益最大化,采取监督劳动的方式防止员工偷懒、浪费原料、私吞劳动产品等机会主义行为。传统社会中,家庭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父辈因掌握土地、农业技术、灾害预防经验等成为家庭劳动的指挥者和组织者,但在家庭生产中很少出现父亲监督儿子的状况,基本依靠儿子的自觉。儿子在劳动中表现出听从父亲安排和利他主义倾向,这一看似孝道的举动,降低了劳动组织的成本,否定了劳动监督的必要性,节省父子间劳动控制-参与的费用。儿子的利他主义倾向与传统社会的男性继承制有关。财产男性继承制表明儿子对家庭财产具有剩余索取权和潜在的剩余控制权,假设索取份额不变,家庭财富总量越大,儿子能够继承的财富就越多,因此,对家庭劳动的剩余索取权及潜在的剩余控制权激励儿子采取利他主义态度投入劳动。

一般情况下,江河一般是城市的主要发展轴,沿江道路一般通达性较强,因此,也是市域之间或区域内部的交通干线,一般定位成城市的交通骨架网络。同时,通常临防洪大堤较近,道路因处于江河的防洪距离范围内,其建设需要考虑防洪的各项要求,一般在汛期需承担防洪物资和人员的运输工作,因此,道路一般定位为防汛通道。另外,道路与防洪大堤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域用于建设风光带,因此,道路的建设需要与风光带的建设综合考虑,将道路景观与沿江风光带的景观相互呼应,因此,道路被定位成景观道路。综上,沿江道路一般的定位主要有交通干道、防汛通道、景观大道3重功能定位。

3.现代化的意识形态瓦解了农村孝道的文化基础。“文化大革命”对儒家文化的批判与否定消解了孝道的文化基础,致使孝道文化的传承出现断裂。此外,现代国家政权要在农村确立,必须打破族权对个人的控制,使个人能够直接面对国家,确立个体对国家的认同。土地革命的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改变农村封建陋习等活动瓦解了封建宗法制度,确立了现代国家在意识形态的领导地位。与此同时,孝道作为封建社会政治伦理的核心,与现代法治国家倡导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主流价值观念存在差异,因此渐居幕后,蜕变为社会主义家庭伦理的基本要求,不再是意识形态的主流价值。族权的瓦解、孝道退居意识形态幕后及孝道文化传统的没落,致使农村孝道失去了监督、主流地位及习惯渗透等文化基础。

三、政治经济学视角下农村孝道 重建的建议与对策

1.增设农民养老保险与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孝道作为父子间“抚养-赡养”契约的产物之所以衰微,是因为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后,年迈的农民难以在经济上拥有较大的物质资源来激励子辈兑现孝行。因此,激发子女行孝较为有效的经济方法,是设立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农民养老保险指农民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后,可从社会保障机构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这不但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也为年迈农民提供了激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经济基础。农民医疗保险指农民在患病时,由社会保障机构承担大部分的治疗费用,这样就降低了青年农民赡养父母的成本,有利于促进子辈对父辈的尽孝。

2.扩大孝亲的政治经济收益。孝道式微的政治因素在于孝道的政治收益减少,不孝的法律成本降低。政治上促进孝行的方法是增加孝行的政治经济收益,增大不孝的法律成本,以此激发孝行。在增加孝行的经济收益上,可把孝行与个人的绩效工资、职务升迁、年终奖励等物质利益挂钩;在增加孝行的政治收益上,可对孝行突出者,在升学、招聘、贷款、就医、买房等方面给予优惠或优先;在增大不孝的法律成本上,应把赡养纳入法律,对不孝的处罚应增大力度,如争取把不孝行为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把不孝者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其享有公共服务的范围等。

3.注重培养个体对家庭的情感归属感。重建孝道的意识形态对策是在舆论宣传中突出孝道的个人情感价值,弘扬优秀孝道文化传统。许多农民在现代化转型中面临身体与精神、居住与劳动的双重分裂,这种分裂所造成的精神苦闷在城市找不到慰藉,只有家庭才能使其有所寄托。此外,对清明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中慎终追远精神和饮食礼仪中敬老尊老优良传统的继承,也有助于青年农民把家作为个人的精神依托,把父母作为自身精神的归宿,促进其更加孝顺。

[参 考 文 献]

[1]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250-251.

[2] 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J].江海学刊,2008(4):239.

[3] 王向清,杨真真.我国农村地区孝道状况分析及其振兴对策[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2):84-92.

[4] 唐琼,戴平安.农村孝道文化的衰落与重建[J].湖北社会科学,2010(10):105-107.

[5] 武卉昕,王萍.当代农村孝道流失的社会原因探析[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109-111.

[6] 廉永杰,庄西艳.浅析农村孝道淡漠的原因[J].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32-34.

[7] 郝亚光.孝道嬗变:农村老人家庭地位的式微——以农业生产社会化为分析视角[J].道德与文明,2011(1):118-121.

[8] 聂洪辉,揭新华.农村孝道衰落的根源及对策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47-52.

[9] 陈柏峰.农民价值观的变迁对家庭关系的影响——皖北李圩村调查[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06-113.

[10] 段文斌.制度经济学-制度主义与经济分析[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321.

[11] 王榕烽,王铭敏.明代孝道激励及其举措[J].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9(1):9-15.

[12] 张功.秦汉不孝罪考论[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12-19.

[13] 孙家红,龚汝富.略论唐律的“不孝罪”[J].中国文化研究,2007(4):40-51.

[14] 周彦新.试论中国传统孝道思想的演变[J].甘肃高师学报,2001(3):3-4.

[15] 陈绍方.清代地方乡村治理的传统特征[J].晋阳学刊,2006(3):85-86.

[16] 肖群忠.孝道观念在国人生活及民俗中的影响渗透[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82-86.

Political Economics Analysis of the Decline of Rural Filial Piety

Liu Lingxia 12

(1.School of Marxism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 ’an ,Shaanxi 710119,China ; 2. School of Marxism ,Shangluo University ,Sangluo ,Shaanxi 726000,China )

Abstract :Drawing lessons from 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paradigm in political economics to make an analysis of the nature of rural filial piety and mechanism maintenance,it can be known that filial piety is the product of raising-support contract between father and son,a product to reduce transaction cost between father and son,and a product to reduce the parents’ principal-agent risk in supporting their sons. In addition, the rural filial piety is also an ideological product to maintain the solidness of the feudal society. In terms of system,rural filial piety relies on the property ownership of parental ownership,the political and legal system that rewards filial piety and punishes un-filial piety and the ideological cultivation that commends filial piety. The reason for the decline of rural filial piety might be that modern economy,politics and ideology have disintegrated the economic,political and cultural foundation of rural filial piety. The reconstruction way of political economics of rural filial piety lies in establishing endowment fund system and medical insurance for farmers,increasing the economic and political benefits of filial piety and cultivating farmers’ emotional attachment to their families.

Key Words :countryside; the decline of filial piety political economy

中图分类号: B823. 1; F063. 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 4824( 2019) 04- 0034- 05

收稿日期: 2019-04-28

基金项目: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4JK1217)

作者简介: 刘玲霞(1985- ),女,陕西商州人,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商洛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祝春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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