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社会选择方式的变迁——从社会选择方式变迁看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的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当代论文,方式论文,社会论文,生活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中国社会学对人与社会关系的新变化也给予了较高的重视,发表了一些相关成果,对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身份、地位和角色的变化以及阶层、阶级和单位、组织的变化等等问题做出了丰富的研究。笔者试图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社会选择方式变迁入手,对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的建构做些研究,以期使这方面的研究向前推进一步。
一、研究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变迁的视角
身份、地位、角色,阶层、阶级和组织,甚至规范、纪律与制度等等,这一系列社会学基本概念及其包含的重要社会问题,实质都是对个人在社会中的关系和社会对个人的制约的解释与概括。因此,以这些基本概念及其展开的基本命题,去研究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的变化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相对于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变化的复杂性,笔者感到仅仅从这些概念展开的视角来研究是不够的,还应当把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同社会选择方式联系起来,这样有可能使这方面的研究更加深入。
人与社会的关系是通过人们的社会行动实现的,经济生活中的人与社会关系也是如此。因为,只有行动着的人才能形成交往关系,只有人们之间形成了交往关系才形成了社会,人才进入了社会关系之中,人与社会的关系才成为现实的存在。就此而言,社会行动是产生人与社会关系的原因,而人与社会关系则是社会行动产生的结果。也正是因此,马克思、齐美尔、韦伯和帕森斯等人都把社会行动作为研究社会亦即研究人与社会关系的首要对象。
马克思从实践观点出发研究人与社会的关系,实践也就是人们的社会行动。[1]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同齐美尔、韦伯和帕森斯等人所论社会行动概念的区别不过在于:前者主要是指生产实践,其中包含的基本矛盾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后者主要是指社会实践,其中包含的基本矛盾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二者的共同点在于:马克思在生产实践中指出了人们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齐美尔、韦伯、帕森斯等人在社会实践中也概括出了人们的社会关系——互动形式(齐美尔)、行动类型和权威类型(韦伯)、社会行动模式变量和结构模式功能(帕森斯)等等,简言之,他们都在对社会行动的研究中进入了对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
马克思对生产实践和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路径,直接受到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等人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影响,由此而表现出明显的经济学视角的特点。经济学研究社会实践和人与社会关系的突出特点是:认为经济利益是人们社会实践的根本追求,经济利益关系是人与社会的根本关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依据这个根本追求和根本关系加以解释。齐美尔、韦伯和帕森斯等人虽然也受到古典政治经济学包括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的影响,他们也都很重视经济利益在人与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他们不同意仅从经济利益这一个出发点或立足点来解释人与社会的各种矛盾关系,他们在承认经济利益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又从文化传统和政治控制等非经济因素找到解释人与社会关系的出发点或立足点。
经济利益的出发点和非经济因素的出发点,展开了研究社会实践和人与社会关系的两种基本视角,即传统经济学的视角和传统社会学的视角。这两个视角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都得到了深化与扩展。经济学视角不仅深化得越加精致(计量经济学为代表),而且扩展到对非经济因素的研究(新制度经济学派为代表),并由这种纵横双向扩张而获得“经济学帝国主义”称谓。社会学视角似乎在同经济学视角的较量中不甘示弱地舒展着自己的广度和深度,不仅大多数社会学家在讨论社会问题时总要不断地深入经济学领域,探究经济利益或经济关系同各种社会现象的联系,而且更重要的是出现了试图颠覆经济学根本观点的新经济社会学。
