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教育科研资助制度的比较分析(一)_哲学社会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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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33X(2007)04-0013-05

教育研究从个人活动上升为社会和国家事业后,成为组织化和体制化的制度体系,投入不断增大,规划性日益增强,明确发展战略和重点建设领域,优先资助有价值的课题研究。为此,研究者需要充分了解我国目前复杂的政府教育科研资助体制,以及国内外各种非政府教育科研资助机构的性质和关注领域,寻求科研合作伙伴的支持。

一、现行国家教育科研资助体系

(一)国家教育科研资助体系的形成

教育科研资助体系是科学研究资助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形成有着历史的共同源泉。世界性科学技术体制化发生在17世纪60年代,以形成组织化和制度化的科学研究和交流活动为标志,基本形成了以下模式:其一是以1660年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和美国国家科学院为代表的分散型模式(Pluralistic),其主要特征是科研资源分配给不同的独立自主的部门,社会团体化的科研机构为主导,科学家和科研机构分散在大学、企业和政府中,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支撑着多元化的科研组织;其二是以1666年成立的法兰西科学院和俄罗斯科学院为代表的集中型模式(Centralized),其主要特征是由中央机构负责统一资源分配,以国家科研机构为主导,明确法律地位。目前大多数国家介于两者之间,我国引进国外科技体制,基本采用相对集中模式。以1915年成立的中国科学社和1916年成立的地质调查所为标志,进入了科技体制化建设的起步阶段。1928年,中央研究院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科技体制的初步确立,其主要特征是国立科研组织占据主导地位,中央研究院为国家学术研究的最高机构,下属研究所为国家综合研究中心,经费来自国家拨款,聘请最有成就的专家组成评议会(始于1935年,1948年建立院士制度)。至1949年,全国共有30多个科研机构,总体是以地学和生物学为先导的学科建设阶段。期间,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培养了教育学科教学与研究人才,中山大学设立了最早的教育研究机构,还成立了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测量学会等学术性组织。

1949年11月,以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为基础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含社会科学),行使管理全国科学研究事业的政府行政职能,统筹并领导全国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事业,使科学、教育与生产相结合,直接领导研究所而不在地方设置相应的地方分支管理机构,标志着国家科技体制的真正建立。1955年6月成立国家最高学术机关——中央科学院学部(含哲学社会科学学部),1958年10月成立国防科技委员会,11月成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共同形成新中国初步完善的科研管理体制。在1956年“向现代科学进军”实施12年科学发展远景规划中,按照“集中力量,形成拳头,进行突破”的战略,形成了五大方面军: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中央产业部门科研机构、地方研究机构和国防科研机构。在这个系统中,科学院是学术领导核心,产业部门的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是两支主要力量,地方研究机构则是不可缺少的助手,国防科技是特殊领域。科学院定位在发展新的科学技术领域和基础科学的研究上,担负探索新方向和寻找新道路的任务。由此全面系统地形成了中国的科研体制,其特征是仿照前苏联模式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式科技体制,实施赶超发展战略,以项目推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和国防科研独立运作。在全国12年科学规划中,教育科学作为科学事业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首次被确立,1956年6月,国务院指示教育部筹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于1951年成立心理研究所,其前身是中央研究院心理研究所,是唯一的国家级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心理学研究机构。

在恢复重建时期,国家科研系统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套工作体系,1977年5月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自“六五”起,哲学社会科学正式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由中央宣传部归口管理社会科学事业,1978年成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统管全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指导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1978年重建)、军事科学院、文化艺术研究院等独立设置的社科研究机构的学术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科技体制转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1978年—1985年为试点探索时期;1985年—1992年为全面展开时期,其间以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启动了全面改革,其核心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加速成果转化,发挥科技的第一生产力作用,调整科技体制的组织结构,改革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运用市场手段,转变运行机制;1992年—1998年为调整深化时期,在这一时期,1993年通过了《科技进步法》,1995年颁布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1998年—2006年为和谐发展和自主创新时期,在此期间1998年成立了以总理为组长的国务院科技教育领导小组,1999年发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2006年2月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标志,提出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了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与此同时,社会科学的重要性日益重要,2004年1月5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提出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明确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离不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包括繁荣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

自1995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各级政府和企业不断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1999年,科研经费总额为678.9亿元,到2005年达到2367亿元,增加了2.1倍,占国家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为3.8%,占GDP的比例达到了1.3%。使我国的R&D经费支出总额从1995年世界第14位上升到2005年的世界第6位,占世界的比重超过3%,在发展中国家中处于首位,在世界研发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R&D经费比例都在2%以上,以色列甚至超过4%。2004年基础研究经费在全国R&D经费支出总额中的比重为5.36%,在OECD公布数据的17个国家中处于最低水平。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大多在15%—20%之间,相对较低的日本也在10%以上,甚至阿根廷、罗马尼亚等发展中国家也超过了20%。我国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经费增长情况见表1。

表1 我国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经费增长情况

年份(年) 数量(单位:亿元) 占GDP的比例(%)

