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及回收的对策研究论文_郑曼丽

垃圾分类及回收的对策研究论文_郑曼丽

云南师范大学泛亚商学院 650500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深圳人口的继续增长,本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量和处理成本不断上升。若再不采取强有力的垃圾减量与分类措施,深圳将出现“垃圾围城”的严重后果,所以必须重视垃圾分类及回收问题,本文介绍了我市垃圾分类及回收的现状,然后就我市垃圾分类及回收的对策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垃圾分类;回收;对策研究

垃圾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这场人与垃圾的战争中,人们把垃圾从敌人变成了朋友。所以减少生活垃圾并在形成后减少污染、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十分重要。

一、我市垃圾分类及回收的现状

深圳市日产生活垃圾已达21154吨/日,年增幅约为8%,预计至2017年底将达到22423吨/日。同时,深圳已经有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3座卫生填埋场建成运行,目前我市的垃圾处理多采用卫生填埋甚至简易填埋的方式,占用大量土地;并且容易造成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峻地污染环境。若再不采取强有力的垃圾减量与分类措施,深圳将出现“垃圾围城”的严重后果!但据有关调查显示,深圳市民八成未对家庭垃圾进行分类。2000年国家建设部曾委托深圳等八个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先期分类回收废纸、废塑料和废电池。但进展效果并不理想。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实行分类回收,是循环经济模式取代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主要体现方式之一,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然走向。

二、垃圾分类及回收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

建议加强政策引导和立法工作。政府要尽快完善城市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将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在不断修订完善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建议尽快出台《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详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各级职能部门垃圾分类的管理职能,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指明各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将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的义务在规定上明确。同时,规定要颁布对居民和企业参与分类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和采取“随袋征收”等有效的激励引导措施。还要明确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并达到减量目标的企业和区政府进行激励机制和补贴,可由市政府提供奖励金等。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收费体系

但凡在垃圾分类方面具得实质效果的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了以促进垃圾减量为第一目的激发经济诱因的垃圾收费制度。如韩国则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采用了一种被称为“按量付费”的方法,即城市居民必须购买政府规定的垃圾袋容纳和处置生活垃圾,垃圾袋有7种规格供市民选购,不同地区生活垃圾袋的颜色不同,垃圾袋的价格制定遵循“能承担得起,但绝不廉价”的原则,通过这样的收费办法,鼓励人们减少垃圾,并进行垃圾分类整理。该方法应用后,垃圾处理减少了33%―37%,同时可再生资源回收量却增加了40%左右。1995年韩国人均日生产垃圾为2.3公斤,2006年则为0.95公斤,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建议我市选择正确的污染者付费方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污染者付费”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减少污染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我国已经有了很好的实践,如塑料袋收费制度就大大减少了塑料袋的使用。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目前我市采用的是不考虑垃圾量多少的定额征收,只对部分经营性单位如饭店采用按量征收的办法。由于多数收费与垃圾量无关,所以这种办法不能有效减少生活垃圾,更不要说鼓励分类了。但如果采用生活垃圾专用塑料袋收费制度,相信像塑料袋收费一样会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促使大家减少生活垃圾;另一方面迫使人们进行有效的垃圾分类,减少垃圾袋的使用,降低生活垃圾的社会处理成本。这也是目前包括新加坡、日本、德国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采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构建全面高效协调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在管理体制方面,要消除多头无效管理,克服长期存在“政出多门、管理交叉、责任不明”的现象,建立职权明晰、合理行政、程序得当、高效便民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为了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各个职能部门的协作,可以将垃圾分类回收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委托给市城管办或市科工贸信委等一个部门负责,整合各方资源,对涉及垃圾分类回收的各环节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从根本上改变我市目前行政监管机构多头各自为政的格局,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加强各部门在技术、标准、信息、规则、行动等多方面的交流与协同。

(四)加强宣传教育,从小培养分类意识

我国的生活垃圾管理相关办法中对生活垃圾分类尚不够明确;居民手头也没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对于没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如何处罚也未做出规定。对深圳市垃圾分类推广的现状而言,除了继续完善各种配套设施、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链,主要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形式多样化宣传手段,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直至成为一种习惯,将宣传转化为生产力。其中,特别需要加强幼儿和学生的教育,通过幼儿园、学校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强教育和宣传,和学校的老师、父母们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垃圾分类意识。当幼儿成为家庭的支柱,垃圾分类的习惯和环保意识也深深植根于每个家庭当中,然后母亲再手把手教下一代,全民蔚然成风。

(五)建立精密完备的配备产业链

垃圾分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系统工程,要想真正实现垃圾分类,需要形成垃圾分类“一条龙”产业链。在终端环节如果没有资源再生产业作为“后路”保证,垃圾分类将无实际意义。因此应该重点扶持垃圾资源循环再生类产业的发展,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支撑,鼓励设立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专业化公司,让垃圾分类处理成为“一条龙”的产业链。

韩国的垃圾焚烧厂之所以干净整洁,关键在于政府对它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在水原,当地政府就垃圾焚烧项目成立了专类资金,雇用当地老百姓驻场监管。再者,水原的垃圾在高温焚烧后马上用水给炉渣降温,把温度基本控制在1000度以上或200度以下,这就很大程度杜绝了二恶英的产生,相关的实时数据甚至在场外的电子版上就能看到,让附近的居民也能随时监督。而且,当地政府会跟焚烧厂的管理方只签3年的合同,每3年将进行一次公开投标。这样使相关企业时刻有紧迫感,不敢偷工减料,防止了对环境的破坏,保证了周边居民身体的健康。韩国在垃圾分类的系统工程的建设上的态度和作法,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深思的,在广州市和深圳市焚烧场周边出现的“癌症村”现象让我们痛心,也让我们警醒,如果我们措施到位,“癌症村”是可以不出现的,但如果一直不改进,后果将是惨烈的。

参考文献:

[1]梁顺文,乔玮,吴学龙.深圳市城市有机垃圾处置现状与资源化利用研究[J].环境卫生工程,2009,17(6):39-40.

[2]余洁,关于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9,04.

论文作者:郑曼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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