新经济社会学先驱波兰尼向传统经济学提出挑战,在他看来,并非如传统经济学所论:经济利益关系是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从前者出发才能清楚地解释后者的各种矛盾或各种问题。他认为,事实正好相反,不是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而是经济关系嵌入社会关系之中,说明确一些,也就是说社会生活是经济生活的基础。[2]新经济社会学奠基人格兰诺维特虽然比波兰尼温和一些,认为经济关系虽然嵌入社会关系之中,但不是全部受制于社会关系,经济活动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换句话说,他认为经济关系不是全部而是部分地嵌入社会关系之中。[3]因此,格兰诺维特的观点被称为弱嵌入理论,但是,这毕竟也是对传统经济学和传统社会学关于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这个根本观点的颠覆。
新经济社会学这种颠覆性观点是有历史根据和现实根据的。从历史纵向关系上看,人类首先有部落、氏族、家庭和社区这些社会生活形式和在其中展开的无专门经济利益追求的日常生活过程,只是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水平,才出现了专门的经济组织和经济活动,特别是经济生活作为专门领域或相对独立的系统,只是到了近现代市场经济时代才形成的。所以,从历史的演化过程看,是未分化的社会生活在先,分化的、专业化的经济生活在后。从现实的横向关系上看,人们从事各种专门的经济活动的出发点都是未专门化的日常生活,并且各种经济活动的归宿和评价尺度最终也是日常生活,没有家庭的幸福、社区的安宁、人际关系的和谐,效益再高的经济活动也是无根基、无意义的。
波兰尼和格兰诺维特的观点引起了当代社会学和当代经济学的广泛注意,很多人认为他的观点将引起社会学、经济学、特别是经济社会学的理论革命。然而,在我看来,波兰尼和格兰诺维特观点的革命性是有限的,甚至可以说,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方法论意义看,他们的观点没有革命意义。就颠倒经济关系同社会关系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上看,新经济社会学的观点确实表现了突出的理论创新勇气,但是,新经济社会学并没有超越传统经济学和传统社会学研究经济现象与社会现象的二元论方法,仍然是首先把经济关系同社会关系看成两个可以划分开的不同方面,然后再讨论二者谁在先、谁在后,谁是决定因素、谁是被决定因素。
二元论的决定论,是社会科学从近代自然科学和18世纪法国机械唯物论那里承袭下来的,它是近现代各种社会科学共同沿用的思维模式。应当说,这种二分法的决定论思维模式,在研究各种社会现象时,特别是各门社会科学刚刚建立时,发挥了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二元论或二分法,首先是一种分析方法,事物只有被分析开才能看得更清楚,才能深入到事物的各个方面,因此它是研究复杂事物尤其是研究社会现象的初始方法。决定论就其思维逻辑而言是因果论,因果论的作用是找到事物的发生论联系,这样思考问题可以使复杂的社会现象在因果关系中联系起来;决定论就其心理基础而言是本原论的展开,是古希腊人追问世界本原和中世纪基督教徒敬畏上帝本体的心理变相,它的意义不仅在于能在联系着的事物中发现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且还在于能为人们思考复杂的、变动不居的社会现象时形成一种安全感或归宿感。
问题在于,不仅关于社会现象某种理论观点是人们认识社会无限展开着的思维链条上的某个环节,而且研究社会现象的某种方法原则,也只能被看作是链条上的一个特殊环节,不可能具有永恒普遍的意义。因此,不仅关于社会现象的理论观点应当不断创新,而且方法论原则也应当不断重建,并且,后者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理论观点的创新可以实现对某种现象的新判断,而方法论原则的重建可以实现一系列理论观点的创新。只有在理论观点和方法论原则的持续发展中,我们对社会的认识才能不断深化。
社会学同近现代建立起的其他社会科学一样,不断创造出新的理论观点,但是却未能超越二元论和决定论的方法论限制,就其主流而言,至今仍然在沿用二元论的方法原则研究和解释社会现象、回答社会问题。当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都恪守二元论和决定论时,文史哲等人文学科以其丰富的想象力掀开向二元论和决定论挑战的帷幕。在这种挑战中,同社会学最接近的要数实用主义提出的经验一元论原则了。
詹姆士和杜威等人也是从经验活动出发来理解人生与社会的,但是,他们不像孔德、迪尔凯姆包括韦伯和帕森斯等人那样,不是从经验生活中解析出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社会因素与经济因素的对立,而是强调经验活动过程的综合性、统一性和一元性,强调用整体的、实践的眼光重新审视那些被分析开、对立起来的各种经验现象。[4]社会学特别是实证社会学面对经验现象走向了对社会现象的二元论的分析式研究,实用主义却通过对经验现象的思考走向了对社会现象一元整体论的关注。这种出发点相同而道路相异的分歧,一个比较直接的原因是,社会学力图成为自然科学一样的实证科学,而实用主义却认为只有突破自然科学的视野才能达到对生活实践或经验活动的正确认识。
本文认为,经济生活及其包含的人与社会关系,都不是单纯的经济因素、经济过程和经济关系,各种非经济因素同经济生活及其包含的人与社会关系是不可分离的整体过程,把经济因素同非经济因素分析开研究,仅仅是研究经济活动的初始环节,更进一步的研究一定要把它们看作整体过程开展整体性研究。而从社会选择方式入手开展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是实现这种整体性研究的有效途径或有效视角。这里我们不仅借鉴了实用主义经验一元论的整体论原则,而且还借鉴了社会建构论的选择论原则。吉登斯等人为代表的社会建构论认为,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不是静态的客观性,而是动态的主观对客观的选择性,在这种选择的过程中实现着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创造性建设。[5]