1999678.90.83

2000895.71.00

2001

1042.51.07

2002

1287.61.23

2003

1539.61.31

20041966 1.23

20052367 1.30

2005年我国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为120万人/年,比上年增长4.1%。整个“十五”期间,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总计为543.9万人/年,比“九五”期间增加130.5万人/年;从事研发的科学家与工程师为432.2万人/年,比“九五”期间增加了147.3万人/年。

(二)现行教育科研资助机构

我国现行的教育科研资助机构包括政府和非政府两个资助方、工作和科学两个体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套机构,各成体系,互有交叉。

1.自然科学系列所涉及的资助教育研究项目

(1)科技部的有关教育研究资助项目。科技部归口管理科学技术工作,负责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法规、战略和优先领域,管理科学事业费,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等,设有少量教育和心理应用类领域的研究项目。省级政府科技厅也有相应的教育研究项目设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教育研究资助项目。该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2月14日,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面向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其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基金不断增长,从1986年的8000万元起,2005年已增长到26.95亿元,中央财政拨款累计达170多亿元,其中“十五”(2001年—2005年)期间已经超过100亿元。形成和发展了“项目”与“人才”两大资助板块:建立了以面上、重点、重大项目三个层次为主、一系列专项基金相互配合衔接的项目资助格局;通过实施吸引与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战略,架构了以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构成的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目前,分为数学物理科学部、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等部门。近年来课题申报数在60000份左右,立项比例在20%左右。有关教育研究领域的是管理科学部设立的教育管理项目以及生命科学部设立的心理学项目。地方自然科学基金会大多数附设在科技厅(局),同时也有相应的教育研究项目设置。近年来自然科学基金财政拨款增长情况见图1。

2.社会科学系列所涉及资助教育研究项目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以中央宣传部部长为组长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归口管理国家社会科学发展事业。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是与国家五年计划的实施同步进行的,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形式支持面向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作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初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名为规划办公室(科研组织局和规划联络局,1982年两局合并成立科研办公室,1985年更名为科研局),1986年正式成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1991年6月后改设在中央宣传部。

1983年启动“六五”规划,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拨付经费,初期投入为500万元,设立项目262个,后逐年增多。1991年后由国家财政专项资助。现设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图书馆情报和文献学、体育学22个学科规划评审小组。1991年,组织了首届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奖励“六五”至“八五”时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把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优秀成果作为奖励重点,同时重点奖励基础研究以及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优秀成果。近年来,课题申报数在10000份以上,呈现增长趋势,立项比例在9%左右。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教育部社政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分别管理在京高等院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国家机关的课题申报、项目和经费管理以及成果鉴定工作。“八五”以来历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增长情况见表2。

表2 “八五”以来历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增长情况表

(年)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200420052006

(万元)

1300 1400 1600 2000 2250 2350 2500 2650 3800 4950 6000 10000

12000

14000

17600

项目数 /501

414

174 1027

553

533/ / / / / 107911921314

说明:(1)不包括新疆研究工程、马列主义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和西部专项;(2)不包括自筹经费项目;(3)不包括并列立项数和子课题数。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学科因其重要性和特殊性而单列,负责相关国家课题的规划、申报、评审、管理、鉴定结题等工作,其中教育学科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办理,经费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单独切块下拨,有关管理办法单独制定。

(2)省级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科规划课题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了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大多数附设在宣传部,北京市独立设置,为局级单位,四川省设立在省社会科学院,广东设在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一般实行年度评审。北京、上海科研经费最多,达到1000多万,个别省没有经费支持。一般设有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自选课题。除广东省将教育研究项目转交给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外,其他各省均设立教育学、心理学课题。

如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立于1992年,是负责全市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机构职能: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组织和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委托,负责对上海市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做好项目的布置、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组织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指导和协调上海市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做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研究规划、年度课题计划和课题管理办法,发布课题指南,组织国家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以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和立项工作;管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经费,下拨规划课题研究经费,检查课题经费的使用;负责上海市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市哲学科学规划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工作;组织、协调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做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评审、颁布和宣传了解、掌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动态和相关学术信息,做好哲学社科信息交流工作和《上海社科通讯》(内刊)的编辑工作。

此外,还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和教育社团组织设立教育研究项目,以及国外和国际组织资助教育研究项目、社会组织支持的教育研究项目和本单位设立的教育研究项目。

二、教育科学规划系统

为加强全国教育研究事业的归口领导,促进研究与实践的结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支持下,教育部于1978年10月成立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作为教育部统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最高机构,明确由在任教育部部长担任组长,若干副部长和资深专家担任副组长,资深专家和教育领导为其成员。1979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会议,发布了《教育科学发展纲要(草案)1978—1985年》。1983年正式成立办公室作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设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主任。成立若干学科规划组,负责课题的评审工作。单列国防军事教育学科。统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科和教育部课题,发布面向全国的教育科学规划和课题指南,国家财政拨款,以课题形式展开教育研究、举行评奖活动等。自1983年启动“六五”规划至今,其在全国教育研究资助体系中历史最长、权威性最高、覆盖面最广泛、社会影响最大。