从社会选择出发来研究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人与社会关系变化,既是对近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成果的总结继承和批判借鉴,也是研究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特殊性的必然要求。差序格局的伦理社会特点,使中国经济生活中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联系更加密不可分,更有必要强调研究视角的整体性;当代中国经济生活又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展开的,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政府和社会成员的选择过程,所以,还应当用选择论的眼光宋研究这种选择过程。
从社会选择出发研究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人与社会关系变化,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选择的社会性;二是选择的双向性。选择的社会性是指:我们是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讨论社会选择的,是说那些在某一时期由某个阶层进行的具有普遍性的选择方式,而不是说那些不具普遍性的个人的或个别群体的选择方式,是某个阶层甚至几个阶层的社会成员在某种历史条件下的选择行为表现出来的共同倾向和共同模式,因此也可以称之为个人对社会的共同选择。另一方面,社会层面的选择方式形成后,有其自身的选择倾向和选择秩序,这种倾向和秩序对与之发生联系的个人具有选择作用,个人能适应之则融入这种社会选择过程之中,并因其能量大小在其中发挥不同程度的作用,否则,逆这种社会选择方式而动的个人将出局转向其他社会选择方式。
社会选择方式也就是社会行动方式,反之也成立。因为不仅我们所指的社会选择就是古典社会学所讲的社会行动,而且古典社会学所论的社会行动一定是选择行动。韦伯和帕森斯对社会行动的主观意向性的强调,就包含了对社会行动选择性的肯定。但是,社会选择和社会行动两个概念的着眼点或侧重点是不同的。韦伯和帕森斯论述社会行动时注重的是对社会行动进行类型划分,然后分析它的要素结构;而我们讨论社会选择时,首先认为各种社会行动都具有能动的选择性,因选择意识、选择目标、选择路径、选择根据和选择秩序的不同而区分为不同的选择方式。可见,虽然都是对社会行动开展研究,但是,社会行动论是结构论或结构功能论,而社会选择论是实践论或建构论。
由于社会选择论的视角是实践论的视角,而实践是过程,过程就是历史,因此,这又说明从社会选择出发研究经济生活中的人与社会关系,一定要在时间过程中展开它的理论视野,要在历史条件的变化中研究社会选择方式的变化及其对人与社会关系的影响。就此而言,社会选择论又把历史的方法引入了社会学研究,亦可因此而称之为一种历史社会学视角。正如福柯和布迪厄所指,社会学不应同历史学分野,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布迪厄的反观社会学,都具有强烈的历史感,并因此而达到对社会现象的深刻洞视。[6]其实,社会学与历史学不可分的道理也很明晰:现实社会是历史过程的横向浓缩,而历史过程则是现实社会的纵向展开,只有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才能达到对社会生活深入而广阔的理解。
如果能把历史的方法引入对社会选择方式和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变化的研究,可以在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发现作为主流和主导的社会选择方式的两次重大转向,一次是新中国建立之初发生的从伦理感性选择向政治理性选择的转向,另一次是改革开放后由政治理性选择向经济理性选择的转向。经过这两次社会选择方式的重要转向,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人与社会关系发生了十分复杂的变化,为当代中国社会学提出了意义深远的理论研究任务。
二、从伦理感性选择向政治理性选择的转向
我们用伦理感性选择来称谓中国传统的社会选择方式,这是本文提出的一个有特定涵义的概念,需要作些解释。一般说来,人们经常论及的是理性选择,很少有人谈到感性选择。笔者曾在互联网中文“雅虎”上搜寻过这两个概念(2002年2月),竟然发现3100条理性选择概念,而感性选择概念却仅仅发现10条。二者相差如此悬殊,足可以说明人们对两个概念兴趣的浓淡程度。就两个概念的本质区别而言,它们是按人们开展选择行动时头脑里意识活动的层次性进行划分的。理性选择是通过逻辑思维、根据普遍性原则和一般规则,在明确的理性思维活动支配下开展的选择行为;感性选择概念还没有人做出明确界定,但就这个概念的一般涵义而言,它被用来指谓那些在模糊的、被动的、尚未进入逻辑思维层面的感性意识活动支配下开展的选择行为。本文就是在上述对理性选择和感性选择的通常理解来使用这两个概念,至于人们有时还从价值评价的角度把理性选择看作正确的行为,而把感性选择看作错误的行为,这是本文不同意的看法。
虽然感性选择是初级意识活动支配下的选择行为,它在选择时对事物的认识程度似乎没有理性选择那么深入和明确,但是同理性选择一样,它也是人们广泛发生的一种基本的选择方式,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基础的地位和意义。在中国社会生活中,感性选择就更具有广泛性和基础性。康有为、梁漱溟和费孝通等人在论述中国人的社会行为方式时,已经充分地讨论了中国人社会选择方式的感性特征,如亲情性、家族性、血缘性、圈子性和熟悉性等等。这些行为特征都恰当地说明传统社会中的中国人,在开展社会行为亦即社会选择时,不是根据普遍原则进行逻辑推论,而是根据感性意识活动在人际关系中开展具有突出伦理特征的感性选择。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中国人传统的选择方式是伦理的感性选择。