各地教育厅(局、委)多照此体制和运行模式设立地方教育科学规划机构,覆盖所属辖区。在运行中,既有共性,即均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本地的教育科研规划工作,同时也体现出不同特点。

(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1.组织机构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是由现任教育部部长担任,两位副部长及一位资深专家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29人,代表教育科研、行政和学校各个方面。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及课题指南的制订工作;组织各类课题的评审工作;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的章程、规定,编制重点课题经费预算;负责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全部课题的管理工作,指导委托机构的管理工作;编发教育科学规划简报,组织课题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组织学术研讨活动;负责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的具体组织工作。

现设有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史、教育心理、比较教育、德育、教育管理、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发展战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国防军事教育14个学科规划组,负责科学规划设计、课题评审与鉴定、优秀成果评奖等工作。

2.科学规划

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已先后组织和制定实施了全国教育科学“六五”至“十一五”规划,汇编出版了规划重点课题成果公报,并于1990年、1999年和2006年组织开展了三届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系列分为:(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2)教育部课题: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单位资助)、青年专项;(3)特别合作项目:与教育部人事司合作的“园丁工程”、与教育部体卫艺司合作专项、与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合作专项、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合作专项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从“六五”到“十五”的投入经费和立项课题数见表3。

表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从“六五”到“十五”的投入经费和立项课题数

年 份六五 七五八五九五十五

评审次数

1次

1次 1次 2次 3次

课题数(个) 36124 457 864 2840

经费数(万元) 50278 670 10493000

“十五”期间,分省(不含所在地的教育部直属院校和国家级教育科研机构)立项课题共1914项,其中江苏省、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湖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名列全国前十位。“十五”规划分学科立项课题及其所占比例见表4。

表4 “十五”规划分学科立项课题及其所占比例一览表

科 申报课题 立项课题 所占比例(%)

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史 1760 176 6

教育心理2370 237 8

教育信息技术 1240 124 4

比较教育81081 3

德 育 2040 204 7

教育经济与管理2910 29110

教育发展战略 1250 125 4

基础教育

580

58021

高等教育

4480 44817

职业技术教育 1570 157 6

成人教育

63063 2

体育卫生美育 2100 210 7

民族教育

1080 108 4

国防军事教育 36036 1

合 计

28400 2840

上述课题按部门分析,其中高校1812项,占总数的63.8%;科研机构404项,占总数的14.2%;中小学234项,占总数的8.24%;教育行政部门223项,占总数的7.85%,军事教育机构37项,占总数的1.32%,教育学院和教育行政学院78项,占总数的2.81%,教育社团19项,占总数的0.669%,其他33项,占总数的1.16%。

近年来,课题申报数持续增长,立项比例在10%左右。“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控制规模,增大投入,重在质量。2006年度申报课题5000份,各类立项课题为474项,投入经费达990万元。

3.评奖活动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五年举行一次,1990年、1999年和2006年分别举行了三届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分别奖励了“七五”、“八五”和“九五”的优秀科研成果。

第一届奖励157名,其中一等奖57名,二等奖100名;第二届奖励224名,其中一等奖33名,二等奖191名;第三届奖励283名。

在国家首届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中,郝克明、谈松华主编的《走向21世纪的中国教育——中国教育发展战略研究》获专著类一等奖,王炳照、阎国华主编《中国教育思想通史》(8卷)获专著类二等奖,厉以宁主编的《教育经济学研究》、秦宛顺主编的《教育投资决策研究》、鲁洁、王逢贤主编的《德育新论》获专著类三等奖;朱智贤主编的《心理学大词典》获词典类二等奖;王明达等的《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卓晴君等《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行动建议》获研究报告类三等奖。

(二)地方教育科学规划

1.教育科学规划系列

北京市最早于1983年成立了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小组,启动了《北京市“六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上海、辽宁等省相继成立相应机构。地方教育科学规划工作更多地体现为地方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特色,江苏等省自2006年起向全国开放。不下设或单列国防军事教育学科。

比较特点:第一,机构设置不一。除青海、海南、西藏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立教育科学规划机构。第二,发展水平不一。北京市延伸到区县,浙江等省延伸到计划单列市、地市和县市。第三,管理范围不一。除广东省统合了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科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外,其他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只负责管理省教育科学项目。第四,管理体制不一。除广东、上海、四川三省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附设在教育厅(委)外,其他办事机构均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第五,拨款力度不一。北京、上海、湖南等省年拨款力度达到200万元以上,大多数省有少许经费,甘肃、宁夏等少数地方没有经费。第六,专设机构不一,大多数地方附设,上海、天津等市专设。第七,评审时间不一。大多数省是五年一评,有的分两次,有的分三次,北京、上海每年一次。第八,评奖制度不一。第九,行政级别不一,有的是处级兼职,如北京、上海、天津、湖南等地,大多数是科级建制。第十,大多数地方的规划办主任是领导兼任,上海、广东等地方是专任。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省级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8000多项,投入经费4000多万元。

地市县级教育科学规划机构多成立在“八五”之后,发达地区有一定的经费资助或对国家、省级课题的经费配比,大多数没有经费资助,而给予课题名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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