在中国传统经济生活中,重伦理的感性选择方式也具有广泛性和基础性。梁漱溟曾对中国传统经济生活中“伦理本位”的选择做了概括,在他看来,家庭是中国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中国人从家庭关系来看待各种人际关系,把师徒、同僚、同伙、乡党、朋友等人际关系“或比之于父子之关系,或比之于兄弟之关系,情义益以重”。[7]这种“伦理本位立场也成为经济生活的行为准则,”视其伦理关系之亲疏、厚薄为准,——愈亲愈要共,以次递减。[7]具体表现为:父子、夫妇有‘共财’之义(他如义庄、义田乃至一切族产,都是共财之一种形式);兄弟、宗族有‘分财’之义;亲戚、朋友有‘通财’之义。[7]中国的这种‘共财’、‘分财’和‘通财’之‘伦理本位的经济’,与西方的‘父子、夫妇异财’的‘个人本位的经济’是区别的。[7]可见,梁漱溟在经济行为的追求目标和选择秩序等方面把中国伦理本位的经济同西方个人本位的经济明确地区分开了。如是论之,亚当·斯密等西方经济学家所论经济人按照经济原则去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选择不适合称谓中国人的伦理本位经济行为,而应用伦理感性选择代称之。
费孝通对中国人社会行为也包括经济活动的伦理秩序和感性特征做了更深入的论述。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指出:以土为本的中国人不是在团体格局中按照法律或规律等普遍原则开展社会行动,而是在家庭关系基础上,通过血缘关系、亲情关系和熟悉关系,在以自己为中心的水波纹般扩散开的差序格局中开展社会行动的。虽然差序格局中的社会活动不像西方团体格局中的社会行动那样有界限清楚、概念明确、原则普遍的规则性,但是,它有自己特殊的规则性,即作为传统和经验而发生作用的“礼”。[8]
通过对中国社会生活“礼治秩序”的论述,费孝通不仅进一步论述了中国人社会行为的伦理性,而且还充分揭示了中国人社会行为的感性特征。费孝通指出:“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可是不同的并不是说乡土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或者说‘无需规律”’,[8]“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的规范,……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如果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追究,只按照规定的方法去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有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照仪式去做的意思。”[8]
费孝通关于礼治秩序的论述,实际上也是关于中国人社会选择方式的论述。在费孝通看来,礼是中国人行为规范,是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用逻辑推论,不用计算预测的传统经验,是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形象示范和象征规定的仪式。不用逻辑推论,只需直接效仿经验模式等等,这些都正是感性选择的基本特征。连同关于中国人在社会行为中依靠亲情、血缘和熟悉等关系论述,费孝通令人信服地论述了中国人社会选择行为的伦理特征和感性特征。
还应当注意的是,从费孝通关于中国人社会选择行为的论述可以推论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同理性选择行为相对立的不仅仅是非理性的行为,感性选择行为也是同理性选择行为相对立的。不仅在国内关于理性选择问题的讨论中,而且在很多西方学者那里,那些与理性选择不同的选择行为一般被统称为非理性选择。非理性选择指谓那些没有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目标、操作手段和操作过程不合逻辑、不合规则的行为方式或行为过程,其突出特征是违背科学原则,不符合客观规律,由本能冲动等非理智因素支配行为。从费孝通沦述的中国人的社会选择方式而言,显然不能称之为非理性的选择方式。因为中国人的社会选择方式即使不像亚当·斯密所论经济人那样合规律地追求利益最大化,[9]也不像西蒙和科尔曼等人所论社会人那样能科学地处理信息、合理地调整个人同组织的关系、有效地预测行为的影响与结果。[10]但是,中国人也不是反规律、反原则、仅靠本能冲动去开展社会行为的,中国人的社会行为是有规则的,只不过这种规则是经过伦理化和经验化的感性规则而已。
我们还应当说明的另一个问题是:伦理化的选择行为并非一定是感性的选择行为。这里首先需要对伦理概念做出进一步的界定。梁漱溟和费孝通等人所说的伦理关系是指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以家庭关系为基础展开的人际关系,并且主要是指广大基层社会成员间的人际关系,只是在这种现实的百姓日常生活层面,说中国人的社会选择行为是伦理的感性的选择行为才是成立的。在中国学术界,特别是面向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社会的研究,人们谈到伦理时常常想到的是作为道德律令的儒家伦理,就连费孝通论述的中国乡土社会中的“礼治秩序”,其中也不能忽视儒家伦理的影响,甚至可以说,“礼治秩序”就是在儒家传统的伦理道德影响下产生的。但是,无论“礼治秩序”同儒家伦理道德的联系是多么直接,它毕竟不是儒家伦理道德本身,它是经过经验化、仪式化、日常生活化的感性存在,是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秩序。
如果就孔孟提倡的伦理道德本身而言,特别是经过从董仲舒到程朱理学被严格规定的儒家伦理,它不仅不可能是感性的,而且是严厉压抑感性的理性原则,那些恪守这些伦理原则和道德律令的王公大臣、儒生学士们的社会行为,也不可能是感性的社会选择,尤其是那些因“存天理、灭人欲”而被封为忠臣、义士和贞节烈女的行为,更是彻头彻尾地绞杀感性欲望和感性选择的“理性”选择。不过,这种理性选择不是亚当·斯密等西方经济学家所说的经济人的经济理性选择,而是类似韦伯以基督教行为方式为基础概括出来的“价值理性”的选择行为,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伦理理性选择”。
伦理理性选择在中国封建社会史上受到了历代王朝的推崇,在各种政治手段和典章制度的维护下,成为封建朝廷和各级官府压抑人生、限制百姓的行为模式。然而,无论这种行为模式多么严厉、深入、具体,当它进入百姓日常生活领域时,都要经过以土为本的差序格局的亲情化、熟悉化、仪式化,才能被平常百姓接受,而经过这些环节的儒家伦理已经失去了它的普遍性,成为在特定地域的熟悉关系中的“礼治秩序”了。特殊性的感性特征淡化甚淹没了普遍的理性特征,亦即儒家伦理道德被感性经验化了。
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史中,统治者从未间断地用儒家伦理教化平民百姓的感性行为,百姓也在以感性的选择行为接受着儒家伦理的理性教化。这种由上而下的理性化和由下而上的感性化,沟通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控制形式与生存形式,但是直至封建帝制崩溃,也未能实现二个层面的融合,统治者借助儒家伦理而提出的理性选择,平民百姓在差序格局中展开的感性选择,一直作为两个对立的方面稳定地存在着。
直到中国大地上爆发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直接与群众生存危机相联系的政治目标:“打土豪、分田地”,“推翻压迫,实现社会主义”,强烈地刺激了广大群众的感性意识,他们在那些与自己日常生活利益直接联系的革命目标的呼唤下,以强烈的感性热情和强大的感性力量,突破封建伦理道德的束缚,在中国共党的领导下推翻了旧制度,建立了新中国,在这场天翻地覆的革命中,不仅封建统治者的伦理理性选择被结束了,而且老百姓的伦理感性选择也面临了严重的危机,远指共产主义的革命理想和革命行动,既宣判了旨在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儒家伦理的死刑,也向安于现状、恐惧变化的乡土文明发起了强烈冲击,感性选择和感性秩序也被送上了审判台。
取而代之的是狂热的、越来越左倾的政治理性选择。远离现实的政治目标,不可怀疑的政治原则,人人自危的政治秩序,以及只有紧跟的政治路线和高潮迭起的政治运动,侵入了社会生活的各种层面。不仅具有明确政治意识和强烈政治要求的人们坚定不移地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政治理性选择,而且某些对政治方针和政治原则不一定明白的基层群众,也被裹进了政治运动的洪流,甚至以狂热的情绪推波助澜地参与各种政治理性选择。这种社会生活和社会行为政治化的现象,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达到了顶峰。思想文化领域的政治理性化如火如荼,经济领域的政治理性化也不计成本,“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的农业生产,“宁要社会主义低速度,不要资本主义高速度”的工业生产,生动而又真实地表达了左倾时代经济领域中政治理性选择的基本特征。
经济生活的本质应当是以最小的成本追求最大的效益,而当人们的经济行为不计成本也不要效益,只要实现政治目标时,经济生活就政治化了,经济行为就变成了政治行为,经济生活中的人与社会关系也就变成了政治关系。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中国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它经过50年代和60年代的政治化过程,变成了集体组织和全民单位的政治经济活动,但是并未改变中国经济生活的性质。因为50年代以前的自然经济和50年代以后的政治经济,都是产品经济,尽管后者又被称为计划经济,但是它仍然是缺乏商品化和市场化的经济活动方式。不过,应当看到,从自然经济向政治经济的变化,不仅充分证明了人们社会选择方式发生了变化,而且也明显地说明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实质变化。
在自然经济中,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广大农民,他们的社会选择方式是感性选择方式,由感性选择行为建立起来的人与社会关系,实际上不是真正意义的人与社会关系。费孝通在这一点上也有深刻论述,他指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11]私人不是个人,个人相对于团体而言,在团体中的个人不仅明确知道自己的位置、角色、责任和义务,而且也因对团体格局的认识知道什么是社会,并且,也只有这种个人存在了,社会才有存在的可能,所以,个人与社会又是互为前提的存在关系。私人不在团体之中,私人从家庭关系出发认识一切和选择一切。正如哈贝马斯所论,家庭关系也不是个人间的关系,而是未进入社会的私人关系,[11]所以,私人从家庭关系出发展开的社会圈子都只有私人的意义。因此,在差序格局中既没有个人也没有社会,存在的只是私人及其社会圈子。
在经济生活乃至全部社会生活政治化的过程中,私人身份和私人圈子都受到了致命的打击。这个过程首先表现为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政治组织化,合作社和人民公社,集体企业和全民企业,这些包容了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所有方面的组织形式,是在政治目标指引下,在政治措施推动下,建立的具有强烈政治色彩的政治经济组织。这些政治经济组织使中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在较短时间内快速地实现了“政治组织化”。西方社会学家把西方社会生活组织化看成是个人生活社会化的一种基本形式,而在中国大规模的社会生活政治组织化,不仅没有促进个人生活社会化,而且连私人生活也面临被吞噬的威胁,人民公社运动时期的“大食堂”,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割资本主义尾巴”,都是对家庭私人生活的剧烈冲击。所以,这种极端的社会生活组织化,是严格的政治化,其结果除了整齐划一的政治经济组织形式外,未能产生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化,因为不仅个人与社会在这种政治组织化过程不可能实现,而且连有可能发展为个人与社会的私人及私人关系也面临灭顶之灾。
社会生活政治化的另一个表现是在思想意识方面。急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接踵而来,震耳欲聋的政治口号迅雷而至,“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时刻绷紧阶级斗争弦”、“大批促大干”等等不断翻新的政治活动,对社会成员的个人心理构成极大压力,不仅个人利益和个人地位成为要时时警惕和清洗的罪恶,而且连私人欲望和私人生活也应在各种“学习班”上检查亮相,这就意味着,社会生活政治化不仅在组织形式上化解了个人与社会,而且在思想意识上也消解了个人或私人与社会,这就是福柯所指责的深度压抑。
有了私人才有家庭经济,有了个人才有社会经济(即市场经济),当政治化否定了私人和个人之后,不仅社会经济或市场经济不可存在,而且家庭经济也走向了集体化,剩下的只有抽象的集体经济或单位经济。新中国建立前30年的集体经济或单位经济,都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经济形式及经济活动,因为它不仅缺乏流通与交换,而且更要的是它窒息了开展经济活动的人,取消了人从事经济活动的场所——市场。这里没有斯密笔下的个人,也没有韦伯文章中的社会,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就荡然无存,存在的仅仅是政治形式和政治关系。
三、从政治理性选择向经济理性选择的转向
20世纪70年代后,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很快把中心任务转向了经济建设主战场,政治代替一切的政治化时代结束了,政治理性选择也随之不再占有主导和主流地位,特别是在经济生活领域,政治理性选择的地位迅速下滑,代之而起的是越来越坚定的经济理性选择。
经济理性选择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按照人们约定的经济活动规则和认识的经济规律,对经济活动的成本与效益进行计算、预测、评价和推论等等逻辑思维的社会行为。经济理性选择取代政治理性选择是一个逐渐展开的过程,这不仅因为占统治地位近30年的政治理性选择不会轻易退居下位,而且还因为经济理性选择需要在充分的理性思维基础上才能进行。在一个伦理感性选择作为主流存在了2千多年,政治理性选择又严厉统治了近30年的国家,经济理性选择不可能一下子就在全社会范围铺展开,成为广大社会成员普遍的选择方式。应当说,率先突破左倾政治束缚,坚定地主张在经济生活领域按照经济规律明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是邓小平。虽然邓小平没有谈及经济理性选择概念,但是在关于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系列论述中,他的基本思想同经济理性选择理论概括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其中主要的区别不过在于:经济理性选择理论关注的是经济人或个人的经济选择行为,而邓小平关注的是民族、国家、社会和企业的经济选择行为。
邓小平关于经济活动要根据经济规律最大化地追求经济效益的一系列理论观点,很快得到了中国社会各阶层的热烈赞同,也很快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中得到了体现。然而,明确地把邓小平的思想理论转化成具体的经济理性原则,自觉地贯彻到社会选择行为中去的人是有限的。可以说,不仅改革开放之初,而且直到今天,真正能把邓小平关于经济领域的理论观点转化为自觉的经济理性选择行为的仍然不是社会大多数成员,而是各种经济部门和经济机构的管理者,包括参与经济活动的知识分子和一部分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经济活动者。由于条件和能力的限制,也由于习惯和传统的影响,大多数社会成员在摆脱政治理性的压抑之后,又回到了重经验、重伦理、轻视计算分析和缺乏逻辑推论的感性选择。
虽然工人、农民和商贸饮服业从业人员等基层社会成员仍然坚持具有传统特点的感性选择行为,似乎与追求创新、努力进取、精打细算的经济理性选择不太协调,但是它却是以其素朴、真实的形式,广泛而有力地响应了经济理性的基本选择。应当说,经济理性同感性选择具有不可割裂的内在联系。因为经济理性是务实求效的思想原则与行为方式,虽然感性或感性选择不像经济理性那样能对实效进行周密分析和逻辑推论,但是它的基本品质一定是植根现实、依存现实的。凡是可以被称之为感性的事物,无论是人们活动的对象还是人们意识活动及实践行为本身,都一定是可感知、可经验、可观察的实实在在过程。因此,就面向实际、追求现存这一点而言,经济理性同感性选择具有十分真实的共性。
在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感性选择,虽然其形式和内容都同在新中国建立前的伦理感性选择有了很大变化,但是重伦理、重经验、重亲情和重熟悉等特点依然保留着,并且,尤为重要的是,感性选择仍然是作为中国社会成员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和商贸饮月枞业人员的基本行为方式。中国经济改革开始于农村,中国领导人倡导的经济理性原则也首先在保留着乡土文明特点的、最朴实的亿万农民那里得到了热烈响应,由安徽凤阳农民开始的,后来成为全国农村经济基本形式的包产到户,就是中国农民依据传统的经验,寻求家庭为单位的生活利益,抛弃左倾教条和空泛理想,脚踏实地地用自己的感性行为对经济理性原则的响应或实践。城市经济改革晚于农村经济改革,但是当农民热火朝天地包产到户时,工人在工厂里也开始嘲讽那些不切实际的僵化教条,用消极的情绪和低效的行为去抵制那些在左倾政治条件下形成的各种陈规旧律,而以积极的态度和高效的工作去响应那些按照经济理性原则设计的承包制、奖金制、计件计时工资制等等。至于商贸饮服业中的广大从业人员对经济理性设计的新政策、新规则响应得就更积极、更热烈了。
包产到户、承包制和奖金鼓励等经济政策或经济管理形式,经过广大基层社会成员的感性实践,赢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这既验证了经济理性选择的有效性,又肯定了感性选择的积极性。并且,经济理性选择的有效性和感性选择的积极性都是以承认个人经济利益为前提的。这一点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具有根本意义。如前所述,在传统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以家庭为单位,社会成员都是从家庭关系出发来认识和谋取经济利益,不存在与社会相对而言的个人利益。因为个人利益是个人地位、个人权利和个人社会声望的基础,没有个人的利益也就谈不到个人的地位、权利和声望,社会中的个人和个人交往而形成的社会都无法存在,所以,中国传统经济生活中没有完整意义的个人与社会关系,而其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没有个人的经济利益。改革开放之初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尽管还不能在短期内使广大基层社会成员得到了自立、自主的个人财产,但是它突破了中国几千年来不懂得个人利益、无视或否定个人利益的禁锢,使个人的经济欲望、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等意识逐渐明确,这是在中国经济生活中肯定和保护个人财产的主观前提,是在中国社会中形成具有真实权益与地位的个人,以及在真实的个人基础上建立起真实社会的深层根据。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肯定个人利益基础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这种变化不仅是中国经济成份和经济体制的重大变化,而且也是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的更深刻变化。包产到户、承包制和奖金制度等等所起的作用主要是肯定个人的经济利益,刺激个人的生产积极性,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大规模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个人的利益、权利和地位的意义,它们展示的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社会意义。因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或者说是个人经济的社会组织形式,这就意味着,个人的利益、权利和地位在个人与社会两个层面上以及两个层面的统一关系中得到了确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国社会至此结束了以往只有抽象的私人及私人关系或家庭关系,而无具体的、真实的个人与社会以及二者关系的历史。
在做出上述关于经济理性在现实中得到认同和实现的分析的同时,还应当看到问题的另一方面,即经济理性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认同和实现,不仅在深入和展开程度上是有限的,而且还面临着阻碍和抵制。首先就广大基层社会成员以感性选择方式、在经验层面上对经济理性的认同程度而言,其有限性是十分明显的。应当说,在各种领域中的理性选择行为中,经济理性选择是目标最明确、思考最充分、计算最精确、推论最严密的选择行为,并且自亚当·斯密以来,西方经济学对经济理性选择行为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建构了内容丰富的经济理性选择理论,这些理论反过来再指导人们的经济理性选择行为,所以,经济理性及其选择行为就变得精致严密了。这不是说经济理性及其指导的选择行为是完善无缺的,而是说它相对于其他领域的选择行为显得精致多了。经济理性选择的这种特点决定了感性选择对它接受和实现的有限性,因为感性选择是在尚未进入逻辑思维层面,凭借直感经验或沿袭传统开展的,它不仅难以理解经济理性的深入思考和专业化要求,而且因其意识活动的直接性和选择行为的即时性,既来不急也不可能去思考经济理性做出的那些复杂选择,于是,感性选择在按照经济理性的设计和追求去实践时,就一定要大打折扣,而在中国现有条件下,经济理性又必须依靠感性选择才能广泛地转变为实践行为,这样,经济理性首先在它的响应者那里就遇到了阻碍。
经济理性在经济生活领域的实现,还遇到了政治理性选择的阻碍甚至抵制。显然经济理性及其展开的一系列推进经济发展、追求经济效益的原则主导了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生活,但是一些长期用政治挂帅的眼光来看待经济活动的人在各种阶层都存在。一方面,那些已经把极左的政治观念转化为自己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政治权力阶层,难以接受效益优先、发展是硬道理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不断试图重现左倾政治的威力,阻碍了经济理性的贯彻与实现;另一方面,还有相当数量的普通社会成员,因为长期在空泛的政治虚空中生存,习惯于在空想中去追求远离现实的目标,弱化了参与现实、在竞争中谋取利益的兴趣与能力,当市场经济大潮铺天盖地涌来,这些人不是及时反省自责,而是迟疑、迷惘、抱怨,在失望与怨恨中寻找理想寄托,他们通过各种消极的社会行为,自觉和不自觉地抵制着经济理性选择主导下的市场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大地兴起的宗教热潮,既是30多年左倾政治化对宗教信仰长期压抑的反弹,也是左倾政治化结果的神学表现。如迪尔凯姆所言,宗教信仰是群体生活的必然产物,因此,凡是有群体的地方就不可能阻止宗教情绪、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的发生。20世纪50-70年代的中国社会生活,是一个极端组织化的集体生活时代,尽管政治组织和生产集体有别于迪尔凯姆所论的社会群体,但是组织、集体和群体都是人们相互联系、可以产生互动效应的交往形式,在群体里能发生的宗教情绪和宗教行为,在组织和集体中同样可以发生,不同的不过是表现形式有某些差异罢了。建国初期的合作化热潮,大炼钢铁的冲天兴奋,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全民族激动,都是宗教情绪和宗教行为在政治组织化和生产集体化中的特殊表现形式。这种在强烈政治气氛笼罩下的狂热情绪和极度兴奋,是理想政治和宗教理想的综合效应。
孔德曾经指出,以抽象理性导演的政治运动是神学活动的变相,[12]其实,反过来也是成立的。改革开放后,在经济理性或市场原则逐渐主导中国经济生活后,指向空虚理想的政治运动难以兴起,但是指向空虚理想的心理习惯却出现了更大的空虚。在政治化的年代里,遥远的理想目标虽然虚幻,但是目标再虚幻也是目标,尽管它在现实中难以实现,然而它毕竟可以成为人们的心理寄托。而当这些虚幻的目标在实实在在的市场经济中被无情地嘲讽之后,失去依托的心理变得更加空虚,那些没有因为恐惧空虚而转向实际的人们,一部分把自己寄托于三大宗教,另一部分把自己寄托于某种准宗教甚至法轮功邪教。无论宗教徒还是邪教徒,他们都在追求超现实的目标,这些超现实的神学目标不过是超现实政治目标的表象化。超现实的神学目标和超现实的政治目标,都是深入现实的经济理性行为的否定对象,因此,这两种目标的追求者的社会行为必然要与经济理性支配的行为发生对立与冲突。
无论政治理性选择和宗教神学选择以何种形式发生,它们在经济理性选择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在经济感性选择面前显得势单力孤。就对经济生活中人与社会关系的影响而言,政治理性选择已经在经济理性选择的强力攻势下奄奄一息,它在经济生活领域已经彻底失去了地位,带着微不足道的残存气力,退出经济领域,站在远离现实的思想意识领域向经济理性选择发出难以引人注意的指责。因此,政治理性选择对经济领域中人与社会关系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论了。然而,宗教神学选择在经济生活中的影响却不可忽视。在中国,无论哪种宗教信仰,其虔诚程度都远远不如西方和中亚、西亚的教徒。中国的基督教徒、佛教徒和伊斯兰教徒,总是要把对上帝、佛和真主的信仰同世俗的生活利益联系起来,至于法轮功邪教虽然口喊“真善忍”,其实对现实利益的要求也很强烈。于是,在中国的宗教神学选择中,教徒们都面临一个难以解脱的困境:他们信教是为了现世平安、幸福,而教义又告诉他们不能沉迷于现世,而应当追求来世。在这种困境中,教徒们只好以超现实的行为来希求现实功利的目标。表现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一方面,教徒们要在经济生活中得到利益,他们离不开社会,不得不介入各种经济活动,以图分享其中的利益,此时他们是社会中的成员;另一方面,当教徒想起自己的信仰,想起来世的伟大意义时,他们又轻视现实,以超尘脱俗而自荣,他们自命清高地结成了试图脱离现世社会但又不得不存在于现世社会之中的群体。
综上所述,在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四种社会选择方式,即经济理性选择、经济感性选择、政治理性选择和宗教神学选择,也可以把这四种选择归为两种选择,即把前两种归结为追求经济利益的现实选择,把后两种归结为追求虚幻目标和虚幻体验的理想选择。当我们从现实选择与理想选择两个范畴来考察中国经济生活中的行为方式时,会发现在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对立的两极化,存在着相互否定的两种背道而驰的力量。这种现象同丹尼尔·贝尔揭示的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相似,即经济冲动力与宗教冲动力的对立冲突。不过,贝尔论述的两种力量的对立是从现代社会向后现代社会转型中发生的对立,虽然一个是贪婪地攫取经济利益,另一个是蔑视现实地追求理想目标,但是二者有一个共同点:即创造求新。与贝尔论述的对立不同,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两种对立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中的对立。尽管其中也有经济利益和理想价值的冲突,但是它们不具有创造求新的共性,应当说在对立中仅仅经济理性选择表现了创造求新性,而政治理性选择、宗教神学选择表现了彻头彻尾的保守性,甚至追求经济利益的感性选择也表现了乐于模仿、重复、安稳的保守性。这就是说,当代中国经济生活中社会选择方式的对立,是积极与消极、创新与保守、传统与现代、进步与落后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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